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佳木:毛泽东对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探索及其贡献
科学社会主义理论自马克思恩格斯创立以来,中间经过列宁、斯大林的实践,又经过新中国改革开放前后两个历史时期,至今已160余年。邓小平在改革开放初期曾说过:“社会主义是什么,马克思主义是什么,过去我们并没有完全搞清楚。”党的十五大报告指出,邓小平理论就是抓住“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这个问题展开的,并因为把对社会主义的认识提高到一个新的科学水平而成为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发展的新阶段。说过去对于什么是社会主义没有完全搞清楚,并不是说一点都没有搞清楚,更不等于说根本没有搞清楚;说邓小平理论把对社会主义的认识提高到了一个新的科学水平,说明原先对社会主义的认识已经有了一定的科学基础。毛泽东在对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探索中虽有失误,但也提出和回答了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没有条件或虽有条件而未能很好解决的许多重大理论问题,为科学社会主义的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也为后来邓小平理论把对社会主义的认识提高到一个新的科学水平提供了一定的理论准备和经验积累。
纵观毛泽东的所有论述,他在关于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根本目的是为了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提高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这个问题上,头脑始终是清醒的,认识也是明确的,从没有发生过动摇。早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他就一再指出,革命“是为着推翻妨碍生产力发展的力量”,“目的是为着解放生产力,发展经济”。革命的“目的不在于建立一个新的政府、一个新的生产关系,而在于发展生产”。“中国工人阶级的任务,不但是为着建立新民主主义的国家而斗争,而且是为着中国的工业化和农业近代化而斗争。”革命胜利后要“在若干年内逐步地建立重工业和轻工业,使中国由农业国变为工业国”。新中国成立初期,他又反复强调:“我们的目标是要使我国比现在大为发展,大为富、大为强。”社会主义改造开始后,他进一步指出:“革命的目的是为了解放生产力。”他把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中的工业化和“三大改造”的关系,比喻为“主体和两翼”的关系,指出社会主义改造是为着工业化、围绕工业化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后,他又指出,大规模的阶级斗争已基本结束,我们的任务要“转到搞建设,率领整个社会,率领六亿人口,同自然界作斗争,把中国兴盛起来,变成一个工业国”。“要使几亿人口的中国人生活得好,要把我们这个经济落后、文化落后的国家,建设成为富裕的、强盛的、具有高度文化的国家。”可见,他对社会主义探索的失误并不发生在要不要发展生产力的问题上,只要对他的探索历程稍加分析便会看出,他的失误主要出在用什么方法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如何在我们这样一个经济、文化落后的大国尽快实现工业化和现代化的问题上;同时,他对科学社会主义发展所作的贡献,有很多也恰恰表现在这个问题上。
《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以下简称《历史决议》)指出:“因为毛泽东同志晚年犯了错误,就企图否认毛泽东思想的科学价值,否认毛泽东思想对我国革命和建设的指导作用,这种态度是完全错误的。”因此,在回顾和总结他对社会主义的探索时,应当把毛泽东取得的正确认识从他的错误中剥离出来,不应为肯定他的正确思想而否认同时存在的某些错误,也不应为承认他的错误而忽视甚至否定对至今仍然具有现实指导意义的正确思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更加深刻地理解以毛泽东为核心的党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是如何带领全党全国人民进行社会主义探索并取得独创性理论成果,为新的历史时期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宝贵经验和理论准备的,以邓小平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又是如何继承和发展毛泽东思想的;才能更加确切地认识改革开放前后两个历史时期为什么本质上都是党领导人民进行社会主义实践探索的历史,从而更加牢固地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
一
毛泽东对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探索的一个重要贡献是,提出促进社会主义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必须继续变革生产关系、调整上层建筑,依靠和发动群众,提高人的思想觉悟。
