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广昭 陈振凯:习近平“四个全面”里的中国复兴逻辑
来源:《人民日报》2015年1月15日
发布时间:2015-03-11
2014年年底,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苏调研时提出,要协调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习近平首次提出的“四个全面”,是其治国理政方略的顶层设计,是中国复兴伟业的战略路线图。“四个全面”构成了一个严密的体系,有着很强的学理支持和经验支撑。理解“四个全面”,是读懂中国故事,读懂中国复兴的重要窗口。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现代国家转型的必要前提
由习近平担任起草组组长的十八大报告首次提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并确定了时间表,即到2020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中国古籍上就有“小康”的说法,古代思想家孟子提出“民之为道也,有恒产者有恒心,无恒产者无恒心”。今天,中国执政党提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对中国未来社会长治久安的重要战略考量。
“小康社会”,有学者认为,某种意义上,就是中国特色的“中产社会”。在国际上,中产阶层是社会稳定的重要力量已成为共识。无论是历史学家巴林顿•摩尔,还是政治学家李普赛特,都强调中产阶层的壮大对于社会民主、社会稳定的重要性。中产阶层最讲究“理性”,而“理性”则是现代社会的最重要特征。无论英美等西方国家,还是日本、韩国、新加坡等亚洲国家,都是中产社会,这种社会呈现出更加稳定的形态。从社会结构上说,与其说美国等西方社会的稳定源于民主,不如说源自中产阶层的崛起。反观中东和南亚、拉美的一些国家,中产阶层弱小、穷人众多,不仅社会不稳、经济不稳,还会出现政治危机和政治失序状态。这些经验告诉我们,一个稳定的民主社会,首先是一个中产社会。有中产的民主才是好民主、优质社会,没有中产的民主往往是坏民主、劣质社会。
因此,“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现代化国家,首先是一个“小康”之国,即中产之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就是要使中产阶层普遍化,成为社会阶层的主流。
比较政治学研究表明,中产阶层是最维护现行体制的因素和力量,是现代国家转型的重要润滑剂。
值得一提的是,在西方,中产阶层与民主政治相关联。但是,如果西方寄望中国出现挑战中共执政权威和导向西式民主的中产阶层,则会贻笑大方。《民主与专制的社会起源》作者巴林顿•摩尔依据大量历史事实,严重质疑资本主义和西方民主是进入现代工业社会的唯一通道和最终归宿,认为西方民主只是特定历史环境中结出的果实,而通向现代社会的历史道路和与之适应的政体形态是形形色色的。也就是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即建立中国的中产社会,只会支撑中国执政党的正当性,提升中国复兴的进程,而不是其他。
“全面深化改革”:破除分利集团的有力武器
在中共党史上,十一大以来的历次三中全会均被赋予了改革色彩。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决议,正是在向外界宣示,习近平引领下的中国将是一个空前改革的时代,一个负起历史担当的时代。中共的成功、中国道路的成功,最大的密钥便是保持改革的常态。
美国经济学家奥尔森对国家衰落的原因作出了一个令人信服的一般性解释,即大量分利集团、分利联盟的存在。他认为,在边界不变的稳定社会中,随着时间的推移,将会出现大量的集体行动组织或集团。这种特殊的利益组织或集团,不仅降低经济效率,而且加剧政治生活中的分歧。更为严重的是,分利集团一旦大到一定程度,就会成为排他性组织,尽力限制或分散社会其他成员的收入和价值。经过几十年的改革开放,中国的政治经济系统里形成了一些分利集团,寻租腐败、贫富分化、缺乏正义都与此相关。然而,建设一个公平正义的社会主义国家,必须阻止分利集团的蚕食,必须打破体制机制的羁绊,敢于啃硬骨头,敢于涉险滩。
需要指出的是,分利集团在很多个国家都是存在的,包括英美等发达国家。破除利益集团需要一场革命,然而这样的革命在西方是举步维艰的。西方政党政治内耗严重,日益沦为“否决政治”,并且政党竞争严重依赖分利集团,公共政策被挟持现象严重。中国的全面深改,却是一场全方位的革命。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一揽子改革举措,在世界改革史上都是罕见的。中国执政党内部相继成立多个工作小组,并由高层领导人担任组长,便是保持国家的相对自主性,使公共决策既不受分利集团的影响,也不为非理性选民所左右。美国经济学家布赖恩•卡普兰在《理性选民的神话:为何民主制度选择不良政策》里提出,美国人引以为豪的民主制度其实纵容了选民的胡闹,导致不良政策大行其道。可见,中共党内成立多个议事协调小组的做法是多么的睿智。此举可以保持中央决策的相对自主性,不受利益集团和非理性选民的干扰。
改革必然触及利益,势必会遭到特殊利益集团的阻碍。那么,改革的动力来自哪里?无疑,来自人民的力量,来自实现中国复兴的力量。突破既得利益,让改革落地,需要有决心、有担当。无论是十八大以来的铁腕反腐,还是政治经济社会等领域的利益再分配,都显出中国执政党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坚定决心,以及最高领导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个人担当。
