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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起梁:《资本论》中贯穿的唯物主义历史观

发布时间:2021-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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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观整体思想史进程,马克思科学历史观即唯物主义历史观的形成经历了一个从产生、发展到成熟的历史发展过程。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由于尚未完全摆脱费尔巴哈人本主义的思想牵绊,因而从批判异化劳动的理论逻辑出发,形成了人本主义历史观;1845年《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以下简称《提纲》),马克思从实践的总体范式出发,实现了“两个转变”,即从旧唯物主义转变为新唯物主义(实践唯物主义)和从唯心主义历史观转变为唯物主义历史观;1846年《德意志意识形态》(以下简称《形态》),马克思对实践这一总的哲学的逻辑起点作了进一步的确认,这里对唯物主义历史观的阐发是从实践的具体范式即生产与再生产范式出发的,从而实现了从总体逻辑范式向具体理论运演的回归,并从物质生产与再生产的具体逻辑出发建构社会大厦,进一步推动发展了唯物主义历史观;1859年为《政治经济学批判》一书而撰写的序言中,马克思对他研究政治经济学的经过进行了较为详细的回顾,并对唯物主义历史观的基本原理(“总的结果”)进行了经典表述。至此,唯物主义历史观的发展仍然表征为宏观层面的宏大叙事,还没有真正深入到对现实的经济事实的分析之中,因而也就还没有真正走向历史的最“深处”,即仍然是一种如列宁所谓的抽象的理论“假设”形态,而非具体的实证“科学”形态。唯物主义历史观由“假设”形态到“科学”形态的飞跃,即唯物主义历史观的成熟,或曰整个马克思哲学思想的成熟,则是在《资本论》这部耗费马克思毕生主要精力和大量心血而撰写的“主要著作”中实现的。

 

一、唯物主义历史观关于客体向度与主体向度辩证关系原理

《资本论》在逻辑结构上实现了客观与主观的辩证统一,既坚持了历史辩证法的客体向度,又坚持了历史辩证法的主体向度。客体与主体的双重逻辑向度构成理解《资本论》的两个基本理论视角。《资本论》不仅研究了资本主义社会历史发展的基本规律及其历史形成,而且研究了超越这些规律、结束人类“前史”的历史条件;不仅解释了资本主义,而且目的在于改变资本主义。所以,《资本论》既是资本主义的灭亡论,也是无产阶级的解放论。《资本论》历史辩证法的两个向度、两种视角并行不悖,在人类社会历史实践中是辩证统一的。

《资本论》的客观逻辑运演是以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现实的一般客观基础(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与再生产)为理论视角,通过研究人类社会历史的运动过程,从而探明人类历史在资本主义阶段发展的规律性。这条历史辩证法的客观逻辑向度是马克思研究资本主义社会乃至人类历史的基础性理论视角。《资本论》第一至第三卷的研究分别围绕着剩余价值的生产、实现和分配而进行,对资本主义社会历史规律作了详尽的研究。在人类历史实践结构和发生上,一定条件下的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与再生产具有逻辑上的原生性。这是因为,一旦“有生命的个人”开始从事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与再生产的活动,他就已经历史地“把自己和动物区别开来”。人们首先必须从事生产满足自身生命需要的吃喝住穿等物质生活资料的活动,才能从事创造历史的活动。这一生命需要的满足及其活动的开展,又会引起新的需要。马克思和恩格斯将这种新的需要的产生称作是“第一个历史活动”。而由“第一个历史活动”及其内在结构构成人类社会大厦的现实基础,这是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变更的现实依据。而生产与再生产是由物质生产力()的水平来决定的。资本主义在资本逐利(剩余价值最大化)的驱使下,不断扩大再生产的规模,以各种手段提高劳动生产力()。生产力的不断发展就会引起人类社会大厦(由量到质)的变化,随之引起社会关系和上层建筑(由量到质)的变更。由此,一切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手段同时也就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关系的手段。在这个意义上,资本主义生产力的巨大发展同时也在为无产阶级的解放创造着现实的物质条件。

