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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1月5日,马克思主义研究院举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研讨会

发布时间:2014-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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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11月5日上午,马克思主义研究院举行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研讨会。会议由马研院院长、党委书记邓纯东主持,马研院全体人员参加。
  会上,马克思主义研究院马克思主义原理研究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部、马克思主义发展研究部、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研究部、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部、《马克思主义研究》编辑部、《国际思想评论》编辑部的代表汇报了本部门集中学习研讨情况和大家的主要观点,畅谈了自己对十八四中全会《决定》的学习体会。
  大家一致认为,把依法治国作为中央全会的中心议题,这在历史上是第一次。四中全会《决定》强调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坚持的五条原则、主要任务等,是我国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指导性文件。
  大家特别强调,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牢牢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是我国宪法确立的,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所系、幸福所系。共产党的领导、共产党执政,是国家根本政治制度的范畴,依法执政、依法治国是执政理念和执政方式的范畴,坚持共产党的领导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内在统一,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只讲党的领导而不讲法制,党的领导就是人治,这不但不符合人类社会所处发展阶段的内在要求,也是靠不住的;只讲法制而不讲党的领导,法制就会失去正确方向和领导力量,不可能成功。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闭幕后,马克思主义研究院党委根据中国社科院党组《关于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通知》的要求立即进行了学习部署,各党支部根据党委要求分别组织本部门人员进行了集中学习研讨。马研院举办的这次学习研讨会,是在各支部组织学习的基础上召开的,目的是通过学习交流进一步把学习活动引向深入。
  各部门代表发言后,邓纯东同志作了总结讲话。他指出,全会召开后,马研院党委要求大家抓紧学习,从研讨情况看,大家对全会《决定》精神有了初步的把握。下一步,一要在深入学习、领会精神实质上下功夫,全体人员尤其是党员要带头深入自学;二要在加强宣传、引导舆论上下功夫,通过理论文章、学术报告等形式,积极地在全社会宣传全会精神;三要在学术研究上下功夫,要选取全会《决定》提出的重大观点深入开展学术研究,为全社会的学习贯彻提供理论支持和学理支撑。


(马研院党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