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覃辉银:新型民主选举制度与香港政治转型发展基本格局的构建

发布时间:2024-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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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回归25年来,中央政府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贯彻“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方针,香港特别行政区政治民主循序发展,港人真正享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民主和自由。然而,自2012年起,香港社会出现了反国民教育、违法“占中”、旺角暴动、反“一地两检”及修例风波,而破坏社会的程度及规模亦不断升级,加上外部势力推波助澜,令香港陷入崩溃。近十年来香港社会发生的种种乱象表明,香港特别行政区原有的选举制度存在着明显的漏洞和缺陷。行政长官和立法会产生办法长期处于不确定状态,为反中乱港势力夺取香港管治权和外部势力进行干涉渗透提供了可乘之机。香港“反修例”风波演变为社会动乱,充分证明香港近年来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政治问题,是涉及夺权与反夺权、颠覆与反颠覆、渗透与反渗透的较量。面对一段时期以来香港“一国两制”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在“爱国者治港”原则上正本清源、完善选举法制成为当务之急。
  一、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的立法进程及三场选举
  面对香港社会的混乱局面,中央政府毅然行使对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全面管治权,主导推进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的完善。2021年1月27日,习近平主席在听取时任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述职报告时强调:“要确保‘一国两制’实践行稳致远,必须始终坚持‘爱国者治港’。这是事关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事关香港长期繁荣稳定的根本原则。” 这一重要论述为修改完善香港选举制度确立了指导原则。2021年3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作出决定,为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提供了基本思路和总体要求,并新修订了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和立法会的产生办法。香港特别行政区全面配合,修订本地配套法例,“落实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上述决定和对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的修订。提出了涵盖8项主体法例和24项附属法例的有关本地法律修订法案。”2021年5月27日,立法会通过了《2021年完善选举制度(综合修订)条例草案》,同时制定了关于选举资格审查委员会的组成、任期、候选人资格审查程序的方案。完善香港选举制度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是一套组合拳,旨在从根本上治理挑战香港宪制秩序的乱象,校正香港政治发展的航向。新一轮立法建制是一场反颠覆斗争,是一场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及香港特区管治权、民生、经济的保卫战。