《资本论》的主观逻辑运演是以作为历史主体的人的活动和客观历史规律之间的辩证法为理论视角,通过历史主体在历史实践中的复归以超越资本主义历史规律,从而实现无产阶级的解放(现实的人的全面发展)。这条历史辩证法的主观逻辑向度是马克思研究资本主义社会历史的主导性理论视角。《资本论》对资本主义历史规律的研究,是为无产阶级的解放提供客观的历史条件和科学的理论依据,从而把无产阶级的解放由思辨的空想转变为现实的运动。唯物史观认为,历史是人的历史,历史规律是人的活动的规律;历史规律既是人的实践活动的结果,又是人的实践活动的条件。而在资本主义社会,人类历史蜕变为无主体的盲目自发过程,现实的人被自己创造的物(经济)的力量所奴役。何以击败资本主义这头吃人的野兽,而不至于使人“跪倒在自己的创造物面前”,只有在实践中依靠实践(革命)的手段,即通过对资本主义异化的扬弃(对异化对象的再对象化)才会可能。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将哲学家所应肩负的历史责任从“解释世界”提升到“改变世界”。马克思的新哲学超越一切旧哲学的质点就在于,它不仅仅是为了解释世界(客体向度的规律性),而更是为了改造世界(主体向度的价值性)。一句话,“使现存世界革命化,实际地反对并改变现存的事物”,就是一个共产主义者(实践的唯物主义者)的全部问题1。《资本论》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才被称作“工人阶级的圣经”。

因此,在历史观的研究上必须坚持客体向度与主体向度的辩证统一。客体向度是主体向度的基础、依据和条件,主体向度是客体向度的方向、目的和意义。历史辩证法的客体向度与主体向度互为表里、互为因果,既相互制约、又相互推进。否则,单方面偏向一方而忽视另一方,则导致在历史观上要么走向机械唯物主义历史观,要么陷入唯心主义历史观。只有坚持历史辩证法的客体向度与主体向度的辩证统一,在尊重历史规律的同时更要注重主观能动性的发挥,才能重新在新的历史实践中复归历史主体,结束人类“前史”,才能对“历史之谜”作出科学解答,从而使人类历史由自发状态转向自觉状态,由必然王国发展到自由王国,进入真正属人的社会历史。

 

二、唯物主义历史观关于真理与价值对立统一辩证关系原理

在西方近代哲学史上,对真理与价值关系问题的探讨,最早可追溯至18世纪英国经验主义代表休谟,他以“是”与“应当”来界划真理与价值,并强调二者在逻辑上的不可通约性4。而康德从《纯粹理性批判》中提出的二律背反出发,得出人对世界是不可知的;他通过对人类理性的三大哲学批判,认为只有在形而上(自由、上帝)假设的框架内,指向真理维度的“理论理性”和指向价值维度的“实践理性”是可以通约的。但总的说来,休谟和康德只是把真理与价值的关系问题作为哲学问题提了出来,而没有对其作出真正的科学的解答,从而导致了其后西方哲学发展中的两极格局:一极是注重追求真理,以科学、逻辑和真理统摄价值的唯科学主义真理论;另一极则是注重人文关怀,以人、主体性和价值统摄真理的唯人本主义价值论。真正对真理与价值的关系问题作出科学解答的是马克思,在《资本论》这部经济学思想和哲学思想高度统一的著作中,真理与价值的对立统一是作为原则、方法和特征而贯穿始终的。

传统上将真理定义为主观对客观的符合,即人或主体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经由20世纪70年代末实践标准大讨论,这一定义被表述为真理是主体向客体的接近。由此二定义不难发现,真理具有客观必然性和普遍可证实性两个基本属性。客观必然性即规律性,是人们对物质世界及其运动的事实判断;普遍可证实性即对客观必然性的认识和对规律性的把握,是人们通过在实践中发挥主观能动性和坚持可知论而达到的。从人类认识的发生学意义上来讲,人类的实践活动是包括真理性认识在内的一切认识的逻辑起点。由此,实践也就逻辑地构成检验认识及其真理性的标准。但由于实践标准的确定性与非确定性,真理的检验也必将是确定的和非确定的,是历史的和非一次性的。传统上对价值的界定是从经济学的使用价值(有用性)或从心理学的需要两个维度出发来进行的,将价值定义为客体满足主体的功能效应或需要或意义。而从马克思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两个尺度相统一的思想出发,价值则是人们在实践活动中以及在由此形成的社会关系中所表达的符合主体发展需要的或合目的性的肯定意义。

