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葎:共同富裕的政治哲学诠释
作为超越资本主义现代化困境的一种政治筹划,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显著标识,包含着“以人民为中心”“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价值追求的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意蕴。当前,立足新时代中国式现代化共同富裕实践的全面推进,进一步阐明共同富裕的政治哲学内涵,是深化共同富裕研究理论自觉,摒弃以资本为中心的两极分化,创新中国式现代化共同富裕历史实践的内在要求。
人自由全面发展的基础性前提
伴随人在近代意义上的自我发现,现代政治哲学以一种对于个人权利的极大重视,勾勒出现代政治生活的基本逻辑。现代社会对人的权利的关切,落到实处,其直接关联的乃是个体的生命权、财产权以及与之相关的各种利益。类似洛克借由“社会契约”对作为价值主体的个人的不可让渡的自由、生命、财产权的全面论说,所推崇的“自由”主要是就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其境遇的“有利”“有益”关系而言的,“利”“益”是现代社会诸多价值取向的真正谜底。对此,查尔斯·泰勒指出,正是通过赋予感官快乐和痛苦以重要意义,功利主义第一次使减轻人类社会的痛苦置于社会议事日程的中心成为可能。这在现代社会产生了真正革命性的影响,不仅改变了我们的法律体系,而且使得我们实践和利害关系的整个领域都发生了变革。
对个人幸福生活以及与此相关的利益、财富的正当性肯认,奠定了现代政治哲学的人性论根基。然而,近代西方政治哲学传统所伸张的个人权利,其本质诉诸的乃是一种自然地为自己的肉体欲求所驱使——并非真正脱离动物的原子式的抽象个人。肇始于此的西方现代化进程,也因此成为个人奔竞自己利益的竞技场。对此,马克思指出:“我们的时代即文明时代,却犯了一个相反的错误,它使人的实物本质,即某种仅仅是外在的,物质的东西脱离了人,它不认为人的内容是人的真正现实。”换言之,它不把“物质的”身躯视为“真正的人”的现实,最终使得人处于“身首异致”的状态。其结果不仅使得物质的市民社会不配称于政治国家的形式因素而抽象化,也使得政治国家不配称于市民社会的物质因素而抽象化,是“真正的人”的虚幻形式在自私的功利现实中的消解。
按照马克思的观点,政治国家必须立足整全的人的生成。人是一个特殊的个体,在现实中既作为社会存在的直观和现实享受而存在,又作为人的生命表现的总体而存在。对富足丰裕生活的向往,一方面,因财产、财富是人的身体的延伸,生命需要靠自己的财产、财富来保存,财产、财富与现实的人的生命本质性地联系在一起。另一方面,财产、财富是人通过劳动创造的,而伴随劳动带来的财富增长,不只是作为劳动结果的产品,更是作为劳动主体的人的本质力量的展示。如此,共享财富和集体利益,不只是物质享受,也不只是法律上的支配权,它是现代人的一项重要政治需要,更同时关涉一种精神状态,是拥有真正现代公民生活的基础。就此而言,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视域中的共同富裕,是使“物”重新成为对“人”的肯定,进而成为实现人真正自由全面发展的基础性前提。
彰显公平共享的价值叙事
自霍布斯以降的西方政治哲学传统为现代精神提供的原子式“个人”概念,意味着一种被赋予了“自然”意味的平等观念的开启。这种对个人权利及其平等状态的肯定,以其特有的激进和前瞻,直截了当地使一项无条件的自然权利成为一切自然义务的基础。这些所谓天赋的、与生俱来的使人成其为人的权利,以一种“激进的”方式消除了人与人之间的不平等。
现代社会,以权利、公平、正义为基准的价值框架日渐深入人心,个人自主、社会自治、政治民主被认作根植于人之本能的价值追求。然而,在对这些公认的现代“好价值”的推崇背后,现代政治生活常有“智及”不能“仁守”的地方。西方近代以来对于契约性程序正义的追求,因其“理性经济人”的前提假设,本质上着力的乃是本性自保的人们如何相安无事地竞争与合作。问题在于,程序正义偏重生物学意义上的“生命”与社会应得份额的“权利”界定,核心关切的是基于“权益计算”的契约性的原则遵守,隐含着对具体人的积极关注以及与此相关的共同体感的可能削弱。
诚然,人对自己的存在对象的需要,在人对人、人对社会的关系中直接表现为每个人对自身利益的求取,利益是人的需要的社会的提出。而人与人的关系的存在方式,最敏感的神经就是人们的经济利益。但是,正如权利的概念不能与实在和实存的概念相分离,它在某种程度上始终围绕对事态和特定情境的考量。平等依然,如果没有每个人权利的实质性界定,就不会有平等。按照马克思对于19世纪中叶西欧社会的观察,伴随资本主义的快速发展,作为一种经验性事实的悖论性贫困始终如影随形:一方面是快速增长的社会财富,另一方面是随时陷入绝境的工人阶级。对于多数人来说,尽管收入有所提高,不平等仍然是高度累积性的。据此,马克思直面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贫困的积累和社会财富的两极分化,指出在一个追求自由平等的社会,一个贫困的阶级被这个社会系统性地生产出来,这当然是这个社会的耻辱;并进一步在对未来社会的设想中建构起了共同富裕的衡量标准,指出新的社会“生产将以所有人的富裕为目的”。就此而言,共同富裕是对西方程序正义以及资本主义悖论性贫困的积极扬弃,彰显了“人人参与”“人人享有”的社会主义公平正义的价值叙事。
渐次展开的理想社会愿景
追问何为理想社会,是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的重要任务。马克思明确将共同富裕作为未来社会的基本原则。在马克思的描述里,未来社会“一切社会成员有富足的和一天比一天充裕的物质生活”,“我们的目的是要建立社会主义制度”。在此制度之下,每个人都将获得有益的工作、充裕的物质与精神生活以及充分的自由。
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视域中人的自由,并非对利益纠缠的简单摆脱。按照马克思的观点,出现在历史中的任何一种“物”的关系无不可以还原为相应的“人”的关系,所谓实物是为人的存在,同时也是人为他人的定在,是他对他人的关系,是人对人的社会关系。就此而言,共同富裕在其直接性上是对资本主义制度下悖论性贫困和两极分化的拒斥,涵淹其中的价值关切却直指资本逻辑和拜物教统治下“人的本质的绝对贫困”,其深层的价值旨趣则牵系于“劳动转化为自主活动”的新历史观、新世界观的创构。换言之,马克思所勘定的未来社会的共同富裕基本原则,其创造性的价值命意并不简单归落于物质财富的追求所引发的“平均化欲望”,它的政治哲学的深长意味说到底是对既“属于一定的社会形式”又拥有“个性和独立性”的活动着的个人的真正看重。在这里,现实个人的活动处境有了一次“保存了以往发展的全部财富”又不同于过往历史的无法比拟的跃迁。
马克思曾引述摩尔根的话说,单纯追求财富不是人类的最终命运。从马克思对两极分化的现实批判到对共同富裕的未来企盼,为我们昭示的是社会逻辑曲折中“人的入功利而终于不归落于功利”。正如现实的个人的发展,是一种价值上没有止境的向度,共同富裕也将经由现实的诸多环节在渐次展开的历史实践中得以落实,最终辐辏于每个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
(作者系北京师范大学价值与文化研究中心、文理学院哲学系教授)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25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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