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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新城:经济学研究应该有哲学家的头脑

发布时间:2016-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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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泽东注重从哲学高度来研究经济学问题,特别重视矛盾分析方法。他说: “没有哲学家头脑的作家,要写出好的经济学来是不可能的,马克思能够写出《资本论》,列宁能够写出《帝国主义论》,因为他们同时是哲学家,有哲学家的头脑,有辩证法这个武器。”他提出: “世界上没有不能分析的事物,只是: 一、情况不同;二、性质不同。许多基本范畴,特别是对立统一的法则,对各种事物都是适用的。这样来研究问题、看问题,就有了一贯的完整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他认为: “当作一门科学,应该从分析矛盾出发,否则就不能成其为科学。”苏联教科书的基本缺点就是“不承认矛盾的普遍性,不承认矛盾的发展和转化,不承认社会主义发展的动力还是矛盾,怕讲社会主义社会有阶级斗争”。毛泽东这些论断,从根本上为经济学研究指明了方向。

一、必须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运动中研究生产关系

毛泽东指出: “政治经济学研究的对象主要是生产关系”,这一点同马克思、恩格斯的意见是一致的。但是,生产关系,一方面,同生产力联系在一起,因而“政治经济学不能不接触生产力方面的问题”; 另一方面,同上层建筑联系在一起,因而“不涉及上层建筑方面的问题,经济基础即生产关系的问题不容易说清楚”。毛泽东主张,“我们要以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平衡和不平衡、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的平衡和不平衡,作为纲,来研究社会主义社会的经济问题”。“要研究清楚生产关系,就必须一方面联系研究生产力,另一方面联系研究上层建筑对生产关系的积极作用和消极作用。”这就科学地回答了政治经济学的对象和基本的研究方法。

二、必须运用矛盾分析方法来研究改革问题

毛泽东强调运用矛盾分析方法来研究经济学问题,这对我们研究当前的改革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改革是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研究的重要内容。经济改革的内容是改变生产关系,说到底就是根据生产力发展的需要来调整生产关系。因此,我们必须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中去研究经济改革。从根本理论上讲,离开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经济改革是说不清楚的。

毛泽东的论断回答了关于改革的一系列重大问题。第一个问题是,为什么要改革? 人们在谈论改革的必要性时,往往是罗列原有的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的各种弊端,由此来回答为什么要改革的问题。这无疑是有道理的,在当前也是正确的。在社会主义国家里,正是因为原有的计划经济体制已经不适应甚至束缚生产力的发展了,所以才提出改革的。但是,这种回答还是不够的。问题在于,正如恩格斯指出的,社会主义是一个经常变化和改革的社会,而不是一成不变的东西。当我们实现了从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渡这一任务以后,社会主义社会仍存在改革的要求,仍需要通过改革来推动社会经济的发展。改革是社会主义永恒的话题,用习近平同志的话来说: “改革开放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只有逗号,没有句号。

因此,如果从理论上( 而不是仅仅从当前的实践上) 说明改革的必要性问题,我们就不能局限于列数现实生活中存在的需要改革的种种弊端,而应该以社会主义社会存在矛盾作为这一问题的答案。

列宁逝世以后,以斯大林为代表的苏联理论界长期否认社会主义社会存在矛盾,他们认为,在社会主义社会里,生产关系完全适合生产力的性质,两者之间已不再有矛盾。推动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不再是对立的斗争、矛盾的运动,政治上、道义上的一致才是社会主义发展的动力。

毛泽东以彻底的唯物主义辩证法批判了苏联理论界的这种形而上学的观点。他指出: “对立统一规律是宇宙的根本规律。这个规律,不论在自然界、人类社会和人们的思想中,都是普遍存在的。矛盾着的对立面又统一,又斗争,由此推动事物的运动和变化。矛盾是普遍存在的,不过按事物的性质不同,矛盾的性质也就不同。”由此出发,必须在理论上公开承认社会主义社会存在矛盾,引导人们去认识和分析客观存在的矛盾,并在实践中采取正确的方法来处理和解决这种矛盾。应该承认,20 世纪50 年代中期,在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否认社会主义社会存在矛盾的形而上学观点占统治地位的条件下,毛泽东提出这一论点,是振聋发聩的。承认矛盾的存在,就为社会主义国家改革的必要性奠定了哲学基础。改革开放伟大事业是在毛泽东思想的基础上提出来的,毛泽东关于矛盾的学说就是改革的重要理论渊源。

从改革开放以来,一直有人渲染中国有人反对改革,甚至认为党内存在一个反对改革的派别,多次掀起反改革的浪潮。这是不符合实际的。正如邓小平指出的,中国不存在完全反对改革的一派, “改革不是一派,是全民赞成改革,是全党赞成改革”, “中国确实有一些人对改革的某些问题、内容、步骤有不同意见,但这些人中绝大多数也是赞成改革的。对某些问题有不同意见也是正常的”。我国之所以没有反对改革的派别,不是偶然的,是有着深刻的原因的。从理论上讲,我们党内和社会上对改革的必要性的认识比较一致、基本上没有分歧,是因为自20世纪50 年代中期起,我们全党、全国人民在社会主义社会仍然存在矛盾这一点上已经有了统一的认识,因而邓小平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上提出通过改革解决矛盾,就很快为全党所接受和赞同,并形成了共识。

