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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文东:牢固树立和践行人民主体观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2011年6期 发布时间:2012-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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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和社会主义事业的力量源泉。在长达九十年的奋斗历程中,我们党运用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关于人民群众是历史创造者的基本原理,始终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坚持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性,不断夺取革命、建设和改革的伟大胜利,中国人民和中国社会的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胡锦涛同志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来自人民、植根人民、服务人民,是我们党永远立于不败之地的根本”;“每一个共产党员都要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尊重人民首创精神,拜人民为师,把政治智慧的增长、执政本领的增强深深扎根于人民的创造性实践之中。” 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阶段,牢固树立和践行人民主体观,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性,切实保障人民各项权益,对于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一、马克思主义在主体观上的根本变革

  在黑暗的中世纪,人民受到深重的社会压迫和精神奴役,被剥夺了主体性。近现代思想演变的主要问题,就是要把人民从外部自然力量、封建专制主义和宗教神学的桎梏中解放出来,使人成为自觉能动的主体。文艺复兴时期的人文主义者颂扬人的理性,肯定人自身的价值,呼唤多才多艺、自由发展的新人。资产阶级革命时期的思想家则从人的感性经验或理性思维出发,论证人类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主观能动性。例如,法国启蒙思想家卢梭认为,在自然状态下,人人都是自由、独立和平等的,人类获得了一种区别于动物的“自由主动者的资格。自然支配着一切动物,禽兽总是服从,人虽然也受到同样的支配,却认为自己有服从或反抗的自由。而人特别是因为他能意识到这种自由,因而才显示出他的精神的灵性。” 人的这种自由主动性促使人类走出原始淳朴的自然状态,进入不平等社会;当不平等达到极端的时候,人们用暴力驱逐暴君,重新回到自由平等状态。德国古典哲学强调人的理性自由方面的主体性。康德认为:人是理性的存在者,能够不受本能欲望的限制,“摆脱感性世界而依理性世界的法则决定自己意志” ,成为自律而不是他律的主体。封建统治者把人民视为“自然王国”的成员,排除在“目的王国”之外,将他们贬损为基督教会和封建领主的奴仆和工具。康德则提出“意志自律”和“人是目的”等道德法则,隐晦地表达资产阶级反对封建专制和等级秩序,确立自由、平等的现代主体性人格的愿望,是在理性方面对启蒙运动的系统陈述。费尔巴哈在法国无神论的基础上,进一步揭示了人不是基督教的创世说或某种思辨哲学虚构的产物,而是自然界最高的生物。他批判宗教神学及其世俗基础,要求把神还原为人,“使人从神学家变为人学家,从爱神者变为爱人者,从彼世的候补者变为现世的研究者,从天上和地上的君主和贵族的宗教的和政治的奴仆,变为地上的自由和自觉的公民。”

  从文艺复兴到德国古典哲学的数百年间,主体性思潮冲破盲目的自然力量、封建的社会关系和蒙昧的宗教神学对人的束缚,以现代主体性人格取代传统依附性人格,为西方反对封建专制主义,建立资本主义社会开辟道路。然而,资产阶级思想家不能唯物辩证地认识和处理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的矛盾,因而他们所宣扬的主体性是建立在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尖锐对立的基础之上的。尤其是到19世纪40年代以后,在西方取得统治地位的资产阶级逐渐丧失了政治上和思想上的革命性,资产阶级的剥削和压迫造成了无产阶级在经济社会生活中主体性的丧失,资本主义固有的矛盾及其引发的各种弊端和危机也愈益暴露出来,启蒙思想家所向往的“自由、平等、博爱”的“理性王国”破灭了,人仍然被机器、金钱、国家、理性、技术等异己力量所控制。正如恩格斯所说:近代欧洲哲学“并没有克服那种自古以来就有并和历史一同发展起来的巨大对立,即实体和主体、自然和精神、必然性和自由的对立;而是使这两个对立面发展到顶点并达到十分尖锐的程度,以致消灭这种对立成为必不可免的事” 。

