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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宪明:新时代中国近现代史“三大体系”建设的初步思考

发布时间:2024-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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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近现代史学科诞生于20世纪二三十年代,至今已有近百年历史。经过几代人的努力,这一学科在基本文献资料的整理出版、重点教材的编写等方面取得很大成绩,但毋庸讳言,这一学科也像中国哲学社会科学其他学科一样,“在学术命题、学术思想、学术观点、学术标准、学术话语上的能力和水平同我国综合国力和国际地位还不太相称”,在国际上的“声音还比较小,还处于有理说不出、说了传不出的境地”。换言之,就是硬件已经基本具备,但“软件系统”还有相当大的差距。要从根本上解决这样的被动局面,中国近现代史学界必须协力攻关,建设与新时代要求相适应的中国近现代史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以下简称“三大体系”)。 
一、确立历史实践主体地位和价值标准
  中国近现代史学科诞生之时,中国已经在资本—帝国主义的长期侵略掠夺下,沦为“殖民地、半殖民地和半封建社会”,国家领土主权完整受到严重破坏,不仅政治上不独立、经济上破产,学术文化上也成为西方的“殖民地”,甚至出现了文人学子“群趋东邻受国史,神州士夫羞欲死”的难堪局面。就中国近代史学科而言,以马士为代表的西方汉学家所著《中华帝国对外关系史》标志着国际学界的中国近代史研究的开端。在这部著作中,马士站在西方列强的立场上,以西方作为现代文明的标杆,对鸦片战争以来的中西关系的发展作了系统考察,认为中西之间的冲突是落后的“中世纪文明”与先进的西方现代文明之间的冲突,鸦片战争及后来历次中外之间发生的战争,主要是清朝政府以天朝大国自居,夜郎自大,“不能平等对待西方”,西方国家为反对清朝政府官员的“腐败”、争取与中国“平等”“自由贸易”而与中国开战。这样经不住推敲的观点居然在国际范围内成为中国近代史研究的“标准读本”,其影响至今犹存。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和新中国成立后,经过以范文澜、胡绳等为代表的马克思主义史学家的批驳,这种观点在中国的影响一度销声匿迹,但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民国时期一些深受马士影响的中国近代史教材重新出版,这种观点再度出现,在社会上产生极其消极的影响。
  像这样以西方的“标准”为标准评判中国近代历史,并不仅仅限于列强对中国发动的侵略战争,在对中国近代史上一些重大事件、运动、思潮、人物的评价方面,也存在同样的问题,只不过形式更隐蔽。一些研究论著自觉不自觉地把西方的“标准”作为评判中国近代史上这些重大事件的“标准”,贬低甚至否定太平天国、义和团运动、辛亥革命、五四运动在中国近代史上的进步意义和历史贡献,诬蔑太平天国和义和团运动是“邪教”,“反社会”“反人类”;说辛亥革命破坏了清朝的秩序和统一,是引起民初军阀混战和社会动荡的祸源;说五四运动导致“救亡压倒启蒙”,使新文化运动脱离了人类社会发展的“主流”,中国从此误入歧途;等等。这实际上等于认定只有走西方资产阶级改良主义、君主立宪的道路,才是“正道”,其他一切道路都是“邪路”。
  类似的现象反映在一些学者的心目中,判断历史是非的标准不是源自近代中国历史发展过程本身,而是源自后来一些抽象的、外在的所谓“普世”价值、“现代文明”或“现代性”等概念,拐弯抹角,本质上还是拿西方那一套东西做标准,完全不考虑近代中国历史的实践主体为什么要去发起那样的运动,不考虑为什么会有那么多的阶层、那么多的民众不顾个人的生命安危而义无反顾地投身其中。