不能不看到,在当前存在各种反马克思主义思潮的情况下,有的人往往不是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的现实中研究改革,而是从人们的思想意识中去寻找改革的必要性,不是把我国的客观实际作为改革的出发点,而是把主观的设想当作改革的出发点。一度在我国经济学界十分盛行的“经济人假设”,就是一个典型。有的经济学家提出( 其实不过是从资产阶级经济学那里抄来的) ,自私自利是人的亘古不变的本性,人都是追逐私利的“经济人”,由此引伸出一切经济活动,进而说明改革的必要性和基本原则。他们从“经济人假设”出发,提出公有制是违反人的自私本性的,因而注定要灭亡; 私有制是与人的自私本性相适应的,因而是永恒的。他们喊出了“私有制万岁”的口号。他们说,全国解放以后走的社会主义道路、建立的公有制经济违背了人的本性,是对人的理性的“迷失”,是一种“历史的迷误”。改革就是要纠正这种“迷误”,实行私有化,回归到“人类文明的普遍道路”上来。这就是所谓“人间正道私有化”。甚至有人认为,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最大的收获就是懂得了人的本性是自私的,并以此为依据制定政策,仿佛我国的改革就是按照“经济人假设”这种思路进行的。

其实,自私自利是在私有制基础上产生出来的观念、思想,而不是人的永恒的本性。原始社会的人就没有自私的想法,随着私有制的产生,占有生产资料的剥削阶级才产生自私的思想,进而影响到劳动人民,将来随着私有制的彻底消灭,自私自利这种思想也会最终完全消失。不是自私这种思想产生私有制,而正好相反,自私自利思想是私有制的产物。提倡“经济人假设”的人,颠倒了因果关系,把史的结果当作历史的起点了。“经济人假设”从哲学上说是历史唯心主义的、反科学的,从政治上说是资产阶级反社会主义的工具。这种“假设”为私有化奠定了理论基础,它的泛滥,对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产生了恶劣的影响。我们必须坚持历史唯物主义的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的原理,坚决批判“经济人”假设这一类的历史唯心主义的伪科学理论,排除它对我国改革的干扰。

最近十分流行一种论证改革必要性的观点,即“普世价值”论。持这种观点的人,把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基础上产生的民主、自由、宪政、人权等等观念看作是“普世价值”,谴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外于“普世价值”,要求把“普世价值”作为我国改革的坐标,各个领域都按照“普世价值”进行改革, “与世界接轨”,实质上就是要求把我国的社会主义制度改成西方式的资本主义政治、经济、文化制度。他们不是从我国实际出发来探讨改革,而是先设定一个“普世价值”的框子,然后按照这个框子来设计改革方案。问题在于,世界上并没有什么“普世价值”。我们从基本概念说起吧。在日常生活中,“价值”是指客体对主体的意义和效用: 一个事物对我有用,它就是有价值的; 对我没用,它就没有价值。价值是人们对客观事物的意义和效用的主观判断,而不是客观事物的性能本身,因而它是一种观念,属于上层建筑的范畴。所谓“普世”,一是指普遍适用性,即任何人,不管他属于哪个阶级、哪个群体,都赞成这种价值判断; 二是指永恒性,即任何社会,不管它性质如何,都赞成这种价值判断。按照“普世价值”这个概念的内涵,应该说,世界上从来没有什么“普世价值”,历史上没有,现在没有,将来也不会有。“价值”总是历史的、具体的。因为人是在一定社会关系中进行生产和生活的。脱离社会关系的孤立的个人只存在于传奇小说中,在现实生活中是不可能有的。马思指出: “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毛泽东也说: 人的基本特性是社会性。由于每一个人在社会关系中的地位、利益不一样,因而对同一种客观事物的价值判断也是不一样的。任何一个价值判断,总是有人赞成、有人反对。这就是不可能存在“普世价值”的基本道理。

既然世界上并不存在“普世价值”,那么为什么要从并不存在的“普世价值”出发来探讨改革问题呢? 说白了,提出“普世价值”的人实际上不过是在设置一个诱导人们走资本主义道路的“陷阱”: 他们把西方资本主义那一套价值判断封为“普世价值”,然后要求我国按照这种价值判断来进行改革,从而根本改变我国的社会主义制度。所以,“普世价值”问题,从根本上说,是一个政治问题,是一个我国朝什么方向发展的问题。