在探索社会主义过程中,毛泽东最大的失误是发动“大跃进”和“文化大革命”。然而,前者的失误,原因主要在于急于求成,试图通过群众运动来实现经济建设的高速度,忽视了客观经济规律,不是要将党和国家工作的重点由经济建设转移到阶级斗争;后者的失误,虽然是将党和国家的工作重点由经济建设转移到了阶级斗争,但根源在于对阶级斗争形势和党内错误思想、错误作风问题估计得过分严重,本意是要通过抓阶级斗争来促进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的发展,并非抛弃社会主义必须建立在高度发达的生产力基础之上这一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
在社会主义社会,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之间还有没有矛盾?还要不要通过变革生产关系和调整上层建筑来推动生产力的发展?如果需要,在变革和调整中还要不要发动群众、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调动群众中蕴藏的积极性?对这些问题,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创始人马克思恩格斯没有条件提出,俄国十月革命的领导人列宁没有来得及系统阐述,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苏联的领导人斯大林未能给予正确回答,是毛泽东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观察、分析社会主义社会而作出正确回答和系统阐述的。
毛泽东指出:“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基本的矛盾仍然是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之间的矛盾,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之间的矛盾。不过社会主义社会的这些矛盾,同旧社会的生产关系和生产力的矛盾、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的矛盾,具有根本不同的性质和情况罢了。”他解释说,在社会主义中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制度和法律、以马列主义为指导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这些上层建筑是和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即社会主义的生产关系相适应的;但是,“资产阶级意识形态的存在,国家机构中某些官僚主义作风的存在,国家制度中某些环节上缺陷的存在,又是和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相矛盾的”。这种矛盾运动,仍然是社会主义社会向前发展的动力。从这个基本观点出发,他认为社会主义的生产力要发展,经济基础要巩固,仍然要不断变革与生产力不相适应的生产关系、调整与经济基础不相适应的上层建筑,并在这种变革和调整中放手发动群众,发挥群众的首创精神。
后来,随着“左”的指导思想的发展,毛泽东把阶级斗争当成了社会主义时期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矛盾的主要表现,并错误地提出“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口号,但他抓阶级斗争的目的绝不是要取消生产、放弃生产,而是为了促使生产关系、上层建筑适应生产力的发展。用他自己的话讲,叫“抓革命,促生产”。实际情况正是这样。比如他抓农业合作化、农村社会主义教育等生产关系、上层建筑的变革、调整时,总是把增产还是减产作为检查运动成功与否的主要标准,要求农业生产合作社“必须比较单干户和互助组增加农作物的产量”,说“如果生产搞坏了,下降了,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就是失败了”。他发动“文化大革命”也不是要搞什么“民粹主义”,不是要“越过工业化”搞社会主义。否则,无法理解他在“文化大革命”期间,为什么会同意周恩来重申他“文化大革命”前提出的20世纪内全面实现四个现代化的奋斗目标,为什么会支持邓小平重新出来工作并作出“把国民经济搞上去”的指示。
实践已经证明,在社会主义制度建立和剥削阶级作为阶级消灭后,再把阶级斗争作为主要矛盾,靠抓阶级斗争来促生产,不仅促不了生产,相反只会把生产搞糟搞乱。但是,革命的含义不仅限于阶级斗争,不是仅仅指一个阶级推翻另一个阶级。毛泽东在解释自己关于“一千年、一万年以后还有革命”的说法时就讲过,他说的革命,“是讲的改变生产关系的革命”,因为“生产力与生产关系是有矛盾的”。他还讲过:“社会主义制度下,虽然没有一个阶级推翻另一个阶级的革命,但是还有革命,技术革命,文化革命,也是革命。”改革开放后,邓小平反复强调:“改革是中国的第二次革命”,并指出“改革的性质同过去的革命一样,也是为了扫除发展社会生产力的障碍”。而改革说到底,不就是变革、调整与生产力不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吗?在这个意义上,“抓革命”仍然不失为“促生产”的强大动力。事实上,我们今天也在“抓改革,促生产”。可见,邓小平把“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当成社会主义的本质之一,正是对毛泽东关于社会主义社会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矛盾运动学说的继承和发展。