香港特别行政区分别于2021年9月19日、2021年12月19日和2022年5月8日依法、成功地进行了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委员会选举、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七届立法会选举、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六任行政长官选举,建立了“爱国者治港”的管治力量。三场选举以“爱国者治港”原则正本清源,不仅是对香港特别行政区管制队伍的重构,而且对香港政治体系格局也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二、新型民主选举制度重塑香港选举政治文化
  纵观举行三场重要选举的过程可以发现,香港政治发生了诸多令人欣喜的变化。一是竞选人的主要行为指向发生了变化,从过往利用煽情文宣渲染对立攻击转变为聚焦经济和民生议题。参选者立足本职与专业,积极走访基层,了解市民疾苦,聆听民众心声;利用社交媒体接收网民留言,浏览公众见解,征集议题建议;摆设宣传街站,参加竞选论坛,推介自己的参选政纲、理念和主张,回应港人的吁求。大量自动当选的选委主动走基层听民意,调研经济社会发展的真问题,探求解决深层问题的真办法,洋溢着赤诚的情怀。二是竞选人的核心比拼内容发生了变化。选举没有分化恶斗,从过去基于意识形态和泛政治化的炒作表演转变为更加注重民生和发展议题,更加注重参选人的能力和素质展示。“通过比专长、比政纲、比理念、比担当、比贡献等方式,积极争取选民支持。”李家超参选行政长官,特意安排走访了多个团体和单位,了解香港亟待解决的问题和未来发展定位,通过集聚众人的智慧,形成参选政纲,致力于解决突出矛盾问题,继而又在广泛交流中“不断丰富、完善政纲,提出务实可行、贴地惠民的破解方略”,候选人之间的竞争最终凸显的是爱国爱港情怀和参政议政能力。三是在新选制下选举风气发生了质的变化。三次选举都经过严密、充分的策划和组织管理,选举过程公平、干净、安全、平稳、顺利。立法会选举不再是过去那种喧嚣纷乱、泛政治化、极端化、挟持民意的气氛,不再是煽动对抗、撕裂社会的恶性竞争,不再是纠缠内斗、徒具形式的政治操弄,而是呈现出一种依法、有序、理性、包容竞争、展示爱国爱港情怀、宣示服务乡土的新风气。社会各界热情参与,广大选民积极登记投票,展现了对新选举制度的认同、对香港未来的期许和对“一国两制”的信心。第六任行政长官选举“整个选举过程不仅规范有序、公平公正、安全廉洁,而且有声有色、亮点纷呈”,反映了香港社会广泛认同新选举制度、高度认可李家超的能力和施政纲领,表现出团结一致再出发、推动港岛“由治及兴”的共识和愿景。四是最终的选举目的和效果发生了变化。新选举制度下的选委会选举和立法会选举对香港的政治运行起到了拨乱反正的作用。新选举制度弥补了过往选举制度的漏洞,减少了泛政治化的无谓纷争和社会内耗,重新塑造了一种良性竞争、理性建设的选举文化。第六任行政长官选举则巩固了符合香港实际的政治发展格局,奠定了香港转型发展、高效治理的组织基础。
  三、新型民主选举制度建构香港政治转型发展的基本格局
  (一)新选举制度结束了多年来香港政治运行的种种乱象
  “回首过往选举,包括新选制落实前的两届立法会选举,选举已沦为操弄政治、夺取议席的工具,令社会民粹化、激进化,每经一次选举,香港就撕裂得更严重。在众声喧哗的选举文化下,共识政治被弃如敝屣。选举结束后,社会撕裂的选举后遗症持续,行政立法关系长期僵持对立,施政举步维艰,香港发展停滞不前,受害最深的是广大市民。”2021年成为香港政治发展的分水岭。新选举制度从提名程序到资格审核全流程落实“爱国者治港”原则,带动香港社会逐步走出偏激的氛围和“泛政治化”的泥沼,宣告香港旧的政治理念和思维模式成为了历史。
  (二)新选举制度使香港政治重回“一国两制”的正确轨道
  香港回归以来,由于反中乱港势力的兴风作浪和外部敌对势力的干涉渗透,香港特区政府施政曾受到严重阻挠,香港民主政治发展也曾受到蓄意破坏而不断遭遇挫折。“中央政府永远是香港特别行政区民主发展坚定的主导者、支持者和推动者,是全体香港居民根本利益的守护者。”针对香港过去的政治乱局,中央主导实施整治,颁布实施国安法,完善选举制度,落实“爱国者治港”,令香港社会回复安定,由乱到治,重回“一国两制”的正确轨道。香港新一届选委会选举、第七届立法会选举和第六任行政长官选举的成功举行标志着新选举制度得到了全面落实,选举结果体现了“反中乱港者出局”的社会共识,遴选出一股坚定的爱国爱港力量,使民主发展重回正轨,展现了新选举制度的优越性,走出了一条新型民主之路。“香港民主发展历程表明,坚持‘一国两制’这个根本保障,坚持依照宪法基本法办事这个法治原则,坚决贯彻落实‘爱国者治港’原则,坚持符合香港实际这个基本要求,香港民主发展就能走对路,走得稳,不断在制度和实践上向前迈进。”