  “历史活动是群众的活动,随着历史活动的深入,必将是群众队伍的扩大。”人民群众既是历史活动的主体,也是历史活动的评判者。这个主体不是固定不变的,而是活生生的、有血有肉的“在历史中行动的人”。如果离开了这个活的主体,脱离了这个主体所生存的具体的历史语境和实践,而任意以后来的或外来的抽象标准去评价历史,那么,正如恩格斯在《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中所说的那样:这样的标准“是为一切时代、一切民族、一切情况而设计出来的;正因为如此,它在任何时候和任何地方都是不适用的”,是“软弱无力的”。它们不仅不能正确解释历史,反而会曲解历史,从中引出错误的结论,进而对实践产生消极影响。
  “在思辨终止的地方,在现实生活面前,正是描述人们实践活动和实际发展进程的真正的实证科学开始的地方。关于意识的空话将终止,它们一定会被真正的知识所代替。”只有真正确立活的、历史的人民群众在近代史中的主体地位,认真、系统地从第一手史料的搜集、整理、研究做起,才能从历史的实践过程中,而不是从抽象的话语运动中,凝练成体现中华民族主体地位和尊严、反映中国人民梦想与追求的中国近现代史“三大体系”。一切打着“去政治化”“价值中立”“纯粹学术”等旗号的错误做法,都无法得出对中国近现代历史的真切认识。
  俗话说:客随主便,强龙不压地头蛇。中国这样一个大国,中华民族这样一个具有高度发达文明的伟大民族,如果连起码的判断自身历史是非好坏的标准都没有,反而要以西方的标准为标准,那么,这个“大”就要大打一个折扣。中国历史学“三大体系”关系民族独立、国家安全,是“国之大者”,必须高度重视。
二、马克思主义历史理论同中国优秀史学传统相结合
  新时代创建中国特色的中国近现代史学术话语体系,不是另起炉灶,而是在反思传统的基础上,守正创新。一要弘扬中国古代史学“事”“文”“义”三位一体的优良传统,二要继承发扬五四以来形成的中国马克思主义史学传统。
  近代以来,受西方资产阶级史学影响而形成的“新史学”流派把中国传统史学认定为“过去”的、“旧”的、“落后”于时代因而“应当”受到反思批判的东西,把历史当成以文字形式记录、流传下来的“文本”的历史。这方面比较典型的是梁启超。他在《新史学》中列举了中国史上的“正史”“编年”等十类历史类著作之后,批评说:“试一翻四库之书,其汗牛充栋浩如烟海者,非史学书居十六七乎?上自太史公、班孟坚,下至毕秋帆、赵瓯北,以史家名者不下数百,兹学之发达,二千年于兹矣。然而陈陈相因,一丘之貉,未闻有能为史界辟一新天地,而令兹学之功德普及于国民者。”梁启超说,中国传统的史学有“四蔽”,即:“知有朝廷而不知国家”“知有个人而不知有群体”“知有陈迹而不知有今务”“知有事实而不知有理想”。由此“四蔽”而生出“二病”:一是“能铺叙而不能别裁”,二是“能因袭而不能创造”。由此而造成三大“恶果”:一是“难读”,二是“难别择”,三是“无感触”,“虽尽读全史,而曾无有足以激励其爱国之心,团结其合群之力,以应今日之时势而立于万国者”。从梁启超的上述论述看,他所说的“历史”,无一例外地都是指的以文字记载的各种体裁的历史典籍。梁启超的《新史学》在中国近代史上曾经发生过广泛而持久的影响,但是,我们不能不遗憾地说,这种认识并未反映中国史学传统中最本质的内涵和特点。
