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著名专家学者>侯惠勤>侯惠勤-著作与论文

侯惠勤:试论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内在紧张”

发布时间:2021-05-25
字体: 打印
分享:

  西方学者对于马克思主义创始人思想的解读,有一个特点,即他们大都着眼于其思想的“内在对立”,反复论证马克思对资本主义分析批判中存在的矛盾:既有尊重事实的经济分析,又有为激情所产生的道德批判和抽象推论;既诉诸人的理性和实践活动,又诉诸高于每个人的行动的历史必然性模式;既有合乎理性的人道主义批判,又有沉溺于幻想的浪漫主义虚构等等。他们认为,之所以出现上述矛盾,归结到方法论上,盖源于马克思批判方法中科学和形而上学的对立。波普尔把这种对立称之为实证的制度分析和历史决定论的本质主义的对立;阿隆称之为纯粹的经济分析和唯物主义的形而上学的对立;海尔布隆纳称之为社会分析和历史“大预言”模式的对立;贝尔则称之为经验性描述和非经验的“纯粹资本主义”图式的对立等。在他们看来,马克思批判中的这种矛盾状况,不仅影响了他的学说的生命力,而且是造成后来的“马克思主义多元化”的内在原因。对于这样一种解读,当然不能赞同,但我们过去往往仅注重其割裂、肢解马克思主义方面,并且简单地拒斥这种对立,而用“完全一致”有意无意地回避甚至否定马克思主义理论内在的矛盾关系。这或许是我们常常把马克思主义简单化、抽象化的认识论根源。实际上,不了解马克思主义理论看似“对立”、“断裂”的体系特征,就如同大多数西方学者一样,不能真正懂得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内在活力和不竭动力。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内在矛盾关系不是逻辑上的混乱和学理上的含糊,而是马克思主义作为“改变世界”的哲学所固有的一种理论特质,是理论把握现实的逻辑方式,是其面向实践实现理论创新的思想动力,也就是说,这正是马克思主义辩证逻辑的特色。当我们说马克思主义具有向实践开放的理论特色时,这意味着什么呢?一个理论能否面对实践,这不取决于主观愿望,而取决于理论自身的品格,取决于其把握实践矛盾的能力。理论把握实践矛盾有两种方式,其一是如同黑格尔,把实践矛盾还原为概念的内在规定性,以概念的自我发展展示历史的内容,以逻辑包容历史。尽管黑格尔预设了历史的终结,让逻辑站在历史的制高点上“回溯”(“反思”)历史,用“向后看”的方式面对已经成为现实因而也是较为单一的历史,但历史还是不可遏制地“溢出”其概念体系并最终导致了黑格尔哲学的解体。另一方式则充分认识到,把握实践矛盾的逻辑必然要求打破其自身的封闭性和圆融性,必须“预留”实践矛盾进入的空间,才能真正实现逻辑、辩证法和认识论的同一。这样,从逻辑体系上看,它就意味着不能是黑格尔哲学那样环环相扣、密实严整的概念体系,而必须在环节上有“缝隙”,概念上有“缺位”,叙述上有“跳跃”,为理论和实践的相互渗透、相互转化留下空间。这就是说,面向实践的理论必须为新主题、新范畴、新命题的进入预留空间,这样,它才不是绝对真理体系,而是行动的指南。但是,又正是这种理论体系上的“弹性”,这种看似“断裂”、“对立”的逻辑构造,使其在实践新挑战面前避免外部分裂的命运,而保持其体系上真正的完整性。

  马克思主义正是这样一种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统一思想体系,它的立场、观点、方法的一以贯之,与其在逻辑体系上对于实践创新成果的包容相辅相成。这样,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创新,就不同于一般的知识体系的创新,它不需要通过体系外部的“范式转换”(即“推陈出新”、“破旧立新”的方式),而是表现为体系内部的继承与发展。它实际上是把马克思恩格斯所创立的科学社会主义原理,运用于不同的具体历史条件,对于中国而言,就是把马列主义同中国具体实践相结合,把社会主义和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紧紧连在一起。因而,这必然是一个坚持和发展、继承和创新相统一的历史过程。