在辩证唯物主义语境中,真理与价值的关系体现为实践基础上的对立统一。一方面,真理与价值是人类实践活动的两个对立的原则和尺度。真理注重客观事实性,价值注重主观意义性;真理强调条件性,价值强调目的性;真理表现为统一性,价值表现为多样性;真理是人们在实践过程中对客观必然性或合规律性的认识及对其意义的肯定,价值是人们在实践过程中对主观意义性或合目的性的认识及对其意义的肯定。另一方面,真理与价值是在人类实践活动中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真理与价值都是反映人与世界关系的哲学范畴,只是具体内容和关注视角不同而已。真理是价值的基础,价值实现必须探明客观必然性,把握规律性,获得真理性认识;真理的水平制约着价值实现的程度,真理的发展引导着新的价值追求;真理亦是价值,人们在追求真理中创造价值、在坚持真理中实现价值,只有形成对象世界的真理性认识,才能对其科学利用、指导人们实现价值。价值是真理的动因,认识世界是为了改造世界,追求真理是为了创造价值;价值主导和规范着真理,是实践和认识的意义,价值追求的指向影响着、规定着真理探索的指向,价值的实现又推动着真理的发展。

真理与价值既对立又统一的矛盾,构成人类实践活动过程中的两个基本尺度,即真理尺度(客观尺度)和价值尺度(内在尺度),贯穿于人类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全部社会历史活动之中,推动着实践活动的纵深发展。《资本论》以唯物史观为指导,对资本主义社会的研究,一方面从客观性出发,注重对资本主义社会历史规律的研究,突出真理性;另一方面从主体性出发,注重人在历史实践中的主观能动性的发挥,突出价值性。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论证了资本主义商品生产的实质,即生产剩余价值。剩余价值的生产是资本主义的绝对规律。马克思的分析是从作为资本主义经济细胞的商品开始的,因为作为使用价值与价值的统一体,商品中包含着资本主义的主要矛盾。马克思从剖析商品生产入手,在劳动二重性理论的基础上,揭开了剩余价值生产的秘密,指出商品生产的过程同时也就是剩余价值生产的过程。在此基础上,马克思阐明了资本积累(剩余价值资本化)理论及其必然趋势:“在一极是财富的积累,同时在另一极,即在把自己的产品作为资本来生产的阶级方面,是贫困、劳动折磨、受奴役、无知、粗野和道德堕落的积累。”进而阐明了扩大再生产理论、由资本有机构成提高而导致的“相对过剩人口”理论、两极分化理论、由资本主义基本矛盾加剧而导致的阶级斗争理论和经济危机理论。当资本主义生产资料的集中与生产社会化之间的矛盾尖锐化到与其资本主义外壳不再相容之时,就是资本主义外壳被炸毁的时候,就是资本主义私有制被瓦解的时候,就是资本家被剥夺的时候3。马克思通过科学分析资本积累的历史趋势,得出资本主义必然灭亡的历史结论。这个科学的结论无疑具有振奋人心的作用,对科学看待资本主义的新变化和积极推进无产阶级的解放都有着现实的指导意义。

 

三、唯物主义历史观关于历史创造者原理即人民主体性原理

历史何谓?在马克思看来,历史就是现实的人的有目的的活动过程,即人的实践活动在时间维度上的延展。历史何以诞生?历史诞生于实践开始的地方。这是因为,物质生产实践活动是一切历史活动的根本前提,是一刻也不能停息的具有基础性决定作用的历史活动,“任何一个民族,如果停止劳动,不用说一年,就是几个星期,也要灭亡,这是每一个小孩子都知道的”。历史实践作为主观见之于客观的、主体能动的感性物质活动,它的逻辑起点自然是物质资料的生产与再生产。这个逻辑起点表明,伴随物质生产实践活动的开始,人类历史的序幕就被拉开,同时登场的是在此基础上结成并随之发生变化的人们的社会关系,特别是生产关系。人们的物质生产实践活动又是在一定的生产关系的中介下进行的。正是由此构成的生产方式的矛盾运动,提供了历史前进的内在驱动力。历史何以创造?在马克思和恩格斯看来,人们所从事的物质生产实践活动具有历史继承性,即是在已有材料、资金、生产力等历史条件下进行的。因而,人们创造历史的活动并不是随心所欲的,而是必然受到一定的历史条件的制约。由实践活动的历史性即条件性和制约性所决定,每一代人既是在前一代人的基础上即在现有的实践基础和水平上创造着自己的历史,又是在一个新的历史环境下创造着自己的历史。诚如马克思所言:“人创造环境,同样,环境也创造人。”