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通过总结历史经验,否定了过去那种利用大规模群众运动进行经济建设的办法,强调经济建设必须遵循客观经济规律,但从来没有否定过毛泽东关于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一定要尊重群众首创精神和放手发动群众、调动群众积极性的思想,相反,总是强调实事求是、群众路线、独立自主是毛泽东思想活的灵魂,要求全党无论在建设还是改革中都要为了群众、依靠群众,都要坚持运用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方法。邓小平指出:“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的改革,不会是一帆风顺的,它涉及的面很广,涉及一大批人的切身利益,一定会出现各种各样的复杂情况和问题,一定会遇到重重障碍……只要我们信任群众,走群众路线,把情况和问题向群众讲明白,任何问题都可以解决,任何障碍都可以排除。”他还说:“改革开放中许许多多的东西,都是由群众在实践中提出来的……绝不是一个人的脑筋就可以钻出什么新东西来,是群众的智慧,集体的智慧。”可见,在搞建设、搞改革要不要依靠和发动群众的问题上,邓小平理论与毛泽东思想同样是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有些地方甚至连语言都很近似。
在用什么发动群众、调动群众积极性的问题上,毛泽东从马克思主义关于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具有反作用的原理出发,提出不能单纯就经济抓经济、就技术抓技术,不能只讲物质利益原则和个人利益至上,还要抓思想政治工作和人的觉悟的提高。他说:“政治工作是一切经济工作的生命线。” “思想工作和政治工作,是完成经济工作和技术工作的保证,它们是为经济基础服务的。”他的这一观点与列宁关于“政治是经济的集中表现”,“政治同经济相比不能不占首位”,“一个阶级如果不从政治上正确地看问题,就不能维持它的统治,因而也就不能完成它的生产任务”的观点,是完全一致的。毛泽东批评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过分强调物质利益原则和个人利益的偏向,指出:“我们要教育人民,不是为了个人,而是为了集体,为了后代,为了社会前途而努力奋斗。要使人民有这样的觉悟。”“应当强调艰苦奋斗,强调扩大再生产,强调共产主义前途、远景,要用共产主义理想教育人民。要强调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眼前利益服从长远利益。要讲兼顾国家、集体和个人,把国家利益、集体利益放在第一位,不能把个人利益放在第一位。不能像他们(指苏联——笔者注)那样强调个人物质利益,不能把人引向‘一个爱人,一座别墅,一辆汽车,一架钢琴,一台电视机’那样为个人不为社会的道路上去。”他把“以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相结合的原则为一切言论行动的标准”,称为社会主义精神,要求在全党全社会提倡这种精神。他把阶级斗争、生产斗争、科学实验概括为三大革命实践活动,认为“只搞生产斗争、科学实验,不抓阶级斗争,人的精神面貌不能振奋,还是搞不好生产斗争、科学实验的”。他把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概括为“物质变精神、精神变物质”,指出“代表先进阶级的正确思想,一旦被群众掌握,就会变成改造社会、改造世界的物质力量”。他大力推动向雷锋、大庆、大寨等先进典型的学习,积极倡导为人民服务和艰苦奋斗的精神与风尚。这些都表明,他抓思想政治工作,抓人的思想觉悟的提高,目的同样是为着促进生产力的发展。
在纠正过分看重物质利益、个人利益和忽视思想政治工作、忽视人的思想觉悟提高的偏向时,毛泽东也产生了另一种偏向。但他关于在社会主义社会不能仅仅靠物质利益原则、不能用个人利益至上来调动人的积极性的观点,关于思想政治工作要为经济基础服务并结合经济工作一道去做的观点,都是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在论述中没有涉及或很少涉及的,是合乎社会主义经济发展规律的,也是被邓小平和此后历届党中央所继承和发展的,至今仍然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邓小平常讲:“我们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国家,不但要有高度的物质文明,而且要有高度的精神文明。”“党和政府愈是实行各项经济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政策,党员尤其是党的高级负责干部,就愈要高度重视、愈要身体力行共产主义思想和共产主义道德。否则,我们自己在精神上解除了武装,还怎么能教育青年,还怎么能领导国家和人民建设社会主义!”他针对“八九”政治风波的教训,批评此前一段时间一些主要领导在抓改革开放和抓思想政治工作、打击经济犯罪时,存在“一手比较硬,一手比较软”的问题,指出“建国以来我们一直在讲艰苦创业,后来日子稍微好一点,就提倡高消费,于是,各方面的浪费现象蔓延,加上思想政治工作薄弱、法制不健全,什么违法乱纪和腐败现象等等,都出来了。”“十年最大的失误是教育,这里我主要是讲思想政治教育”。他告诫全党:“风气如果坏下去,经济搞成功又有什么意义?会在另一方面变质,反过来影响整个经济变质,发展下去会形成贪污、盗窃、贿赂横行的世界。”可见,在抓经济建设要不要同时抓思想教育的问题上,邓小平理论对毛泽东思想也是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
二
毛泽东对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探索的另一个重要贡献是,提出促进社会主义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必须不断改进劳动生产中人与人的关系,保证党的各级干部始终以平等态度对待劳动者、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保持与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