  进一步说,面向实践的理论逻辑最为根本的特质还不是逻辑体系上的“弹性”,而是对实践矛盾的有效把握时形成的“内在紧张”。如果我们承认矛盾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动力,那么就必须承认理论内在的矛盾关系是推动理论创新的内在机制。但是,理论内在的矛盾关系并不是在任何情况下都表现为“内在紧张”关系。只有当实践形成了迫切需要解决的课题而它又被理论准确地把握的时候,才会出现理论自身的“内在紧张”。“理论在一个国家的实现程度,决定于理论满足这个国家的需要的程度。”因此,“内在紧张”是理论即将实现自身的状态,是理论不仅面向实践、而且实实在在地把握住了实践的需要,与实践相互作用、相互渗透的结果。这就是说,这种理论的“内在紧张”是马克思主义作为“改变世界”的哲学所特有的。如果理论只面向自身,或者只作为“客观知识”面对世界,或者主观上面向实践而无法正确地认识世界并找到改变世界的实践方式,那么类似情况就不会出现。“内在紧张”首先是理论通过实践作用于外部世界时自身所感受到的压力,是其在实践中发挥作用时产生的同步效应。正因为外部世界不是完全被动地接受改造,被理论指导的实践活动就必然成为一把“双刃剑”,它在指向外部世界的同时也指向理论自身。可见,“内在紧张”就是“被改造感”,是理论改造外部世界、力图实现自身时被迫打破自身、撕裂自身的主观状态。改造世界的理论只能通过这样的方式展示自身的生命力,及其和实践不可分割的联系。马克思早在其博士论文中就意识到:“在这种从本质世界到现象世界的过渡里,原子概念中的矛盾显然达到自己的最尖锐的实现。”“哲学体系为实现自己的愿望所鼓舞,同其余方面就进入了紧张的关系。它的内在的自我满足及关门主义被打破了。那本来是内在之光的东西,就变成为转向外部的吞噬性的火焰。于是就得出这样的结果:世界的哲学化同时也就是哲学的世界化,哲学的实现同时也就是它的丧失,哲学在其外部所反对的东西就是它自己内在的缺陷,正是在斗争中它本身陷入了它所反对的错误,而且只有当它陷入这些错误时,它才消除掉这些错误。”

  此外,“内在紧张”还不仅是理论介入实践的一般状态,而且是理论和实践达到了相互改造、相互转化的矛盾状态,因而不仅彰显理论自身的成熟状态,还预示着提出实践课题的历史条件的成熟。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有一段发人深思的论述:“无产和有产的对立,只要还没有把它理解为劳动和资本的对立,它还是一种无关紧要的对立,一种没有从它的能动关系上、它的内在关系上来理解的对立,还没有作为矛盾来理解的对立。这种对立即使没有私有财产的进一步的运动也能以最初的形式表现出来,如在古罗马、土耳其等。所以它还不表现为由私有财产本身规定的对立。但是,作为财产之排除的劳动,即私有财产的主体本质,和作为劳动之排除的资本,即客体化的劳动,——这就是发展到矛盾状态的,因而也是有力地促使这种矛盾状态得到解决的私有财产。”毫无疑问,私有财产下的贫富分化古已有之,消除这一分化是千百年来平等要求的基本内容。但这一现象在成为成熟的资本主义矛盾之前,客观上不具备消灭私有制、实现共同富裕的历史条件,主观上也无法达到对于私有财产本质规定的认识,找不到真正的出路,因而是“无关紧要”的对立。这样看来,“内在紧张”不仅是成熟的客观矛盾对于主观逻辑的一种“压迫”,同时也是思想观念对于客观矛盾的一种理论自觉,是理论倾听实践的呼声、发现实践的要求、在解决矛盾的深层次上提出问题并发现自身不足的焦虑状态。如果把这种状态视为“反常”而加以拒斥,或者用取消矛盾的还原论方式,就会丧失历史的机遇,消解理论的实践功能。从这个意义上说,“内在紧张”又是理论处于是创新还是倒退的艰难选择状态。

 

