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鄢杰:中国经济社会发展智库第五届高层论坛
关于做强做优国有企业的若干重大问题
  由中国经济社会发展智库理事会、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社会发展中心和中国经济规律研究会联合主办的“国企理论与政策——中国经济社会发展智库第5届高层论坛”,于2011年9月16日在中国社会科学院召开。来自全国研究机构、高等院校、国有企业以及政府部门的100多位专家学者汇聚中国社会科学院社科会堂,围绕坚持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等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各抒己见,形成了一系列具有重要价值的观点和政策建议。

  一、关于国有企业的性质与作用

  与会专家学者一致认为,我国国有企业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微观基础,必须充分发挥国有企业的积极作用。

  中国社会科学院朱佳木副院长指出,我国的国有经济是社会主义制度的经济基础,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骨干力量,是实行宏观调控、参与国际竞争,以及保证党的执政地位、国家的长治久安、人民的共同富裕的重要力量,没有社会主义的国有企业特别是大中型企业,就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没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没有民族的团结、国防的巩固,就没有人民的一切。

  中国社会科学院原副院长、特邀顾问刘国光研究员强调,造成当前我国收入分配不公的根本原因在于初次分配,财产占有上的差别,才是收入差别最大的影响因素。从根本上讲,是由于所有制结构上和财产关系中的“公”降“私”升和化公为私现象形成的。要改变当前的现状,必须重视发挥国有企业的作用,不断壮大国有经济。仅仅从分配和再分配领域着手,还是远远不够的,不能从根本上扭转贫富收入差距扩大的问题。还需要从所有制结构上直面这一问题,需要从强化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国有经济为主导着手,扭转生产数据所有制“公”降“私”升和国退“民”进的趋势,只有不断壮大国有经济,才能制止两极分化。

  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马克思主义研究院院长程恩富教授认为,无论是从历史发展、理论逻辑、国企功能还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实践看,国有企业都是中国共产党执政等社会主义性质的上层建筑的经济基础,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中居于重要的主导地位,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发挥国有企业的主导作用,奠定和壮大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微观基础,而不是简单地让国有企业退出竞争性行业和领域。

  中国人民大学一级荣誉教授卫兴华从五个方面论述了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第一,国有企业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内在构成要素,从长远利益和全局利益方面支撑社会主义经济的发展;第二,国有企业是社会主义国家对经济运行更为有效地实行宏观调控的经济条件和手段;第三,国有企业是我国先进生产力的代表,是国民经济的支柱;第四,国有企业是保证我国经济独立自主和国家安全、应对国际竞争和突发事件、保障国家安全的重要支柱;第五,以国有企业为核心的公有制经济,是共产党执政的经济基础和物质手段。

  《求是》杂志社高级编审宗寒认为,国有企业在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部门和关键领域占支配地位,对于整个经济发展起主导作用,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在社会总资产中占优势,才能表明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在我国的关键领域占支配地位,国有企业才能在整个国民经济范围内代表全体人民的根本利益和共同利益,行使自己的职能和作用,对经济社会的发展起主导作用;国有企业是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利益,国家政治安全、经济安全和国防安全的根本保证;发展壮大国有企业不仅仅关系到我国生产力的发展,更重要的是关系到我国的社会主义道路和方向,关系到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巩固与发展。中国国际关系研究院经济安全研究中心主任江涌研究员认为,随着全球化的发展,资本的深化和扩张,只有国有企业才能有效约束资本的贪婪,才能把资本的负面效应降低到最低程度;只有国有企业才能避免全球化条件下资本的负面效应;只有国有企业才能抗衡跨国资本的扩张,维护国家经济安全,成为国家安全的依托。

  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张宇教授认为,对国有经济的性质的认识需要深化,国有经济的基本理论存在许多需要探讨的问题。有关文件关于国有经济性质的界定不清楚,国有经济是市场性质还是非市场化的需要进一步研究,对国有经济主导地位的阐述也越来越弱化,导致行动落后,出现偏差,以致文件里面出现了国有经济退出竞争性领域的提法。中国人民大学贾根良教授认为,第一,在我国国民经济中确实非常需要国企,应该占主导地位第二,国企的重要作用就是要把国家引导到报酬递增的产业、技术创新的产业,国企的主要作用就是支撑技术创新,但现在国企起不了这个作用,管理部门并没有意识到这个问题。