  马克思主义创始人不仅继承了历史上关于人的主体性思想的优秀成果,而且在辩证的、历史的唯物主义和科学社会主义的基础上,进一步揭示了人的主体性的科学内涵、现实条件和正确道路,实现了主体观的根本变革,为无产阶级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提供了锐利的理论武器。马克思和恩格斯在《神圣家族》中,针对青年黑格尔派的英雄史观,阐述历史的活动是人民群众的事业,粗造的物质生产是历史的发源地等历史唯物主义观点。他们明确地说:“历史什么事情也没有做”;“历史不过是追求着自己目的的人的活动而已。”“历史活动是群众的活动,随着历史活动的深入,必将是群众队伍的扩大” 。由于在无产阶级的生活条件中集中表现了现代社会的一切社会条件所达到的非人性的顶点,不仅在理论上意识到了这种损失,而且还直接被无法再回避的、无法再掩饰的、绝对不可抗拒的贫困所逼迫而产生了对这种非人性的愤慨,“所以无产阶级能够而且必须自己解放自己。但是,如果无产阶级不消灭它本身的生活条件,它就不能解放自己。” 对于上述观点,列宁在《马克思学说的历史命运》一文中作过精辟的评论:“马克思学说中的主要的一点,就是阐明了无产阶级作为社会主义社会创造者的世界历史作用。”

  无产阶级之所以能够解放自己和全人类,真正实现人的主体性,是由其经济社会地位和阶级特性所决定的。他们作为大工业的产物,是唯一不断成长和壮大的阶级,他们无私、自尊、勇敢、眼光远大、组织纪律性强,能够成为一切被剥削劳动群众的领袖,能够带领被压迫人民完成推翻资本主义制度和消灭阶级的历史使命。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深刻指出:“在整个历史发展过程中构成各种交往形式的相互联系的序列,各种交往形式的联系就在于:已成为桎梏的旧交往形式被适应于比较发达的生产力,因而也适应于进步的个人自主活动方式的新交往形式所代替” 。过去的一切革命的占有都是有限制的;各个人的自主活动受到有局限性的生产工具和交往的束缚。只有在“无产者的占有制下,许多生产工具必定归属于每一个个人,而财产则归属于全体个人”;现代无产者“才能够实现自己的充分的、不再受限制的自主活动,这种自主活动就是对生产力总和的占有以及由此而来的才能总和的发挥” 。恩格斯在《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中还强调:一旦社会占有生产资料,商品生产就将被消除,而产品对生产者的统治也将随之消除。社会生产内部的无政府状态将为有计划的自觉的组织所代替。至今统治着人们的生活条件,现在受人们的支配和控制,人们第一次成为自然界的自觉的和真正的主人,因为他们已经成为自身的社会结合的主人了。人们自己的社会行动的规律,这些一直作为异己的、支配着人们的自然规律,那时就被人们熟练地运用,因而将听从人们的支配。只有从这时起,人们才完全自觉地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这是人类从必然王国进入自由王国的飞跃。” 深入考察这一解放世界的“事业的历史条件以及这一事业的性质本身,从而使负有使命完成这一事业的今天受压迫的阶级认识到自己的行动的条件和性质,这就是无产阶级运动的理论表现即科学社会主义的任务。

  人民是社会历史的创造者,是在世界这个大舞台上“演出”的主角。人民主体性既是社会历史发展的结果,也是衡量社会历史进步的尺度。然而,在私有制占主体地位的阶级社会,人民主体性与社会进步并不是一致的,因为只有那些掌握和控制生产资料和生活条件的少数人,才能享有主体性,但那些失去生存和发展条件支配权的人民群众,则丧失了主体性以及自由和全面发展其能力和个性的权利。自从马克思和恩格斯创立科学社会主义之时起,全世界的共产党人就将人民主体性作为区别于资产阶级旧社会的未来新社会应该实现的理想目标和必须坚持的根本原则。列宁在领导俄国十月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过程中就强调:“生气勃勃的创造性的社会主义是由人民群众自己创立的” ;必须发扬民主,改革国家机关,精简机构,反对官僚主义,最大限度地发挥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从本质上讲,树立人民主体观,实现人民主体性既是社会主义社会生存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共产主义社会最终实现的崇高理想。