毛泽东对于马克思恩格斯关于社会主义社会要“在实行全部生产资料公有制(先是国家的)基础上组织生产”等论断,存在理解上的片面性和绝对化,认为个体经营和私人企业与社会主义都是不相容的。但他在生产资料所有制变革后还要不要进一步改进劳动生产中人与人的关系,以及如何改进这个关系的问题上,却进行了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没有做过的探索,深化和发挥了他们未能展开的思想,为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增添了新的宝贵内容,也为防止社会主义制度的和平演变指明了重要途径。
在1958年8月的一次中央会议上,毛泽东说:“所有制改变以后,人们的平等关系不会自然出现的。”之后他在读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时又讲:“在劳动生产中人与人的关系,也是一种生产关系……生产关系包括生产资料所有制、劳动生产中人与人的关系、分配制度这三个方面。所有制方面的革命,在一定时期内是有底的,例如集体所有制过渡到全民所有制,整个国民经济变成了单一的全民所有制以后,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它还是全民所有制。但是,人们在劳动生产和分配中的相互关系,总要不断地改进,这方面很难说有什么底……将来全世界实现共产主义以后,人们在劳动生产和分配中的相互关系,还会有无穷的变化,但是所有制方面不会有多大变化。”
人与人在劳动生产中的关系,是马克思主义关于生产关系概念中的三个组成部分之一。这种关系在资本主义社会里,主要表现为资本、土地等生产要素的拥有者与作为劳动力出卖者的劳动者之间的对抗性关系。在社会主义社会,特别是我国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由于生产力不够发达,多种所有制和各种生产要素拥有者之间的关系还不会很快消失,工人与农民之间、体力劳动者与脑力劳动者之间的关系还将存在一个很长时期,但是,人与人在劳动生产中的关系更多地和集中地表现为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的非对抗性关系。另外,由于社会主义国家里的共产党是执政党,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企业以及上层建筑各领域的管理者,绝大多数都是共产党员和党的干部,因此,这种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关系基本体现在党员、党员干部与人民群众的关系上。正因为如此,毛泽东认为,改进劳动生产中人与人的关系,关键在于保持党与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保证党的干部以平等态度对待人民群众。
毛泽东把改进劳动生产中人与人的关系看成巩固社会主义制度、促进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措施。他指出:“党群关系好比鱼水关系。如果党群关系搞不好,社会主义制度就不可能建成;社会主义制度建成了,也不可能巩固。”他还说,“所有制问题基本解决以后,最重要的问题是管理问题……这也就是人与人的关系问题。这方面是大有文章可做的”,而且“我们做了很多文章”。例如,要领导者采取平等态度待人,一年、两年整一次风;进行大协作;对企业的管理采取集中领导和群众运动相结合,工人群众、领导干部和技术人员三结合,干部参加劳动,工人参加管理,不断改革不合理的规章制度,等等。他认为:“这些方面都是属于劳动生产中人与人的关系。这种关系是改变还是不改变,对于推进还是阻碍生产力的发展,都有直接的影响。”在读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时,他还举了一个例子,说干部不放下架子,不同工人打成一片,工人就往往不把工厂看成自己的,而看成干部的。干部的老爷态度使工人不愿意自觉地遵守劳动纪律。
为了解决劳动生产中人与人关系方面的问题,毛泽东把重点放在防止管理者,即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官僚化和利用手中权力搞腐化上。他说:“县委以上的干部有几十万,国家的命运就掌握在他们手里。如果搞不好,脱离群众,不是艰苦奋斗,那么,工人、农民、学生就有理由不赞成他们。我们一定要警惕,不要滋长官僚主义作风,不要形成一个脱离人民的贵族阶层。”他反复提醒广大领导干部,要他们“以真正平等的态度对待干部和群众。必须使人感到人们互相间的关系确实是平等的……任何人不论官有多大,在人民中间都要以一个普通劳动者的姿态出现。决不许可摆架子。一定要打掉官风”。他尤其痛恨贪污腐化分子和官僚主义者,强调必须彻底破除等级森严、居高临下、脱离群众、不以平等态度待人、靠资格和权力吃饭的作风,破除上下级之间的“猫鼠关系”和“父子关系”;“毫不迟疑地开除一批丧失无产阶级立场的贪污蜕化分子出党,撤销一批严重的官僚主义分子和那些居功自傲、不求上进、消极疲蹋、毫不称职的分子的领导职务(其中有些也应当开除出党)”。他把整风作为克服和纠正官僚主义、享乐主义的有效途径,说“整风是用批评和自我批评解决党内矛盾的一种方法,也是解决党同人民之间的矛盾的一种方法……要经过整风,把我们党艰苦奋斗的传统好好发扬起来”。为了密切党与人民群众的关系,他特别提出要废除阻碍领导人接触群众的警卫制度,说:“搬苏联的警卫制度,害死人,限制了负责同志的活动,前呼后拥,不许参观,不许上馆子,不许上街买鞋。”“那些规章制度束缚生产力,制造浪费,制造官僚主义。”