  江苏技术师范学院商学院李济广教授认为,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是经济改革的约束条件,国有经济的数量和布局必须满足以国有经济为主体的要求,必须坚持以公有股份制和公有股权多元化为股份制的主要形式,局部地区和单个行业也要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必须制定大力发展公有制经济的政策措施。

  江苏省委党校李炳炎教授认为,应在“十二五”开局之年,采取必要的政策措施,主要是及时调整所有制结构,加强培育公有制经济特别是国有经济,保证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提高所有制结构中国有经济的比重。浙江财经学院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杨俊博士认为,我们必须坚持我国的政治优势,坚持以央企为核心的国有经济的主体地位。

  二、关于加强国企的制度创新

  国家国资委研究局局长彭华刚总结了我国国企改革取得的主要成就,认为一系列体制机制的创新逐步推动国企成为自主创新、自主经营的市场主体,成为市场经济的微观基础;政资分开、政企分开使国企彻底摆脱了政府附属物的角色,政府不再直接干预国企经营是改革的一个重大突破;国企的活力和竞争力进一步增强,国企的组织形态发生了重大变化,国企公司制、股份制改革的比例已经超过了90%;制定了严密的选拔办法,向海内外招聘管理人员,实行量化考核,末位淘汰,体制机制创新激发了国企活力,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得到提高。并从转型升级、科技发展、国际化经营、人才组织、和谐发展等方面提出了做强做优国有企业的五大战略。

  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毛立言研究员提出了公有制企业构建现代企业制度的思路。认为公有制经济也可以通过产权分化构建现代企业制度,既可以搞国有独资的公司制企业,也可以搞国有控股的股份有限公司;即便不是股份制,也可以构建成现代企业,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也可以构建为现代企业制度。

  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桁林研究员从唯物史观的角度审视了当前我国的所有制和国有企业改革,提出未来国企改革面临国企集团的垄断和反垄断问题、行政化与去行政化问题、薪酬激励机制问题等三大难题,进而认为要从具体的生产关系出发来考虑国企制度和国企改革制度设计的合理性、有效性。

  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王中先研究员提出,要用马克思两个“过渡形式”(由股份公司和合作工厂过渡到新生产方式)的理论来指导当前我国的国有制度改革,构建出资产公有基础上劳动者集体享有主权的现代公有企业制度的基本构造,以期在反复实践和认识中逐步解决创造现代公有制生产方式这个当代制度创新的最高难题。

  青岛海洋大学经济学院陈国恒教授提出,深化国企产权制度改革必须遵循的三个理论原则是:(1)产权安排必须遵循产权的权能与利益、权利与责任相对称的原则。(2)产权安排必须遵循因产权的不同性质而异的原则,按照国有产权的性质做好产权安排,不能照搬私人资本的产权安排。(3)产权安排必须遵循适应产权主体的行为能力的原则,所安排的权利是产权主体有能力行使的,责任是有能力承担的。

  福建师范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黄茂兴教授总结了新中国成立60多年来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经验,认为国有企业改革是一个渐进的过程,产权是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内容,国有企业改革要以经济体制改革为导向,国有企业改革要适应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的战略要求,国有企业改革要以相应的配套措施为保障。应从五个方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1)坚持市场化方向,不断探索与创新国有企业的体制和机制;(2)继续推进国有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减轻国有企业的历史负担;(3)深化垄断行业改革,引入竞争机制;(4)深化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5)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机制,加强国有资产管理。

  江涌研究员认为,企业制度的建设绝不是一劳永逸的,国有企业应不断努力,缩小与理想的国有企业之间存在的差距;必须为国有资本设定边界,防止侵犯大众以及其他经济主体的合法利益;要加强对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的监管,防止代理人的道德风险。

  徐州市委党校程言君教授等分析了基于人力产权实现的我国现代企业制度创新的二次革命。认为社会主义社会的企业,尤其是公有制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理应是人力产权型而非资本产权型。人力产权型现代企业制度即企业人员依据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决定的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凭借自身人力产权权利,在企业获得相应股权和企业主人地位而参与企业管理,分享企业利润,与资本产权所有者共同决定企业发展的现代企业制度。人力产权型现代企业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和基本经济制度的微观经济制度主体,亦即马克思揭示的“否定的否定”规律和人的异化复归规律的具体历史形式。