  在我看来,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内在紧张”主要表现在下述五大关系上:科学与意识形态、无产阶级及其阶级意识、历史与逻辑、个人与社会、理论与实践。这五大关系首先是理论介入实践、面向实践所形成的,从而表现了马克思主义“改变世界”的实践本性。马克思主义如果只作为客观知识或人类知识,就不会形成科学与意识形态、无产阶级及其阶级意识等的矛盾关系;说这五大关系是马克思主义所特有的,不是从直观意义上看,虽然其中个别关系也会被一些理论纳入视野(如黑格尔哲学中的“历史和逻辑”、费尔巴哈的“个体和类”),但这些关系在其体系内并没有形成真正的矛盾关系,因而谈不上“内在紧张”。这五大关系都发源于世俗生活,核心是利益问题,因而打破了理论自满自足、自我圆融的可能性,使得马克思主义区别于任何绝对真理体系。历来以启蒙或批判名义登场的社会思潮,总是以绝对真理的面目君临天下,唯有马克思主义蕴含着自我否定、自我批判的内在品格,把改造客观世界和改造主观世界(理论自身)结合起来,原因就在于打破理论的自我中心,从天上回到地上,认识和尊重客观规律,是改造世界的当然前提。换言之,理论的自我反省、自我超越的动力,只能来自改变世界的实际挑战。马克思在谈到哲学面对需要改造的现存世界,必须倡导一种无情的批判精神时指出:“所谓无情,意义有二,即这种批判不怕自己所作的结论,临到触犯当权者时也不退缩。”触动现实的利益格局,必定拷问自身的利益立场,如果不自欺欺人,理论的自我反省就在所难免。上述五大关系表明,正是来自实践的不断挑战,使得马克思主义注定不能成为自我封闭的绝对真理体系。

  五大关系所涉及的挑战,集中到一点,就是如何开辟通向理想的现实道路问题。意识形态与科学、历史与逻辑的关系,看似个“知真”的问题,其实是为了树立行之信心,因而本质上是“行善”(即以善为追求的实践)问题,而阶级与阶级意识、理论与实践、个人与社会则直接地就是实践关系。因此,历来以科学自居的理论,总是标榜自己的价值中立或价值无涉,只有马克思主义公然申明自己是服务于无产阶级解放的学说,原因就在于在利益分裂的人类社会,回避利益对立的学说,就是回避现实的空洞说教,顶多是善意的谎言,而多半则是屈从现实统治利益的托词,因而不可能真正具有真理性。“这些哲学家没有一个想到要提出关于德国哲学和德国现实之间的联系问题,关于他们所作的批判和他们自身的物质环境之间的联系问题。”架设从理想到现实的桥梁,既不能无视现实利益的分裂,又不能驻足于现实利益的分裂,正确的方法是探索消除利益分裂的实践方式。“因此,对于世俗基础本身首先应当从它的矛盾中去理解,然后用排除这种矛盾的方法在实践中使之革命化。”但是,排除世俗矛盾使之革命化必须诉诸行动的力量,而个人理性的局限以及世俗利益的狭隘,使得这一诉求变得十分渺茫,思辨式的浪漫主义批判和辩护式的改良主义主张便因此而大行其道。有没有能够引导人类走出世俗利益分裂困境的“现实普遍性领域”,马克思的理论探索得出的原则性结论是,希望“就在于形成一个被戴上彻底的锁链的阶级,一个并非市民社会阶级的市民社会阶级,形成一个表明一切等级解体的等级,形成一个由于自己遭受普遍苦难而具有普遍性质的领域……在于形成一个若不从其他一切社会领域解放出来从而解放其他一切社会领域就不能解放自己的领域,总之,形成这样一个领域,它表明人的完全丧失,并因而只有通过人的完全回复才能回复自己本身。社会解体的这个结果,就是无产阶级这个特殊等级。”只有通过无产阶级解放的政治形式和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形式,才能达到阶级消灭和进入无阶级社会,从根本上消除社会利益的分裂。通过对上述矛盾关系的深入把握,我们就能真正了解马克思主义的本质特征和理论方向。