  (三)新选举制度奠定了香港政治发展的价值基础
  新选举制度“回归选贤与能、为民做事的初心”,“摒弃以往选举高度政治化的劣质民主,努力让选举反映民愿、集中民智、为民谋福,使选举活动更加理性、公平、有序”。立法会和行政长官参选人围绕政治服务社会经济发展和改善民生的中心功能,聚焦务实解决社会矛盾问题,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以问题为导向,“既回应市民的现实诉求,更为香港长远发展、提升竞争力布局谋篇……为本港创造了理性、团结、进取的政治气氛和竞选环境……充分显示新选制凝聚广泛共识、推动社会向前的优势,成为实现良政善治的宝贵政治能量”,“特别是新特首选举程序依法、流程规范、文明理性,避免了社会撕裂,凝聚了各界共识,营造了爱国、团结、积极、正向的良好局面,成为团结建设香港的一次重要动员。”新选举制度坚持爱国爱港、独立自主,排除了内外反中乱港势力的干扰,创建了香港特区选举委员会这一核心保障机制,依法、平稳、顺利地实现了立法会和行政长官的换届选举和过渡。新选举制度催发出一套符合香港实际情况、有香港特色的民主制度和实践,生动地显示了优质民主、实质民主的形态和过程,是香港特别行政区民主制度的优化提升和与时俱进,成功地迈出了香港政治转型发展的关键一步。
  (三)新选举制度奠定了香港政治发展的制度保障
  新选举制度对“爱国者治港”提出了明确的标准和要求,重新构建选举委员会,扩大规模、增加界别、优化分组、赋权职能。完善了参选人资格审查、提名条件、公职人员任职资格审查、公务员宣誓等制度及选举委员会委员、立法会议员、行政长官的选举办法,重新分配了立法会界别席位的比例,“增强选举委员会和立法会的代表性,扩大香港社会均衡有序的政治参与”,目的在于弥补制度缺陷和漏洞,强化制度安全保障,选出政治上爱国爱港、能力上贤能出众的治港者,确保所有治港者都是爱国者,防止反中乱港分子通过选举进入特别行政区的政权组织和治理架构进行破坏活动,抵御外部敌对势力的干预和渗透,“坚决防范香港管治权被反中乱港势力及其背后的外部敌对势力所攫取,确保特别行政区政权安全。”新选举制度构建了具有香港特色的优质民主制度。“实践证明,新选举制度对于落实‘爱国者治港’、保障香港市民行使当家作主权利、推动形成社会各阶层各界别齐心协力建设香港的良好局面都发挥了决定性作用。这是一套符合‘一国两制’方针、符合香港实际、符合香港发展需要的政治制度、民主制度,必须倍加珍惜,长期坚持。”
  (四)新选举制度奠定了香港政治发展的结构布局
  依据国家宪法、香港基本法、“一国两制”方针、香港国安法和香港新选举制度先后进行了香港新一届选委会、香港第七届立法会和第六任行政长官的选举,突出选举委员会的把关功能,“确保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管治权牢牢掌握在爱国者手中……强化行政和立法之间的有效配合,提高治理效能,减少政治争拗和内耗”,巩固了行政与立法之间良性互动的行政主导体制。香港特区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的法律制度和宪制秩序得到了确立,爱国者治港的局面初步形成,行政与立法机构长期不和谐的顽疾终于被消除,强化行政主导、协同共治、面向实际问题、增强管治能力、提高治理绩效的积极氛围得到了弘扬。香港的民主政治格局趋于成型和稳固,为完善香港治理结构奠定了科学、坚实的政治基础。这样的民主政治才能真正发挥团结聚力、维护“一国两制”、发展经济、改善民生、破解深层次问题的效能。
  (五)新选举制度展现了香港良政善治的光明前景