由上分析可知,马克思和恩格斯关于历史创造者原理可以归结为“人们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由此,历史的创造者就是“人们”,那么从逻辑上“人们”也就是历史的主体,即历史的创造者就是历史的主体。但实际上,作为历史创造者的“人们”和作为历史主体的“人们”并不是完全对等的同一个概念,在历史长河中并不是始终处于相统一的状态。这是由“人们”概念的历史生成性所决定的。因此,这里的关键问题在于如何理解“人们”的具体内涵。从广义上说,“人们”指参与历史创造的一切人。从狭义上说,“人们”指直接从事物质资料生产的人。后者是从事一切历史活动的前提,即从一种归根结底的决定作用上来界定的。但不论广义或狭义,诚如马克思所言:“人即使不像亚里士多德所说的那样,天生是政治动物,无论如何也天生是社会动物。”所以“人们”首先是现实的人们,即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和社会关系中进行创造历史的活动的社会的人们。在马克思和恩格斯看来,人们创造历史的实践活动既是受动的,又是能动的,因而是二者的辩证统一。一方面,创造历史的实践活动受到一定的经济、政治、传统观念、意识形态等各种前提条件的制约,其中经济方面的条件具有归根结底的决定作用6;另一方面,创造历史的实践活动充分体现了人们的主观能动性的参与,历史结果总是体现为无数个人意志合力的产物。所以历史结果总是表现为一个具有社会总体力量的产物,因而也就表现为一种具有客观性的历史规律。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才说:“我的观点是把经济的社会形态的发展理解为一种自然史的过程。”只有那些符合人类历史发展规律的意志才能成为现实,而那些不符合人类历史发展规律的意志将随着历史的前进而成为过去。

就创造历史的“人们”而言,不论历史处于哪个社会形态,都主要是指从事生产活动的人民大众。“人们”作为创造历史的主体的规定性,首先是出于对他们的实践能力即生产力水平的现实考量,而不是首先出于对他们的数量或伦理规定的考量。“历史活动是群众的事业”5,历史活动的开展与群众队伍的壮大相伴而生。所以历史主体的复归也就是人民主体性的复归,人民逐渐成为历史真正的主人并主宰自己的命运,这将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在原始公有制社会,由于低下的生产力水平,创造历史的“人们”基本上是全体人民,这时历史创造者的主体性是自发地显现的。在私有制和阶级社会,虽然社会分工使生产力有了长足发展,但由于生产资料和权力的私有化,广大劳动群众却沦落为少数特权者阶级的生产工具,从而使历史发展成为一个对抗的过程。在这个意义上,从历史起点的角度讲,创造历史的“人们”主要是被剥削阶级,而作为历史主体的“人们”则是剥削阶级,这就造成历史创造者和历史主体实际上的不对等(异质性),或者可以理解为一个“异化”的主体,从而致使历史创造者的主体性被遮蔽起来,历史创造者的主体地位被僭越。在未来共产主义社会,由于生产力的高度发展,从而消灭了一切阶级差别和私有化想象,创造历史的“人们”同时将是作为历史主体的“人们”,它们将在新的更高的生产力水平上达到历史统一,这个统一将是“自由人的联合体”。此时,作为“自由的人”,他的主体性必将体现为自身、社会和自然的三位一体。这时历史创造者的主体性是自觉地显现的。

由上得出,人民主体性的复归是历史发展的大势所趋。但这种内驱力最根本地来自社会生产力水平即人们的实践活动的能力。因此,人民主体性也就体现为人民的实践性,人民主体性的实现程度总体上是与人民的实践水平相统一的。人民在实践基础上的主体性表现为他们的能动性和创造性,表现为不断克服客体制约性的过程,表现为他们的本质力量对象化的过程。人民主体性的复归,就是人民在对象化的活动和对象化的世界中不断重新确证自己的过程。虽然在资本主义社会历史创造者和历史主体依然处于对立状态,人民主体性仍然无法充分显现,但是随着生产社会化和工人阶级实践水平的提高及其思想的觉醒,无产阶级工人大众作为历史创造者的主体性必将重新复归。由于资本主义生产力的大力发展,因而人们的实践这种改造世界的物质活动的能力和水平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发展,从而为人民主体性的复归积累起了强大的物质力量。

