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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东旭:“不断做强做优做大我国数字经济”——学习习近平关于发展数字经济的重要论述

发布时间:2023-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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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字经济是以数据为关键生产要素,以数字技术为核心驱动力量,以现代信息网络为重要载体的新型经济形态。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敏锐把握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时代特征,深刻洞察数字经济发展的时代大势,立足于中国的具体实际,着眼于推动我国实现高质量发展,围绕为什么要发展数字经济、怎样发展数字经济等重大问题提出了一系列具有全局性、战略性、方向性的思想观点。他在主持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三十四次集体学习时,围绕推动我国数字经济健康发展问题强调,“我们要站在统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高度,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发展安全两件大事”,“不断做强做优做大我国数字经济”。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他就加快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作出重大部署,并强调要“加快发展数字经济”。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关于发展数字经济的重要论述,对我们更好认识和把握发展数字经济的客观趋势、内在规律、实践要求,从而推动我国数字经济不断发展壮大,为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支撑具有重要意义。

  一、习近平关于发展数字经济重要论述的生成背景

  习近平关于发展数字经济的重要论述有着深刻的生成背景。当前,数字经济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带动作用日益凸显,正在给人类生产生活带来许多革命性变化和创造性成果。推动数字化转型,成为全球经济发展的大趋势,也成为推动我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正是基于对世界经济发展潮流和科技进步趋势的深刻洞察,以及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具体实际和客观需要的全面把握,习近平就发展数字经济作出了一系列重要论述。

  (一)当今世界已进入数字时代,数据成为基础性、战略性资源,依托数据信息和数字技术发展而来的数字经济成为世界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先机,也是新一轮国际竞争的重点领域

  当今世界已进入数字时代,数据成为新的生产要素,是基础性资源和战略性资源,在数字经济发展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对数据的充分利用,重塑了经济社会的生产、商业模式,改变了传统的产业形态,全面提升了资源的配置效率,推动了数字经济的发展。2017年 12月,习近平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二次集体学习时明确指出,要“发挥数据的基础资源作用和创新引擎作用”,“构建以数据为关键要素的数字经济”。2019年,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健全劳动、资本、土地、知识、技术、管理、数据等生产要素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的机制”。这里明确将“数据”与劳动、资本、土地等并列作为生产要素,在党的文献中是第一次,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对经济发展新态势的深刻把握,充分凸显了数字经济时代数据对于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的巨大价值。

  基于海量数据信息,在以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物联网、人工智能等为代表的数字技术推动下,数字经济在全球范围内快速扩展,标志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向深入发展,“正在重构全球创新版图、重塑全球经济结构”。当前,发展数字经济已成为抢占国际产业战略博弈制高点、打造更具国际竞争力产业集群的重要手段。各国和各经济体纷纷将数字经济纳入发展战略,加紧数字经济领域的布局,争相出台一系列推进传统产业与数字技术深度整合的相关政策,以提升本国和本经济体的竞争力、促进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力争掌握未来经济发展的优先权和主动权。在这一背景下,我们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坚持创新驱动,进一步发展社会生产力、释放社会创造力”,就必须乘势而上,“抓住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历史性机遇”。因此,习近平多次指出,发展数字经济对把握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具有重要意义。他强调:“发展数字经济意义重大,是把握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新机遇的战略选择。”“当今时代,数字技术、数字经济是世界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先机,是新一轮国际竞争重点领域,我们一定要抓住先机、抢占未来发展制高点。”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根据国际国内数字经济的发展形势,高度重视发展数字经济,提出实施网络强国战略、国家大数据战略等战略规划,领导出台《“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网络强国战略实施纲要》《数字经济发展战略纲要》等指导意见,顶层设计日趋完善,数字经济发展蹄疾步稳,为我国把握世界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先机,在新一轮国际竞争中掌握主动权提供了保障。