只要回顾我们党在改革开放前开展的各种整风运动就会看到,这些运动尽管不同程度地受到“左”的思想干扰,有的失之于简单粗暴,打击面过宽,伤人过多,但它们基本围绕一个主题,即如何确保党不改变无产阶级先锋队的性质,不改变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脱离广大人民群众。改革开放后,邓小平一方面指出过去整风运动中“左”的错误,另一方面继承、发展毛泽东关于不断改进劳动生产中人与人关系的思想,提出扩大社会主义民主,推进社会主义政治体制改革。他说:“从党和国家的领导制度、干部制度方面来说,主要的弊端就是官僚主义现象,权力过分集中的现象,家长制现象,干部领导职务终身制现象和形形色色的特权现象。”“进行政治体制改革的目的,总的来讲是消除官僚主义,发展社会主义民主,调动人民和基层单位的积极性。要通过改革,处理好法治和人治的关系,处理好党和政府的关系。”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一方面摒弃了过去整风运动中那些“左”的做法,另一方面继承、发扬不断整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优良传统,狠抓党的自身建设,先后进行了1984年的整党、1990年的“党员重新登记”、1999年的“三讲”教育、2003年的“保持先进性教育”、2008年的“科学发展观教育”等活动,目前又在进行以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这“四风”为主要任务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这些活动尽管具体内容不同,但同样围绕一个主题,即如何保持我们党的性质、宗旨和优良作风不变;尽管没有也不可能一劳永逸地消除官僚主义和消极腐败现象,但对于我们党经受长期执政、市场经济、对外开放和世界社会主义运动遭受严重挫折和进入低潮的种种考验,始终坚持党的无产阶级先锋队性质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密切党与人民群众的联系,起到了并继续起着重要作用;对于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防止官僚主义、腐化变质,也起到了并继续起着警钟长鸣的作用。所有这些都充分表明,毛泽东关于在生产资料公有制建立后仍然要不断改进劳动生产中人与人关系的思想,意义重大而深远,需要我们深入研究,并结合新的情况加以发扬光大。
三
毛泽东对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探索还有一个重要贡献,就是提出促进社会主义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必须认真解决分配领域的问题,注重共同富裕,防止两极分化。 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就分配问题提出过两个十分重要的观点。一是讲“消费资料的任何一种分配,都不过是生产条件本身分配的结果;而生产条件的分配,则表现生产方式本身的性质”。因此,不能“把社会主义描写为主要是围绕着分配兜圈子”。二是讲共产主义社会的第一阶段即社会主义时期,“是刚刚从资本主义社会中产生出来的,因此它在各方面,在经济、道德和精神方面都还带着它脱胎出来的那个旧社会的痕迹”。在这个社会里,消费资料分配所“通行的是商品等价物的交换中通行的同一原则,即一种形式的一定量劳动同另一种形式的同量劳动相交换”。“这种平等的权利,对不同等的劳动来说是不平等的权利”,“在这里平等的权利按照原则仍然是资产阶级权利”。然而,“这些弊病,在经过长久阵痛刚刚从资本主义社会产生出来的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是不可避免的。权利决不能超出社会的经济结构以及由经济结构制约的社会的文化发展”。只有在共产主义的高级阶段,在社会强制的分工已经消失,劳动不再仅仅是谋生的手段,脑力劳动、体力劳动不再对立,社会生产力和财富都得到极大增长的时候,“只有在那个时候,才能完全超出资产阶级权利的狭隘眼界,社会才能在自己的旗帜上写上:各尽所能,按需分配”。对于马克思提出的这两个涉及社会主义根本原则的重大理论问题,毛泽东作为一个为中国人民的解放和幸福而奋斗终生的伟大的共产主义者,不可能不给予特别的关注和进行深入的探索。在探索中,他有过认识上的反复和失误,但也作出过重大贡献。他留下的经验和教训值得我们认真总结。
在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过程中,毛泽东产生过求快求纯的偏向。例如,把原本打算用十几年完成的事,用不到三年时间便完成了,导致工作过粗,留下不少后遗症。再如,认为公有程度越高越有利于生产力的发展,导致城市里的工商企业基本变成国家办的全民所有制和街道办的集体所有制;农村生产合作互助组刚变为初级生产合作社不久,很快又变成取消土地、耕畜作价入股的高级生产合作社,接着又变为基本以乡镇为单位的政企合一的人民公社。后来虽然通过调整,将基本核算单位由公社退到相当于原来高级社的大队,又退到相当于原来初级社的小队,但仍不适应农村生产力发展的水平和农业生产的特点。然而,他高度重视马克思关于消费资料分配是生产条件分配结果的思想,始终坚持不能只讲消费品分配而不讲生产资料分配的马克思主义基本观点,毕竟抓住了分配问题的核心与关键。由他领导的社会主义改造运动,通过“和平赎买”的方式,实现了生产资料的国有化和公有化,用较短时间建成了独立、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不仅促进了当时国民经济的发展,而且为改革开放后建立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形式并存的基本经济制度和分配制度,以及农村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奠定了制度基础和物质基础。
