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中国经济规律研究会与武汉大学主办,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人口资源与环境研究中心承办的“财富的生产和分配:中外理论与政策研讨会”暨中国经济规律研究会第22届年会,于2012年4月14-15日在武汉大学举行。中国社会科学院特邀顾问刘国光,中国人民大学荣誉一级教授卫兴华和中国经济规律研究会会长、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院长程恩富等著名经济学家,以及来自全国60多所高校和科研机构的130多位专家学者出席了会议。在开幕式上,武汉大学党委副书记王传中教授和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院长陈继勇教授分别致欢迎辞,程恩富教授致开幕辞。会议以马列主义及其中国化理论为指导,以财富的生产和分配为主题,与会学者深入研讨、切磋交流,取得了丰硕的成果。
一、财富生产和分配的现状与理论观点
刘国光在主题报告中指出,在纪念邓小平同志南方谈话20周年之际,一些人抓住“不改革开放就是死路一条”这句话大做文章,对这句话我们应该正确理解。当前流行的“如果不改革就是死路一条”的说法,是不够精确、不够全面的。改革有不同的方向,改革到底是按社会主义方向还是按资本主义方向,这个问题还是要讲清楚。戈尔巴乔夫也曾坚持改革,他把前苏联改到什么地方去了?邓小平说过,有一些人打着拥护改革开放的旗帜,想把中国引导到资本主义,他是要改变我们社会的性质。所以,不能简单地说“不改革就是死路一条”。准确地说,不坚持社会主义方向的改革,才是死路一条;坚持资本主义方向的改革,也是死路一条。查一查邓小平1992年南方谈话关于“死路一条”的全面表述,原来并不是简单地只讲“不改革开放就是死路一条”,而是先讲了极其重要的前提条件,其全句是:“要坚持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路线、方针、政策,关键是坚持‘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不坚持社会主义,不坚持改革开放,不发展经济,不改善人民生活,只能是死路一条。”我们应该不是口头上片面地引用邓小平讲话中的个别语句,而要全面地坚持邓小平谈话精神。这个问题太重要了,关系到我们社会主义国家的前途和十几亿人民的命运。过去30多年里,我们改革的大部分时间把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重点,放在做大蛋糕上即GDP增长上,没有来得及放到分好蛋糕上,以致于贫富差距不断扩大,两极分化趋势明显;在未来一个时期内,我们要克服这个缺陷,把分好蛋糕放在更加重要的地位,也就是说把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着重点放在分好蛋糕上,即放在民生和分配上。为了显示中国共产党为实现中国人民的共同富裕,不搞两极分化的决心,建议十八大报告宜重笔墨阐述邓小平关于共同富裕和不搞两极分化的多次论述,尤其是不要回避邓小平一再提出的“如果我们的政策导致两极分化,我们就失败了”的告诫。
卫兴华对目前贫富分化的情况表示担忧。他指出,有关资料显示,我国1984年基尼系数为0.24,以后不断扩大,1994年为0.434,2000年为0.458,2004年为0.469,2006年为0.49,目前估计已达0.5或以上。根据瑞信研究院2011年10月发布的《全球财富报告》表明,中国百万美元以上的富翁已达百万人以上。个人净资产超过5000万美元的,达5400名,仅次于美国,德国为4135名,日本为3400名,俄罗斯为1970名。《福布斯》2011年中国富豪榜显示,中国个人或家族资产超过10亿美元的富豪达到146人。胡润富豪报告的创始人霍格韦在2012年的新闻发布会上说:中国拥有10亿美元财富的人数其实可以翻倍,达260人。还有大批富豪隐藏在人们视线之外。作为社会主义国家的中国的富豪数量,超过了除美国之外的一切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另一方面,我国还有不少需要救助的贫困人口。贫富差距不断扩大,是否已经出现两极分化?学界还有不同的认识。应该肯定,随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生产力的快速发展,从总体上来看,全国人民的生活水平普遍提高了。这是问题的一方面。但另一方面,也应肯定我国出现了贫富两极分化的事实,只不过这是相对性质的而不是绝对性质的分化。现实问题的产生,又回到了一个老问题:为什么要搞社会主义?从直观的具体层面来看,从广大老百姓最关心也最容易接受的切身利益来看,搞社会主义,就是要让广大人民群众摆脱在旧社会制度下遭受剥削、压迫与穷困的处境,过上美好幸福的、人人平等的、日益富裕的生活。这是社会主义区别于以往一切社会的最本质的特点,是搞社会主义的最根本目的。
