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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日,党委书记、院长邓纯东讲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专题党课

发布时间:2016-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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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十二月一日上午,马克思主义研究院(以下简称马研院)召开全体人员大会,党委书记、院长邓纯东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为主题,为马研院全体干部职工上了一堂主题鲜明、内容丰富的党课。本次专题党课,是邓纯东同志代表马研院党委对全会重要精神的宣讲会,是马研院深入学习贯彻全会精神的交流会,也是按全会精神要求推动马研院自身建设和工作的部署会。

讲课中,邓纯东同志结合学习贯彻全会精神,联系自己的学习思考和马研院的工作实际,重点阐述了三方面内容。

首先,邓纯东同志阐述了《准则》产生的历史背景。

第一,《准则》和《条例》是我们党应对新的挑战、防范各种风险、承担重大历史使命、加强自身建设的重大举措。落实十八大以来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解决党内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更好地进行许多具有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任务艰巨、困难很大,同时,国际国内环境异常复杂、风险挑战机遇并存。这种新的伟大事业、伟大工程、伟大斗争必须要有一个大的前提,就是“打铁还需自身硬”,必须大力加强党的自身建设。

第二,《准则》和《条例》是深入调查研究、系统总结历史经验的基础上制定的,既继承和发扬了我们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制度规定和优良传统,又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理论和实践、创新成果进行集纳,形成了新的制度安排,是中国共产党九十多年自身建设经验教训的集大成者,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以来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新举措提供了制度保障。

第三,《准则》和《条例》与一九八O年制定的《关于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都是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文件。一九八O年党的十一届五中全会制定的准则,是当时历史条件下为防止“文革”悲剧重演,实现党内政治生活规范化作出的规定,现在党内出现的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当时尚未遇到。三十多年来,形势任务和党内情况发生了很大变化,党的建设既积累了大量新成果、新经验,又面临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有必要制定一个新准则。但是,新准则的出台并不意味着老准则的失效。这次全会通过的《准则》与一九八O年制定的准则一起,都是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文件,全党都应认真贯彻执行。

其次,邓纯东同志结合马研院实际强调了贯彻落实《准则》、加强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重要内容。

第一,坚定理想信念是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首要任务。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多个重要场合多次重要会议上的讲话都强调了一个鲜明的观点,就是把增强全党理想信念放在突出位置,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党建的首要任务,用理想信念来统筹党的五大建设。这些论述非常重要、非常深刻、非常科学,理想信念反映共产党人的根本价值,是我们党区别于其它政党的主要标志,它决定着党建的正确方向。理想信念的内容是对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的信仰,对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党的领导的信任,对共产主义理想、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心。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党理想信念进一步坚定,这是主流,但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改革开放以来,一些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动摇、削弱问题依然存在。要充分认识苏东剧变的深刻教训,要坚持不懈强化理论武装、毫不放松加强党性教育、持之以恒加强道德教育,要把理想信念当作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首要任务。

第二,严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是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关键。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党最根本、最重要的纪律,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遵守党的全部纪律的基础。政治纪律的含义是党员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为方面的规矩。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要自觉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断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要坚决维护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做到坚守政治信仰、站稳政治立场、把准政治方向;要坚持有令必行、有禁必止,与不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行为作斗争,与非马反马的言论作斗争,与西化、分化渗透势力作斗争。

第三,坚持民主集中制是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制度保证。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是党内政治生活正常的制度保证。坚持民主集中制,必须坚持集体领导制度,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领导方法。所有“三重一大”的问题要按照集体领导原则,以党委(党组)集体讨论决定,不允许用其它形式取代党委及其常委会的领导。党委(党组)集体讨论中,要坚决防止“一言堂”及个人专断,又要防止议而不决、无人负责的现象。领导班子成员要互相支持,主要成员要善于集中、敢于担当。

第四,严格组织生活制度、增强组织生活观念,严肃组织生活纪律是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基础。党员编入一个基层组织,并在其中接受教育、管理,这是新型马克思主义政党的一个重要组织特征,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力量源泉,是区别于西方形形色色政党的重要标志。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必须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坚持“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在党的组织生活中,要大力弘扬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优良传统。批评与自我批评一是要出于公心,要从有利于党的事业、单位的发展出发,以对组织、对同志负责的态度,进行严肃批评;二是要出于实心,批评要实事求是,要讲政策、讲事实,不扩大、不缩小,有一说一、有二说二;三是要出以善心,党内批评是为了帮助同志、提高同志,不是借机整人、打击报复,不能搞无限上纲,不能发泄私愤;四是要出于诚心,自我批评在前,批评别人在后,手电筒先照自己,再照别人,通过批评与自我批评找出自己的缺点与不足。

第五,积极正确的党内监督是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必然要求。加强党内监督是马克思主义政党自身建设的一贯要求,是永葆党的肌体健康的重要保证。党内没有不受制约的权力,没有不受监督的党员。党内监督包括组织监督、党员个体监督等多种方式,要全面加强。党内监督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立足于小、立足于早的基本原则,党的各级组织要及时进行约谈函询、诫勉谈话,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要多了解党员干部日常的思想、工作、作风、生活状况,多注意干部群众的反映,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要把党内监督体现在时时处处事事上,敦促党员干部按本色做人、按角色办事;要习惯于在同志间相互提醒和督促中修正错误、共同进步;要保障党员知情权和监督权,鼓励和支持党员在党内监督中发挥积极作用,对干扰妨碍监督、打击报复监督者的人要依纪严肃处理。党内监督要按组织程序进行,要依法依规进行,要以促进党内政治生活规范化为目标。

最后,邓纯东书记结合马研院实际对全体党员干部职工提出要求。他强调,马研院作为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的国家级机构、作为全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的最高专业机构,在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的实践中要更好地承担历史使命,也要有一个大的前提,就是首先要认真学习贯彻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和践行《准则》、《条例》,在宣传阐释六中全会精神、在贯彻落实《准则》、《条例》的具体实践中打头阵,把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各项要求纳入到马研院的日常科研管理工作中去,以严的标准、严的要求、严的措施推动马研院自身的风气建设,坚持严字当头、真管真严、敢管敢严、常管常严,把“严”作为基本原则贯彻到马研院管党治党全过程,落实到马研院党的建设各方面,以更加强烈的使命感,凝神聚力、奋发进取,推动马研院的改革创新发展。

 

马克思主义研究院

                              二O一六年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