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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振兴:拉美“超前”城市化与“大都市化”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11 年8 月18 日第 15 版 发布时间:2013-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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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拉美的城市化有两个最基本的特点:一是城市化“超前”,二是“大都市化”。

  城市化超过工业化导致失业严重

  所谓城市化“超前”,指的是城市化发展超越了经济发展所达到的水平,形成与经济发展不协调的局面。1950 年,拉美的城市化水平与北美、欧洲和大洋洲等发达地区相比有很大差距。经过 50 年的发展,2000 年拉美城市化水平在世界 6 大地区中已排名第二,仅略低于北美洲而超越欧洲和大洋洲,更将非洲和亚洲远远抛在后面。

  城市化是工业化的产物。衡量城市化发展水平是否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通常都采用城市化率与工业化率之间的比率来衡量。例如,1841-1931 年英国上述二者的比率为 0.985,1866-1946年法国上述二者的比率为 0.970,都被认为是“同步”城市化的典型。据世界银行《2001 年世界发展指标》提供的数据计算,世界城市化与工业化比率的平均数为 1.48。2001 年,拉美的工业产值占 GDP 的 29%,城市化率为 75.3%(2000 年),二者的比率为 2.6。拉美国家尚处在工业化进程之中,离后工业社会还有很大一段距离,上述数据表明,城市化“超前”现象在拉美具有普遍性。

  城市化“超前”带来的突出问题之一是城市无法为迅速增加的劳动力提供就业机会。以 20世纪 90 年代为例,拉美农业部门的就业为负增长,制造业和建筑业对总就业的贡献率均在 8%左右,服务业则集中了全部新增就业岗位的将近 90%。服务业中现代服务业的就业贡献率只有 23%,而传统服务业的就业贡献率高达 67.5%。也就是说,60%以上的新增就业来自非正规经济部门,而拉美的非正规部门是不受劳动法保护和社会保障体系覆盖的。

  大都市一城独大 城乡失衡

  所谓“大都市化”是指拉美的城市人口过分地集中于 100 万人口以上的大城市(grandes ciudades)和 500 万人口以上的超大城市(megaciudades)。拉美的大城市由 1950 年的 7 个增加到 2000年的 49 个,接纳的人口达到 1.65 亿,占当年拉美总人口的 31.4%和城市人口的 42.2%。拉美的超大城市由 1950 年的 1 个增加到 2000 年的 7 个,接纳的人口达到 7830 万,占当年城市入口的 20%。

  拉美“大都市化”的重要特点之一是各国的“首要城市”所占人口比例极高。在 20 个拉美国家(不含加勒比 13 国)中,2000 年有 10 个国家“首要城市”的人口都占全国城市人口总数的 40%以上,形成所谓“一城独大”的局面。例如,秘鲁的利马、阿根廷的布宜诺斯艾利斯,都比国内第二大城市大 10 倍。

  拉美城市化的这两大突出特征造成了诸多不良后果,例如,加剧了地区间的不平衡发展,城市贫困现象伴随城市化而增加,就业、住房、教育、医疗、社会治安等一系列城市社会问题长期难以解决,大片城市贫民窟的存在使任何的城市改造计划都望而却步,等等。

  拉美城市化进程的上述偏差,与政府的“缺位”或决策失误密切相关。例如,拉美国家农业现代化走的是不改变土地所有制结构的“技术现代化”路径,通过机械化、化学化、绿色革命等将大批劳动力从农业和农村排挤出来,造成农村人口持续、大量地涌向城市。各国政府把这种人口自发流动视为缓解农村社会冲突的“排气阀门”,不想采取措施加以节制。又如,产业布局不合理成为人口向少数大都市集中的重要推手:巴西80%以上的工业生产集中于圣保罗-里约热内卢-贝洛奥里藏特都市群;布宜诺斯艾利斯和罗萨里奥聚集了阿根廷 2/3 的工业;智利和秘鲁都将 50%以上的工业置于首都一地;墨西哥国民产值的 50%由墨西哥城提供;等等。此外,有些国家虽然在改变地区发展失衡方面作出过努力,如巴西将首都迁往内地等,但这类举措非一届政府之力所能奏效,需要多届政府持之以恒。

  网络编辑:张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