 

四、唯物主义历史观关于物质生产力是人类社会推动力原理

实践范畴内涵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两个基本逻辑层面。其中,生产力是对人与自然关系的反映,是指人们改造自然即进行物质生产的客观物质力量以及生产要素的发展程度。生产力是一个由多种要素构成的复杂系统。在《资本论》中,马克思对劳动过程的三个基本要素(劳动者、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进行了分析,说明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生产力的构成要素也会发展。在这三个基本要素中,劳动者即人是最活跃的生产力因素。这是因为,人能够通过不断学习、掌握和应用科学技术,并将其转化为社会生产中的现实生产力;人还能够通过不断改进生产工具,促进生产过程的社会结合,从而不断推动生产力的发展。这既是人的自身发展的结果(人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也是人进一步在更高的历史平台上发展自身的条件。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统称为生产资料。其中,劳动资料是劳动者作用于劳动对象的物质中介。例如,劳动工具可以看作是对人的自然身体的补充,即人的外在身体;劳动对象就是劳动者运用劳动工具进行加工的客体对象,包括直接获得的自然资源和经过劳动加工而成的原材料。另外,马克思还对决定资本主义社会劳动生产率的其他因素进行了分析。例如,在《资本论》第一卷中,马克思对资本主义如何利用科学技术、社会分工、现代管理等因素发展生产力进行了深入阐发。

从上而知,物质生产力就是在人与自然进行物质和能量的变换活动中所形成的物质性力量,也即从事物质生活资料生产的能力,作为一种“有用的、具体的、劳动的生产力”3,它是人类社会生产和发展的物质基础。如前所述,物质生产力具有历史继承性和历史奠基性,任何生产活动都是在一定的、历史的、由上代人所创造的生产力条件的基础上进行的。因此,物质生产力既是人们以往进行生产实践活动的结果即人们过去本质力量的对象化确证,也是人们进行新的生产实践活动的现实基础条件。在这个意义上,不存在任何具有超历史性的生产实践活动。物质生产力的水平取决于劳动生产力()的水平(单位时间内生产的产品数量)。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指出,劳动生产力取决于多种情况,例如,工人的平均熟练程度,科学的发展水平和它在工艺上的应用程度,生产过程的社会结合,生产资料的规模和效能,以及自然条件3,等等。工人的平均熟练程度是指劳动者的普遍劳动水平,包括知识储备、操作技能和劳动经验,这些都形成于物质生产和人类自身生产的实践活动之中。科学的发展水平和它在工艺上的应用程度,二者对劳动生产率的提高起到相辅相成的作用,即科学的发展水平越高,它在工艺上的应用程度(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越广。生产过程的社会结合主要是指由分工与协作而导致的劳动的社会结合,分工越是精细,生产越是发达。社会分工对资本和劳动力在不同生产部门的流动起着重要的调节作用,资本主义机器大工业使社会分工越来越趋于精细化3。而由协作形成的“集体力”则是一种更大的生产力3。生产资料的规模和效能与生产力发展水平成正比,生产资料的规模越大、效能越好,生产力水平越高。这是因为,生产资料作为劳动资料(以生产工具为主)和劳动对象(以原材料为主)的统称,是生产力的重要构成。而不管在任何社会形态,劳动者和生产资料都必定是生产性因素9。马克思在《资本论》中以代表劳动资料的生产工具的发展为标志,将生产力的发展过程划分为手工工具阶段、机器阶段和自动化阶段。手工工具阶段又包括石器时代、青铜器时代和铁器时代。机器阶段生产力发展的依据在于,随着从小机器到大机器的发展及其性能的不断改进提升,由此导致社会分工与协作的不断发展,从而在简化生产过程的动力构成的同时却大大提高了生产力水平。自动化阶段在马克思生活的时代并未经历,但他依据科技和大工业发展的状况,预见到了自动化生产过程的劳动资料对生产力发展的巨大作用。自然条件就是“自然生产力”,即“使劳动有较大生产力的自然条件”10,是指提高劳动生产力的自然因素,包括土壤、气候、海洋、风能、太阳能、矿藏资源、动植物资源等,这些自然条件是人类社会产生和发展的“特别高的劳动生产力的自然基础”。随着社会的发展,科学技术、资本、管理、信息等要素对生产力的贡献率将越来越大。