  孟子谈中国史学起源时指出:“王者之迹熄而《诗》亡,《诗》亡然后《春秋》作。晋之《乘》,楚之《梼杌》,鲁之《春秋》,一也。其事则齐桓、晋文,其文则史。孔子曰:‘其义则丘窃取之矣。’”这短短几句话,把中国史学的深层结构清晰地呈现出来。史籍所记载的,是齐桓公、晋文公为代表的统治者所办之“事”(治国理政、建章立制、法律法规、疆域管控、民生经济、道路交通、会盟、战争,等等);记述国家这些大事所形成的“文”就是历史;而完成这些事业及书写其历史,需要一定的指导原则,亦即“义”。这种“事”“文”“义”三位一体的“史”不仅仅是文字写成的文本,更重要的是它记载的是国之大事,其中包括了制度、法律、疆域等实实在在、长期影响国家和民族生存发展的基础性、制度性、物质性的因素。正因如此,中国古代常以“史”为“经”,或曰“六经皆史”,历史在历朝历代的政治生活中都享有崇高地位,尊史、重史成为中国文化的优良传统。正如龚自珍所总结的那样:“史之外无有语言焉,史之外无有文字焉,史之外无人伦品目焉。史存而周存在,史亡而周亡。”“灭人之国,必先去其史;隳人之枋,败人之纲纪,必先去其史;绝人之材,湮塞人之教,必先去其史;夷人之祖宗,必先去其史。”历史如此重要,要治平天下,必须“出乎史,入乎道”。“欲知大道,必先为史。”
  中国史学这种以“事”为本质内容,以“文”为载体形式,以“义”为根本指导的传统,与马克思主义历史理论有着内在契合点。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历史什么事情也没有做,它‘不拥有任何惊人的丰富性’,它‘没有进行任何战斗’!其实,正是人,现实的、活生生的人在创造这一切,拥有这一切并且进行战斗。并不是‘历史’把人当做手段来达到自己——仿佛历史是一个独具魅力的人——的目的。历史不过是追求着自己目的的人的活动而已。”马克思、恩格斯在这里所强调的是,“历史”并不是什么抽象、神圣之物,创造历史的,并不是历史自身,而是活生生的现实的人,历史并不能把人当作达到其目的的手段,相反,它不过是追求着自己目的的人的实践而已。
  在马克思、恩格斯看来,“历史不外是各个世代的依次交替。每一代都利用以前各代遗留下来的材料、资金和生产力;由于这个缘故,每一代一方面在完全改变了的环境下继续从事所继承的活动,另一方面又通过完全改变了的活动来变更旧的环境。”过去世代人们在实践过程中所创造出来的种种东西,并未随着他们的逝去而消失,相反,它们留传给了后代,并成为后代活动的前提和基础。马克思、恩格斯所说的“环境”当然不仅仅指“材料”“资金”和“生产力”之类的纯物质性的东西,也包括与之相应的社会制度、思想文化等属于上层建筑的东西。正因为如此,马克思才会说:“人们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但是他们并不是随心所欲地创造,并不是在他们自己选定的条件下创造,而是在直接碰到的、既定的、从过去承继下来的条件下创造。”他们这种把历史当作人们的实践活动及此种活动所创造的遗留物方面,与中国史学传统有契合之处。但是,马克思主义历史理论与中国传统史学毕竟属于两个不同的体系,在历史发展的主体和根本动力等问题的认识上,两者之间有着重大差异:在中国传统史学中,历史实践的主体主要是最高统治者,是齐桓公、晋文公等为代表的政治家,而在马克思、恩格斯那里,历史实践的主体已经由政治上的统治者,扩大到普通的民众,人民群众是历史的真正创造者,“构成历史的真正的最后动力的动力”的,“与其说是个别人物,即使是非常杰出的人物的动机,不如说是使广大群众、使整个整个的民族,并且在每一民族中间又是使整个整个阶级行动起来的动机;而且也不是短暂的爆发和转瞬即逝的火光,而是持久的、引起重大历史变迁的行动”。
  马克思主义传入中国后,中国共产党人不但在实践中逐步学会将之与中国革命实际相结合,而且也逐步学会了将之与中国优秀历史文化传统相结合,依据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正确地解释中国历史中和革命中所发生的实际问题,能够在中国的经济、政治、军事、文化种种问题上给予科学的解释,给予理论的说明”,这样做的目的,最终是应用马克思主义理论“去深刻地、科学地分析中国的实际问题,找出它的发展规律”。在此过程中,马克思主义同中国优秀史学传统相结合,形成独具特色的、适合中国需要的新的史学理论体系。这是当代中国史学发展的理论基础。
