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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立兴:群众路线研究三题——基于政治发展视阈的思考

来源:《理论与改革》2013年第4期 发布时间:2013-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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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路线是中国共产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克敌制胜武器。能否贯彻好群众路线,不仅考量中国共产党的执政能力和水平,也直接体现着当代中国政治文明的发展程度。之所以提出以下关于群众路线的三个问题,是因为:首先,群众概念是研究群众路线的理论起点;其次,以人为本反映了对群众路线的新的发展和认识水平;再次,与民主政治相结合是群众路线进一步发展的重要方向。为此,笔者就这三个问题做了一些浅显思考,以求教于各位方家。

  

一、如何认识群众概念

  

群众概念,是一个动态的、发展的概念。在中国,群众概念具有明显的本土化特征。

  

1)关于群众概念的外延

  

作为与政治现实需要高度耦合的政治概念,群众的外延是变化的,是视各阶级对待革命的态度来认定的。因此,群众的范围与阶级对抗的形势紧密相关,强调敌我之分、阶级阵线之分、意识形态之分。在革命时期,群众路线的主体是特定的,敌对分子、反革命分子、地主阶级、资产阶级等理所当然应被排除在群众之外。中国共产党执政后较长时期没有根本改变这种思维方式,继续赋予人民群众以强烈阶级性、革命性特征。其原因,从根子上看,是对社会主要矛盾认识发生偏差所导致;从思维方式讲,表现为对斗争哲学的路径依赖。

  

执政后,如果群众路线的主体范围过于狭窄,群众队伍必将自我萎缩,与民主政治的主体广泛性要求背道而驰。当下,一方面,人民群众的主体力量没有变。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仍然是人民群众的主体力量,中国共产党必须始终代表这部分群众的利益。另一方面,中国最广大人民是指包含新兴阶层等在内的最广大人民。首先,新兴阶层是在党的改革开放政策鼓励、帮助下产生的。其次,新兴阶层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守法公民。再次,新兴阶层的绝大部分成员拥护党、社会主义和人民政权,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作出了贡献。这种认识,既表明党始终关注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的利益,体现了执政党的阶级性;同时又兼顾到其他劳动者、社会主义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者等群众的利益,体现了执政党的群众性,解决了群众路线始终强调的“为了谁、依靠谁”的问题。

  

2)关于群众概念的内涵

  

群众概念的内涵常常是在几对关系(如政党─群众、政府─群众、干部─群众等)中被定义的,这几对关系都属于上下关系,群众处于在下者的地位,体现支配与被支配的关系。这种情况下,对群众可能产生的错误有:

  

一是产生不信任群众的错误。作为在上者,存在产生对群众的负面评价和不信任态度的可能性。比如,群众需要教育,暗含着他们知识水平和判断能力低下;群众的意见需要集中,暗示他们的意见包含着错误和处于较低的意识水平;群众需要引导,暗含他们的行为有盲目性,容易偏离正确轨道;群众需要组织,暗含他们的无序性、散漫性;群众需要动员,暗含他们有消极被动性。此外,群众中还有思想觉悟落后的群众、不明真相的群众、受敌对势力利用的群众等等。与先锋队和干部比,群众处于低位劣势状态。上述认识反映到党内,往往导致“个人英雄主义”情绪滋长,产生“领导高明”、“夸大领导作用”、“单纯向上负责”等错误倾向。

  

二是产生重集体、轻个体的错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在强调整体性和统一性,在压抑个人利益和局部利益的基础上,建立起了社会整合和政治调控体系。改革开放以来,原来被压制的个人和社会开始凸现,社会和个人的自主性越来越明显。今天,简单地采用思想控制,表面上看可以暂时压下去,但随之而来的是民主热情下降、政治参与冷淡,导致人们对执政党丧失信心和认同感,最后是失去群众支持。

  

三是产生群众政治权利难落实的错误。在许多政治参与的行为中,群众表面上是主动的自主的政治角色,但这些行为基本上属于动员性的。群众参政的主要方式是参加党和政府发起的政治运动,行为多属于被动的和追随性的。所以,在理论上,群众虽被笼统地承认为国家的主人,但由于群众是以在下者的身份参与的,是纳入在上者设计的轨道和方向的参与,具体的公民权利难落实。在操作层面,群众仍是权力的客体,处于政治生活的边缘,成为政治动员的对象,甚至沦为消极被动的一群。