唯物史观认为,社会基本矛盾即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是推动人类社会发展的内在动力。其中,生产力则具有归根结底的决定作用。“历史的动力以及宗教、哲学和任何其他理论的动力是革命,而不是批判”。对资本主义的批判(仅仅作为革命思想的批判的武器)不能直接成为改变资本主义的动力(作为现实基础和生活条件的物质的力量的武器的批判)。生产力的发展状况决定生产关系的新旧更替,例如,与“手推磨”和“机器磨”所代表的生产力相匹配的,分别是封建主义生产关系和资本主义生产关系1。评判生产关系先进与否的根本标准在于它能否推动生产力发展。人类社会历史的发展进步,并不是取决于人们的意识和观念,而是取决于“人们在发展其生产力时,即在生活时,也发展着一定的相互关系;这些关系的性质必然随着这些生产力的改变和发展而改变”8。因此,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发展的状况,是人类社会发展的普遍规律。在人类社会历史的演进发展中,生产力是变更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的革命力量,因而是引发社会形态更替并推动人类社会从低级到高级迈进的原始动力。

这表明,必须辩证地看待资本主义新变化及其历史命运。一方面,要看到资本主义的“文明面”即对生产力的巨大发展,资本主义所创造的生产力超过了过去一切时代所创造的生产力的总和。这是因为,在资本主义机器大工业的背景下,“工场手工业、手工业和家庭劳动的传统形式经历着彻底的变革:工场手工业不断地转化为工厂;手工业不断地转化为工场手工业”。而大机器工业生产则使“人不再用工具作用于劳动对象,而只是作为动力作用于工具机,人的肌肉充当动力的现象就成为偶然的了,人就可以被风、水、蒸汽等等代替了”。另一方面,也不能忽视资本主义主要矛盾及其对抗性质。资本主义在从较小的工场转向工厂这一自发进行的工业革命过程中,由于工厂法的推行,使“资本迫使科学为自己服务”,通过技术进步来消除生产上的自然障碍,从而使“生产资料在更大程度上集中起来,使工人在更大程度上集结起来”3,因而实际上加速了这一转向。但是,从资本主义主要矛盾的表现上分析,之前这个同质的主要矛盾及其作用的发挥,是分散在成千上万的小资本家的较小的工场中的,相对分散,作用更多表现为局部性;相反,在工厂中则相对集中,更具整体性,牵一发而动全身,可以说,工厂使矛盾更加尖锐化了。“资本主义生产总是竭力克服它所固有的这些限制,但是它用来克服这些限制的手段,只是使这些限制以更大的规模重新出现在它的面前……资本主义生产的真正限制是资本本身”10。因此,绝不能把资本主义视作终结历史的“千年王国”,它不过是人类社会历史发展过程中的一个特殊阶段,作为人类史上最后一个对抗形式,它是真正的人类历史开始的“史前时期”。随着人类社会物质生产力水平的不断发展,资本主义经历了从产生到发展壮大的历史过程;而随着物质生产力的更大发展,资本主义也将走向灭亡而退出历史舞台。但是,资本主义被更高级的社会形态所代替是有条件的,不可能一蹴而就。这一点,必须时刻牢记并深入理解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经典表述唯物史观时,所阐发的关于生产力发展与“两个绝不会”之间的辩证关系原理。

 

