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涂浩然:“两山论”是“第二个结合”的光辉典范

发布时间:2024-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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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山论”自提出以来,已成为指导中国生态文明建设的行动指南。它不仅阐述了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而且揭示了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辩证哲理;同时,还指明了实现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协同共生的新路径,也是对中华传统文化“致中和”“天人合一”“和谐共生”理念的现代诠释,是“第二个结合”的生动体现。

“两山论”体现了马克思主义自然辩证法与中华传统文化“致中和”理念的结合

“两山论”深入回答了“建设什么样的生态文明、怎样建设生态文明”的问题,是对马克思主义自然辩证法的现实映照。“两山论”揭示人与自然共同构成了生态系统的平衡与稳定,为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重要的启示。我们应从整体和系统视角去认识到,保护自然就是保护人类,建设生态文明就是造福人类。我们不该为了保护环境而舍弃经济发展,也不该为了一时的经济发展而舍弃良好的自然环境;而应通过创新发展思路与模式,来更好地创造并维护这两者之间协调共生、良性互动的关系,从而形成符合“绿色”新发展理念的新质生产力。就此而言,“两山论”为我们展示了这样一种辩证关系:维护生态环境等同于维护生产力,而提升环境质量则等同于推动生产力的发展。

“两山论”不仅深刻揭示了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的辩证法原理,而且闪耀着中华传统文化“致中和”的辩证智慧。中华文明从其源头就形成了“尚中”“贵和”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古代先贤在生产生活的实践中逐渐体认到“中”“和”的价值意义。这里“中”的原意并非如现代所解释的中间之“中”,而应从古圣先贤所理解为“不偏之为中”,恰到好处之意。这里的“中”不是一味折中与调和,也不是机械地、僵化地取两端平均值,而是尚中以求和,即“和”是“中”的目的和价值归宿。这里的“中”不是以“中”作为统一性取消多样性,而是达致“和”,即多样性和谐统一的状态。“既要绿水青山,也要金山银山”,强调了生态保护和经济发展的内在辩证关系,是生态保护和经济协调发展的通俗表达,体现了中华传统文化“执其两端、用其中于民”与“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的哲理。这种平衡的追求不仅有助于解决当前的环境问题,也为子孙后代留下了宝贵的自然资源和良好的生态环境。

“两山论”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宇宙观与中华传统文化“天人合一”理念的结合

“两山论”为推动全球生态治理合作提供了中国方案。马克思曾生动地指出:“自然界,就它自身不是人的身体而言,是人的无机的身体。人靠自然界生活。”这既是一种人与自然平等的宇宙观,同时,也是一种整体普遍联系的大生命观。这种大生命观不只是肯定人与自然的不可分割,而且是要唤起人对天地间所有生命万物的尊重和爱护。从国内层面来看,“两山论”为生态文明建设落到实处树立了原则立场。它与“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一道,构建了天人之际的关联。从全球层面来看,“两山论”是对全球生态危机及其根源的意识觉醒。当今时代,面对全球性的环境问题,没有任何一个国家能够单独解决。对此,“两山论”所倡导的绿色发展理念,为全球生态治理提供了新的路径选择。它在强调人与自然天然一体的基础上,呼吁各国携手行动,达成国际共识,加强国家间合作,共同应对环境污染、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丧失等问题,为建设一个清洁美丽的世界贡献力量。

“两山论”是对生态文明建设的科学指引,内在蕴含着中华传统文化“天人合一”的理念。中华文明关于天人之间的关系有着独到的理解与阐发。天人和谐一体的思维,逐渐演化为强调人类社会秩序与宇宙秩序相融合,求得人天均衡有序的发展,从而孕育出了“天人合一”哲学理念。就“天”的概念而言,春秋孔子时代,“天”的宗教色彩已逐渐淡化模糊。在《论语》中,孔子已明确提出“天”就是自然,是指具有独立运行规律的自然存在,是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运行规律。“天人合一”是把人作为自然的一部分,以达到人与自然界的统一,即要求人们的生产生活方式,不是去征服自然,而是认识、把握、适应和适度利用自然。“两山论”中的“宁要绿水青山,不要金山银山”,唤醒了人们对天地间所有生命万物的尊重和爱护,力求坚持“取之有时、用之有节”,体现了“泛爱众”的宇宙关怀。这里的“众”不仅是人,还是万物,涵盖了自然界中的山川河流、花草树木、飞禽走兽,要求我们在追求个人和集体福祉的同时,不忘对自然界的感恩和回报,确保我们的行动不会对地球造成不可逆转的伤害。由此,“两山论”道出了人类与自然界是不可分割的整体,人的行为应与自然法则相协调的哲理,是对中国古代“天人合一”理念的继承和发展。

“两山论”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与中华传统文化“和谐共生”理念的结合

“两山论”是对自然与人类关系的深刻洞察,深刻地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基本原理。恩格斯曾指出:“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人类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对我们进行报复。”显然,在整个自然世界中,人类所构成的社会世界,同样是地球这个独特的生态系统的一部分,因而也受到统一的自然规律的统率和节制。人类与自然本应自洽,但是人类在开发利用自然资源的过程中常常失去控制,破坏了人与自然发展的平衡关系,不仅导致自然状况的恶化,也导致人类自身生存环境的日益恶化。“两山论”正是在这一基础上,强调了生态环境在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这一理念与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有着契合之处,即生产关系必须适应生产力的发展,良好的生态环境是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两山论”明确地告诉我们“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的关系,强调了人类应当融入生态自然中去,与自然有条不紊地协调发展。

“两山论”是对现代社会发展模式的深刻反思与前瞻规划,同中华传统文化“和谐共生”理念一脉相承。中华文明在历史长河中形成了尊重自然、热爱自然的传统,孕育了“和谐共生”的理念。古代先人认为,天地万物皆有灵性,人类应当顺应自然规律,与自然和谐共处。儒家思想认为,“万物各得其和以生,各得其养以成”。因为天下万物本是一个相互联系的内在统一体,正所谓“民吾同胞,物吾与也”。这里体现了儒家把所有人民都看成是自己的同胞手足,把包括动植物在内的所有物类,都看成是自己的伙伴,即“天地与我并生”,人与天地自然“和谐共生”为一个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总体而言,“两山论”中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与“和合”思想中的“乐山乐水”的崇高生态境界有着内在的契合,都强调人应该尊重自然,因为自然资源对人类来说是一种宝贵的财富。

“两山论”不仅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关于人与自然关系的深刻认识,而且汲取了中华传统文化“仁者以天地万物为一体”的人文精神,是“第二个结合”的光辉典范。这种结合使得“两山论”既具有科学性,又具有深厚的文化底蕴。这种结合不仅增强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文化自信,也为我们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了强大的精神动力。

作者:涂浩然(华南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

来源:光明网-理论频道

网络编辑:慧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