  二、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对人民主体思想的探索

  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之日起,就把实现人民解放和人民主体性作为孜孜以求的奋斗目标和根本原则,逐步确立和实行人民主体思想和党的群众观点、群众路线。1925年10月中央扩大执委会的决议指出:“中国革命运动的将来命运,全看中国共产党会不会组织群众,引导群众。”在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人将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转化为领导方法和工作方式,逐步形成了群众路线。1929年12月,毛泽东起草的红军第四军第九次党代表大会决议提出:“红军决不是单纯地打仗的,它除了打仗消灭敌人军事力量之外,还要负担宣传群众、组织群众、武装群众、帮助群众建立革命政权以至于建立共产党的组织等项重大的任务”。“党对于军事工作要有积极的注意和讨论。一切工作,在党的讨论和决议之后,再经过群众去执行。” 在抗日战争时期,毛泽东全面阐述了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强调为群众谋利益是共产党员革命的出发点和归宿,群众的意见和经验是党制定政策的基础,既要反对命令主义又要反对尾巴主义。尤其是在领导群众进行实际工作时,必须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实行领导和群众相结合,一般号召和个别指导相结合。在1945年党的七大上,毛泽东进一步把和最广大人民群众取得最密切的联系,提升为共产党人区别于其他任何政党的显著标志和优良作风。

  正因为我们党将马克思主义关于人民群众是历史创造者的基本原理系统地运用于党领导人民的全部活动中,形成了指导党的一切工作的人民主体思想和党的群众观点、群众路线,才取得了中国革命的伟大胜利。毛泽东在党的七大政治报告中深刻指出:“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世界历史的动力” 。“没有几万万人民的个性的解放和个性的发展,一句话,没有一个由共产党领导的新式的资产阶级性质的彻底的民主革命,要想在殖民地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废墟上建立起社会主义社会来,那只是完全的空想” 。在抗战胜利前夕,黄炎培在延安同毛泽东的一次谈话中说:我生六十多年,耳闻的不说,所亲眼看到的,真所谓“其兴也浡焉”,“其亡也忽焉”;一部历史,“政怠宦成”的也有,“人亡政息”的也有,“求荣取辱”的也有,总之没有能跳出这周期率。“中共诸君从过去到现在,我略略了解的了。就是希望找出一条新路,来跳出这周期率的支配。”毛泽东非常自信地回答到:“我们已经找到新路,我们能跳出这周期率。这条新路,就是民主。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 建国前夕,毛泽东发表《论人民民主专政》,进一步提出:“要强化人民的国家机器,这主要是指人民的军队、人民的警察和人民的法庭,借以巩固国防和保护人民利益”。这是保证中国在工人阶级和共产党的领导下稳步地由农业国进到工业国,由新民主主义社会进到社会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消灭阶级和实现大同的条件。他还强调:“人民的国家是保护人民的。有了人民的国家,人民才有可能在全国范围内和全体规模上,用民主的办法,教育自己和改造自己,使自己脱离内外反动派的影响......改造自己从旧社会得来的坏习惯和坏思想,不使自己走入反动派指引的错误路上去,并继续前进,向着社会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前进。” 经过28年的艰苦斗争,我们挣脱了帝国主义的奴役,推翻了封建专制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统治,使无产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成了国家的主人。这是毛泽东关于人民主体思想、人民战争理论以及党的群众观点、群众路线,指导新民主主义革命所取得的伟大胜利。

  新中国建立后,中国共产党成了在全国范围内执政、领导国家建设的党。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我们党对树立人民主体思想、坚持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的认识在不断深化。1956年苏共二十大揭露斯大林的个人崇拜问题,毛泽东针对苏联的经验教训,深刻指出:为了避免陷入利用国家机关独断专行、脱离群众、脱离集体领导、实行命令主义、破坏党和国家民主制度的泥坑,我们“就更加要充分地注意执行这样一种群众路线的领导方法”,并且“需要建立一定的制度来保证群众路线和集体领导的贯彻实施,而避免脱离群众的个人突出和个人英雄主义,减少我们工作中的脱离客观实际情况的主观主义和片面性” 。毛泽东还提出“要把国内外一切积极因素调动起来,为社会主义事业服务” 的基本方针,并描绘了一个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的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美好愿景 。上个世纪50年代未60年代初,毛泽东在读苏联《政治经济教科书》的谈话中进一步强调:管理国家、管理军队、管理各种企业、管理文化教育,“是社会主义制度下劳动者最大的权利,最根本的权利。没有这种权利,劳动者的工作权、休息权、受教育权等等权利,就没有保证”。 但如何保障劳动者这种最大的、最根本的权利呢,新中国成立60多年来,我们一直在进行艰辛的探索,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又发生过严重的失误。