在按劳分配问题上,毛泽东本来是十分清楚的。早在延安时代他就说过:“平均主义的薪给制抹杀熟练劳动与非熟练劳动之间的差别,也抹杀了勤惰之间的差别,因而降低劳动积极性。”在新中国成立初期的合作化运动中,由互助组变为农业生产合作社的速度一度过快,忽略了农民特别是中农对于自己劳动成果,如耕畜、家畜入社的顾虑,许多地方发生大批卖耕畜、杀羊、砍树等现象。他对此指出:“生产关系要适应生产力发展的要求,否则生产力就会起来暴动。”他出现的认识反复,主要在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改造之后。
在“大跃进”高潮中,毛泽东肯定并推广了一些地方出于兴修水利原因将一乡甚至几乡的高级社合并为人民公社的做法,以及出于解放妇女劳力的原因而兴办的公共大食堂,一度提出“可以搞供给制”、“吃饭不要钱”等错误主张。他还十分欣赏张春桥根据他的思想所写的《破除资产阶级的法权思想》一文,让《人民日报》予以转载。然而,当基层出现“完全的供给制”,把个人财产和私人债务统统“共了产”的情况后,他很快明确表示反对,说这种“共产”是对劳动人民劳动所得的“侵略”,指出“要把劳动力多的农户的积极性调动出来,使他们收入多点,工资多点,不要平均主义。多劳多得是社会主义原则”。在1958年底纠“左”的第一次郑州会议上,他进一步指出:“现在有一种偏向,好像共产主义越快越好。实行共产主义是要有步骤的。”“商品生产不能与资本主义混为一谈。”“要大大发展商品生产。”在随后的武昌会议上他又说:“资产阶级法权有一部分在社会主义时代是有用的,必须保护,使之为社会主义服务。”在三个月后的第二次郑州会议上,他更加明确地提出,一些领导干部之所以在公社内部实行贫富拉平、平均分配,原因在于“他们误认社会主义为共产主义,误认按劳分配为按需分配,误认集体所有制为全民所有制。他们在许多地方否认价值法则,否认等价交换”。“平均主义倾向,即是否认各个生产队和各个个人的收入应当有所差别。而否认这种差别,就是否认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社会主义原则”。
在庐山会议打断了纠“左”进程的情况下,毛泽东仍然肯定价值法则、商品经济、按劳分配,不过强调的重点发生了变化。1959年年底读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时他说:“反对平均主义,是正确的;反过头了,会发生个人主义。过分悬殊也是不对的。”“社会主义社会里面的按劳分配、商品生产、价值规律等等,现在是适合于生产力发展的要求的,但是,发展下去,总有一天要不适合生产力的发展,总有一天要被生产力的发展所突破,总有一天它们要完结自己的命运。”但当批判右倾机会主义的运动使原本已经十分困难的经济形势进一步恶化时,他又反过来批评平均主义倾向,强调要遵守按劳分配原则。他在1961年3月中央的一次会议上说:“队与队之间的平均主义,队里边人与人之间的平均主义,从开始搞农业社会主义改造,搞集体化、搞公社化以来,就没有解决的。”“劳动力少的户跟劳动力多的户吃粮都一样,他横直有的吃,所以就不积极。而劳动力多的户,他们想,反正吃粮都一样,我干也是白费了,所以他也不积极了。”他主张要确保“五保户”、酌量照顾困难户,其他统统按劳分配。他说,基本原则“叫作不劳动者不得食,各尽所能,按劳付酬”。“工分拉平分配,这是破坏农民的积极性”;分口粮不按劳动贡献,一律按每人每年360斤分配的办法不行,“有了这些基本口粮,就可以不做工了。最好定一百八十斤,吃不饱就得努力”。“懒汉、投机倒把的人不给基本口粮,盲流也不给。基本口粮定多了不好,就没有积极性了”。他还同意解散“大锅饭”性质的公共食堂,决定把公社的基本核算单位由过去上百户数百户的大队降为二十户左右的生产队,即“三级所有,队为基础”。
到了1962年,毛泽东针对所谓的“单干风”、“黑暗风”、“翻案风”重提阶级斗争后,指导思想进一步向“左”倾斜,直至发动“文化大革命”,并再次提出“资产阶级法权”问题。他说:“现在还实行八级工资制,按劳分配,货币交换,这些跟旧社会没有多少差别。所不同的是所有制变更了……我国现在实行的商品制度,工资制度也不平等,有八级工资制,等等。这只能在无产阶级专政下加以限制。”
对于毛泽东在按劳分配问题上认识反复的原因,薄一波在《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一书中曾作过中肯的分析,指出这主要是由于他不适当地沿用革命战争年代实行供给制的经验,受中国文化中农民平均主义和大同思想的影响,以及误读马克思的“资产阶级法权”概念等等。而其中第三条,可以说是所有原因中最为重要的原因。从他多次把“资产阶级法权”成“资产阶级的法权制度”,“资产阶级法权”分为一部分要破除、一部分要保护等等表述,可以看出他对这个概念的内涵没能准确把握,是把不同性质的问题混淆了,与马克思原意显然有差距。另外,他过分强调“资产阶级法权”概念中的“不平等”一面,认为这是资本主义复辟的温床,要“在无产阶级专政下加以限制”,这就把要到社会主义的高级阶段或共产主义社会才做的事,提前拿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来做了。正是由于他的这个认识偏差,导致改革开放前分配领域很长时间向平均主义倾斜,客观上束缚了生产力的发展。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我们党对于过去在“资产阶级权利”问题上的误读,从理论和实践两方面都给予了纠正。邓小平最先提出让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的政策。他说,“过去搞平均主义,吃‘大锅饭’,实际上是共同落后,共同贫穷,我们就是吃了这个亏。改革首先要打破平均主义,打破‘大锅饭’”。在随后进行的经济体制改革中,农村实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城市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实行了各种有利于提高生产效率的奖励制度、承包制度,并允许和鼓励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的发展,允许和鼓励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参与分配。实践证明,这些政策和制度完全适合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生产力水平,有利于“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但与此同时,城乡之间、地区之间、不同行业和社会阶层之间,也出现了收入差距扩大的趋势。
