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在中国式现代化稳步推进的当前时刻,党中央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把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摆在突出位置,为下一步工作指明了方向。当前,我国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不仅有助于凝聚国际合作共识,也有助于推动世界共同发展。我国全面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既能极大提振国际社会信心,也会为世界带来广泛机遇,为全球化参与者提供广阔的中国舞台。
开放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鲜明标识,坚持对外开放是面向未来的基本国策
改革开放是一项伟大的事业,它不仅改变了中国面貌,也深刻影响了世界格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历了广泛而深刻的社会变革,创造了世界上绝无仅有的经济奇迹。改革开放使我国生产力水平极大提升,人民生活显著改善,并实现了由“追赶世界”到“引领世界”的伟大转变。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我国大踏步赶上时代,靠的是改革开放。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靠的也是改革开放。新时代新征程上,要开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新局面,仍然要靠改革开放。”
新时代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必须坚持对外开放基本国策。《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下称《决定》)强调,“开放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鲜明标识。必须坚持对外开放基本国策,坚持以开放促改革,依托我国超大规模市场优势,在扩大国际合作中提升开放能力,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
扩大制度型开放,优化开放合作环境
制度型开放的出发点是开放,立足点是制度。制度作为规则的集合,是规范人类交往活动的基本依据。制度的作用在于降低交易成本,确立规范架构,塑造制度环境。高水平对外开放,必然要对制度提出要求。
进入新时代,我国通过设立自贸港、建立自贸试验区、缔结自贸协定,积极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为深入推进高水平制度型开放奠定了坚实基础。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明确,要通过“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和“扩大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网络,建立同国际通行规则衔接的合规机制,优化开放合作环境”等举措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
新时代以来,以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以法治巩固改革成果,成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对于营商环境问题,《决定》明确提出,要“深化外商投资和对外投资管理体制改革。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依法保护外商投资权益。扩大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合理缩减外资准入负面清单,落实全面取消制造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措施,推动电信、互联网、教育、文化、医疗等领域有序扩大开放。深化外商投资促进体制机制改革,保障外资企业在要素获取、资质许可、标准制定、政府采购等方面的国民待遇,支持参与产业链上下游配套协作。完善境外人员入境居住、医疗、支付等生活便利制度。”
扩大对外开放领域,深挖对外开放潜力
新时代以来,我国实行更加积极主动的开放战略,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形成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对外开放新格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的颁布实施,外资准入负面清单的缩减,制造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的全面取消,不断放宽的市场准入,各种举措让我国开放的领域越来越广,让我国的经济机会和投资机遇不断涌现。
近年来,得益于《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签署生效,东盟已经跃升为我国第一大贸易伙伴,双边贸易投资持续增长。随着中国—东盟自贸区3.0版谈判的推进,双方经贸合作潜力还有望进一步挖掘。《决定》提出,要“扩大自主开放,有序扩大我国商品市场、服务市场、资本市场、劳务市场等对外开放”。未来,预计我国与东盟国家在商贸、产业、劳务、科技人文等领域的合作还会迈上新台阶。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向全世界发出明确信号,我国将继续坚定不移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坚持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促创新。我国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必将开拓更广阔的发展空间,创造更加多样的经济机会。过去,参与全球化曾让中国广泛受益。今天,参与中国式现代化,一定会让更多全球化参与者受益。未来的实践必将表明,中国的舞台足够大,能让全球化参与者的受益足够多。
(作者简介:王玮,中国社会科学院美国研究所外交研究室副主任、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国际政治经济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研究领域为美国外交、国际关系理论。获中国社会科学院优秀科研成果奖两次、优秀信息对策成果奖多次,获中国社会科学院“青年拔尖人才”“青年英才”荣誉称号。2023年被推荐为“中国社会科学院青年讲师团”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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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