  上述五大关系之所以表现了理论的“内在紧张”,还在于每一关系的两极绝不是天然一致的,相反,它们都存在着固有的对立,是理论内部最容易发生“断裂”、“对立”的关系,因而也是理论最容易发生偏差的环节,使得马克思主义不能有丝毫的自满自足,而必须随时随地地自我反省、自我修正。科学的客观真理性和意识形态的党派倾向性,无产阶级的自在性及其阶级意识的自觉性,历史的丰富多样性和逻辑的单一必然性,个人的历史本体性和社会的现实决定性,实践的直接现实性和理论的逻辑普遍性等,都存在着不易跨越的“断裂点”。正因为如此,稍有不慎,我们在理论上就会陷入片面,在实践中造成失误。当我们强调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性时,很可能会排斥其党性原则,而当我们强调其意识形态性,则又容易失去科学的态度;当我们强调无产阶级的自觉性(组成政党并接受其领导)时,很可能忽视整个阶级的领导作用而脱离其阶级基础,而当我们强调无产阶级的整体作用时,则很可能陷入自发性崇拜;当我们坚信逻辑能够把握历史时,很可能以想象代替活生生的现实,而当我们着眼于鲜活的历史时,又很容易沉迷于感性经验而排除理论的指导;当我们承认个人的历史基础地位和张扬个性时,很容易把社会视为空洞无物的抽象,而当我们强调社会对于个人的决定意义时,又很容易抹杀个人的历史基础地位(请记住马克思的一句名言:“人们的社会历史始终只是他们的个体发展的历史,而不管他们是否意识到这一点。”);当我们强调实践对于理论的决定性作用时,很容易忽视理论的独特优势而陷入经验主义,而当我们强调理论对于实践的指导作用时,又很容易用理论限制实践而陷入理论中心主义;等等。但是,上述关系又不仅是我们在理论上实践上容易失误的陷阱,它同时又是我们准确把握马克思主义的关键之处,更是马克思主义理论创新的生长点。马克思恩格斯为实现这些关系的真正统一,提出了一些指导性意见,对此加以研究,就能更准确地理解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的思想。因此,上述关系又是帮助我们完整准确把握马克思主义精神实质的关节点。

  更为复杂的是,上述关系的统一不可能通过简单的还原来实现,这也是一些片面的极端思潮借以存在的方法论根源。比如,在今天颇为流行的通过“非意识形态化”重建马克思主义,实际上就是对马克思主义进行所谓的“科学还原”或“哲学还原”,其最好的结果也就是把马克思主义变为“纯粹的知识”或“纯粹的批判”,使之脱离无产阶级的实践运动而回到“书斋里和书本上”;又比如,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历史上非常著名的导致第二国际分裂和解体的大论战,伯恩施坦的主张从方法论上看,实际上就是“经验还原”,即当新情况、新挑战造成了理论和实践的紧张关系时,必须否定理论,服从经验。他的名言是:“社会主义运动并不依赖任何理论”,“运动并不取决于向它提出的理论的命运,意识到了这一点,精神自由就有了保证,只有这种精神自由才允许对各种传统教义进行无拘无束的检验”。历史证明,伯恩施坦通过这种“还原”获得的所谓精神自由,就是在资本主义制度框架内的改良主义,他在取消了改变和超越资本主义任务的同时,也消解了理论的实践功能。诸如此类的“还原”,其结果必然是马克思主义的革命性品格被钝化、实践性品格被扭曲。

  实际上,上述矛盾关系以一种尖锐的方式,向我们宣示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的真谛,即解决矛盾的出路不是取消矛盾的对立面,而是促使矛盾对立面的相互作用和相互转化。正如恩格斯指出的:“自然科学证实了黑格尔曾经说过的话(在什么地方?):相互作用是事物的真正的终极原因。我们不能比对这种相互作用的认识追溯得更远了,因为在这之后没有什么要认识的东西了。”从辩证法的角度看,最终的“还原”只能是事物本身的矛盾,即对立面的相互作用和相互转化;从马克思主义理论的角度看,终极的“还原”只能是实践还原,即理论把握实践矛盾时形成的相互作用关系,即理论的“内在紧张”。上述五大关系之所以重要,就在于这是我们认识和推动马克思主义理论创新的终极关系,而无论何种形式的回避或消解,其结果都是对于马克思主义的误读。

 

  无论是马克思主义创立前还是创立后,上述矛盾关系也曾以不同的形式进入过一些思想家的视野,但最后都是无果而终,只有马克思主义迈出了具有决定意义的一步。大家知道,“意识形态”概念提出之初,是作为“一种新的观念科学,一种观念学(idealogy),它将成为所有其它科学的基础。”“因而,在它的最初意义上,意识形态这个概念是积极的、进步的。”观念学是“肯定的,有益的,可以具有严格精确性的”,在谱系上,它是“第一科学”,因为一切科学知识都包罗观念的结合。它也是文法、逻辑、教育、道德的基础,以及最终是“最伟大艺术”的基础……是“用人类从他的同类中获得最大的帮助和最小的烦恼这种方式来调节社会的基础。”但很快地,意识形态却由于下述原因而走向了自己的反面,成为“虚假意识”的代名词,即它无法如经验科学那样找到社会科学领域的“绝对真理尺度”(第一科学),其背后则是无法找到从现实的特殊利益集团通向普遍真理的道路。卡尔·曼海姆试图通过“总体意识形态”概念走向“知识社会学”,从而消解意识形态的局限性,结果因失去了客观标准而陷入“曼海姆悖论”。尽管他也希望通过“无社会依附的知识分子”走出这一悖论,但他却始终无法论证知识分子如何能够超脱世俗利益而失败。