还有一种看法,认为我国的改革是“去苏联化”、“非毛化”。很显然,这些人是从历史虚无主义出发来研究我国的改革问题的。他们提出,以前的社会主义实践( 包括苏联的社会主义模式、中国改革开放前的社会主义实践) 都是错误的,应该否定,我国的改革就是要纠正这些错误。例如有人说,苏联社会主义模式存在“三垄断”: 政治上共产党处于领导地位,这是共产党对政权的垄断,导致人与政治、政权的异化; 经济上生产资料公有制占统治地位,这是经济垄断,导致人与财产、生产资料的异化; 思想上马克思主义为指导,这是精神垄断,导致人与文化的异化。这“三垄断”以及导致的“三异化”,使得苏联陷入“历史的迷误”,背离了人类文明发展的正道。他们得出结论: 苏联社会主义模式应该否定,而且“否定得越彻底越好”。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学习苏联, “走俄国人的路”,带来一系列弊病,所以,我国的改革就是“去苏联化”。他们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同苏联社会主义模式对立起来,认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在彻底否定苏联社会主义模式基础上创立的。

还有的人完全否定我国改革开放前的社会主义实践。公开声称,毛泽东搞的社会主义是《共产党宣言》里讲的封建社会主义,其典型标志是公有制、计划经济。“文化大革命”意味着这种社会主义在政治、经济、文化上全面破产。改革就是清算这种错误,抛弃以前的模式,实行“非毛化”,创立一种与以前的社会主义实践完全不同的“全新社会主义”。他是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同我国改革开放前的社会主义实践对立起来了,认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在彻底否定我国改革开放前的社会主义实践基础上创立的。这显然违背了习近平同志关于改革开放前后两个时期不能相互否定的科学论断。提出改革是“去苏联化”、“非毛化”的人,不是从我国现实生活中存在的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出发来研究改革,而是把改革解释为同苏联社会主义模式、我国改革开放前的社会主义实践对着干,以往的社会主义都搞错了,必须彻底否定,仿佛我们是为了创立一个“全新的社会主义”( 即与苏联社会主义模式、我国改革开放前的社会主义实践完全不同的社会主义) 而进行改革。改革是“去苏联化”、“非毛化”的言论,一度在我国学术界相当流行。乍听起来似乎有点道理: 无论是苏联社会主义模式还是我国改革开放前的实践确实存在不少弊病,我国的改革也确实纠正了这些弊病。然而事情并非那么简单。这里涉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同苏联社会主义模式和改革开放前我国的社会主义实践是什么关系?“去苏联化”、“非毛化”的实质是什么等等在讨论这些问题之前,我们先引一段习近平同志的有关论述。他在2013 1 5 日新进中央委员、候补委员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研讨班上的讲话中强调: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社会主义而不是其他什么主义,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不能丢,丢了就不是社会主义。”他指出,社会主义思想从提出到现在的历史过程,经历了六个时间段: 空想社会主义产生和发展,马克思、恩格斯创立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列宁领导十月革命胜利并实践社会主义,苏联模式的逐步形成,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党对社会主义探索和实践,我们党作出进行改革开放的决策、开创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把这段话运用到我们要讨论的问题上来,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第一,无论是苏联社会主义模式、改革开放前我国的社会主义实践,还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搞的都是社会主义,它们都坚持了科学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就根本性质来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同苏联社会主义模式、改革开放前我国的社会主义实践是一致的、一脉相承的。在这一层次上,绝不能“去苏联化”、“非毛化”,因为去掉了科学社会主义根本原则就不是社会主义了。而提出“去苏联化”、“非毛化”的人,批判的矛头恰恰是指向科学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这就是我们反对“去苏联化”、“非毛化”的原因; 第二,无论是苏联社会主义模式、改革开放前我国的社会主义实践,还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都是科学社会主义发展历史进程中的一个阶段,都是结合不同的国情和当时的具体条件,把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付诸实施的一种探索,因而它们在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的具体实现形式方面,显示出各自的特色,形成不同的社会主义模式。既然是探索,就会有成功的经验,也会有失误的教训,每个阶段的经验和教训,都是后人宝贵的财富。我们对前人的探索,应该继承成功的经验,摒弃错误的或不合时宜的东西,根据新的情况提出新的理论和措施。对前人的社会主义实践轻率地、简单地予以彻底否定,提出什么“去”和“非”,不是郑重的马克思主义态度。

回顾30 多年来改革开放的历史,我们可以看到,围绕着为什么要改革、怎么进行改革的问题,始终存在着两种理论: 是从我国实际存在的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出发,还是从某种观念出发,这实质上就是历史唯物主义与历史唯心主义两种世界观的斗争。我们必须坚持毛泽东的经济学思想,从我国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之间矛盾的实际情况出发来研究改革,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我国的改革沿着正确的方向开展。