  (二)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急需新引擎、新动能

  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是适应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必然要求。随着诸多数字技术的加速创新并融入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数字经济正逐渐成为推动我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新引擎、新动能,在我国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畅通经济循环,夯实新发展格局的产业基础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从数字经济的特性来看,数字经济“具有高创新性、强渗透性、广覆盖性”的优势,可以“打破时空限制,延伸产业链条,畅通国内外经济循环”,不仅是当前全球经济发展新的经济增长点,更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的支点,有利于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作为数字经济时代新型的生产要素,数据要素与数字技术的深度融合,推动着其它生产要素的重新配置,推动着要素的自由流动和资源的优化配置,大大增强了生产、分配、交换以及消费诸环节之间的联系,引起生产方式和经济结构的根本性变革,不断加快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步伐。比如,从数字技术、数字经济助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来看,“数字技术、数字经济可以推动各类资源要素流动、各类市场主体加速融合,帮助市场主体重构组织模式”。从数字经济畅通国内外经济循环来看,由于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数字技术的网络效应以及数字经济跨领域、跨地区的跨界发展特点,数字经济在激发国内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能够有效提升对外开放水平,深化对外开放程度,打通国内国际两个市场,通过内外贸双市场同步发展,进一步推进双循环新发展格局形成以及向纵深发展。因此,习近平明确指出,“数字经济健康发展,有利于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有利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世界经济复苏乏力,经济全球化亟待向深入发展

  当前,百年变局加速演进,世界之变、时代之变、历史之变正以前所未有的方式展开。新冠疫情影响深远,逆全球化思潮抬头,单边主义、保护主义明显上升,局部冲突和动荡频发,全球性问题加剧,世界经济复苏乏力,总体发展呈现出不稳定性、脆弱性的态势。尽管遭遇逆流,但经济全球化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客观趋势,“符合经济规律,符合各方利益”。当前,经济全球化仍处在动态变化发展中,“新兴市场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崛起速度之快前所未有,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带来的新陈代谢和激烈竞争前所未有”。数字经济作为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代表,在全球经济发展中作用举足轻重,正在推动全球化进入新的发展阶段。

  马克思指出:“各民族的原始封闭状态由于日益完善的生产方式、交往以及因交往而自然形成的不同民族之间的分工消灭得越彻底,历史也就越是成为世界历史。”在科技进步的推动下,数字技术具备了开放性、共享性、交互性、即时性等特征,为数据化的知识和信息在全球范围内的开放、流动、共享提供了现实可能,也促进了全球产业链、供应链和价值链的深度融嵌。数字经济以数据流和信息流带动资金流、技术流、人才流,通过数字节点和数字平台,开拓了更加高效和透明的世界市场,促进了全球海量数据的跨境流动,改变了国际经贸关系的内容、形式、结构以及与之相关的治理体系,为全球经济增长创造了新空间。

  在世界经济复苏乏力的背景下,特别是新冠疫情全球大流行期间,数字经济展现出其强大的发展韧性和抗冲击能力,为维持各国经济社会正常运转发挥了生力军的作用,也为对冲世界经济下行起到了稳定器的作用。习近平明确指出:“数字经济是亚太乃至全球未来的发展方向”,数字经济的蓬勃发展使得“各国利益更加紧密相连”。因此,发展数字经济,有助于重塑全球开放型世界经济体系,促进世界经济朝着更加开放、包容、普惠、平衡、共赢的方向发展,是推动构建休戚与共、稳定繁荣的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要力量。

  二、习近平关于发展数字经济的几个关键要求

  围绕发展数字经济,习近平作出了一系列精要鲜明、科学深刻的重要论述。学习这些重要论述,要深刻把握其中几个关键要求。

  (一)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加快新型基础设施建设

  近年来,我国数字经济蓬勃发展,产业规模持续快速增长,已数年稳居世界第二。据有关统计数据,从 2012年至 2022年,我国数字经济规模已从 11万亿元增长到超 50万亿元。但“同世界数字经济大国、强国相比,我国数字经济大而不强、快而不优”。比如,我国在数字领域内关键核心技术受制于人的局面还没根本改变,在工业软件、高端芯片等核心领域和基础环节的创新、供给方面,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加上近年来,以美国为首的一些国家对我国科技行业,特别是芯片、整机等关键核心技术的限制和制裁,使得我国网络传输系统、数字化系统等面临较大的安全风险。而数字技术是发展数字经济的基础和关键,因此要把握发展数字技术和数字经济的主动权,必须在科技创新领域打破关键核心技术受制于人的局面,加快推进安全可控的新型基础设施建设。