程恩富认为,目前我们要面对的贫富分化不仅是中国的问题,而且是全球的问题。不仅要研究收入分配,还要研究财富分配。衡量贫富分化程度时最重要的是财富的差距,而不是收入的差距。我们不仅要研究财富的分配,还要进一步研究财富的生产,这就涉及所有制问题。不能就分配谈分配,不能在分配方面兜圈子。在有些重要场合,有人把分配看成社会问题,不看成经济问题,只把收入差距的扩大归结为再分配的力度不够,这是片面的或者说是不正确的。只有把收入差距看成经济问题,才会认识到所有制结构决定初次分配公平与否,才会知道以公有制为主体最重要。在初次分配与公平的关系方面,十七大报告和十六大报告的表述有重要区别。十七大报告的提法是“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这个提法比较科学。
武汉大学颜鹏飞教授指出,经济学理论研究重点的变动和变化存在着三个阶段,即关注生产、供给阶段→关注分配、消费需求阶段→生产问题或分配问题轮流凸显阶段。“李嘉图定律”和“库兹涅茨假说”的阴影之一,就是中国在分配问题出现了三个层次的收入分配差距或者三大利益失衡问题,亦即居民收入差距、中观层次的地区差距以及宏观层次的国家与居民之间收入差距。这是一种以牺牲相当一部分劳动者利益为代价的“李嘉图推进”(少数人得益、多数人受损)或者“负帕累托状态”(无人得益、人人受损),肯定是不可持续的。可持续发展,说到底,就是如何正确处理“分好蛋糕”与“做大蛋糕”的辩证关系。就长期趋势而言,“做大蛋糕”至关重要,不能舍“做大蛋糕”之本而逐“分好蛋糕”之末。就现状而言,“分好蛋糕”至关重要,否则影响 “做大蛋糕”。但这绝不是“做蛋糕第一,分蛋糕第二”。因为就实际现状而言,如果不先讲好蛋糕怎么分,是不会有人来参与做蛋糕的;蛋糕做出来了不按原来讲好的分法分,自然以后做蛋糕也无积极性可言。
中国社科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胡乐明教授在对10个省市的农民权益保护状况进行调研后发现,当前给农民造成损害最为严重因而容易引起上访的问题有三大类:一是土地征占。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人多地少的矛盾愈演愈烈,以各种不同的方式侵犯农民土地权益而引发的农村土地纠纷,已成为新形势下农村社会矛盾的焦点。二是村级的财务。村组织民主管理的机制不健全,村务透明性不强是目前农民政治权益保障面临的突出问题。三是有些地方出现了环境污染。如果基层政府不能有效保障农民权益,又不允许农民通过类似农民协会等自发组织去保护自己,那么最后的结果必然是农民权益受损的状况愈演愈烈。
二、所有制结构在财富生产和分配中的作用
刘国光毫不含糊地指出,我们的改革从一开始就是市场取向改革。但是,从一开始我们也认定这场改革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党的十四大明确提出改革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而不是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不同于资本主义的本质特征和根本原则是什么,邓小平也讲得很清楚:“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不同的特点,就是共同富裕,不搞两极分化”,“社会主义最大的优越性就是共同富裕。这是体现社会主义本质的一个东西。”为实现这个不同于资本主义的本质特征,就要公有制经济占主体地位,“只要我国经济中公有制占主体地位,就可以避免两极分化”,最终实现共同富裕。由此可知,邓小平为什么多次把以公有制为主体和共同富裕不搞两极分化当作社会主义的“两个根本原则”来反复强调。