  

二、以人为本对群众路线有何发展

  

群众路线的根本依据是唯物史观的基本观点,即人民群众是历史发展的动力,也即群众观点。“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是群众观点的根本体现。而以人为本深刻回答了“为谁发展”和“靠谁发展”的问题,充分体现了唯物史观的时代要求,发展了党的群众路线的理论内涵。

  

1)以人为本凸显了唯物史观和人类解放的时代主题

  

群众路线主要从政治意义看待人民群众,强调的是群众整体对党和政府的支持作用。这种视角以个人对集体的绝对服从为基础,以下级服从上级的高度集权为条件,相对缺少对个体利益、作用的现实考量,容易导致“重集体、轻个体”的错误倾向,产生个体的权利难落实的错误。改革开放以来,公民社会的自主性越来越明显,出现了相对独立的个人与社会力量。与此呼应,更加重视人的自由全面发展。

  

以人为本理念的提出,把党的宗旨上升到了哲学的层面,昭示了党的基本价值取向是人,以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为目标。这种价值理念超越了单纯的政治层面上对人的理解,人成为了发展的主体、出发点和归宿;任何阶级、政党都不能以任何名义取代人民和超越人民,它的必然取向就是: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一切属于人民!从而凸显了对人的尊严、人的生命、人的权利的尊重,增强了党的价值取向的科学性、现代性。这就将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全面发展的最终价值目标,转化为执政党的执政目标,在执政理念的价值目标上,落实了人民群众的历史主体地位,凸显了人的解放的时代主题,实现了群众路线的升华。

  

当然,以人为本不可能确立在革命的时代,革命时代是人类社会分裂的时代,革命阶级只有通过“暴烈行动”方可改造社会、创新世界。因此,阶级分析方法是该时代最突出的思想方法,群众路线随之具有鲜明的阶级色彩,对抽象的人的关怀是不存在的。马克思曾经批判费尔巴哈“没有从人们现有的社会联系,从那些使人们成为现在这种样子的周围生活条件来观察人们……而是停留于抽象的‘人’,并且仅仅限于在感情范围内承认‘现实的、单个的、肉体的人’,也就是说,除了爱与友情,而且是观念化了的爱与友情以外,他不知道‘人与人之间’还有什么其他的‘人的关系’”。①以人为本也不可能确立在社会主义建设的初期。在这一时期,国内、国际阶级斗争在较长时间还继续存在,人的解放主题实现向普遍的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转型十分不易。以人为本在当代的确立,是马克思主义人的解放主题的又一次提升,它意味着全面为人的自由和全面发展创造物质基础的新时期的开始;意味着阶级对抗已经消减,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将更多地从人民的幸福、人民共享发展的成果上体现出来。

  

2)以人为本包含了发展“为了谁”的价值内涵

  

发展成果与人民享有的关联程度体现社会的进步水平。无产阶级政党也不是一开始就能直接把社会发展的成果同人民的享有联系起来的,而是经历了不同的历史发展阶段。对社会制度的深刻分析和改造,是马克思主义同其他改良主义的根本区别。在《哥达纲领批判》中,马克思深刻分析了为什么不能把着眼点放在经济状况改善上的原因。他强调,无产阶级政党“应当摒弃‘做一天公平的工作,得一天公平的工资!’这种保守的格言,要在自己的旗帜上写上革命的口号:‘消灭雇佣劳动制度!’”。②

  

以人为本体现了群众路线的价值定位,将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将人民是社会文明和进步成果享有者的命题前所未有地凸显出来,深刻回答了“为谁发展”这个核心问题。首先,在价值目标和方针的定位上,将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明确要“在促进发展的同时,把维护社会公平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综合运用多种手段,依法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分配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③其次,在工作思路的战略设计上,以更加突出制度公平、政策公平以及营造公平的社会环境作为贯彻群众路线的价值导向。“要从法律上、制度上、政策上努力营造公平的社会环境”,逐步做到保证社会成员“都能够依靠法律和制度来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④最后,强调这种维护公平正义的价值方针,在当前必须重点体现和落实在保护群众的基本合法权益上,要“重点解决好土地征用、城镇拆迁、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过程中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彰显了解决群众合法权益的重点、难点的政治决心和价值导向。