  新选举制度带来新的政治规矩和政治行为,激发新的政治伦理和政治议题,培育新的政治氛围和政治生态,吸引香港市民产生新的政治情感和政治认知,奠定了香港政治发展的价值基础、制度保障,带动了香港政治体系的深刻调整,重新塑造了香港的政治文化,彻底改变了香港的政治生态,凝聚和激励各方面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积极参政议政,发展出一条符合香港实际情况的民主发展道路,实现了香港由乱到治的重大转折,推动香港政治发展进入“爱国者治港”的新阶段,展现了爱国贤能者治港、提升治理效能、实现良政善治的前景。“为新一届政府开展施政提供坚实民意基础,积累宝贵的政治能量。”随着新型民主选举制度带动香港政治体系的深刻调整及其优势和效能的充分彰显,香港政治发展进入到“一国两制”下“爱国者治港”的新阶段。制度基石已定,政治新局已启,治港者和广大市民当趁势而为,同心同德,克难攻坚,开拓进取,创造香港良政善治、由治及兴、“一国两制”行稳致远的新篇章。
  四、坚持“爱国者治港”原则对香港政治体系的影响
  (一)香港特别行政区泛民主派阵营的分化及走向
  1.泛民主派阵营的参政之路面临抉择。2020年6月30日香港国安法生效后,包括“香港众志”“民间人权阵线”“教协”“支联会”等在内的反中乱港组织纷纷溃散;一批长期反中乱港的违法犯罪分子被依法拘押并判刑入狱或逃往国外继续作乱。自从中央划出“爱国者治港”底线后,中央及香港本地一项又一项的措施纷纷出台,对泛民主派的政治活动产生了深刻影响。新选举制度把反中乱港分子排除在特区管治架构之外。2019年11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基本法》第104条剥夺了4名泛民主派议员的资格,继而引发泛民主派“总辞”。然而,他们很快就发现自己失去了主要的政治参与平台,难以维持自身的政治影响力,且断绝了大部分政党财源。随着政治氛围和治理议程的转变,泛民主派的政治活动空间急剧缩减,陷入了内讧分化、人员流失、资金枯竭、前路茫茫的局面。在此背景下,原来的泛民主派阵营开始分化,形成了“旧泛民”与“新泛民”之分。“旧泛民”不接受新选举制度,执迷不悟,自我设限,消极抵制,裹足不前。“新泛民”则接受了新选举制度,宣称爱国爱港,主动站出来积极参加选举。在2021年的选举委员会选举中,有独立民主派二人“入闸”,最终一人当选。尽管民主党、公民党和“民协”明确表示放弃参加立法会选举,还是有少数温和民主派人士表示参选,结果非建制派人士基本上都顺利“入闸”,获得了足够的政治行为空间。
  对于民主党消极对待立法会选举的取向,林郑月娥和建制派人士都给予了否定和提醒,强调选举不搞清一色,参政议政是政党存在的价值,全面禁止党员参选只有“死路”一条并涉嫌违法。公民党因多人入狱候审、许多党员退党而日益萎缩,陷入了财政困难、苦苦支撑的窘境,声言要转型做基层工作。12月17日,公民党召开周年大会,由于没有党员参选换届执委会,该党面临即将解散的前景。2022年4月16日,“民协”召开会员大会改选领导层,温和的党内元老廖成利出任主席,他把“民协”定位为温和及爱国的民主派政党,显示出回归务实的取向。
  2.爱国者治港不是搞“清一色”。香港是多元社会,爱国者治港要体现多样性、构筑同心圆。香港的民主政治“体现均衡参与,保持多元开放”。选委会、立法会以及特别行政区政府都应该广泛吸纳爱国爱港的人才,不搞“清一色”,要团结绝大多数香港人,更好地建设一个包容性社会。推进“一国两制”和香港建设必须关注和引导各个政治派别、各种政治能量。香港已翻开新的一页,民主派应该反思,重新确定政治路线和纲领,回归“和理非”,果断与港独、暴力、“揽炒”等划清界线,做建设性的“民主派”,参与重大政治进程,方能重获一线生机。在新形势下香港的泛民政党都必须作出抉择。事实上,泛民政党的政治空间在于“一国两制”。温和的泛民主派人士若能与反中乱港分子划清界限,积极参政议政,从反映香港的整体民意、表达议会的多元意见、发挥民主派阵营中爱国爱港人士的参政议政作用等多个角度来看都是有益的。总之,强调“爱国者治港”不意味着不允许持不同政见或主张者存在,也不意味着压制批评政府的声音,而是要在坚持原则的基础上广泛选拔政治精英,不断扩大团结面,增强包容性,建构最广泛的“一国两制”统一战线。
  (二)加强香港特别行政区公务员队伍的整肃
  相对于纪律部队以注重效率、执行力强见长,公众对政务官的印象是廉洁、谨慎、注重程序,但在政治判断力和政治执行力上表现不足,缺乏胆识和魄力。多年来的官僚主义、懒政怠政问题受到了公众的诟病。有的公务员奉行“政治中立”,立场模糊。还有一些人出于意识形态偏见而对内地体制心存抵触。2019年反修例风波期间,不少公务员加入反对警方和政府的集会事件、2021年9月14日发生的背景字幕国名出错事件、2022年1月3日发生的“洪门宴”事件,以及就应对第五波新冠疫情出现的犹疑和争论,都使公务员招致社会严厉的质问和批评。国家认同、政治忠诚、对大陆缺乏基本认识都是香港公务员亟待弥补的课题。所以,整肃管制队伍、重塑公务员形象被提上了议事日程。