  例如,民族问题是世界各国历史上普遍存在的问题,近代以后尤其突出,在历史撰述中如何处理民族问题,实际上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在现实中如何处理民族问题。纵观世界历史,中国是为数不多的在历史撰述和现实实践中都较好地处理了这一问题的国家之一。
  孔子所作《春秋》是最早明确提出处理民族关系问题原则的中国史学著作。后来阐释孔子此作的《公羊传》进一步把孔子的主张系统化,形成“大一统”思想。“大一统”有不同层次的含义,“最广义为天人之一统,其次为夷狄进于爵,夷夏之一统,再次为诸侯奉正朔,形式上之一统”,在这样的世界里,华夏、夷狄都不是血统意义上的种族观念,而是政治性、文化或伦理性的观念,大一统并非统于哪一个种族,而是统于礼乐文明,“民族之间无差别境界,无种族之分,仅文野之别”,而所谓的“文野之别”也不是“因贵族身份及民族区别而混淆”。“夷狄”可以“进爵于中国”,他们入中国后则以中国对待之。“大一统”实现之时,亦即太平世界到来之时,“夷狄进至于爵,天下远近、小大若一”,天下大同。
  “大一统”思想成为中国史学正统的重要理论基础,对中国史学发展产生深远影响。这一思想落实到“正史”系统之中,就是对华夏和夷狄存在的必然性和合理性的肯定,以及对华夏夷狄之间可互换身份的肯定。例如,《后汉书·东夷列传》说:“夷有九种”,因其仁而好生,“天性柔顺,易以道御”,因此,连孔子本人也“欲居九夷”。《晋书·四夷传》更是对夷狄的特点及其与华夏之间的一般关系及其变化规律作了分析,指出:“夫恢恢乾德,万类之所资始;荡荡坤仪,九区之所均载。考羲轩于往统,肇承天而理物;讯炎昊于前辟,爰制地而疏疆。袭冠带以辨诸华,限要荒以殊遐裔,区分中外,其来尚矣。九夷八狄,被青野而亘玄方;七戎六蛮,绵西宇而横南极。繁种落,异君长,遇有道则时遵声教,钟无妄则争肆虔刘,趋扇风尘,盖其常性也。”对这段话,史学史专家指出:“这里强调华夷都有存在的必然理由,所谓区分中外,主要是在地域上、社会组织上和在大一统政权中承担的职责上有所不同。习性上的差距也是文明程度的不同,如果出现了不利于统一的弊端,责任也在居于多民族大家庭主导地位的华以至中央政权身上。其中‘遇有道则时遵声教,钟无妄则争肆虔刘’,是规律性的看法。”这一分析可谓点出要害。在“大一统”的秩序中,华夏和四夷和谐共处并通过文化的和物质的交流交往而不断交融的过程,也就是中国统一多民族国家形成并不断发展壮大的历史进程。
  近代以来,西方“一民族一国家”的民族主义思想传入中国后,一度对中国社会产生影响,个别思想家将之移植到中国历史研究之中,把历史上元朝和清朝入主中原当成是中国的“亡国”,革命派也一度用“排满革命”为旗帜来发动革命。但是,革命派的“排满革命”并不是西方种族主义意义上的革命,并不是“遇着不同族的人便要排斥他”,革命的对象只限于那些压迫人民的满族统治者,而且在革命成功之后,孙中山立即提出“五族共和”的思想。李大钊进一步提出“新中华民族主义”的主张,认为“五族之文化已渐趋于一致,而又隶于一自由平等共和国体之下,则前之满云、汉云、蒙云、回云、藏云,乃至苗云、瑶云,举为历史上残留之名辞,今已早无是界,凡籍隶中华民国之人,皆为新中华民族矣”,从今以后,国家的政治、法律等,“当悉本此旨以建立民族之精神,统一民族之思想”。中国共产党成立后,在党的二大上正式提出“推翻国际帝国主义的压迫,达到中华民族完全独立……统一中国本部(东三省在内)为真正民主共和国……蒙古、西藏、回疆三部实行自治……统一中国本部、蒙古、西藏、回疆,建立中华联邦共和国”的主张。
