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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兴华:第一发展生产,第二共同富裕
纪念邓小平诞辰110周年
  提要党中央将发展生产力作为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并提出用生产力标准检验一切工作。邓小平始终把发展生产力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走向共同富裕联系在一起的。

  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决定,既重视生产力的发展,又重视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完善与发展。指出:“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以促进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不能将生产力决定论错解为“唯生产力标准论”和“唯生产力论”

  在“文化大革命”时期,“四人帮”通过他们把持的舆论工具,大批“唯生产力论”。他们是把重视和致力于发展生产力诬之为唯生产力论。宣传在社会主义条件下上层建筑和生产关系具有决定作用,并以此理论为引导,在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领域搞“左”的一套,用阶级斗争为纲冲击生产力发展的理论与实践。粉碎“四人帮”后,理论界批判了他们对唯生产力论的批判。但是,有没有唯生产力论?这一理论究竟是正确还是错误?是不是“四人帮”批判唯生产力论,就要反证唯生产力论是正确的?当时有个别学者就断言,既然可以讲唯物论,也就可以讲唯生产力论。由于当时集中批判“四人帮”的谬论,对这一问题没有展开讨论。

  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强调生产力的最终决定作用。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力是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最终决定力量。针对极“左”路线时期忽视生产力的发展,理论界和中央文件提出了判断工作是非得失的“生产力标准”。可不可以据此得出“唯生产力论”是马克思主义的正确理论呢?近些年来,学界有人在竭力宣传这一理论观点,将生产力决定论等同于生产力标准论,又将其等同于唯生产力论。他们认为,在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中,只能坚持和强调生产力标准一元论,坚持唯生产力论,反对再讲社会主义生产关系标准或社会主义价值标准,说什么再讲社会主义价值标准是唯心主义。

  应从理论上分清几个是非:第一,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论与生产力标准论,是内涵并不相同的两个问题。前者所回答的是社会经济制度的相继更替与发展是由生产力最终决定的;后者所回答的是某一经济制度或某一政党的政策措施在生产力发展中起什么作用,是促进还是阻碍,是一种评判的“标准”。比如,用生产力标准评判我国改革开放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作用,可明确地表明,改革开放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起了有力促进生产力快速发展的作用。还可用生产力标准来判断我国各项工作以及有关政策措施的是非得失。邓小平指出:“社会主义经济政策对不对,归根到底要看生产力是否发展,人民收入是否增加。这是压倒一切的标准。”这里提出了判断经济政策对不对的标准,不仅提出了生产力标准,而且提出了人民收入是否增加的价值标准。

  第二,判断社会主义事业的得失成败,不能只用生产力标准衡量,还需用社会主义生产关系标准或价值标准来衡量。强调社会主义生产关系标准,就是要强调消除两极分化,走共同富裕道路,这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就是要强调公有制为基础或为主体,强调公平分配。这是消除两极分化、实现共同富裕的制度保障。符合这些标准,才是社会主义。这是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应有之义。

  第三,生产力决定论,不等于生产力标准论,生产力标准论不等于唯生产力标准论。生产力决定论和生产力标准论不等于唯生产力论。讲生产力决定论、生产力标准论是正确的,讲唯生产力论和唯生产力标准论则是错误的。

  邓小平的有关理论,始终既强调社会主义要大力发展生产力,又强调消除两极分化,达到共同富裕,将生产力标准和社会主义生产关系标准统一起来。人们似乎没有关注到邓小平曾明确批判庸俗生产力论即唯生产力论。1977年10月15日,邓小平在会见外宾时讲:“四人帮”否定生产力的重要,“谁提发展生产力,就被说成是唯生产力论,这是我们同‘四人帮’的重大争论之一。马列主义没有‘唯生产力论’这个词,这个词不科学,列宁在批判考茨基的庸俗生产力论时讲,落后的国家也可以搞社会主义革命。我们也是反对庸俗生产力论的”。(《邓小平年谱》,中央文献出版社,2004年,第222-223页。)

  当代的社会主义条件下的唯生产力论会对社会主义起什么作用?试想:如果我国只要生产力标准,只讲发展生产力,不要社会主义生产关系标准,不去发展和完善社会主义生产关系,不讲分配公平,不走共同富裕道路,任由贫富两极分化不断扩大,我国的社会主义事业能够最终获得成功么?

  邓小平提出社会主义的两大本质要求:快速发展生产力和最终实现共同富裕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确立了我国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路线。邓小平反复强调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是发展生产力。总结过去的经验教训,他指出:“多少年来我们吃了一个大亏,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了,还是‘以阶级斗争为纲’,忽视发展生产力。‘文化大革命’更走到了极端”。又说:“‘文化大革命’当中,‘四人帮’更荒谬地提出,宁要贫穷的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不要富裕的资本主义。不要富裕的资本主义还有道理,难道能讲什么贫穷的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吗?结果中国停滞了。这才迫使我们重新考虑问题,考虑的第一条,就是要坚持社会主义,而坚持社会主义,首先要摆脱贫穷落后状态,大大发展生产力,体现社会主义优越于资本主义的特点。”

  针对“左”的理论和实践下忽视生产力发展的情况,改革开放以来,强调“发展是硬道理”,改革也是为了更好地发展生产力。党的十三大报告提出了生产力标准理论。报告指出:“社会主义社会的根本任务是发展生产力。在初级阶段,为了摆脱贫困和落后,尤其要把发展生产力作为全部工作的中心。是否有利于发展生产力,应当成为我们考虑一切问题的出发点和检验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