  中央立法明确了香港特别行政区公职人员参选、任职和就职宣誓等规矩。2020年11月1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员资格问题的决定》。香港《2021年公职(参选及任职)(杂项修订)条例草案》于2021年5月21日生效,进一步明确了拥护香港基本法及效忠香港特区的法定要求和条件,新增了区议员须进行宣誓的规定,在《宣誓及声明条例》中新增了宣誓具体要求、完善监誓人的安排,修订《立法会条例》和《区议会条例》,以及在行政长官、立法会及区议会选举中加入限制等六大范畴。香港公务员事务局发布通告,要求2020年7月1日或之后聘用的非公务员政府雇员签署声明,拥护《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区、尽忠职守和对香港特区政府负责。特区政府还修订了《宣誓及声明条例》和《立法会条例》,要求区议员宣誓。不理会或拒签和交回声明的公务员最终去职。2021年12月9日,香港公务员学院正式成立,加强对公务员进行“一国两制”方针、国家宪法、香港基本法、香港国安法等方面的培训。未来公务员培训将聚焦特区宪制秩序和国家发展、公务员领导能力、在服务中应用创新科技、国际视野等四大方向,并考虑改革高级公务员职位招聘及选拔制度。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近年来还启动了与大陆部门加强香港公务员培训的项目。例如,香港与广东省、深圳市签订协议,让两地公务员交换“挂职”,与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合作开设高级公共管理硕士(EMPA)香港政务人才项目,加强公务员对国情的了解。行政长官李家超提出要简化法律、行政等程序,加强公务员的危机应变意识和团队精神,为各部门设定“关键绩效指标”。
  (三)加强爱国爱港者队伍和能力建设
  2017年,习近平主席在参加香港回归祖国20周年庆祝活动时曾寄语香港管治队伍:“一寸丹心唯报国……为官避事平生耻……上下同欲者胜”。2018年,习近平主席指出,希望港澳社会更加积极主动地助力国家全面开放、融入国家发展大局、参与国家治理实践、促进国际人文交流。2022年5月13日,时任全国政协主席汪洋强调,要深刻认识提升爱国爱港爱澳力量能力建设的必然性和紧迫性,坚持“爱国者治港”“爱国者治澳”的根本原则,坚持大团结大联合,聚焦骨干力量、夯实基础力量、培育新生力量,努力提升政治把握能力、思想引领能力、团结协作能力、联系群众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助推特区实现良政善治,确保“一国两制”实践行稳致远。时任全国政协副主席夏宝龙分别于2021年2月22日、7月16日和12月6日发表讲话,对“爱国者治港”原则的政治含义、具体要求、划分标准、实施保障等进行了系统而明确的阐述。2022年1月5日,夏宝龙在深圳与部分新任立法会议员会面,他提出了五点希望:做立场坚定的爱国者;做行政主导体制的维护者,对政府做出善意、诚恳的批评,并不是做橡皮图章;做真正的民意代言人;不断提升参政议政能力,增强政治敏锐性;不断提高立法会的效率及战斗力。要强化政府治理能力,还需要健全香港政治领导人才选拔和培育制度,在立法会更好地发挥政党政治和独立议员的效能、加强行政会议非官守议员的咨政功能以及加强爱国爱港者队伍的精诚团结。今日的香港尤其需要在“爱国者治港”原则下打破过去的用人思维和格局,让德才兼备的治理者来推动结构性改革,解决深层次问题,促进民生福祉和社会公平,让香港走出困局,重拾信心和民心。有学者认为,对建制派而言,爱国者治港提出了服务香港与国家的更高能力的要求,尤其是对领导岗位提出了“坚定的爱国者”的升级要求。中央决心打造的不是橡皮图章或“忠诚的废物”,而是贤能的爱国者。建制派更应积极迎接改制后的挑战,充分展现其治港能力,赢得广泛的认可 。当前,立法与行政之间已形成了良性的互动关系,立法会积极履行宪制责任,监督并配合政府施政,努力解决难题,改善民生,协助政府换届过渡。
  五、香港由治及兴的关键转折