  1949年9月29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以下简称“《共同纲领》”),该“纲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民族一律平等,实行团结互助,反对帝国主义和各民族内部的人民公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成为各民族友爱合作的大家庭”;“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应实行民族的区域自治”。按照《共同纲领》和1954年召开的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相关规定,陆续建立各少数民族自治区等,少数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由此成为中国国家治理体系中的一个基本政治制度,有效保障了我国“多元一体”、各民族团结一致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良好局面。
  之所以能够在实践中提出这样的政策、形成这样的制度,显然既不是学习西方民族主义理论及其相关制度的结果,也不是照搬苏联模式的结果,而是中国共产党人将马克思主义的民族理论与中国实际相结合、与中国历史传统相结合的产物。也正因为如此,对于中国近现代史上的中华民族发展史等问题的研究,只能以马克思主义,尤其是中国化时代化的马克思主义为根本指导,充分汲取中国优秀史学传统的营养并对之进行创造性转化,而不能以西方近代资产阶级的民族学说为指导。西方近代资产阶级的民族学说,很大程度上确如一些西方学者所说的那样,是一种“想象的共同体”,并没有任何历史依据,近代欧洲主要国家中,“没有一个国家不是不同的民族处于同一个政府管辖之下”。西方近代资产阶级的民族学说和民族理论既与西方本身的历史发展实际不符,也未能解决西方自身的民族问题,反而使这些问题日趋严重,成为危及西方社会乃至整个国际社会的一大难题。一些西方的所谓“汉学家”或“学者”无论从“新清史”角度还是“帝国建国”论等角度来研究中国近现代史上的民族主义或边疆治理问题,往往习惯性地把西方的民族学说运用到中国来,把入主中原的少数民族当作“外国侵略者”“外国征服者”,把中国中央政府对少数民族地区和边疆地区的治理说成是“对外扩张”和“侵略”“征服”。在前者的笔下,“中国”已经从历史上“消亡”,存在的只是“入侵”的少数族裔;在后者的笔下,中国已经变成了“征服者”“侵略者”。这样的历史描述,显然与中国历史实际不符,是对中国历史的严重扭曲和诬蔑,必须加以澄清。
  事实上,中国共产党人在长期奋斗实践中,将马克思主义理论同中国实际和中国优秀历史传统相结合,成功探索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民族融合发展的道路,对这条道路的历史意义、实践价值等的研究,也只有以中国化时代化的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才能够认识清楚。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的那样:“西方很多人习惯于把中国看作西方现代化理论视野中的近现代民族国家,没有从五千多年文明史的角度来看中国,这样就难以真正理解中国的过去、现在、未来。”
  一个时期以来,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思潮一度猖獗,它们否定马克思主义历史理论,否定马克思主义历史理论的科学性,反对探寻历史发展规律,碎片化、娱乐化地“研究”历史,将历史研究与政治建设和社会实践对立起来。新时代中国近现代史学科建设中,必须旗帜鲜明地坚持以马克思主义历史理论为指导,从中国革命、建设、改革、新时代的伟大实践出发,研究中华民族和中国人民争取民族独立、人民解放和追求国家富强、人民幸福的伟大历史实践,从中找出历史发展规律,把握现在,开创未来。
三、加强国际学术交流