  能否坚持人民主体思想和党的群众观点、群众路线,直接关系到共产党的生死存亡和党所领导的革命、建设事业的兴衰成败。社会主义之所以比资本主义优越,不仅在于它能够创造更多的物质财富,改善人们的生活条件,而且在于它能够更好地发扬人民主体性,激发广大人民进行革命、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从而为生产力的迅速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开辟广阔的道路。1958年开始的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以及后来发生的“文化大革命”,表面上是在轰轰烈烈地搞群众运动,实际上却造成脱离实际、脱离群众的主观主义、官僚主义和命令主义的滋长蔓延,给党和人民的事业造成严重的损害。特别是随着国民经济的迅速恢复,生产的技术水平和劳动者的素质大幅提高,人民群众的民主自由的要求愈益增强,社会的分工协作和经济社会结构日趋复杂,社会主义社会固有的生产自主性和生产资料的社会占有的基本矛盾日益暴露出来。正如邓小平所说:旧的那一套“阻碍了生产力的发展,在思想上导致僵化,妨碍人民和基层积极性的发挥”。 “文化大革命”结束以后,党中央强调恢复和发扬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实行改革开放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建立充满生机活力的社会主义体制,推动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正如江泽民同志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八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所指出的:“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是我们党战胜各种困难和风险、不断取得事业成功的根本保证。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与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的立场不能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能忘,坚信群众是真正英雄的历史唯物主义观点不能丢。必须始终把体现人民群众的意志和利益作为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始终把依靠人民群众的智慧和力量作为我们推进事业的根本工作路线。”

  三、树立和践行人民主体观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然要求

  实践的发展呼唤和促进理论的创新,理论的创新又指导和推动实践的发展。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的历史时期,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人民发扬自强不息、独立自主的创新精神,不断探索和解答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建设什么样的党、怎样建设党,实现什么样的发展、怎样发展等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使社会主义和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大地上焕发出勃勃生机,使中国人民的自信心、自尊心和自豪感显著增强,使中华民族迅速赶上时代进步潮流、迎来伟大复兴的光明前景。我们所建设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以不断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坚持科学社会主义根本原则而又与时俱进的社会主义;是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始终坚持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始终维护中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社会主义,是坚持以人为本,促进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保持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主义,是一切为了人民群众,一切依靠人民群众,保证人民群众共享成果的社会主义。正是在波澜壮阔、史无前例的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探索中,人民主体观逐渐萌发和生长起来,并且日益深入人心、付诸实践。

  人民主体观与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相适应的。我们实行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经济制度,实行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形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实行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制度,人民群众成了生产资料及其劳动成果的主人,成了国家和社会生活的主人。我们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使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更好地发挥计划和市场两种调节手段的长处,把人民的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结合起来,促使大多数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和其他所有制企业都进入市场,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商品生产者和市场竞争的主体。从这种意义上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激发人民主体性,确立人民主体地位的一种有效的经济形式。当然,市场调节本身存在自发性、盲目性和滞后性等缺陷,容易引发利己主义、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倾向,在一定程度上又限制人民主体性的发挥和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因此,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树立和践行人民主体观,要让人民群众抵制商品拜物教、资本拜物教以及利己主义、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的消极影响,增强人民群众当家作主、自主创新的主体意识和人文精神。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政治参与的有序推进,我们将逐渐克服封建主义的遗毒以及官僚主义和腐败现象,更好地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管理国家的民主权利,越来越成为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的主体。我们完全可以说,只有牢固树立人民主体观,切实保障人民主体性,社会主义社会才具有无限的生机与活力。