  江苏省兴化市委党校朱妙宽研究员提出对全民所有制经济实行列宁所说的“全民计算和监督”的制度框架设计,是我们搞好全民所有制经济的一条最根本也是最有效的措施,论述了其理论依据、法律依据、政策依据、国际经验依据、国内经验依据,从主体、客体、财务公开、财务审计、干部福利、保障条件、配套措施等九个方面提出了实行全民计算和监督的制度框架设计,同时,还进行了相应的成本效益评估。

  西南财经大学赵磊教授认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国有企业不是搞不搞得好的问题,而是看由谁来搞,怎么搞的问题。要抓好国有企业,关键在于人的问题,只要选聘好了管理人员,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结合中国实际,国有企业及其制度创新是一定能搞好的。

  三、关于国有企业的主导地位与控制力

  国家统计局赵华荃研究员认为,要通过量化分析和评价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有制主体地位和国有经济主导作用的贯彻执行情况。到2010年,在公有资产占社会资产的优势方面,全社会总资产中,公有制经济资产占26.9%,远低于55%-60%的临界值;非公有制经济资产则占73.0%,远高于40%-45%的临界值。在国有经济控制国家经济命脉方面,从国有经济起主导作用来看,属于国家经济命脉领域16个行业实收资本中,国有资本占35.5%,不仅远远落在60%临界值以下,而且比2004年下降了25个百分点;从国有经济控制力来看,属于国家经济命脉领域16个行业实收资本中,国家经济具有绝对控制力资本只占22.5%,不仅远低于70%的临界值,而且比2004年下降了40个百分点;具有绝对控制力和相对控制力的行业资本合计占74.3%,低于80%的临界值,比2004年下降了2.5个百分点。由此可见,目前我国生产资料所有制改革的形势十分严峻,这是关系到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和政权的根本问题。在此基础上,赵华荃提出了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发挥国有经济主导作用的八项战略性措施。

  卫兴华教授认为,公有制经济“主导”的含义就是在国民经济发展中起引导、导向、带领的作用,要做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的排头兵,在所有制结构中的数量比重并不一定要占多数。而“主体”则不同,既要有量的优势,又要有质的优势。所谓量的优势,就是从资产占有量、对GDP的贡献、产值、新增加值等方面看,公有制经济在比重上应占优势。所谓质的优势,应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要把公有制经济搞好搞活,使国有经济有效发挥其主导作用,提高其在经济发展中的控制力、影响力和带动力;另一方面,公有制经济特别是国有经济应在发展生产力、应对国际竞争与危机、保障国家安全、保证社会进步与稳定、消除两极分化、实现共同富裕的根本任务与目的过程中,表现出其优越性。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丁冰教授认为,当前外资的大量进入使得我国的公有制经济主体地位被严重削弱或丧失,其中作为公有制经济主导力量的国有企业所拥有的注册资本仅为47.7万亿元,而作为民族资本劲敌的外资跨国公司所拥有的注册资本达到了21.5万亿元,说明我国公有制经济主体地位已经丧失并在很大程度上已经为外资所左右,动摇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基。

  宗寒认为,市场经济与社会主义制度相结合,首先是与公有制相结合,公有制在市场经济中起主体、支柱、控制作用。他从质和量的关系、生产力和上层建筑的关系、科技创新、传统产业改造等方面分析了国有经济的主体地位和控制作用。他认为,衡量一种经济成分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既要看质,又要看量,应当把质与量统一起来看待,以公有制为主体,国有经济必须控制经济命脉,公有制经济的数量和质量在国民经济中必须占主导地位。如果国有经济的比重严重下降,那只能意味着国有经济的地位和作用在削弱,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基础在削弱。国有企业尤其是国有大企业的技术力量强,人才集中,几乎都建立了比较强的科研机构,是我国技术进步和科技创新的核心和基地。

  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王佳菲博士认为,现阶段为有效地实现国有经济的历史使命,应保证我国国有经营性资产在全社会经营性资产中居于优势地位,在数量上保持国有经营性资产在全社会经营性资产中居于优势地位,应及时扭转国有经济总体数量相对于其它经济成分持续下降的趋势,同时注重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两个层面提高国有经济的发展质量。否则,将很难保证其在国民经济中继续发挥主导作用,也不利于社会主义制度的巩固。

  

  四、关于国有企业的效率问题

  程恩富教授认为,中国国有企业除了追求经济效益外,还承担了宏观调控和履行社会责任等功能,对国有企业的效率要从宏观和微观层面,从经济、社会和生态等层面进行全面综合客观的评价,不能只看其经济效益而忽视其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只强调微观效率而忽视其宏观效率。与私营企业相比较,国有企业总体上是比较有效率的。