  在马克思主义看来,意识形态虚假性的消除不能通过简单的“科学还原”、通过纯学术的方式达到,而只能通过新型历史集团及其意识的建构才可能实现。马克思通过对于历史的深刻研究,发现在阶级社会,真正的人类和社会良知不能从个人或某些人的内心,而只能从领导革命的先进阶级中寻找,因为在发动革命时“这个阶级与整个社会亲如兄弟,汇合起来,与整个社会混为一体并且被看作和被认为是社会的总代表;在这瞬间,这个阶级的要求和权利真正成了社会本身的权利和要求,它真正是社会的头脑和社会的心脏。”但阶级的要求和权利与社会的要求相一致在以往的革命中总是短暂的,原因就在于革命的领导阶级本身就是特殊的利益集团。因此,“在主流的马克思主义传统中,确定这个点就是寻求一个特殊的群体或阶级,而这个群体或阶级的代表具有一种非意识形态思想的特殊禀性。”这个阶级就是伴随现代大工业出现的无产阶级。尽管许多研究者把马克思和曼海姆归为一类,然而我们不难发现两者的根本区别在于,曼海姆最终走的还是“价值中立”、“知识还原”之路,而马克思走的则是阶级性(党性)和科学性统一之路。此外,马克思诉诸无产阶级和曼海姆诉诸“无社会依附的知识分子”不同之处是,无产阶级是完全可以用科学去观察和把握的经验性存在,而曼海姆的“知识分子”则不是。因此,无产阶级的阶级作为及阶级意识并不取决于它现有的状况,而取决于其历史地位。“问题不在于目前某个无产者或者甚至整个无产阶级把什么看做自己的目的,问题在于究竟什么是无产阶级,无产阶级由于其本身的存在必然在历史上有些什么作为。”但是,无产阶级的“实然”和“应然”之间的距离靠什么去消解呢?简单地说,就是靠无产阶级的阶级觉悟,于是,我们就进入了马克思主义的另一“内在紧张”关系,即无产阶级及其阶级意识的关系。

 

  从根本上说,现代社会主义运动就是无产阶级的解放运动,现代社会主义意识就是无产阶级的阶级意识,两者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可是,“现代社会主义意识,只有在深刻的科学知识的基础上才能产生出来。其实,现代的经济科学,也像现代的技术(举例来说)一样,是社会主义生产的条件,而无产阶级尽管有极其强烈的愿望,却不能创造出现代的经济科学,也不能创造出现代的技术;这两种东西都是从现代社会发展过程中产生出来的。但科学的代表人物并不是无产阶级,而是资产阶级知识分子;现代社会主义也就是从这一阶层的个别人物的头脑中产生的,他们把这个学说传授给才智出众的无产者,后者又在条件许可的地方把它灌输到无产阶级的阶级斗争中去。可见,社会主义意识是一种从外面灌输到无产阶级的阶级斗争中去的东西,而不是一种从这个斗争中自发地产生出来的东西。”这里提出的一个十分尖锐的问题,就是无产阶级的阶级意识不是由本阶级群众自发形成的。就历史必然性而言,无产阶级无疑是唯一需要以消灭阶级、实现共产主义这一现代社会主义意识的阶级,因此,共产主义只能是无产阶级的阶级意识。但是,就现实状况而言,受生存条件的局限,无产阶级自发只能形成经济斗争意识。“各国的历史都证明:工人阶级单靠自己本身的力量,只能形成工联主义的意识,即确信必须结成工会,必须同厂主斗争,必须向政府争取颁布对工人是必要的某些法律,如此等等。”阶级意识从根本上说是阶级政治意识,一般地说形成政治意识首先要把阶级斗争的视野从经济方面(工人和工厂主的关系)扩大到全社会,“只有从一切阶级和阶层同国家和政府的关系方面,只有从一切阶级的相互关系方面,才能汲取到这种知识。”特殊地说,形成消灭阶级的无产阶级阶级意识,必须以深刻洞察人类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为前提,这就需要掌握并继承人类所创造的全部优秀文化成果、尤其对于资本主义文明达到科学的认识。这显然不是生活在社会底层的无产阶级群体能够做到的,因此,无产阶级的阶级意识只能由学识丰富而又透彻了解无产阶级需要的知识分子创立。