  

3)以人为本包含了发展“依靠谁”的深刻内容

  

一方面,以人为本全面阐发了人民群众的历史主体地位和作用。一是在理论上明确使用了“人民主体作用”的概念。强调“要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尊重人民首创精神”。⑤二是在人民群众与执政党的价值关系中,强化了人民群众作为价值评价主体的地位和作用。强调“树立正确政绩观,努力做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要“虚心听取群众意见,主动接受群众评判”。⑥三是强调发展“必须紧紧依靠人民群众”。“谋划发展思路向人民群众问计,查找发展中的问题听人民群众意见,改进发展措施向人民群众请教,落实发展任务靠人民群众努力,衡量发展成效由人民群众评判,最大限度地把全社会的发展积极性引导到科学发展上来”。⑦“必须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切实珍惜民力”,⑧确保科学发展获得人民的认同、支持和拥护,科学回答了“靠谁发展”重要问题。

  

另一方面,把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领导价值观,作为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的关键环节。既然群众路线是针对如何处理党群、干群关系的问题所提出的,执政党、政府、干部又处于各种关系的主导地位。那么,各级领导干部就要自觉做到“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权为民所用”,即权力观。

  

权力是人民赋予的,自然要为人民所用。这既是对执政党的整体领导权而言的,也是对每位领导干部的要求。“情为民所系”,即态度的价值取向。以什么样的感情对待群众,历来是群众路线的重要内容。“利为民所谋”,即利益观。首要的就是要代表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全心全意地为人民谋福祉;同时,各级领导干部决不能以权谋私,要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作风建设以及行为规范的价值导向,取信于民。

  

三、群众路线等同于民主政治吗

  

在中国当今政治领域,群众路线和民主政治是两个极具特殊意义的概念。一方面,群众路线是民主政治的价值理念的重要体现和实践形式。另一方面,群众路线作为一种理念和方法,它必须以民主政治为依托,与民主政治有机结合。

  

1)群众路线与民主政治之“同”

  

群众路线与民主政治的确存在着较大的共通性。

  

一方面,群众路线和民主政治在价值取向上具有一致性。群众路线以群众观点为指导思想,根本价值取向是强调人的价值。民主政治的本质就是尊重人民即群众的判断,最基本价值理念就是“人民当家作主”,保障人民的基本权利。“一切为了群众”,就是为了使群众权利有保障、活得有尊严么;“从群众中来”,就是由群众来判断政治上的是非和决定对错;群众做出各种政治决定的最好的方式,就是全体群众所认同和参与的民主政治的选举。因此,两者在基本目标和依靠力量等价值取向上具有相近性,即都是以实现人民的根本利益为政治目标,都主张依靠人民的力量。

  

另一方面,群众路线与民主政治在基本主张上具有一致性。群众路线所要求的“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基本方法和贯彻其中的民主集中制原则,体现了民主政治的参与制度及少数服从多数原则的基本精神。只不过与各种公共参与模式相比,群众路线是一种逆向参与模式。它强调决策者必须主动深入到人民群众中去,而不是坐等群众前来参与。在参与过程上,强调党主动走出去,接近民众,进而综合民众利益,即权威下行;在政策条件上,重视对于民众参与的经济和认知上的满足和保障。“总的来说,群众路线的决策模式要求决策者主动、持续地深入群众。大家比较关注的公众参与模式强调参与是民众的权利;群众路线则强调与民众打成一片是干部的责任。两者着眼点不同,一个敦促决策者走出去;另一个要把民众请进来。但在听取民意、吸取民智方面,他们有异曲同工之妙,不是对立的”。⑨

  

2)群众路线与民主政治之“异”

  

群众路线固然体现了民主政治的要求和一些特质,但群众路线毕竟与民主政治存在着明显的差异。

  