第二个问题是,社会主义改革的方向。在社会主义社会里,改革的方向是什么? 这是一个必须作出明确回答的重大原则问题,从根本上说,它决定着改革的成败。

习近平同志强调,改革“必须坚持正确方向,沿着正确道路推进。在方向问题上,我们头脑必须十分清醒,不断推动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在社会主义国家的改革实践中,对改革的方向客观上存在两种截然相反的答案。一种答案是,改革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发展和完善,即在坚持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前提下,调整生产关系中不适应生产力发展需要的环节、上层建筑中不适应经济基础需要的环节; 另一种答案是,改革是彻底推翻整个社会主义制度,即在全盘否定党的历史和社会主义实践的基础上,主张全面恢复资本主义制度,走资本主义道路。邓小平多次指出:“在改革中坚持社会主义方向,这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我们的改革必须按照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又注意不导致两极分化这个方向进行。而“某些人所谓的改革,应该换个名字,叫作自由化,即资本主义化。他们‘改革’的中心是资本主义化。我们讲的改革与他们不同,这个问题还要继续争论的”正因为存在这种分歧和斗争,有人担心随着改革的深化,中国会不会变成资本主义。邓小平指出: “这个担心不能说没有一点道理。我们不能拿空话而要拿事实来解除他们的这个忧虑,并且回答那些希望我们变成资本主义的人。”邓小平提出的需要解除的忧虑,在我国只是一种可能性。但是就国际范围而言,这两种方向的改革却是不容否认的客观事实。我们是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在坚持社会主义方向的前提下进行改革,改革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而俄罗斯和东欧各国的改革都是抛弃社会主义制度,走资本主义化的道路。方向截然相反,结果也完全不同,这是有目共睹的。

抛开阶级立场、政治目的这一根本原因不说,单从认识的角度来看,不同方向的改革来源于对社会主义社会矛盾性质的不同理解。毛泽东指出,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同旧社会的矛盾,例如同资本主义社会的矛盾,是根本不同的。资本主义社会的矛盾是对抗性的,它表现为剧烈的对抗和冲突,表现为剧烈的阶级斗争。资本主义社会的矛盾,例如生产的社会性与私人资本主义占有之间的矛盾、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之间的矛盾、个别企业的有组织性与整个社会的无政府状态之间的矛盾,不可能在资本主义制度范围内解决,也不可能由资本主义制度本身来解决,而只有通过社会主义革命,推翻资主义制度、建立社会主义制度,才能够加以解决。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则是另一回事。随着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建立,大规模的阶级斗争已经过去,社会主义社会存在的矛盾更多的是人民内部矛盾。一般来说,人民内部矛盾是人民根本利益一致的基础上的矛盾,属于非对抗性矛盾,因此,它可以在社会主义制度范围内,通过社会主义制度本身不断地得到解决。社会主义社会矛盾的这种性质,从哲学上回答了社会主义国家改革的方向,即改革不应该、也不需要推翻社会主义制度,而应该是、也只能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如果认为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仍是对抗性的,这种矛盾在社会主义制度范围内不可能得到解决,那么为了解决矛盾,改革势必要否定社会主义制度。这种改革,从理论上讲显然是混淆了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与资本主义社会的矛盾的不同性质,因而是根本错误的; 在实践上则必然是恢复资本主义制度,导致社会的倒退、生产力的窒息。

第三个问题是,改革的对象和内容。确定改革的对象和内容,对于改革是至关重要的。我们党提出要划清两种改革观,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改革开放,同资产阶级自由化主张的实质上是资本主义化的“改革开放”的根本界限。这两种改革观的分歧不在于要不要改革,而在于改什么,即什么是改革的对象,那么,怎样才能正确地确定改革的对象呢?

大家知道,改革本身并不是目的,我们不是为改革而改革。改革是调整生产关系,目的是促进生产力的发展。正如邓小平指出的: “我们所有的改革都是为了一个目的,就是扫除发展社会生产力的障碍。”换句话说,就是要解决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之间的矛盾,推动生产力的发展。

因此,科学地回答“改什么”的问题,应该具体分析社会主义社会里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之间矛盾的状态,明确什么东西是发展生产力的障碍。

毛泽东指出,同其他社会一样,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基本矛盾仍然是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之间的矛盾、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之间的矛盾,但是矛盾的状态已同资本主义社会根本不同了。社会主义的生产关系是基本上适合生产力性质的,它能够容许生产力以资本主义社会所没有的速度迅速发展,因而生产不断扩大,人民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能够逐步得到满足。正因为这样,我们才得出结论: 只有社会主义能够救中国,也只有社会主义才能够发展中国。但是,社会主义的生产关系还很不完善,这些不完善的方面和生产力的发展又是相矛盾的。必须按照具体情况,克服这些不完善的方面,解决矛盾,推动生产力的发展。这是改革的任务。而且在解决旧的矛盾以后,又会出现新的问题。新的矛盾又需要人们去解决。矛盾不断出现,又不断解决,这就是一切事物发展,也是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辩证法。可见,社会主义社会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之间的关系,是处于既相适应,又不适应,而且是基本适应、局部不适应的状态。因此,我们的政策应该是,社会主义生产关系中,与生产力性质相适应方面( 这是基本的方面) ,必须坚持; 而与生产力发展不相适应的方面( 这是局部的方面) ,必须改革。换句话说,改革的对象不是整个社会主义生产关系,而是其中不适应生产力发展需要的不完善的方面。这些不完善的方面,只是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一部分,而且是它的非基本部分。