只要实事求是地分析就会看到,尽管毛泽东关于按劳分配和“资产阶级法权”问题的思考存在偏差,今天多种分配方式并存情况下的贫富悬殊也主要不来源于按劳分配,但他高度重视马克思关于“资产阶级权利”的思想,反复强调社会主义社会实行的等价交换原则仍然存在形式平等而事实不平等的问题,要求在分配问题上兼顾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指出实行按劳分配时一定要注重共同富裕,却是很值得我们认真思考、深入研究的。早在新中国成立之初,他就说过我们国家虽然又不富又不强,但实行社会主义制度,可以一年一年走向更富更强。“这个富,是共同的富,这个强,是共同的强”,“这种共同富裕,是有把握的”。在关于农业互助合作的谈话中他又说:“资本主义道路,也可增产,但时间要长,而且是痛苦的道路。”这里所说的“痛苦”,我理解就是指搞私有化必然导致两极分化,造成劳动人民的普遍贫困和社会动荡。他曾就分配领域中的问题说:“我们的提法是既反对平均主义,也反对过分悬殊。”他认为,如果只讲按劳分配而不讲共产主义因素,人们由于先天条件、家庭负担方面的差别,收入差距难免逐渐拉大,久而久之势必两极分化。20世纪50年代初的土改完成后,他要求迅速推进农业合作化是出于这个考虑;20世纪60年代初面对经济困难,他坚决反对分田单干(即今天所说的包产到户)同样是出于这个考虑。他总担心过分强调等价交换、按劳分配,管理者和脑力劳动者相对于体力劳动者具有的事实上的优势,会形成一个“脱离人民的贵族阶层”,最终导致资本主义制度复辟。他一度提出取消薪金制、恢复供给制,批评苏联“劳力与劳心是分离的,教育与生产是分离的”,是出于这个考虑;晚年提出要“限制资产阶级法权”,同样是出于这个考虑。他的这些思考存在理论上的误区和脱离实际的一面,但也深刻揭示了社会主义社会实行等价交换原则可能带来的问题,有助于我们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防范贫富悬殊和两极分化。
邓小平早在改革开放初期就一再强调:“一个公有制占主体,一个共同富裕,这是我们所必须坚持的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他说,让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是“加速发展、达到共同富裕的捷径”,对一部分先富裕起来的个人和地区要“有一些限制,例如,征收所得税”,“先富起来的地区多交点利税”。他把“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纳入对社会主义本质的概括,指出:“社会主义的特点不是穷,而是富,但这种富是人民共同富裕。”他反复提醒大家,改革不能搞两极分化。他在晚年进一步指出:“中国搞资本主义行不通,只有搞社会主义,实现共同富裕,社会才能稳定,才能发展。”“中国发展到一定的程度后,一定要考虑分配问题……如果仅仅是少数人富有,那就会落到资本主义去了。” “十二亿人口怎样实现富裕,富裕起来以后财富怎样分配,这都是大问题……解决这个问题比解决发展起来的问题还困难。”“我们讲要防止两极分化,实际上两极分化自然出现。”“分配不公,会导致两极分化,到一定时候问题就会出来。”只要把邓小平的这些论述与毛泽东的思考加以比较便不难看出,他们的主张虽然在对待生产资料所有制中的公私比重,以及实现共同富裕的路径问题上有差别,但在社会主义必须坚持生产资料公有制、必须坚持共同富裕这一点上,则是完全一致的。
在社会主义社会尤其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如何处理好消费资料的分配,本来就是一个十分复杂而敏感的问题。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有了非公有制经济和非劳动所得,处理这个问题变得更加复杂、更加敏感。近些年,党中央关于效率与公平、先富与共富、资本与劳动相互关系的提法在不断变化,相关政策也在不断调整。1993年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提出“效率优先、兼顾公平”,1997年党的十五大报告强调“允许和鼓励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进入21世纪后,城乡差别迅速扩大到3.1∶1,基尼系数也达到0.4以上。在这个背景下,党的十六大报告一方面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提法,另一方面提出“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再分配注重公平”,强调要“以共同富裕为目标,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2007年,城乡差别进一步扩大到3.3∶1,基尼系数从各种统计方法看都超过了0.45这个国际通行的警戒线。于是,党的十七大报告突出了“共同富裕的道路”,把它放进科学发展观的四个基本观点中;并且不再提“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明确指出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要求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和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逐步扭转收入差距扩大趋势。2012年,党的十八大报告进一步提高了“共同富裕”的地位,把“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写入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定义;在部署分配制度改革时,除重申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的提高“两个比重”外,又提出了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这个过程说明,我们党自改革开放后,一直试图找到效率与公平、先富与共富、资本与劳动相互关系的最佳平衡点。