“全面依法治国”:良治社会的应有之义
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决定,是中共党史上第一个关于加强法治建设的专门决定。“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纵观人类政治文明史,法治和人治问题是每个国家在现代化过程中都要面对和解决的一个问题。
“历史终结论”的提出者弗朗西斯•福山最近提出,一个秩序良好的社会需要三个构成要素:强政府、法治和民主负责制。而且,三者之间有着严格的时间顺序。民主并不是第一位,强政府才是。尚未获得实施有效统治的能力就进行民主化的政府无一例外地都会遭受失败。纵观世界各国,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后发展国家,国家的良政善治无不依赖于法治。例如同样深受儒家影响的新加坡,国家治理的最大特征便是推崇法治精神。反观之,那些忽视法治、法治松弛的国家或地区,却常常与国乱民怨联系在一起。
事实上,中国正是在这样的渐进顺序上走着自己的现代化道路。中国曾经是开发国家制度的先行者,是创造韦伯式现代国家的第一个世界文明。然而,中国历史上缺乏法治传统,现代法治进程也是充满坎坷。法治兴则国家兴,法治衰则国家乱。在中国这样一个大国实现执政党长期执政,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必须依靠法治。
四中全会以法治为主题,渗透着习近平等领导人对国家治理的深入思考。亲身经历了“文革”劫难的习近平等领导人,深知如果国家没有法治,人人都无安全感。
当今中国问题的最大症结便是法治权威不足。群体性事件、信访不信法、“塔西佗陷阱”等无不是由于法律权威不足所致。要想解决中国“成长中的烦恼”,依靠法治权威无疑是最现代、最文明、最有效的手段。
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180多项重要法治改革举措,许多都是涉及利益关系调整的“硬骨头”。法治领域的改革与政治改革密切相连,改革难度大,社会关注度高,特别需要自我革新的勇气。然而,法治改革关涉执政党能否长期执政,关涉良治社会能否顺利实现,关涉中国复兴能否到来,意义非凡,必须下死决心。
“全面从严治党”:中国复兴的政党力量保证
“全面从严治党”,是习近平去年10月在总结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讲话时正式提出的。中央政治局第十六次集体学习曾专门安排了党建内容,习近平在讲话中指出“要营造一个良好从政环境”、“要有一个好的政治生态”。党内潜规则盛行,政治生态受到污染,从政环境不够纯洁,根源在于没有做到全面从严治党。在习近平的认知里,中国要出问题主要出在中共党内,苏联亡党的最大教训便是治党不力。只要把这个党管好、治好,中国的现代化就有了强有力的政党力量保证,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就大有希望。
美国政治学家亨廷顿在历史比较的基础上得出结论,在处于现代化进程之中的国家,一党制度较之多元政党体制更趋向于稳定,多党制是脆弱的政党体制;就政治发展而言,重要的不是政党的数量而是政党制度的力量和适应性。处于现代化转型的中国,目前的政党制度是合适的,是符合国家演进一般规律的。这与福山认为良好秩序的首要条件便是强国家是一致的。因此,只要坚持从严治党、制度治党,中国的现代化进程就是有序稳定的,就是可以实现的。从现实来看,实现中国的现代化和民族复兴,除了中国共产党无任何其他政党能够担当。一个管理严格、制度执行力强的中国共产党,是实现中国复兴的重要保证。如果党内不纯洁,缺乏正气,被团团伙伙、利益集团充斥,制度和规矩成为软约束,是不可能引领国家走向复兴的。这也是为什么习近平多次强调“三严三实”要求、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党建是最大政绩”的重要原因。
当前,党内一些领导干部在理想信念、廉洁从政、制度执行等方面存在着问题。这说明,全面从严治党是非常必要的、非常紧迫的。在中国的政治体系里,如果没有政党治理的制度化、现代化,就不可能有国家治理的制度化、现代化。因此,全面从严治党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题中应有之义。从这个角度说,能否从严治党,关系到能否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系到能否实现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关系到能否使依法治国落到实处。
可以说,“四个全面”是一份庄严的政治承诺,背后隐藏着深层的中国复兴逻辑。相比西方政党政治的空头支票,中共的政治承诺给人印象深刻,是执政治理的一大基石。中共作为当今世界最大的政党、最大的执政党,有着一份强烈的历史担当,那就是让人民过上好日子,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在世界最大的马克思主义政党治理下的国家,如果顺利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那么,世人的制度偏见、政党非议当可休矣。
网络编辑:张福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