首先,所属的政治范畴不同。民主政治涉及国家政治生活的全部领域,列宁认为是“国家形态”和“国家形式”,属于社会政治形态的范畴。而群众路线主要是从领导角度讲的,以领导者为主体,基本上是领导活动,领导者与群众主要是一种“刺激与反应”的关系模式。从这个意义上说,群众的主体地位没有得到充分体现。但从群众路线的根本价值取向看,它又体现着民主的精神,毕竟它强调人的最终目的性和人民群众至高无上的地位。按照邹谠先生所言,群众路线是“一种民主的领导方式”,群众权利通过党的领导来实现。因而,群众路线属于政治思想和政治方法的范畴。

  

其次,产生的社会环境不同。民主政治本质上是一种国家制度,与国家政权紧密相连。而群众路线并不必然地存在于国家形态之中,并不是自然生成的,而是逻辑深处存在着这样一对假设:应然层面,认为作为革命的生力军的群众,作为权力所有者的人民,是社会的基础;而在实然层面,却又假设群众缺乏革命理性,不完全具备革命的自觉性、主动性。事实上,群众路线是在革命战争环境中形成的,它的运用不可能凭借国家力量,而只是一种非国家形态下的领导方式。

  

再次,思想基础不同。民主政治最核心的理念就是“人民的权力”。同时,由于人民的政治参与大多是间接的,因而必须对代议者进行制约,实行监督。群众路线是针对党群、干群关系提出的要求,它主要是以马克思主义关于党的性质宗旨、历史创造者理论以及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为思想基础的。马克思主义认为,共产党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要发挥这一作用,就必须在革命实践中担当起领导任务,唤醒、教育和带领广大人民群众参加革命斗争。共产党人要充分认识人民群众的历史地位和作用,把人民利益作为全部活动的出发点和归宿,因此党在工作过程中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要实现这一根本目的和要求,依照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的基本观点,就要在实际工作中不断经历“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过程。在施行群众路线过程中,由于领导者是主导者,主动权在领导者一方,因而是否实行和如何实行群众路线,则主要依赖于领导干部的思想觉悟和工作作风而缺乏制度性规定。这应当成为群众路线发展完善的方向。

  

最后,人民群众在政治参与中的实际地位不同。在民主政治中,公民是权力的主体,是权力关系中的在上者。而在群众路线的语境中,人民群众虽然在理论上被笼统地确认为国家的主人,但并不完全具有民主政治条件下公民的政治地位,一定程度存在社会精英对个体主体意识、个人能力的不信任,“使民做主”有可能异化为“替民做主”。因此,群众路线最基本的支撑点应当是人民当家作主,它必须与民主政治耦合。否则,人民当家作主就只能是一句空话。美国学者施拉姆曾指出,群众路线在执行过程中有两个可能的发展趋向:一个是有可能发展成为真正让人民管理自己的事务,另外一个是有可能发展为“专家治国”,变成操纵群众。这一认识显然是有一定的合理性的。

  

总之,群众路线与民主政治不是同一层面的东西,但两者又不矛盾。虽然群众路线是民主政治的价值和理念的重要体现和实践形式,但群众路线与民主政治在观念和运行方式上毕竟存在着差异。在中国共产党执政和发展民主政治的背景下,群众路线作为一种理念和方法,在实践中不可能独立发挥作用,它必须以民主政治为依托,与民主政治有机结合,特别是要解决群众路线制度化程度不高的问题。为此,一方面,要重点解决人民群众与国家政权关系的认识问题,树立主权在民和尊重人权的民主观念,为真正树立“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的观念和确保人民当家作主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另一方面,要切实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完善人民群众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的实现机制,将群众路线强调的“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方法纳入民主法制的轨道。

  

【注释】

  

①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一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530.

  

②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一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77.

  

③十六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6:712.

  

④十六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6:712.

  

⑤胡锦涛.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1:15.

  

⑥十七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9:854.

  

⑦十七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9:579.

  

⑧十六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5:646.

  

⑨王绍光.毛泽东的逆向政治参与模式——群众路线[J.学习月刊,2009,(2):17.

  



  



  



  



  



  



  



  

网络编辑:张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