  卫兴华教授认为,国有企业承担着社会责任,不是只以盈利为目的,要辩证地看待我国国有企业的效率。国有企业的效率问题,经常受到不实事求是的指责,断言国有企业整体上处于亏损状态也是违反事实的。他指出,我国国有企业大量亏损、破产和效率低下的现象,主要发生在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而且是由一些非本质的原因造成的,其中也包括中外新自由主义经济学家利用“自私经济人理论”鼓动经营者和少数干部贪污腐败所致。

  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余斌研究员针对天则经济研究所发布的《国有企业的性质、表现与改革》的研究报告中否定国有企业效率和成就的观点,指出该报告中的许多数据来源根本就没有权威性和可靠性,只是“根据自己的理解进行取舍”,而不是根据这些数据是否真实地反映了现实而取舍,因而得出的关于国有企业缺乏效率的结论自然也不可靠。

  清华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朱安东副教授认为,国有企业低效论不仅在理论上缺乏说服力,而且也没有得到数据支持;近年来,在一些国家出现的国有化浪潮说明在一定条件下国有化可能也是解决一些社会经济问题的良方;国有企业是公有制企业,民主管理应该是公有制企业的内在要求,应该充分发挥企业各利益相关者的积极性,让工人、企业所在地的居民、产品购买者以及管理层都参与企业的决策和管理过程,应该是长期保证其公有性质和效率所必需的。

  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的陈霞博士等以国有及国有控股工业企业作为考察对象,从利润总额、劳动生产率、潜在增长速度、创新产品销售收入占比等指标考察了国有企业在增强自身经济实力、提高生产经营能力、维持经济增长稳定性、促进自主创新、提升国际竞争力以及承担社会责任等十个方面考察了国有企业的效率。结论认为,国有企业的发展是有效率的,其不仅在追寻经济利润目标时,具有很高的效率,在实现促进自主创新、提升竞争能力、承担社会责任等众多目标时也是高效率的,而且从整体来看,其效率要高于私营企业和外资企业。

  安徽工业大学经济学院洪功翔教授选取了16个竞争性行业519家上市公司2002-2009年的数据进行检验,认为国有与民营上市公司不存在预算软约束问题,它们的竞争环境基本相同。并从偿债能力、经营管理能力和盈利能力上选取了财务效率指标,利用Malmquist指数计算了技术效率指标进行两样本的非参数检验,进而认为无论是财务效率,还是技术效率,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均不存在差异,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效率无差异是可信的、有说服力的,天则经济研究所抛出的国有企业利润来自于政府财政补贴是经不起检验的。

  山东师范大学政治与国际关系学院刘鹏认为,我国的国有企业改革的一个基本方面就是从原有的国有企业中将政府企业区别出来,应该重新定位改革的目标以促进政府企业更好地发挥其功能。要坚决避免一味强调效率而将政府企业改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纯粹市场主体的错误做法。

  五、关于“国进民退”与国企“垄断”问题

  程恩富教授指出,国有企业在一些关系国计民生行业处于垄断和支配地位,是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主张“国退民进”、“国有企业退出一切竞争性领域”和“民营经济为主体”,是违反党中央文件精神的错误思潮。

  卫兴华教授认为,多年来国有工业资产在全国工业经济中的比重从2002年的近70%下降到2008年的43.7%,“国进民退”是一种片面的武断之词;国有资产的绝对量增加,并不是靠挤压私有经济取得的,与私人资本更快的增长相比,国有资产的相对量是降低的。

  张宇教授认为,最近一个时期,国有企业在一些领域的扩张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因素:一是与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的过程中,国有经济的特殊作用有关;二是与国有大企业在危机中的特殊优势有关;三是与国有经济的竞争力提高有关,不应该把国有经济与民营经济对立起来。

  贾根良教授认为,国企和民企并不矛盾,共同的对手是外资,二者可以分工协调,国企主要生产资本品,民企主要生产消费品,共同发展。丁冰教授认为,部分人为了推行私有化不惜歪曲中央精神,借口国企“垄断”、“与民争利”、妨碍了“公平竞争”而应该退出,同时又坚持只能“国退民进”、反对“国进民退”,陷入自我矛盾之中。