  “由外部灌输”充分表达了无产阶级及其阶级意识之间的“内在紧张”。说无产阶级需要马克思主义,这是从觉悟工人的立场上做出的判断,它着眼于工人阶级的长远、整体性的需要,而不是眼前、直接的需要。因此,当工人群体沉溺于经济福利、陶醉于自发性时,他们就感觉不到对于马克思主义理论的需要,此刻他们实际上是作为资产阶级及其思想的附庸而存在。而从另一方面说,如果理论不能掌握群众,不能把改善当前生存状况和激励群众为伟大理想而奋斗有效联系起来,就难免遭到冷遇。无论上述何种情况,都说明一点,客观上存在着无产阶级和本阶级的阶级意识相分离的可能性。马克思主义创始人为解决这一矛盾关系提出的指导性思想有二:一是“教育者要先受教育”,这主要针对无产阶级思想家、理论家而言。马克思在用唯物主义实践观点破解启蒙思想家的困境(环境改变人和人改变环境的悖论)时指出:“环境是由人来改变的,而教育者本人一定是受教育的。”这个受教育不仅是文化知识的教育,更是革命实践的教育,是对无产阶级、人民大众的切身利益和根本需要的认识,也是对自身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不断改造。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得出结论,“环境的改变和人的活动或自我改变的一致,只能被看作是并合理地理解为革命的实践。”二是“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改造主观世界”,这主要是针对广大无产阶级群众而言。无产阶级不是神,不是天生的革命领导者和新社会的建设者,它高于其他社会阶级之处,就在于其没有任何特殊利益使之必须拒绝某些社会变革和历史进步,因此,它能够而且必须在推动社会前进的过程中洗刷掉自己身上的缺点。“革命之所以必需,不仅是因为没有任何其他的办法能够推翻统治阶级,而且还因为推翻统治阶级的那个阶级,只有在革命中才能抛掉自己身上的一切陈旧的肮脏东西,才能成为社会的新基础。”作为上述两个方面的统一,就是无产阶级必须组织成为政党,才能真正成为自为的阶级。“党之所以赢得了群众的信任,在于它是革命群众意志的客观体现……党是阶级意识明显的有组织的体现。只有当党为了这种信任并为了赢得它而战斗的时候,党才成为革命的领导。因为只有到那时,自发地本能地群众才会竭尽他们的全部力量向着党,向着他们的特有阶级意识挺进。”无产阶级阶级意识的实质是“消灭阶级”,它以对历史发展的客观必然性的科学把握为前提,但是,对历史规律的这种科学认识是可能的吗?这样,我们就必须涉足理论“内在紧张”的又一矛盾关系,即历史与逻辑的关系。

 

  历史与逻辑相一致实际上是辩证法革命本性的表达,但它在黑格尔和马克思那里却具有完全不同的意义。黑格尔把调和现实的矛盾、为现存的普鲁士国家制度辩护作为其哲学的最高使命,提出“哲学的最后的目的和兴趣就在于使思想、概念与现实得到和解。”为此,他设置了全部哲学的终点和全部历史的终点,其历史与逻辑的一致也就是“终点”的一致,“这就是把历史的终点设想成人类达到对这个绝对观念的认识,并宣布对绝对观念的这种认识已经在黑格尔的哲学中达到了。”这种把起点和终点合一,以概念的自我展开和自我实现为过程,涵盖自然界、精神和社会历史全部发展的逻辑中心主义,当然不是真正的历史和逻辑相统一。“这样一来,革命的方面就被过分茂密的保守的方面所窒息。”但是黑格尔这样做,却也巧妙地回避了历史与逻辑的诸多对立(主要是历史的感性、多线条、偶然性充斥和逻辑的理性、单一性、必然性支配),因为站在历史的制高点上,面对已经实现了的以往历史进行反思,历史的不确定性(偶然、多元、跳跃、断裂等)就降至最低点,其与逻辑就在很大程度上相吻合。