社会主义社会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之间的既适应又不适应的状态( 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之间也一样) ,使得我们不能笼统地谈论改革,而要把“变”与“不变”统一起来,在确定改革的对象的同时,也要明确在改革过程中哪些东西是应该坚持、不能动摇的,既讲“改什么”,也讲“不改什么”。

毛泽东对于“变”与“不变”的辩证关系有过精辟的论述。他在读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的谈话中指出: “两重性,任何事物都有,而且永远有,当然总是以不同的具体的形式表现出来,性质也各不相同。例如,保守和进步,稳定和变革,都是对立的统一,这也是两重性。生物的代代相传,就有而且必须有保守和进步的两重性。稻种改良,新种比旧种好,这是进步,是变革。人生儿子,儿子比父母更聪明粗壮,这也是进步,是变革。但是,如果只有进步的一面,只有变革的一面,那就没有一定相对稳定形态的具体的生物和植物,下一代就和上一代完全不同,稻子就不成其为稻子,人就不成其为人了。保守的一面,也有积极作用,可以使不断变革中的植物、动物,在一定时期内相对固定起来,或者说相对地稳定起来,所以稻子改良了还是稻子,儿子比父亲粗壮聪明了还是人。但是如果只有保守和稳定,没有进步和变革一方面,植物和动物就没有进化,就永远停顿下来,不能发展了。”毛泽东这一段论述是以生物为例说明的,但对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也是完全适用的。我们可以而且应当用这种彻底的唯物辩证法来分析和指导我国的改革实践。至少有两条应该明确: 第一,如果不进行改革,社会主义就不能前进,就会陷入僵化、停滞状态,这样,社会主义就会在同资本主义的激烈斗争中打败仗,这种社会主义是没有出路的; 第二,改革必须在保持社会主义制度相对稳定的条件下进行,只讲改革,不讲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那样的改革就会走到社会主义的反面去,改得不成其为社会主义本身了,这就是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防止的改革的邪路,即改旗易帜的道路。

习近平同志在谈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时,强调要“清醒认识世情、国情、党情的变和不变”,社会主义就是在“变”与“不变”的统一中发展的。我们在改革问题上,也必须把“变”与“不变”统一起来,只讲“不变”,不讲“变”,社会主义就变得死气沉沉,没有前途;只讲“变”,不讲“不变”,社会主义就失去相对稳定性,失去其固有的本质特征。这两种情况都会导致社会主义的失败。

在社会主义改革中把“变”与“不变”正确地统一起来,就可以坚持改革的社会主义方向,并同资产阶级自由化改革观划清界限。那些主张资本主义化改革的人,在理论上有一种片面性,即只看到社会主义生产关系中同生产力发展相矛盾的一面,改革它,可以解放、发展生产力,而看不到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基本部分是适合生产力性质的,坚持它,也是解放、发展生产力。只讲“变”,不讲“不变”,只讲改革,不讲坚持什么仿佛什么都要改革,只要是改革就是正确的,都应该赞成,一切“改革派”都应支持,而不管他们改革什么,这种不作具体分析的简单化、片面性的逻辑,的确误导了一些同志,模糊了改革的方向和性质。进一步的问题是,社会主义生产关系中,哪些部分适应生产力的性质,必须坚持; 哪些部分同生产力发展的需要相矛盾,必须改革。这个问题必须通过社会主义实践,随着经验的积累才能逐步得到回答。20 世纪50 年代,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刚刚建立,缺乏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还不可能回答这个问题。过了近30 年时间,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积累了正反两方面的经验,在改革开放的新时期,邓小平全面地总结了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历史,对上述问题作出了科学的回答。邓小平在谈到我国改革的伟大意义时指出: “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确立以后,还要从根本上改变束缚生产力发展的经济体制建立起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促进生产力的发展,这是改革,所以改革也是解放生产力。”这里,邓小平提出了一个重要的方法论原则,即应该把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与具体的经济体制、运行机制严格区分开来。这就在我国作为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的改革过程中明确了“变”与“不变”的对象: 对于社会主义基本制度,我们必须坚持,这是“不变”; 对于原有的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我们必须改革,这是“变”。改革不是否定和取消社会主义基本制度,而是改变束缚生产力发展的经济体制。坚持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与改变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是发展社会主义事业这同一件事情的两个方面,是统一的。