卫兴华强调,共同富裕的实现,要以宏观层面的社会主义总体框架的存在与完善为条件。共同富裕要以制度安排作为其必要基础,在私有制的基础上必然会产生两极分化。实现共同富裕的所有制基础只能是生产资料公有制。发展和完善社会主义公有制,是不会产生两极分化的。邓小平也明确指出了这一点。公有制经济实行按劳分配,劳动贡献有差别,收入分配也应有差别,但差别不会很大。公有制排除了凭借个人占有生产资料获取高额收入的情况,因而不会产生贫富分化。寻找造成全社会两极分化的根本原因,必须是既造成了一批财富日益增大、人数日益增多的富人群体,同时又造成了人数众多的低收入群体。这就必然涉及所有制问题。根据国家统计局的资料,1998年,全国国有企业数量虽已减少很多,还仍有238000个。2007年下降到112000个,减少了一半多。2009年,规模以上的国有工业企业只剩9105家。中央国企2003年有196户,2011年减少为117户。与此同时,私有企业则大大发展起来了。现实表现出的是,国有企业在改制过程中大量资产流向少数人,大量工人下岗,这也是造成贫富分化的一个途径。
程恩富一针见血地指出,造成财富和收入分配不公的最根本原因,是所有制结构发生了根本性变化。1978年我国的所有制结构几乎是单一公有制一统天下的局面。如今,单从数量来看,非公经济已在我国国民经济中占有主体地位,国有经济在整个国民经济中所占的比重大幅下滑,这一比重已经和西方发达国家中的国有经济的比重相近。这样一种所有制结构和就业结构必然决定在财富和收入分配中劳动所得份额越来越少,而资本所得份额越来越多。值得警惕的是,国内个别新自由主义经济学家极力鼓吹实行国有企业和土地私有化以及金融自由化的“三化政策”,宣扬不改革国有经济的性质便无法实现共同富裕目标。如此可笑的谬论,是在公然掩盖一个众所周知、甚至连资产阶级经济学家都不否认的基本事实:私有化市场经济制度肯定会产生两极分化!这些颠倒黑白的言行打着通过“非国有化”或“民营化”或“市场化”实现共同富裕的幌子,恰恰正在背弃广大劳动人民的利益,正在把中国引向更加严重的两极分化的境遇,正在把中国推向社会动荡的灾难局面。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文魁教授和徐则荣教授的研究表明,国有企业作为全民所有的社会主义公有经济性质的企业,更有可能是高效率的,而不是低效率的。新中国成立至改革开放前,虽然我国的政治运动极大地影响了经济的发展,但从国有工业企业的全员劳动生产率来看,1952-1975年,年均增长率仍然达3.9%,而美国1950-1978年劳动生产率只增长1.5%-2%。我国国有企业效率低下亏损,主要是在20世纪90年代。这既有国有企业在历史上形成的一些客观因素,也有现实经济活动中的人为因素,特别是受到新自由主义思潮的影响和冲击关系最大。因此,只要清除弊端,特别是排除新自由主义的干扰,加强和完善企业管理,依靠工人阶级,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的生产积极性,国有企业一定能够重振雄风。
武汉大学龙斧教授长期生活在美国,他经过深入观察和研究得出结论,中国国有企业无论从1949-1976年还是从1980-2012年,效率效益都是高的,它的效率效益是私有企业所无法达到的。这是因为无论从中国的劳动力素质、资本、技术、组织才能等各种内部要素条件看,还是从冷战、意识形态对抗、经济封锁、美国威胁、海峡对峙、中苏对抗等外部条件看,或者从中国所面临的各种挑战以及大跃进、文革等出现的问题看,中国1949-1976年时期的工农业生产的长足增长都是新古典经济学所无法理解的,也是采用新古典的市场经济方法所无法取得的。
多年来,国有企业一直遭到某些别有用心的学者和机构诋毁,例如天则经济研究所发布了一个名为《国有企业的性质、表现与改革》的研究报告,对国有企业的绩效极尽贬低之能事。中国社科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余斌研究员揭露,这份报告中独步天下的“天则算法”,其实不过是瞒天过海的拙劣骗术。报告的理论基础也只是零零碎碎的西方经济学,而这种经济学还是早已在理论上被证伪、在实践中彻底破产了的。复旦大学顾钰民教授认为,财富生产和财富分配是由不同的规律决定的,但两者之间相互影响。有什么样的所有制就有什么样的分配。我们的分配制度是不能选择的,我们能选择的是所有制。生产力不发展的时候,人们更关心的是财富的生产(亚当·斯密语),但生产发展到一定程度就会关心分配问题(大卫·李嘉图语)。生产者从来不能决定分配,而所有者才能决定分配。
福建三明学院钟卫华副教授通过数据分析论证了只有坚持程恩富教授提出的“公有主体型的多种类产权制度,劳动主体型的多要素分配制度,国家主导型的多结构市场制度,自立主导型的多方位开放制度的‘四主型经济制度’”,才能从根本上理顺收入分配关系,解决贫富差距过大的问题。
三、贫富分化问题的多角度研究和应对措施