实践反复告诉我们,搞纯而又纯的公有制和共同贫穷不是社会主义,但削弱公有制的主体地位、搞贫富悬殊同样不是社会主义,搞私有化和两极分化更不可能是社会主义。回顾毛泽东当年关于社会主义社会如何防止贫富悬殊、两极分化的探索和思考,总结其中的经验和教训,对于我们今天贯彻落实好党的十八大精神,切实处理好效率与公平、先富与共富、资本与劳动的关系,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基本经济制度和分配制度,坚定不移走共同富裕的道路,无疑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毛泽东在探索社会主义建设实践中,提出了前人没有指出的社会主义所有制基本建立后,促进生产力发展的一些重要方法,正是在这些方法上体现着对科学社会主义的一些重大理论贡献。他的这些贡献有时虽然同错误连在一起,有的还受到历史条件的局限,但其中的正确认识是合乎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也是经得住实践检验的。我们在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形势下,应当结合新的实际,对这些思想加以认真梳理,去除附着在上面的某些错误,分析受到历史局限的某些内容,汲取其中的精髓,使它们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事业中发挥积极作用。我认为,这是对他诞辰120周年最好的纪念。
1962年,毛泽东在“七千人大会”上指出:“对于建设社会主义的规律的认识,必须有一个过程。必须从实践出发,从没有经验到有经验,从有较少的经验,到有较多的经验,从建设社会主义这个未被认识的必然王国,到逐步地克服盲目性、认识客观规律、从而获得自由,在认识上出现一个飞跃,到达自由王国。”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指出,历史新时期是逐渐搞清楚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这个根本问题的进程时,也说过这个进程“还将在今后的实践中继续下去。”在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庆祝大会上,胡锦涛同志又指出,毛泽东思想不仅系统地回答了在一个半殖民地半封建的东方大国如何实现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的问题,而且“对建设什么样的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进行了艰辛探索,以创造性的内容为马克思主义宝库增添了新的财富”。党的十八大之后,习近平总书记进一步指出:改革开放前后两个历史时期“本质上都是我们党领导人民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探索”。“两者决不是彼此割裂的,更不是根本对立的。不能用改革开放后的历史时期否定改革开放前的历史时期,也不能用改革开放前的历史时期否定改革开放后的历史时期。”这就告诉我们,搞清楚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是一个不断探索、不断认识、不断总结的过程;今天我们不仅需要总结改革开放35年来的探索历程,也需要把改革开放前后两个历史时期的探索贯通起来总结。只要我们在总结中既不故步自封也不妄自菲薄,既勇于修正错误也勇于坚持真理,就一定会在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问题上,由必然王国向自由王国再大大迈进一步。(注释略)
参考文献:
[1]《毛泽东文集》第6-8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年。
[2]《毛泽东著作专题摘编》(上、下),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3年。
[3]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毛泽东传(1949-1976)》(上、下),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3年。
[4]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中国共产党历史》第2卷(上、下),北京:中共党史出版社,2011年。
[5]薄一波:《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上、下),北京:中共党史出版社,2008年。
(作者简介:中国社会科学院原副院长、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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