  党中央将发展生产力作为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并提出用生产力标准检验一切工作。邓小平始终把发展生产力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走向共同富裕联系在一起的。他说:“社会主义原则,第一是发展生产,第二是共同富裕。”“按照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来讲,正确的政治领导的成果,归根到底要表现在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上,人民物质文化生活的改善上。”“发挥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归根到底是要大幅度发展社会生产力,逐步改善、提高人民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一个真正的马克思主义政党在执政以后,一定要致力于发展生产力,并在这个基础上逐步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不发展生产力,不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不能说是符合社会主义要求的。”“社会主义的目的就是要全国人民共同富裕,不是两极分化。”

  1992年邓小平视察南方谈话概括了社会主义的本质: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这是从本质上说明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根本问题。有人提出,讲社会主义本质,为什么不提生产资料公有制、按劳分配?是否与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社会主义理论不一致?其实,邓小平的这一本质规定是恢复和发展了马列主义关于建设和发展社会主义必须抓两大环节的理论观点。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就提出:无产阶级取得政治统治后,要“尽可能快地增加生产力的总量”,“这是丰富和提高工人的生活的一种手段”,把尽快发展生产力与提高工人阶级的生活水平统一起来。马克思在1857-1858年的《经济学手稿》中又指出:在未来的社会主义制度中,“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将如此迅速,……生产将以所有人的富裕为目的。”(《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下,人民出版社,1980年,第222页。)更明确地指出了搞社会主义要抓两大环节;快速发展生产力;实现共同富裕。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讲:社会主义“通过社会生产,不仅可能保证一切社会成员有富足的和一天比一天充裕的物质生活,而且还可能保证他们的体力和智力获得充分的自由的发展和运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633页。)这段话表明,社会主义要通过发展社会生产保证全体人民过富足的生活,而且要保证他们全面和自由发展。邓小平指出:“社会主义最大的优越性就是共同富裕,这是体现社会主义本质的一个东西。”

  服从于社会主义消灭剥削和消除两极分化、实现共同富裕的本质要求,快速发展生产力只是其物质基础。邓小平指出:“只要我国经济中公有制占主体地位,就可以避免两极分化”。又说:“坚持社会主义,实行按劳分配的原则,就不会产生贫富过大的差距。”

  社会主义一定要把生产力标准和社会主义价值标准统一起来

  每个社会经济制度都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统一。社会主义制度下,生产力和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统一,不能自发的实现。因此,应强调社会主义社会中生产力标准和价值标准的统一。社会主义的价值标准,就是社会主义的价值取向、价值判断。也可以说是构成社会主义的根本内容。它可以回答,什么是社会主义和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问题。如果从总体上说社会主义的价值标准,应包括生产力标准、生产关系标准和上层建筑标准。由于已经流行生产力标准的提法,而且区别不同社会经济制度的主要是生产关系标准,也可以将生产关系标准作价值标准。社会主义的生产关系标准或价值标准,就是通过建立生产资料公有制,实行按劳分配,消灭剥削和消除两极分化,劳动者成为生产和社会的主人,并走向全面发展,实现社会主义的公平正义,以人为本,最终实现共同富裕。忽视生产力的发展,单方面强调公有制、按劳分配、消灭剥削,难以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不可能实现共同富裕,只能是共同贫穷。反过来,只重视生产力的发展,忽视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发展与完善,忽视走共同富裕的道路,就会出现收入差距不断扩大的趋势,出现贫富分化现象,违反社会主义本质要求。

  邓小平提出的社会主义本质和三条“是否有利于”的判断标准,正是把生产力标准和社会主义价值标准统一起来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他讲社会主义的本质的第一条“解放生产力和发展生产力”,这是生产力标准。接着讲“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这是社会主义生产关系标准。他在1992年的南方谈话中提出:“判断的标准,应该主要看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生产力,是否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有人将这一判断标准解释为判断“姓社”“姓资”的标准,是误解。它是判断改革开放和一切工作是非得失的判断标准,也可以说是一种全面的价值判断标准:搞社会主义,一方面,一切工作都要服从于有利于发展生产力,这是生产力标准。另一方面,一切工作都要服从于有利于提高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和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这是价值标准。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是社会主义生产关系下的综合国力;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是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应有之义,是走共同富裕道路的表现。

  总结新中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经验教训可以看出,凡是将生产力标准与社会主义价值标准统一起来的时期,生产力都获得较快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也获得较多的提高。

  十年“文革”时期,搞阶级斗争为纲,忽视生产力的发展,大批“唯生产力论”,也忽视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大批经济主义和福利主义,既否定了生产力标准,又放弃了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的价值标准。结果搞的是普遍贫穷的公有制和普遍贫穷的社会主义。

  近些年来,党中央一再强调社会主义的公平正义,强调以人为本,民生为重,强调缩小收入差距扩大的趋势,强调共同富裕。特别是党的十八大报告既强调重质量重效益的发展,又强调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发展与完善。明确提出:“共同富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要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决定,同样既重视生产力的发展,又重视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完善与发展。它指出:“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以促进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支柱,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根基。……必须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发挥国有经济主导作用,不断增强国有经济的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并提出有利于劳动者的“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所有这些规定,都是对“唯生产力论”的否定。

  (作者系中国人民大学教授)

  

  网络编辑:张剑

  

  

  
发布时间:2014-11-19 11:16: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