五、唯物主义历史观关于手段与目的内在结合辩证关系原理

在西方哲学史上,康德首次提出“人是目的”这一命题,他把目的与手段作为人的研究的一对哲学范畴提了出来。这不仅否定了中世纪神学关于人是“神的奴仆”的观念,而且超越了古希腊哲学关于“人是万物的尺度”的观念12。但康德是从“人的理性的先天性”这个唯心主义观点出发提出目的与手段范畴的,因而是非科学的。马克思的唯物辩证法则对手段与目的的关系作出了科学的解答。唯物辩证法认为,实践是人的有目的有计划的感性物质活动,即主体利用一定的实践中介与客体发生的历史的具体的对象化活动。人的这种自觉的对象化的实践活动是动物的本能活动所无可企及的。这一点,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曾对“最灵巧的蜜蜂”与“最蹩脚的建筑师”作过类比3。所以,人的实践活动总是先从认识主客体的现实条件开始,而后确定要达到的目的并选择最佳的手段,最后验收实践结果,并对实践活动作出整体评价和反馈调节。由此,目的与手段是人的实践活动的一对基本范畴,对其关系的讨论也必须在实践的基础上才能明晰。

唯物辩证法视域中目的与手段的辩证关系:(1)相互对立、相互决定。①目的是手段的结果,手段是目的的中介。目的是主观尺度,手段是客观尺度。②目的决定手段。没有目的就无所谓手段,没有孤立存在的手段(有的放矢)。一定的目的决定一定的手段,一定的目的选择最佳的手段为之服务。目的的实现程度决定手段的(发展)成熟程度,人们为了达到目的,会不断改进、调整手段,或者创造出新的手段,从而优化手段或者替代旧的手段。③手段决定目的(归根结底)。没有手段就无法实现目的,没有手段的目的是空想(空想社会主义)。一定的手段决定一定的目的,一定的手段寻求最有效的目的为之服务。手段的成熟程度决定目的的实现程度。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认为,任务的提出与其得以解决的物质手段的存在或生成是正相关的。(2)相互依存、相互转化。①目的与手段是一定的历史条件下的产物,二者互为前提。一定的目的的产生就会通过一定的手段来实现,而一定的手段的成熟又成为现实的目的产生的依据。②在一种关系中的目的成为另一种关系中的手段,反之亦然。工人出卖劳动力获取生活资料,工人消费生活资料补充劳动力。人们在改造世界的实践活动中获取知识认识世界,人们以获取的科学知识指导改造世界的实践活动。③目的的确定可以导致手段的产生,手段的成熟导致目的的确定。“每个人是手段同时又是目的,而且只有成为他人的手段才能达到自己的目的,并且只有达到自己的目的才能成为他人的手段——这种相互关联是一个必然的事实”。(3)相互联系、辩证统一。在人类历史上,人的目的与手段经历了一个“统一——对峙——统一”的过程。①原始公有制下的直接统一(同一)。原始社会由于生产力非常低下,社会分工尚未形成或处于原始状态(生理学意义上的),产品没有剩余,仅够维持最低的生活需要,自产自销,原始人是自己劳动产品的目的,同时又是手段。②私有制下的相互对峙。生产力和社会分工的一定的发展导致私有制的产生,产品有了盈余,一些人开始利用权力不劳而获,导致目的与手段的对峙:奴隶主——奴隶、地主——农奴、资本家——工人。③社会主义(共产主义)下的现实统一。随着生产力的高度发展,未来社会“自由人的联合体”将作为目的与手段的统一。在未来社会,“人是目的”的实现手段是(表现为)“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通过“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达到“人是目的”,或者说“人是目的”就是“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未来社会的劳动(本身成了生活的第一需要)也将成为人的目的与手段的统一,这是人的目的与手段的统一的现实的社会基础。未来社会的“自由人联合体”将自觉地把许多分散劳动力作为一个大写的社会劳动者,并把“公共的生产资料”作为劳动手段,从而更好地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

目的与手段的统一程度标志着一个国家的文明程度。资本主义生产力比较发达,但资本主义商品生产的目的在于生产剩余价值,为少数资本家积累剩余价值(财富),不代表广大劳动者的根本利益,因而资本主义并不是一个真正文明的社会制度。商品作为价值与使用价值的统一体,包含有比它的生产资料价值更大的价值,即价值的增值(超过劳动力价值的部分)。由商品(劳动力)循环的总公式(WGW)可知,工人以出卖自己唯一拥有的生产资料(劳动力商品)所得到的工资(必要价值)为手段,目的在于获取维持生计的生活资料。而由资本循环的总公式(GWG)可知,资本家以他之前所占有的资本(原始积累)……从而以他所占有的生产资料为手段,目的在于榨取更多的剩余价值。

 