作为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在制度上的反映的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从经济角度说就是生产资料公有制以及由此决定的按劳分配。我们之所以要坚持它,是因为它适应生产力的社会性质,能够解放、发展生产。但是,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促进生产力发展的这种优越性,并不会自然而然地实现。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建立以后,还有一个通过具体体制和机制( 这是基本制度的具体实现形式) 来实现其优越性的问题。必须建立既符合历史条件和具体国情,又能反映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特点和要求的经济体制和运行机制,才能调动人们的积极性,充分而有效地利用各种物质资源,使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可能性变为现实性。如果经济体制、运行机制不符合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和基本原则,或者不符合历史条件和国情,仍然有可能束缚生产力的发展。新中国成立以后建立起来的高度集中的划经济体制,是适合当时生产力发展要求的,曾经起过历史的积极作用,推进了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科技的进步,尤其是增长方式从粗放发展转到集约发展的轨道上来,这种体制已经越来越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需要了,因而客观上提出了改革的要求。而且与生产力发生矛盾的,已经不是经济体制的个别方面、个别环节,而是经济体制的整个模式,所以改革不能局限于对经济体制采取修修补补的措施,必须改变经济体制模式,转换整个运行机制,即要由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过渡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事实证明,这种改革是符合生产力发展的要求的,解放和发展了生产力。

可见,改革所要改变的不是社会主义基本制度本身,而是它的具体实现形式,就经济领域来说,也就是具体的经济体制、运行机制。正如党的十五大指出的: “改革是全面改革,是在坚持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前提下,自觉调整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的各个方面和环节,来适应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和实现现代化的历史要求。”〔23〕坚持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与改革原有的计划经济体制是统一的: 从理论上讲,统一于对社会主义社会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之间既适应又不适应的这种状态的完整分析; 从实践上讲,统一于解放、发展生产力。把坚持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同改革具体体制、运行机制结合起来,是我国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取得巨大成功的基本经验。

运用毛泽东提出的矛盾分析方法,我们就有可能从理论上高屋建瓴地把握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各个基本问题,进而保证改革沿着正确道路开展。

三、政治经济学应该全面地研究生产关系

作为人与人之间经济关系的生产关系,内容是十分丰富的,它是一个多层次的、具有隶属关系的系统。其中有的是反映社会经济制度本质的经济关系,它表明生产资料归谁所有,劳动过程中人们的地位和相互关系,以及在此基础上形成的生产成果分配方式。正是这一类经济关系决定了生产的目的,即生产是为谁的利益服务的,决定了社会的阶级结构,从而构成了该社会经济制度与其他制度相区别的质的规定性。这一类经济关系属于社会经济关系,它是整个生产关系系统中的决定性的环节。这一类经济关系中,最重要的是生产资料所有制,它是整个生产关系的基础。所以,毛泽东赞成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从分析所有制出发。〔24〕但生产关系并不局限于社会经济关系,它还有另一层次的内容,即在具体组织生产、交换、分配、流通过程中发生的人与人之间的经济关系,这类经济关系发生在经济运行、资源配置的过程中,它说明的是各种生产要素相互结合的具体形式和特点,例如,劳动的分工、专业化和协作,生产的集中化和联合化,企业的经营形式和管理方法,调节经济运行的计划手段和市场手段等等。这类经济关系属于组织经济关系,它一方面是适应生产一般的需要的,因而往往可以存在于不同社会制度之中,显示出超越于社会经济关系的某种共性; 另一方面又不能不受到不同社会经济关系的制约,因而必然要反映和体现社会经济关系的特点和要求,成为社会经济关系的具体实现形式。毛泽东十分重视对这类经济关系的研究。例如,他批评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对劳动中的人与人的关系问题“只有一句空洞的话,即社会主义制度下的人与人的关系是‘同志式的互助合作关系’。这句话是对的,但是没有展开,没有分析,没有接触到实质问题。”他认为,这方面是大有文章可作的。

作为政治经济学研究对象的生产关系,既包括社会经济关系,又包括组织经济关系,因此,政治经济学应该全面地研究这两类经济关系,不能偏废。应该指出,在无产阶级夺取政权以前,马克思主义者往往重视研究社会经济关系,这是因为当时无产阶级的任务主要是夺取资产阶级政权、推翻资本主义制度,因而理论研究的重点必然是揭露资本主义社会现实存在的矛盾,尤其是资本主义基本矛盾,论证资本主义制度必然为社会主义制度所取代。社会主义革命取得胜利以后,无产阶级面临着如何建设社会主义的任务,这时,政治经济学不仅要揭示社会经济制度的本质,而且要进入经济运行、资源配置的层次,探索这一领域的规律性,从而为制定建设社会主义的具体方针、政策、措施提供理论依据。毛泽东的《论十大关系》就是从事这一层次研究的典范。