  马克思主义作为“改变世界”的理论,当然不能站在历史的终点上为现实辩护,更不能套上绝对真理的光环君临天下,而必须面对实践、面对未来、面对逻辑在把握历史中必然产生的紧张关系。当思想指向历史的未来、亦即指向新的现实时,必然面临如何在众多的可能性中提供确定未来的客观依据问题。在马克思以前的实践哲学,最容易落入两个陷阱:一是强调意志(权力)支配实践而落入意志主义陷阱,另一是强调经验(利益)主宰实践而落入功利主义陷阱。前者袪除了实践的感性实在性,用主观意志代替客观现实,后者则消解了实践的革命批判性(实际上是根本取消了确定未来的根据问题),用自发的活动代替自觉的改造,因而两者都没有真正提出历史与逻辑相一致的问题。类似的实践哲学,并不是“改变世界”的哲学,不能与马克思主义相提并论。

  面对理论把握未来形成的紧张关系,马克思提出了解决矛盾的一些指导性意见。首先,“新思潮的优点就恰恰在于我们不想教条式地预料未来,而只是希望在批判旧世界中发现新世界。”空想之为空想,就因为它脱离现实历史去想象未来,因而无论其多么美好,也注定不能实现。未来与现实无论存在多大的质变,其新质的萌芽则总是孕育在现存社会。因此,问题不在于构想未来社会,而在于发现旧社会的新萌芽,而发现的方式,概括起来就是“批判”。批判是理性地审视社会矛盾、清除历史假象、寻找社会病根及根除之道,所以,批判是否彻底和有效,关键在于把握事实真相。

  因此,第二,必须把握事实总和,反对“玩弄实例”。什么是事实?辩证法特别强调“考察的客观性不是实例,不是枝节之论,而是自在之物本身”。为什么不能玩弄实例?就因为“社会生活现象极其复杂,随时都可以找到任何数量的例子或个别的材料来证实任何一个论点”。但是,面对无比丰富且相互矛盾的现象,如何把握其“总和”(即“自在之物”本身)?这显然不是一个经验范围内能够解决的问题,而只能诉诸辩证法。在辩证法看来,事实总和不是全部现象的堆积(事实上也不可能有这样的堆积),而只能是揭示生活本质、决定历史方向的基本关系。我们从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的把握中,可以看出他主要抓住三类事实,一是“最简单、最普通、最基本、最常见、最平凡、碰到过亿万次的关系:商品交换。”此类事实是构成该社会一切矛盾的“细胞”,也是我们认识一个社会及其发展趋势的基本依据。二是最反常、最病态、最不可理喻却又大量存在的关系,例如工人及其劳动产品的关系,就失去了以往社会劳动者及其产品关系中那种天然的和谐亲近,而表现出根本性的排斥和疏离。此类事实是诊断该社会疾病的“病灶”,也是我们把握一个社会矛盾对抗的有效方式。三是最新颖、最重大、对社会生活最具影响力的关系,例如大工业的兴起及其后果,尤其是近代无产阶级的形成和壮大。此类事实是该社会孕育新因素的基础,也是我们判断取代该社会的新社会特征的客观根据。把握了事实的真相,还有个逻辑再现问题。

  第三,从抽象上升到具体。在马克思看来,研究方法与叙述方法正好相反,前者是从具体到抽象,而后者则是从抽象上升到具体;但列宁却很强调从抽象上升到具体既是辩证法又是认识论,体现了辩证法、认识论和逻辑的统一,因此,“一般辩证法的阐述(以及研究)方法也应当如此。”实际上,列宁略掉了具体表象蒸发为抽象一般的过程,把从抽象个体(个别就是一般)上升为具体个体(“包含着无数的各式各样观察现实、接近现实的成分”)作为认识论,应该说是抓住了认识的实质。从抽象上升到具体,就是通过概念对于现实的再现,是历史和逻辑相一致的认识论表达。至此,历史和逻辑的一致就从黑格尔的唯心主义辩证法的包裹中剥离出来,成为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重大特征,奠定了对于历史客观规律把握的方法论基础。历史规律说到底就是“现实的人及其历史发展”的规律,这样,对于规律的把握就必然要归结到对于人的把握,“但是,人的根本就是人本身。”当我们的目光投向现实的人身上时,个人与社会的“内在紧张”就立即显露出来。

 

  把马克思主义仅视为“宏大叙事”,从根本上忽略了人,尤其是个人,是当下流行的观点。当然这其中还是有差异的,而最为值得重视的则是保尔·萨特的断言:“马克思主义今天是一个无人地带”。如果完整了解萨特的观点,就知道他的这种指责并不是针对马克思理论自身,而是针对该理论介入实践的后果(尤其是苏联实践后果)。即便如此,一个好理论,果真会在实践中失去了人和人性的光辉,这难道还不让人感受到了理论的“内在紧张”?理论自身应作何种反思呢?