卫兴华在对贫富分化问题进行全面分析后认为,我们将目前国内贫富分化的根本原因,归结为中外私有制经济的发展所占比重远远高于公有制经济的结果,并不意味着否定或轻视私营、外资企业的重要作用,更不意味着主张“国进民退”减缓私有制经济的发展,也不意味着主张限制富人人数的增加和财产的扩大。只是主张应按邓小平理论、我国宪法以及中央指导思想和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规定,坚持和发展以国有经济为核心的公有制经济,确保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不搞全面私有化。富人可以继续富,但穷人不要继续穷。私有制经济可以继续发展,但不应搞“国退民进”,排斥国有经济的发展。要把国有经济搞好搞活,控制国民经济命脉,为全国人民创造更多的财富和增加全民的利益,以保社会主义的江山不会变色。
武汉大学曾国安教授认为经济结构存在的问题是阻碍收入分配公平的根源,例如实体经济与虚拟经济发展的失衡、垄断行业与竞争性行业发展的失衡、城市经济与农村经济发展的失衡、发达地区经济与落后地区经济发展的失衡等10大失衡均可导致收入分配不公,所以只有深化经济结构改革,才能推进收入分配公平。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郭飞教授针对我国个人收入分配领域的突出问题提出了五大对策:一是深化财税体制和资源产品类价格改革,调整国家、企业与个人利益关系,具体措施是降低企业所得税和调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等。二是建立健全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稳步实施我国居民收入10年倍增计划,具体措施是提高最低工资标准、落实同工同酬,以及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内实行价格特殊津贴和经济发展津贴制度等。三是严格规范国企高管的薪酬标准和职务消费。四是进一步完善国民收入再分配机制,大幅增加公共服务在财政支出中所占的比重,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五是大力加强党风廉政相关法律法规建设,实行官员财产申报和公示制度,狠狠打击并坚决取缔非法收入。
武汉大学简新华教授认为,中国现在已经由以解决温饱问题为主的生存型发展阶段进入以实现全面小康和富足为目标的发展型发展阶段,由拉开收入差距、让部分人先富起来迈向缩小收入差距、让发展成果共享的阶段,必须合理增加普通劳动者特别是弱势群体的收入。但是,缩小收入差距绝对不是搞平均主义,共同富裕决不是要“均贫富”。可行的办法应该是“节制资本”。“节制资本”是民主革命的先驱孙中山先生提出来的重要方针,他认为中国要富强,必须发挥资本的作用,而资本又可能损害国计民生,所以要扬长避短、兴利除弊。20世纪30年代美国的“罗斯福新政”,实际上也是一种“节制资本”的政策。
通常初次分配是在企业内进行的,初次分配的差距可以用企业内的基尼系数来反映。但在已有的文献中,缺乏关于企业内基尼系数的情况。四川大学张衔教授的研究成果弥补了这一空白。这项研究通过对东中西部地区的102家企业的抽样调查,计算出目前我国企业内的基尼系数已达0.4353,已经超过公认的警戒线。研究结论不支持国有央企的高收入造成初次收入分配差距过大的说法,实际上这种高收入恰恰会降低而不是提高基尼系数。可以得到经验支持的是,基尼系数是随着非公有制经济比重的上升而上升的。
近年来,许多经济学者从机会不平等角度来分析收入分配问题,上海财经大学马艳教授试图从已有的机会不平等理论出发,在马克思主义财产制度和收入分配理论框架里引入机会因素,通过实证分析解释我国收入差距持续扩大的现象,提出了加强公有制主体地位、缩小机会不平等、改革户籍制度等方面的解决办法。云南财经大学周文教授对“中等收入陷阱”问题进行了充分研究,认为中国目前的收入分配结构恶化是跨越“中等收入陷阱”过程中必然会遇到的主要困难之一,进而提出了改变现有利益集团格局、调整要素供给结构、以宏观和微观经济调控政策引导“生产型社会”转向“消费型社会”等对策。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杨国亮副教授通过对资本主义发展脉络的梳理,指出当代经济全球化的实质是资本的全球化。这种全球化扩大了资本扩张带来的不平等性,使全球到处都陷入两极分化,主要表现在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各自内部和相互之间的两极分化。即使采取负债消费和福利制度等措施,也不能从根本上解决由两极分化导致的有效需求不足问题,所以资本主义全面危机不可避免。