  对此,习近平明确指出,要“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牵住数字技术关键核心技术自主创新这个‘牛鼻子’”。“只有把核心技术掌握在自己手中,才能真正掌握竞争和发展的主动权,才能从根本上保障国家经济安全、国防安全和其他安全。”数字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依赖于科技成果的创新运用,对掌握关键核心技术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必须充分“发挥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优势、新型举国体制优势、超大规模市场优势”,坚持从国家急迫需要和长远需要出发,“提高数字技术基础研发能力,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解决好“卡脖子”难题,实现数字技术和数字经济发展的自主可控。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以物联网、大数据以及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为支撑,是数字经济发展的基石,是我国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要“加快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以“高速、移动、安全、泛在”作为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的标准,形成适应智能经济、智能社会需要的基础设施体系。习近平强调,在以数字技术为基础的新科技革命浪潮中,我们“要加强战略布局,加快建设以 5G网络、全国一体化数据中心体系、国家产业互联网等为抓手的高速泛在、天地一体、云网融合、智能敏捷、绿色低碳、安全可控的智能化综合性数字信息基础设施,打通经济社会发展的信息‘大动脉’”,“建立健全数据基础制度体系,加强数据和统计能力建设”,注重全面推进产业化、规模化应用,确保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的安全、稳定、高效。

  (二)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

  实体经济是财富创造的根本源泉,是一个国家强盛的重要支柱。习近平在主持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三十四次集体学习时讲话指出,要“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融合发展”。他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进一步强调,要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这一系列战略要求充分体现了习近平把握我国经济发展全局和世界经济发展大势的长远眼光和战略思维。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实体经济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在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领域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但也存在发展动力不足、创新能力不强、脱实向虚、把传统产业当成“低端产业”简单退出等问题。如果放任实体经济下滑、脱实向虚,就造成金融风险加剧、失业率上升、市场消费以及投资下降等不良影响,严重削弱国家经济社会长远发展能力。与此同时,随着人工智能与大数据等数字技术的不断创新和快速发展,全球数字经济呈现出井喷式增长,正成为重组全球要素资源、重塑全球经济结构、改变全球竞争格局的关键力量。站在历史发展的十字路口,如何把握住时代的脉搏,有效促成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发展,推动我国经济实现长期稳定健康发展,是时代给予的重大机遇和重大考验。为此,习近平明确指出:“要把握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方向,推动制造业、服务业、农业等产业数字化”,“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同产业深度融合”。实践证明,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发展已然成为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关键支撑和重要抓手。有关数据显示,2022年,我国数字经济对一二三产业渗透率分别达到10.5%、24%、44.7%,同比均有提升,且数字经济对第二产业渗透率增幅与对第三产业渗透率增幅差距进一步缩小,形成服务业和工业数字化共同驱动发展格局。未来,我们更要加快数字技术的创新应用,不断深化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的深度融合,赋能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利用新技术新应用对传统产业进行全方位、全角度、全链条改造。既要“推进重点领域数字产业发展”,聚焦战略前沿和制高点,以智能制造为主攻方向,在集成电路、新型显示、通信设备、智能硬件等重点领域,打造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企业和主导型企业,构建自主可控的产业生态,促进集群化发展,打造世界级数字产业集群,又要全力破解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难题,提升数字化公共服务平台服务中小企业能力,打造一批小型化、快速化、轻量化、精准化的数字化系统解决方案和产品,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数字化转型典型模式,还要“加快农业和服务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帮助广大农民增加收入,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三)加强制度环境建设和法治监管保障,规范数字经济健康发展

  推动数字经济健康发展,离不开健全有力的制度规范。习近平对此明确指出,要“规范数字经济发展”,“坚持促进发展和监管规范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发展”。