得注意的是,当前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出现一种倾向,即把政治经济学局限于研究经济运行、资源配置这一层次的问题,完全忽视和否定对社会经济制度本质的研究。例如,有人提出经济学是一种致用科学,研究的就是资源如何合理配置,以取得最大的经济效益。他们公开主张经济学是用不着问姓“社”姓“资”的,用不着研究社会主义制度与资本主义制度在经济上的质的规定性以及两者的本质区别,因而他们的经济学研究只谈具体问题及其对策,不研究社会基本制度, “言不及义”。他们把经济学分为“传统经济学”和“现代经济学”。“传统经济学”的研究对象是社会经济制度的本质,“现代经济学”则是研究资源配置的。他们把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归入“传统经济学”,称西方经济学为“现代经济学”。言外之意,马克思主义已经过时,只有西方经济学才对我国经济的改革和发展具有指导意义。

其实,反映社会经济制度本质的经济关系与经济运行、资源配置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是生产关系的两个层次的内容,两者都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对象。如果从根本性的社会意义来讲,前者比后者更为深刻、更为重要,因为前者决定了社会制度的性质,后者则是前者的具体实现形式。现代西方经济学适应资产阶级经济利益的需要,它把经济学限定为资本家经营活动( 包括宏观活动、微观活动) 经验的总结任务是帮着资本家赚钱,竭力回避对资本主义制度本质的分析,掩盖资本家对工人的剥削关系,这恰恰是马克思把它称之为“庸俗经济学”的“庸俗”所在。我们的政治经济学应该全面地研究生产关系,既研究组织经济关系,又研究社会经济关系。那种把社会经济制度的本质排除在政治经济学研究对象之外的“言不及义”的研究方法是不足取的。

四、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应该透过现象找到本质

这是毛泽东一再强调的重要的方法论原则。他指出: “研究问题,要从人们看得见、摸得到的现象出发,来研究隐藏在现象后面的本质,从而揭露客观事物的本质的矛盾。”“人的认识总是先接触现象,通过现象找出原理、原则来。”他完全肯定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经济的分析方法,说“资本主义社会,最大量、最日常、最普遍的现象是商品,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的研究从此出发,分析出商品的两重性,由此揭露了在这种物与物的关系掩盖下的人与人的关系,指出资本主义社会中的矛盾是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的矛盾。”“《资本论》对资本主义经济的分析,就是从现象出发,找出本质,然后又用本质解释现象,因此,能够提纲挈领。”他批评苏联的教科书,说它“不承认现象和本质的矛盾。本质总是藏在现象的后面,只有通过现象才能揭露本质。”现象与本质是一对矛盾。人们最先接触的是现象,认识问题总是从现象开始。然而认识停留在现象层次是不够的,科学的任务是从大量的现象中找到事物的内在的带规律性的联系,即找到现象背后隐藏的本质。现象与本质往往是不一致的,如果现象就是本质,那就不需要科学了。只有抓住本质才能深刻地认识现象,真正科学地解释现象。最典型的例子莫过于资本主义的自由、平等了,从现象上看,资本家在市场上按照价值购买工人的劳动力,完全是自愿的契约关系,这里充满了自由、平等,然而一进入生产领域,就是另一番情景: 资本家驱使工人进行劳动,无偿地占有工人创造的剩余价值。流通领域形式上的平等掩盖了生产领域事实上的不平等。资产阶级经济学只是描述形式上的平等,进而论证资本主义制度的和谐性、合理性,而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则从形式上的平等( “自由地”等价交换) 这一现象出发找出背后隐藏着的事实上的不平等这一本质,揭露了资本家对工人的剥削关系。是透过现象看到本质,还是停留在描述现象上,这正是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与资产阶级经济学的根本区别所在。