  作为对人民群众在一定社会关系和国家生活中的地位、作用、权利和行为方式的自觉认识,人民主体观揭示了人民群众与共产党之间、人民群众和社会主义国家之间内在的、必然的联系,解答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力量源泉和主要动力、根本原则和基本方法等一系列重大问题,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历史观、价值观和方法论。在党与人民的关系问题上,人民主体观强调,共产党来自于人民,植根于人民,服务于人民;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是共产党的力量源泉和胜利之本,密切联系群众是共产党区别于其他任何政党的一个显著标志;共产党最大的政治优势是密切联系群众,党执政后最大的危险是脱离人民群众。在人民与社会主义国家的关系问题上,人民主体观强调,人民是社会主义国家的主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在国家生活中的地位决定着国家的性质,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是我国的国体,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的政体;共产党执政就是领导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群众依法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在人民与社会主义事业的关系问题上,人民主体观强调,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谋利益,保障人民各项权益,走共同富裕道路,促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人民群众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主体力量,包括知识分子在内的工人阶级和广大农民是推动生产力发展和社会进步的主要力量,在社会变革中出现的新社会阶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者;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发挥人民首创精神,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团结和动员全体人民满腔热情地投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事业。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和基本方法的问题上,人民主体观强调:人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的充分发挥,是社会主义事业兴旺发达的保证,要把人民拥护不拥护、人民赞成不赞成、人民高兴不高兴作为制定方针政策的根本尺度,以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生产力、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综合国力、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作为衡量工作得失的判断标准;群众观点是我们的根本政治观点,群众路线是我们的根本工作路线,要坚持从人民群众中来,到人民群众中去,把人民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置,集中人民群众的智慧发展社会主义事业;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要坚持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最广泛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推动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并且经得起实践、历史和人民的检验。

  人民主体观既吸收了中华文明的合理内核,又借鉴了时代发展的进步成果,是当代中国共产党人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的集中体现。早在千百年前,我们的祖先就提出了“民惟邦本,本固邦宁”、“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主张“政之所兴,在顺民心;政之所废,在逆民心”,强调要利民、裕民、养民、惠民。近现代以来,西方思想家提倡关心人、爱护人,重视人的价值,批判君权神授和封建专制,宣扬人民主权和自由平等。我们今天主张的人民主体观,继承了中国古代的民本思想和西方近现代的主体性思潮,但又与它们存在本质上的区别。民本思想中的“民”,是相对于“君”而言的,其实质是为了维护奴隶主和贵族阶级的统治地位的“驭民”、“治民”之术,难以摆脱唯心主义的英雄史观和君权至上思想的窠臼。西方近现代的主体性思潮中的“人”,是相对于“神”而言的,其实质是为资产阶级取得和维护统治地位服务的,它们大多脱离具体的社会关系和历史条件,以个人为本位、以实现自我价值为基本追求,强调个人利益至上和资产者的自由民主权利。江泽民同志明确指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是我国各族人民为实现自己利益、创造美好生活的共同事业。党的领导、党的一切工作,都要依靠人民,相信人民,汲取人民的智慧,尊重人民的创造,接受人民的监督。这里既有共产党人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也有共产党人的工作方法。” 从精神实质上讲,人民主体观坚持尊重社会发展规律与尊重人民历史主体地位的一致性,坚持为崇高理想奋斗与为最广大人民谋利益的一致性,坚持完成党的各项工作与实现人民利益的一致性 ,集中体现了当代中国共产党人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

  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是我们必须始终坚持的。但是,它可以而且应该根据不同的时代条件和历史任务进行新的概括和阐发,从各个方面对马克思主义进行丰富和发展。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指出,毛泽东思想的“活的灵魂”,是贯穿于毛泽东思想各个组成部分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有三个基本方面,即实事求是、群众路线、独立自主。“毛泽东同志把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运用于无产阶级政党的全部工作,在中国革命的长期艰苦斗争中形成了具有中国共产党人特色的这些立场、观点和方法,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列宁主义。” 同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的人民主体观,是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长期实践中形成的当代中国共产党人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它犹如一根红线和精髓,贯穿于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等重大战略思想的各个组成部分,贯彻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的全过程,是对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创造性运用和发展。我们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是一脉相承的,这个“脉”就包括人民是历史创造者这一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人民主体性这一社会主义根本原则。胡锦涛同志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强调:“在当代中国,坚持发展是硬道理的本质要求就是坚持科学发展。我们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更加注重以人为本,更加注重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更加注重统筹兼顾,更加注重改革开放,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快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加快科技进步和创新,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牢固树立和践行人民主体观,对于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保持党的先进性、增强经济社会发展的科学性具有决定性的意义。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科学谋划发展蓝图,努力创新发展模式,更加自觉地走科学发展道路,为实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而奋斗!

  

  网络编辑:客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