  在科技的助推下,数据已成为重要的战略资产和核心竞争力,使得数字经济涉及的领域之宽、范围之广、层面之多远超传统经济。然而,在数字经济高速发展、规模不断扩大的同时,随之而来的是数据如何开发、利用、管理、共享以及数字平台如何监管、治理、完善等纷繁复杂的数字经济领域的制度建设需求和监管难题。从全球市场看,各国之间的数字经济竞争逐渐转变为数字平台之间的竞争,数据垄断、数据武器化、扼杀创新企业、影响和控制消费者行为等一系列问题层出不穷,这给我国数字经济乃至世界数字经济发展带来了严峻挑战。从国内市场来看,我国数字经济在快速发展中“出现了一些不健康、不规范的苗头和趋势”。比如,数字平台已成为当前数字经济发展的重要依托,但部分大型数字平台利用自身优势形成市场垄断,实施恶性竞争,对健康的市场秩序和创新环境造成了严重损害。这不仅不利于我国数字经济的健康发展,而且冲击国家经济金融安全。但是,面对一系列新问题新挑战,平台自身往往陷入“监管不力”的窘境,而当前政府的监管力量往往又面临“监管缺失”或“监管过度”的难题。因此,在瞬息万变的市场环境和时代条件下,必须发挥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优势,健全规范数字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改革,“健全市场准入制度、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公平竞争监管制度,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监管体系,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堵塞监管漏洞,提高监管效能”,防止平台垄断和资本无序扩张,对损害群众利益和妨碍公平竞争的行为要坚决纠正、依法查处。同时,要准确把握好适度原则,注重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保护数字平台、平台从业人员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真正让数字经济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发展。

  (四)完善数字经济治理体系,提高数字经济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一个国家制度和制度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具体到数字经济领域,习近平指出,要“完善数字经济治理体系”,“健全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完善体制机制,提高我国数字经济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2023年 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就指出,要“以数字化驱动生产生活和治理方式变革,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注入强大动力”。

  毋庸置疑,数字技术的快速发展和不断创新,实现了当前经济社会的全方位数字化变革,但也给国家治理带来了严峻挑战,传统的国家治理体系在治理理念、治理模式、治理手段、治理体制机制等方面,已经不能很好地满足各项治理要求,数字化治理已然成为全球广泛关注的话题。对此,习近平提出了系统全面的要求。一是要加强政府公共部门、数字平台企业以及社会公众等不同主体的协同治理。多主体协同治理是数字治理的鲜明特征,有助于完善数字经济治理体系,提高数字经济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因此,既要“完善主管部门、监管机构职责,分工合作、相互配合”,又要“明确平台企业主体责任和义务,建设行业自律机制”,还要“开展社会监督、媒体监督、公众监督,形成监督合力”。其中,特别是要发挥好主管部门、监管机构的职责作用。2023年3月,党和国家在新一轮机构改革中提出组建国家数据局,“负责协调推进数据基础制度建设,统筹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和开发利用,统筹推进数字中国、数字经济、数字社会规划和建设等”工作,明确了机构职责,优化了我国的数据管理体制。二是着眼于数字经济发展特点,注重从技术入手,“改进提高监管技术和手段,把监管和治理贯穿创新、生产、经营、投资全过程”。三是要加强数字经济安全风险防控。尽管数字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不断提高,数字技术在创新社会治理等方面也取得了重大突破,但数字经济在发展中也存在一系列新的安全风险和隐患。为此,我们在不断发展数字经济、以数字技术创新社会治理模式的同时,也要统筹发展和安全,着力“完善国家安全制度体系,重点加强数字经济安全风险预警、防控机制和能力建设”,加大对技术专利、数字版权、数字内容产品及个人隐私等的保护力度,有效应对数字经济给就业、税收以及社会弱势群体带来的挑战,“筑牢可信可控的数字安全屏障”,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社会稳定、国家安全。四是“要加强数字经济发展的理论研究”。理论是行动的先导,以正确的理论为指导,实践活动就能事半功倍。数字经济治理体系是一套完整的系统工程,只有将理论与实践结合,并用科学的理论指导实践,才能形成数字经济、数字政府、数字社会协调发展的格局。这一系列重大举措,既是国家数字经济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也是数字时代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驱动力,充分体现了习近平对完善数字经济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的高度关注和深刻洞见。