  新时代中国近现代史研究强调历史主体与价值标准的统一性、强调中国化时代化马克思主义的根本指导性,并不是要画地为牢、与国际学术界“脱钩”,相反,要建设充分体现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中国近现代史“三大体系”,必须加大对外学术交流力度和范围,更加认真地学习、借鉴国外中国近现代史研究中好的研究方法和优秀成果。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所号召的那样,要“按照立足中国、借鉴国外,挖掘历史、把握当代,关怀人类、面向未来的思路,着力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在指导思想、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等方面充分体现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
  中国近现代史是近代以来世界历史进程的一部分。有关此点,近代以来中国有识之士早有洞察。李鸿章称:“合地球东西南朔九万里之遥,胥聚于中国,此三千余年一大变局也。”康有为说:地球“大地八十万里,中国有其一;列国五十余,中国居其一”。“今日当大地忽通、万国竞长之时,迥非汉、唐、宋、明一统之旧”,“此固中国四千年来之变局”。李大钊明确提出了“中国国民革命是世界革命一部分”的著名论断。
  中国近现代史本身是世界性的,对中国近现代历史的研究也必须是世界性的。要建设好中国近现代史“三大体系”,就必须不断了解、研究和批判性地吸收国际学界的中国近现代史研究的学术成果,促进中国近现代史学科与国际中国近现代史学界的对话交流,力求使中国近现代史研究站在国际学术前沿,引领国际学界的中国近现代史研究朝着有利于加强中外之间的互相理解、促进中外友好交往交流的方向不断前进。
  从学术史的角度看,中国近现代史学科的兴起和发展一方面与中国社会政治经济变化情况有关,与中国国内学术文化自身发展有关,另一方面也与国际中国学界的研究有关联。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后,马士的《中华帝国对外关系史》成为国际上了解近代中国的“标准读本”,民国时期中国不少大学直接将之作为教材使用。第二次世界大战(以下简称“二战”)期间,斯诺的《红星照耀中国》把中国共产党的故事传遍西方世界,帮助西方社会了解中国共产党及其领导的红军和中国革命事业;拉铁摩尔对中国东北和西北边疆地区历史文化和社会状况的研究帮助世界了解中国社会的复杂情况。二战后,费正清及其领导的学派开展了一系列活动,发表了一系列关于中国近现代历史的论著,帮助处于冷战状态中的美国社会了解中国,对促进恢复两国关系正常化起了积极作用。中国近现代史学科的兴起和发展在不同阶段都得到国际中国学界的帮助和支持,今后也离不开此种帮助和支持。
  我们强调新时代中国近现代史“三大体系”建设要注重中华民族的历史主体地位、中国优秀史学传统的基础地位和马克思主义历史理论的指导作用,并不是说要关起门来研究中国近现代史,更不是说只有中国学者才能研究中国近现代史、外国学者就不能研究中国近现代史,相反,我们所希望的是在重大历史问题的研究上,外国学者要站在中国的立场上,或以“同情”的态度,设身处地地考虑中华民族在近代以来遭受的种种磨难、所进行的顽强抵抗及从中所总结的经验教训。
  如果说在过去相当长一个时期里,中国近现代史“三大体系”建设在一定程度上是在“跟着(西方)走”“并排走”,那么,在向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前进的新时代,应该顺应时代发展变化的要求,实现由“跟着走”“并排走”到“领着走”的角色转变,以帮助世界各国人民更好地理解中国近现代的历史并进而更好地认识当代中国。
  为此,我们需要在以下方面加大努力。