当前社会主义经济学的研究存在一种倾向:满足于描述现象,用现象代替本质。例如,有的经济学家往往沉湎于一大堆数学公式而不揭示这些数学公式背后所隐藏的人与人之间的经济关系; 热衷于描述资源配置过程中的各种生产要素的具体比例,而不揭露背后的各个阶级、阶层之间的经济利益关系; 详细地分析各种工资、奖金形式的利弊,而不研究决定分配方式的生产方式,即“生产条件的分配”; 如此等等。所有这些研究工作都是必要的,但仅停留在这上面是不够的,用现象的描述来掩盖事物本质,更是错误的。经济学的任务应该透过表面现象来研究和揭露人们的经济关系,在方法论上必须把运行机制与基本制度严格区分开来。基本制度体现了一种社会制度的性质,它属于本质层次,每一种社会都有自己的、与其他社会相区别的独特的基本制度; 而运行机制则是基本制度的具体实现形式,它属于现象层次,在这一层次上不同社会制度往往会有相同之处,具有共性。基本制度和运行机制既有联系又有区别。毫无疑问,社会主义社会与资本主义社会在运行机制方面,也就是在现象层次上,存在许多相同的东西,因而可以相互借鉴和学习。例如,在经济上两者都是社会化生产,都需要按照社会化大生产的一般要求进行管理; 两者都是商品经济,也都需要遵循商品经济的一般规律( 如价值规律、供求规律、竞争规律等) 进行运转。因此,许多经营形式、管理方法是共同的。又如计划经济、市场经济作为发展生产的方法、调节经济的手段,资本主义可以用,社会主义也可以用。社会主义作为一个崭新的社会,需要继承、学习和借鉴资本主义社会创造的一切优秀的对我们有用的东西。邓小平指出: “社会主义要赢得与资本主义相比较的优势,就必须大胆吸收和借鉴人类社会创造的一切文明成果,吸收和借鉴当今世界各国包括资本主义发达国家的一切反映现代社会化生产规律的先进经营方式、管理方法。”〔28〕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程中更应采取这种态度,因为资本主义搞市场经济已经有几百年历史,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有一整套比较成熟的做法。但是,我们能够向资本主义学习和借鉴的只是运行机制方面的东西( 即使在运行机制方面,学习和借鉴时也不能照搬,而必须有所扬弃) 。至于说到社会基本制度,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是根本对立的,两者之间没有共同之处,不可能相互学习和借鉴。存在的只是取代关系,或者按照社会发展规律的要求,社会主义制度取代资本主义制度,或者在特殊环境下,由于阶级力量对比发生逆转,社会主义国家里复辟资本主义制度,像苏联和东欧国家那样。我们在研究一种社会制度时,不能仅仅停留在描述具体的运行机制上,而忽视基本制度的研究,必须透过运行机制看到社会制度的本质; 更不能只看到现象层次的共性而否定本质层次的特殊性,看到在改革开放具体施上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有共同之处,就笼统地主张不要问姓“社”姓“资”、姓“公”姓“私”。模糊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是很容易把我国的社会制度引导到资本主义道路上去的。邓小平十分注意这个问题,他在谈到改革开放过程中借鉴学习资本主义对我们有用的东西时,强调这样做必须有利于社会主义。他说: “到本世纪( 20世纪———引者) 末,上海浦东和深圳要回答一个问题,姓‘社’不姓‘资’,两个地方都要做标兵。要回答改革开放有利于社会主义,不利于资本主义。这是个大原则。”

五、应该正确地把握一般与特殊的关系

毛泽东是从无产阶级革命事业的高度提出这一问题的。他指出,“我们始终强调按照十月革命的道路办事,要讲‘任何国家’无产阶级革命的‘基本内容’都是一样的。这就和修正主义者对立起来了。”〔30〕“‘每一个’国家都‘具有自己特别的具体的社会主义建设的形式和方法’,这个提法好。莫斯科宣言中,就讲到了普遍规律和具体特点相结合的问题。”我们既坚持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一般规律,始终认为我们的事业是十月革命的继续,又主张结合时代特征和本国民族特点探索自己的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具体道路和形式,反对照抄照搬别国的经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就是“普遍规律和具体特点相结合”的结晶。教条主义者是懒汉,他们搬用一般真理,拒绝对中国的具体国情做出艰苦的研究工作; 修正主义者则借口时代的变化和具体的民族特点,否定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否定一般的、共同的规律。两者都会导致无产阶级革命事业的失败。

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必须坚持一般规律与具体特点相结合这一方法论原则,既坚持一般原理,又研究其具体实现形式,两者不能偏废,更不能对立起来。然而在经济学的研究工作中经常出现两种倾向。一种是用一般否定特殊,例如关于市场经济问题的研究就存在这种倾向。市场经济是发达商品经济的运行机制,它是发展生产的方法、调节经济的手段,因而是社会主义经济和资本主义经济共同的东西。市场经济有其自身固有的内容,这是市场经济的一般性。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市场经济是在一定社会制度运转的,它总要同某种社会基本制度结合在一起,因而必然要反映社会基本制度的特点和要求,服从于、服务于巩固和发展社会基本制度的需要,这就是市场经济的特殊性。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既要研究市场经济的一般性,更要研究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市场经济的特殊性。如果只研究市场经济一般的内容,忽视研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特点,甚至干脆否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存在,这就严重影响了改革的理论与实践的发展。另一种倾向是用特殊否定一般,例如,一度成为热门话题的关于劳动价值论的讨论就出现这种倾向。商品具有使用价值和价值两个因素,这二因素是由劳动二重性决定的: 具体劳动创造使用价值,抽象劳动创造价值。劳动是创造价值的唯一要素,其他生产要素在价值生产过程中只能转移自身的价值,而不能增加价值的任何一个原子。劳动价值论是商品生产一般的理论,无论是简单商品生产、资本主义商品生产,还是社会主义商品生产,只要是商品生产,价值都是劳动创造的。不同的社会制度能够决定的,只是劳动创造出来的价值按什么方式进行分配,即价值分配方式。然而最近关于劳动价值论的讨论中,有人却往往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价值分配的特殊形式否定劳动是价值创造的唯一要素这一基本原理。但是,否定劳动价值论,主张各种生产要素共同创造价值的“要素价值论”,势必从根本上否定剩余价值理论,进而使社会主义取代资本主义失去科学根据,其后果是不堪设想的。

 

来源:《毛泽东思想研究》2016年第2

网络编辑:保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