  (五)积极参与数字经济国际合作,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在致 2021年世界互联网大会乌镇峰会的贺信中,习近平明确指出:“中国愿同世界各国一道,共同担起为人类谋进步的历史责任,激发数字经济活力,增强数字政府效能,优化数字社会环境,构建数字合作格局,筑牢数字安全屏障,让数字文明造福各国人民,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习近平在许多外交场合积极倡导“加强数字经济国际合作”,希望世界各国和经济体切实“深化数字经济合作”。

  尽管世界数字经济正蓬勃发展,呈现出欣欣向荣的状态和趋势。然而,由于经济发展水平、基础设施建设水平等各方面条件的差异和限制,也基于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的特性,目前全球数字治理仍缺乏整体规划,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数字鸿沟仍在不断拉大,而包括中国在内的诸多发展中国家在数字经济领域,还普遍存在着高新技术“卡脖子”、数据安全缺乏保障、先进通信设备在国际市场推广受阻等问题。这导致数字技术、数字经济在拓展新疆域、调整产业新结构、赋能经济高质量发展等方面的创新潜力,还没有被完全激发出来,也严重影响了全球数字经济产业链的正常运行和供应链的安全。要合理应对和妥善解决这些问题,需要世界各国加强深度合作,守望相助,共克难关。对此,习近平明确指出,我国要“积极参与数字经济国际合作”,“在技术交流、数据共享、应用市场等方面同各国开展交流合作,共享数字经济发展机遇”,同时要加强国际数据治理政策储备和治理规则研究,积极参与数字货币、数字税等国际规则制定,“同各方探讨并制定全球数字治理规则”,注重“维护和完善多边数字经济治理机制”,“携手打造开放、公平、公正、非歧视的数字发展环境”。在这些重要论述指导下,我国提出《全球数据安全倡议》,呼吁各国应在相互尊重基础上,加强沟通交流,深化对话与合作,秉持发展和安全并重的原则,平衡处理技术进步、经济发展与保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关系,同时积极推进加入《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推动全球数字治理体系朝着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迈进,为推动各国共同发展、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作出贡献。

  三、习近平关于发展数字经济重要论述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

  围绕发展数字经济,习近平从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的高度出发,着眼于世界数字经济发展大势和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高瞻远瞩地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理念新论断,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

  第一,习近平关于发展数字经济的重要论述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有机组成部分。习近平高度重视数字技术和数字经济的发展,坚持把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基本原理同中国经济社会具体发展实际相结合、同世界经济发展的潮流和趋势相结合,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理论视角出发,不仅提出了数据是重要生产要素的科学论断,而且深入分析了数字技术、数字经济对促进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推动全球经济复苏的积极意义,也清醒指出了数字技术、数字经济带来的新的风险挑战,在此基础上指明了当前我国数字技术、数字经济发展的重要方向和着力点。习近平关于发展数字经济的一系列重要论述,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有机组成部分。这一系列论述立足于当前我国新发展阶段的具体实际,有力彰显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拓展了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认知疆域,丰富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体系。

  第二,习近平关于发展数字经济的重要论述为发展我国数字经济提供了行动指南。理论源于实践,又指导实践。习近平关于发展数字经济的重要论述立足广阔的时代背景和丰富的实践活动,为我国发展数字经济,应对新挑战新问题,提供了行动指南。这些论述具有鲜明的人民性,强调发展数字经济是为了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不断满足广大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更好造福人民。这些论述具有鲜明的科学性,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系统观念,坚持整体性推进,全方位指导我国数字经济向前发展。这些论述具有鲜明的实践性,聚焦国际国内经济环境深刻复杂变化和数字经济发展面临的风险挑战,提出了发展数字经济的一系列重大战略和重大举措,为破解我国数字经济发展难点痛点,增强数字经济发展动力,形成数字经济发展新优势,提供了基本遵循。

  第三,习近平关于发展数字经济的重要论述为推动全球数字经济健康发展和建立公正合理的全球数字治理体系贡献了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面对当前全球数字经济发展的新特点,习近平关于发展数字经济的重要论述内含的重视创新驱动以激发数字经济发展潜力,加强国际合作以弥合“数字鸿沟”,注重规则制定以营造开放健康的发展环境等主张,为推动全球数字治理体系朝着更加公正合理方向发展,为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贡献了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作者:向东旭,中央财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生)

  网络编辑:同心

  来源:《党的文献》2023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