  一是拓展新的研究领域。以往国际上的中国近现代史研究多以西方为中心、以中西关系发展演变为主线而展开,“冲击—反应”论等就是其中的典型。在这种研究模式中,中国只是西方冲击下被迫作出反应的一方,整体上是“野蛮”“保守”“落后”的,对世界并无什么贡献。这样的认识显然完全是“西方中心论”的一种傲慢和偏见。实际上,即使近代中国在西方列强的侵略压迫下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之后,仍在不少方面对西方、对世界做出了重要贡献,这些重要贡献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为什么能够做出这样的贡献?这些贡献对西方、对世界产生了什么样的影响?此外,近代中国由一个任人宰割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的落后国家逐渐成为世界第二经济大国,这样的变化何以能够发生?中国这样一个具有五千多年文明史的古国是如何实现现代转型的?中国在近代以来的文化交流交融中,是如何既学习西方先进国家的长处,而又力避其短,走上与西方不同的现代化道路的?诸如此类的问题,都是中国近现代史学科“三大体系”建设中需要着力拓展的。
  二是采取切实措施,加大中国近现代基本文献的整理、出版工作并择其要者译为外文,以方便国外相关学者研究使用。鸦片战争前后,西方人在华所办《中国丛报》(Chinese Repository)等刊物中曾经译载少量清政府官方文件等。1954年,华裔学者邓嗣禹与费正清等美国学者合作,编译部分近代中国文献资料,题为《中国对西方的反应:一项文献性研究,1839—1923》,成为二战以来欧美学者研究中国近代史的基本参考资料之一,直到2013年仍有新版本出版。由狄百瑞等美国学者编译的《中国传统文献》第2卷等成为西方学者研究中国近现代哲学和思想史的基本参考资料。相较于汗牛充栋的中国近代文献资料而言,这些已经翻译的文献资料尽管很重要,但显然远远无法满足西方汉学界和中国学界的需求,甚至无法满足普通学习中国近代史的学生和社会读者的需求。由中国相关机构组织协调、联合国际著名中国近现代史研究机构的同行学者开展中国近现代基本文献资料的整理、出版和翻译工作,将为国际学术界提供更多可靠、可用的第一手文献资料,从而提高国际学界的中国近现代史研究水平。
  三是集合学术力量,在原有基础上,创办新的外文刊物,提升中国近现代史学界在国际学术界的话语权。长期以来,西方刊物是发表国际学界的中国近现代史研究的主要阵地,其中创刊于二战之前的有《哈佛亚洲研究杂志》(Harvard Journal of Asiatic Studies)等,创刊于冷战时期的有《亚洲研究杂志》(The Journal of Asian Studies)、《中国季刊》(The China Quarterly)、《近代中国》(Modern China)等,20、21世纪之交创刊的有《中国研究书评》(China Review International)等。这些杂志中,有的是专发中国近现代史研究方面的论文和书评,如《近代中国》,所发论文涵盖清史、中国近代史、中国现代史、中国当代史;有的则较多涉及中国近现代史,如《亚洲研究杂志》等;有的则专发有关中国研究方面新书的评论文章,如《中国研究书评》等。它们在国际中国学界,尤其是国际学界的中国近现代史研究领域,享有较大话语权。相较之下,中国虽有最庞大的中国近现代史研究队伍、水平很高的专业学术期刊《近代史研究》《当代中国史研究》及《中国近代史英文刊》(Journal of Modern Chinese History)等,但是,在国际学界的中国近现代史研究领域中,中国学者的声音和话语权还相对较弱,导致国际上该领域中一些学术错误甚至“有害”的论点长期得不到驳正。这种情况不仅不利于国际学界的中国近现代史研究的正常发展,也不利于国际社会正确了解和认识中国近现代史。为摆脱这种被动局面,应在现有基础上,集中优势学术力量,创办新的外文刊物,首先是创办《国际中国研究评论》,加强对国际中国研究论著的评析,通过学术评论,一方面可以帮助国内读者理性、正确看待国外的中国近现代史研究论著的优缺点,另一方面引导国际学界的中国近现代史研究朝着积极、健康的方向发展。