广东省委党校郑志国教授认为“要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这个提法有问题。所谓初次分配,通常是指物质生产部门创造的新价值分配,特别是增加值在企业员工、企业和国家之间的分配。随着效率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下降是必然趋势,世界各国都是如此。但劳动报酬比例下降,并不等于人均工资下降。因此应当讲提高劳动报酬在国民总收入中的比重,而不是提高它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
四、与财富生产和分配相关的理论问题
对战后资本主义黄金年代的解释,曼德尔与调节学派(以及SSA学派)各有短长。清华大学孟捷教授在深入研究后认为,理论的进一步发展要求在上述学派之间达成某种综合,同时还要尽可能地拓展制度分析的范围,尤其是将那些与投资和创新相关联的制度形式囊括进来。为此就有必要在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和新熊彼特派经济学乃至当代制度经济学各流派之间展开更为充分的对话,只有这样,才能更全面地揭示黄金年代资本积累的制度基础。
南开大学何自力教授在发言中指出,长期以来,崇尚西方经济学分析手段的学者对许多重大经济热点问题作了非常不科学的解释,不但误导了舆论,而且误导了政府的决策,危害十分严重。例如西方流行的产业结构演化理论认为,一国产业结构的发展是依第一、第二到第三产业的顺序不断由低级向高级转化的过程,第三产业在产业结构中占主导地位标志着产业结构实现了高级化。许多学者受此误导,以为中国的产业结构还没有实现高级化,因而没有达到先进水平。实际上发达国家产业结构的合理性根本经不起理论质疑和实践检验,所谓“高级化”正是资本主义全面危机的前奏。
淮北师范大学张作云教授通过对资本主义经济危机理论和实践的深入研究,批判了对当代金融和经济危机实质的各种错误认识,指出当前危机的实质仍然是生产过剩,时代的变迁仅仅反映在马克思分析和揭示的生产过剩的基本特征有了进一步深化和发展,派生出许多新的特征。
本来马克思主义经济学是中国的主流经济学,可是当新古典侵入并变成颇似主流经济学之后,已在许多学者、学生乃至官员中产生恶劣影响。武汉大学王今朝副教授的研究表明,新古典经济学在理论上是错误的,新古典经济学的错误和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科学性都已在2008年金融危机中再次得到了证明。
南京政治学院上海分院曹雷副教授认为,金融不仅具有通过收入分配间接进行财富分配的重要功能,而且还具有直接的财富分配功能,这种功能在我国的收入分配差距的扩大中起着明显的甚至触目惊心的作用。我国长期实行的低汇率政策,造成本国财富向国外免费奉送的荒谬现象。要改善收入分配状况,就必须扭转现状,采取切实措施加强我国金融的财富分配功能的社会主义性质。
武汉大学王玉敏副教授观察到劳动者在企业内的劳动和培训中劳动能力不断提高的现象,提出了劳动力发展权的概念,即劳动者应该享有的开发和提高其劳动能力的权利。劳动力发展权理论是马克思关于劳动力产权的思想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的逻辑延伸。新理论由于引入了劳动力发展权概念,证明了企业不仅生产了产品,而且也创造了人力资源价值,从而能够合乎逻辑地导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在一定程度上按要素分配的合理性。因此,劳动力收入分配需要把按劳分配和按要素分配结合起来。
不管是依据现代西方经济学的观点还是依据马克思的观点,都会得出发展市场经济就必须发展私有制的结论。中央党校王天义教授认为这种理解是片面的。按照马克思的分析,市场经济是在社会分工条件下,不同利益主体之间劳动交换必然采取的经济活动方式,它所要求的制度基础是不同利益主体的存在,这种不同的利益主体既可以是相互对立的私人利益,也可以是共同利益基础上的利益差别。因此,我国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并不必然要求一定要实行私有化,而只要在确保公有制经济主体地位的基础上承认人们不同利益的存在也就够了。
南京财经大学卢映西副教授认为,贫困问题是人类发展史上的千古难题,如果不在根本上转换观察问题的视角,恐怕难以彻底消除贫困。视角的转换可从程恩富教授提出“双约束假设”(假设在一定时期内资源和需要都是有约束的)开始,推导出“生产过剩→失业→贫困”因果关系链,从而为问题的解决打开全新的理论空间。
(作者单位:南京财经大学经济学院)
(编辑:汪世锦)
来源:《马克思主义研究》2012年第5期
网络编辑:阳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