  赋予新一任行政长官新要求新使命根据中央政府的要求,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必须爱国爱港,必须真心尊重和维护中国的国体、政体以及基本政治制度和宪制秩序,尊重和维护中国内地实行的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必须坚定地拥护和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方针、国家宪法和香港基本法、香港国安法、香港选举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国家主权、国家安全,积极支持和推动香港融入国家发展大局;必须坚持“爱国者治港”原则,做到廉洁勤政,善于履职尽责,不仅要想干事还要会干事、能干事、干成事。落实中央政府对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全面管制权不是代替特区政府的管治,特区政府还是要承担主体责任,按照“一国两制”把香港治理好。行政长官既要向中央政府负责,又要向香港社会负责。
  过去数年间,香港社会纷乱四起,离心离德,治理不善。这其中诚然有激进民主派和不法分子阻扰特区政府施政的因素,同时,作为行政主体的特区政府本身在一些问题上也欠缺作为,没有魄力打破既得利益格局,因循旧制而无所突破。目前香港首要的是解决积累多年的深层次问题,包括经济结构单一和畸形、贫富分化严重、住房紧张、就业困难、社会保障不足、阶层固化、贫民生活艰辛、年轻人看不到希望等。同时,香港维护国家安全的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还存在一些隐患、风险、挑战。这对于未来特区政府的管治理念、管治方式、治理能力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领航者必须有担当,有以民为本的态度和解决问题的决心。解决深层次问题、应对风险挑战,需要一位有魄力、重实干、谋创新的特首,“组建一支爱国爱港、担当作为、精诚团结、为民服务的管治团队”,抓住新一轮立法建制带来的契机,巩固由乱及治的成果,引领各界团结奋进,贯彻习近平主席在庆祝香港回归祖国25周年大会暨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六届政府就职典礼上提出的四个“必须”——必须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方针、必须坚持中央全面管治权和保障特别行政区高度自治权相统一、必须落实“爱国者治港”、必须保持香港的独特地位和优势——和四个“希望”——着力提高治理水平、不断增强发展动能、切实排解民生忧难、共同维护和谐稳定,继续强化有效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的工作,在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上实现突破,不断提升治理效能;巩固提升国际金融、航运、贸易三大中心地位,加快打造国际创新科技中心,提高综合竞争力,积极融入国家发展大局,保持和拓展国际市场,推动经济发展和转型,促进社会和谐同心,保证市民安居乐业,“同建充满活力、希望、发展机遇和关爱共融的香港”,创造新的发展繁荣。
  从实践来看,坚持爱国爱港、团结拼搏的社会政治导向已经取得了明显成效。“2022年,香港社会积极弘扬以爱国爱港为核心、与‘一国两制’方针呼应的主流价值观,爱国爱港力量持续发展壮大,香港同胞爱国意志日趋坚定。”“在‘爱国者治港’原则下产生的新一届立法会一改过去乱象丛生的局面,团结协作、求同存异、顾全大局成为主流。特区政府要求所有新入职公务员须在3年的试用期内完成更全面的基础培训,内容包括认识‘一国两制’、宪法、香港基本法、香港国安法、国家体制及重要政策。”“这一年,香港年轻一代的爱国教育如火如荼,宪法、基本法、香港国安法的学习和推广得到了进一步的加强,国情教育、国史教育不断深入。”“新班子、新风貌、新气象,香港正处在从由乱到治走向由治及兴的新阶段,奋进正当其时。” 我们有充分的理由相信,香港特别行政区一定会推进“一国两制”事业行稳致远、谱写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精彩华章。
  文章来源:《公共治理研究》2023年第3期
  网络编辑:静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