  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原理部主任胡乐明研究员分析了工业领域国有企业比重演变规律及其特征。首先,国有企业总体上是“国退民进”的,但不能排除个别年份所谓的“国进民退”;其次,从总体上看,国有企业产值比重要大于单位数比重;再次,经济越发达的区域,国有企业所占比重越小,反之,经济越不发达的地区,国有企业所占比重越大;最后,国有企业的退出速度具有显著的行业差异特征。国有企业在竞争性行业退出迅速,而且在该行业最后保留下来的国有企业所占比例极低。结论认为,就20世纪90年代初以来的工业领域国有企业比重的演变历史看,国有企业总体上是不断退出的,即便发生所谓的“国进民退”,也是国有经济的战略性调整。“国进民退”与“国退民进”一样,也是市场经济下的正常现象,不能一概否定。

  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杨斌研究员强调,应高度重视垄断行业私有化的危害,要坚决抵制垄断性国企私有化、维护社会稳定并遏制通货膨胀。他认为,以私有垄断替代国有垄断不是改革的出路,中国自然垄断和公益事业领域的国有企业改革的正确方向,是进行公众作为全民股代表参与监督管理的制度创新,直接掌握内部成本数据并参与制订公众接受的合理价格,确保对高额垄断利润进行合理社会分红并造福于全体人民。

  中国乡村建设规划设计院院长李昌平认为,巩固和完善国家自主性,就必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方向,就必须巩固和完善国有企业。主张“国退民进”、国企占GDP份额不能超过10%的认识,是确认复制亚洲四小龙“出口导向工业化”模式可以实现现代化的前提下的一种认识,是对“中国拐点”和“出口导向工业化陷阱”的一无所知。中国在“出口导向工业化”20多年之后,国家自主性与其他发展中国家相比要强很多,强就强在有庞大的国有企业。同时他还指出:国有企业必须坚持国有和全民共享发展成果的性质和原则。国有企业异化为利益集团经济、官家经济和无主经济,比“国退民进”更危险。

  李济广教授认为,国有资本预算不能削减而要增加国有经济资本,国有经济重组和改革不能搞国退私进,必须制定大力发展公有制经济的政策措施。

  六、关于国有企业的社会责任与发展问题

  对外经贸大学原校长文魁教授认为,从生产关系来看,国企最高行为准则跟一般企业不同,作为企业,也要追求利润和效益,但其最高出发点不一样,国有企业要以人民整体利益为目标,除了追求经济效益外,国企发展要体现国家性质,体现以人为本和科学发展,履行社会责任,包括维护劳动者利益,提高劳动报酬;应付危机事件;平抑物价,平衡市场供求;注重文化,引领文明进步;节能减排,提供绿色消费等。

  江涌研究员从国家经济安全的角度探讨了国有经济的神圣使命与社会责任,认为随着全球化的发展,资本深化和扩张,只有国有企业才能有效约束资本的贪婪,才能把资本的负面效应降低到最低程度;只有国有企业才能避免全球化条件下资本的负面效应,只有国有企业才能抗衡跨国资本的扩张,维护国家经济安全,成为国家安全的依托。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文法学院张国博士认为,国有企业要履行好其所承担的社会责任,就必须妥善地处理好国有企业利润的分割、国有资产的保值与增值、吸纳国民就业、社会公益事业、环境和生态保护、社会责任报告的发布等方面所存在的突出问题,并且要自觉地接受来自社会各界的监督。

  最后,程恩富、胡乐明教授强调,国有企业和整个国有资产的管理,应进一步在建立创新型国家的过程中发挥作用,创造和拥有更多的自主核心技术、技术标准和世界名牌;应进一步在转变对内对外经济发展方式的过程中发挥作用,调整经济结构,参与国内外高端竞争;应进一步在改善民生的过程中发挥作用,灵活增加上缴利润,并更多地直接用于人民福利的提升;应进一步在加强依法进行民主管理的过程中发挥作用,各级政府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须主动接受同级人大代表和人民的监督,国有企业改制须经过职代会的讨论和批准;应进一步在缩小贫富差距和实现共同富裕的过程中发挥作用,调控过高收入,扩大中等收入,提高较低收入,从制度上明确普通职工收入的变动要与企业高管收入(两者的最低与最高收入不宜超过15倍)、企业劳动生产率、利润率和当地通货膨胀率的变动同步挂钩。

  

  责任编辑:嘉扉

  

  

  
发布时间:2013-07-31 12:17: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