六、唯物主义历史观关于合规律性与合价值性辩证统一原理

历史包括自然史与人类史,但从逻辑上讲,自然史只是作为人类史的自然基础和前提而进入历史研究的视野。人类社会属于自然界的一部分,是自然界长期发展的产物,但它又有着自己特殊的存在方式和运动方式。自然史是自然力量盲目作用的结果,而人类史则是有目的的有意识的实践活动作用的结果。历史是人的实践活动的历史,历史规律是人的实践活动的规律。

人类历史实践是一个合规律性的过程。规律性即客观必然性、真理性,合规律性是指人的实践活动必须符合历史辩证法的客体向度,按照真理原则进行所从事的实践活动,否则就会诸事无成,甚至遭受客观规律的惩罚。社会规律就是人们自己的社会行动的规律,即“现实的人”的历史实践活动的规律。“现实的人”的实践活动首先表现为一种历史实践活动,即这种实践活动的历史继承性和现实制约性。人们的实践活动并不是可以随心所欲地进行的,而是受到客观条件的限制,利用继承下来的实践手段,在既定的、现有的实践能力或生产力水平上进行改造世界的物质活动。人类历史实践作为一个客观的过程,它的客观规律性还表现在,这个过程及其结果并不以哪个特殊的目的或意志为转移,而是表现为具有社会总体力量的普遍的和共性的结果,即社会历史的规律性。作为人类历史起点的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与再生产,决定着人类实践活动的其他方面,比如在生产中所结成的生产关系和交往关系等。这就构成了为人类社会发展提供内在动力的社会基本矛盾运动,从而也规约着人类历史实践的能动性和创造性的现实发挥。因而,唯有那些符合先进生产力发展要求的实践活动才能成为“现实的人”的存在方式。

人类历史实践是一个合价值性的过程。价值性即主观意义性、目的性,合价值性是指人的实践活动必须符合历史辩证法的主体向度,按照价值原则进行所从事的实践活动,否则就会事与愿违,甚至遭受社会发展的淘汰。社会历史实践活动必然是有目的有价值的人的感性活动。价值是一个历史范畴,它的内涵会随着人类历史实践水平的发展而生成新的内容。不同时代、不同民族、不同地区的人们的价值追求不可能完全一致。所以,人类价值的实现是一个在实践中不断生成的过程,是一个不断将可能的价值转变为现实的价值的过程。人类历史实践的合价值性,就是它始终会选择朝着与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终极目的和要求相统一的方向进行。横看历史发展,人类历史实践活动的进行总是与生产力发展的水平所要求的社会结构相统一的。当这种社会结构符合生产力发展要求时,历史实践与巩固和完善该社会结构相一致;反之,则朝着相反的方向进行。纵看历史发展,人类历史实践活动的进行总是与“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与人的历史主体在更高的实践水平上的复归相统一的。人类社会越是发展,人的历史主体性就越是能够充分发挥出来,即不断地由自发到自为的过程。

人类历史实践是一个合规律性与价值性相统一的过程。规律性与价值性相统一,就是真理与价值、客观与主观的相统一。马克思说:“动物只是按照它所属的那个种的尺度和需要来构造,而人懂得按照任何一个种的尺度来进行生产,并且懂得处处都把内在的尺度运用于对象;因此,人也按美的规律来构造。”14社会历史规律也很“倒霉”,一开始就受到人类价值的“纠缠”。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因而历史篇章的谱写和历史规律的生成,都是由人的社会实践活动创造的。但这种实践活动又受到客观的历史规律的制约,人们不能超越历史条件而随意地创造历史。人类历史实践活动作为一种主观见之于客观的有目的有意识的即能动的感性物质活动,一方面,人类在进行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与再生产的实践活动中,遵循着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应生产力发展的规律,在进行经济活动和交往活动的实践活动中,遵循着上层建筑一定要适应经济基础发展要求的规律;另一方面,人类历史实践活动是历史主体追求自己价值的活动,作为历史主体活动的过程,它始终朝着历史主体价值实现的方向和主体性复归的方向进行着。所以,历史发展的客观规律不是在人的实践活动之外,而是在认识实践活动之中并通过人们的实践活动体现出来的。这种历史发展的客观规律性与人在历史实践活动中所追求的价值性或价值选择性是内在统一的。

 

网络编辑:保罗

来源:《社会科学论坛》2021年第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