  四是建立国外中国近现代史文献资料研究中心,更为系统地引进、研究、译介国外中国研究论著,尤其是中国近现代史方面的论著,为学术研究提供更好的文献资料保障。长期以来,国家图书馆、中国社会科学院图书馆及各重点高校图书馆都高度重视国外中国研究资料的引进工作。近年来,随着国家综合国力的不断增长,各学术机构更加重视对国外中国研究资料的引进和研究工作。国家图书馆设立了“海外中国学”文献研究中心,专门从事海外有关中国文化研究的文献资料的收集和研究工作。中国社会科学院成立“国际中国学研究中心”,依托该院雄厚的学术力量和文献资料,开展对国际中国学的资料收集和研究工作。相关高校还成立了海外汉学研究中心等,开展相关资料的收集和研究工作。但是,从整体上看,这些研究还是在个别机构、个别系统内进行的,文献资料的收集、整理、研究、翻译工作等,缺少必要的整合,还没有上升到国家层面;侧重点多在汉学研究等方面,对国外中国近现代史研究虽有一定关注,但还没有成为重点。民间翻译出版的“海外中国研究丛书”等取得了不小成绩,引进了一批颇有影响的中国研究论著,受到国内外学术界的重视,但受各方面因素的制约,进一步发展也面临较多困难。因此,在中国日益接近世界舞台中央的今天,应依托合适的机构,设立专门的“国外中国近现代史文献资料暨学术研究中心”或类似机构,联络组织国内外中国近现代史研究方面的专家学者,集中开展对国外中国近现代史研究文献资料的收集、研究和翻译工作。
  五是增加国家奖学金名额,吸引更多国外优秀青年学生、学者到中国来留学,为其归国后从事中国近现代史研究打下扎实的历史文化基础。新中国成立初期,来中国留学的主要是第三世界国家的青年,学习的专业也主要是中文和理工科。改革开放尤其是进入新时代以来,随着中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国际影响力的不断扩大,越来越多的发达国家的青年愿意来中国留学,所学专业也从理工科为主转向理工与人文并重。在这种情况下,国家增设奖学金名额,吸引更多国外优秀青年来中国学习人文社会科学,为其归国后从事中国近现代史研究、教学等,打下深厚基础,不仅可能,而且必要。同时,借鉴国外发达国家的经验,制定出台相关政策,鼓励社会热心人士捐资设立“中国近现代史研究奖学金”,资助国外热爱中国文化、有志从事中国近现代史研究的青年学者来中国留学深造。通过奖学金资助国外优秀青年来中国留学,逐渐培养一批真正了解中国、热爱中国、学术根基深厚、能为沟通中外做出实在贡献的学者。
  六是设立“国际中国近现代史研究交流中心”之类的机构,为中外中国近现代史研究专家学者搭建交流平台。依托此平台,可以聘请国外著名中国近现代史专家和优秀学者来华从事专题研究、实地考察、交流讲学等活动。按照西方汉学界的“惯例”,汉学家或中国学专家须定期或不定期地到中国旅行、考察、交流,否则,其学术研究的资格或水平将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同行质疑。过去,欧美等国的汉学家、中国学专家多以个人来华旅游或应中国高校、科研单位等邀请来华讲学、交流或参加学术会议,由于接待单位的不同导致来访者所接受的各方面信息也有很大差别,因而他们回国后所发表的有关中国的论著的学术水平和对华态度也有很大差异。“国际中国近现代史研究交流中心”设立后,努力争取使来此研究交流的专家、学者在华期间获得与中国近现代史方面权威机构和专家学者交流的机会,获得与其研究领域相关的正确学术资讯,以便他们结束访问交流后把这些新的、正确的资讯传递给同行,增加中外学术界的相互了解和理解。
  总之,中国近现代史学界要扩大其影响,必须通过多种方式,努力走向世界,只有这样才能讲好中国近现代历史,提升中国近现代史学界在国际上的话语权和影响力。
  (作者简介:王宪明,清华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
  网络编辑:通信
  来源:《史学理论研究》2024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