  确实,在马克思那里,人以致个人的地位是很突出的。实际上,包括马克思在内的整个青年黑格尔派就已经在黑格尔哲学基地上开始了两大转向:一是从认识论意义上的反思哲学转向实践论意义上的行动哲学;二是从抽象整体意义上的绝对主体(用马克思的话即“形而上地改装了的人类”)转向具体的、感性的个人主体。具体个体成为青年黑格尔派不同哲学观点的共同核心概念,布·鲍威尔将其表述为“个别的自我意识”,麦·施蒂纳称之为“唯一者”,费尔巴哈则直呼为“感性的个体”,认为这“是一切东西都围绕其周围的要点”。青年黑格尔派的这一转向体现了世界历史的一个趋势,即近代以来人的解放潮流正向着每一个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方向汇集,个人问题正成为这一潮流的聚焦点。当然,同是以个体为基础,鲍威尔、施蒂纳走的是个人主义之路,而费尔巴哈、马克思走的却是社会主义之路。根本区别就在于人的本质把握上的差异,在马克思看来,高于个体唯一性、差别性的是社会性。因此,没有纯粹的个体,只有作为社会关系总和的“复合”个体;没有离群索居、独往独来的个人,只有处在自然和社会这“双重关系”中的“现实的个人”。

  正是两者在这一哲学本体论意义上的差异,导致了其涉入实际历史进程后马上显露出相互关联的系列差别:一是实践的主体形式问题,另一是理性把握历史未来的限度问题,三是人性能否改造和如何改造的问题。在个人主义看来,个人是唯一和终极实体,因而实践的可能主体只能是个体;基于个人理性的局限,实践的预见性就只能限于“局部工程”,任何历史预言都注定没有根据;人的解放就是个人的解放,个性自由就是个人通过与社会抗争而自我实现,任何改造人性的努力必定是对个人自由的剥夺。相反,在马克思主义看来,人作为社会关系的总和,决定其实践主体形式的多样性,“历史集团”(阶级)是历史进程重要的实践主体形式;因此,人类理性也就不限于个人理性,可以在阶级理性的基础上形成人民意志和集体创造的实践智慧,把握历史发展的一般规律;个性自由不仅是人的自然潜能或本性的充分实现,而且还是人的历史积淀的优化过程,而社会不仅为每个人的自然潜能的实现提供条件,还为人性的丰富和完善奠定基础,所以人的解放和社会的解放存在着内在的一致性。

  但是,问题的复杂性在于,个人主义所表达的个人个性与社会及社会性的对抗,是资本本性的反映。一方面,“资本是集体的产物,它只有通过社会许多成员的共同活动,而且归根到底只有通过社会全体成员的共同活动,才能运动起来。因此,资本不是一种个人力量,而是一种社会力量。”而另一方面,“包含在资本中的社会原则和社会作用,对资本所有者来说,不仅完全不知道,而且简直是违背他们的意志,隐蔽在他们背后的。” 如果说在事实层面资本内含着生产的社会化与私人占有之间的冲突的话,那么在价值层面它则内含着虚假个性与每一个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之间的冲突(用马克思的表达就是:“在资产阶级社会里,资本具有独立性和个性,而活动着的个人却没有独立性和个性。”)。因此,从现实历史进程看,个人和社会的统一,只能建立在扬弃资本主义的共产主义实践基础上。反过来说,在资本的力量完全退出历史舞台之前,人的异化及其导致的个体和类的分裂、个人和社会的对抗,总会以某种方式表现出来。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内在紧张”正是由此而引发的。

  马克思解决这一矛盾关系的基本思路是新型个人和新型集体的实践同构性原则。一方面,改造和超越资本主义的每一个实际步骤,都要围绕着每一个人的自由全面发展这一核心价值目标进行,否则,就偏离了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宗旨,失去了其现实人道主义的内涵;而另一方面,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又必须与社会的改造和发展同步,这不仅因为个性与社会关系的分裂是资本主义发展的后果,不超越现存的社会关系就只能被虚幻的个性自由所陶醉,而且真正的个性自由只有在新型社会关系中才能形成,这就是劳动的解放和向每一个人的真正复归为主要特征的新社会。总之,“每一个单个人的解放的程度是与历史完全转变为世界历史的程度一致的”。无产阶级革命实践是推动这一历史转变的主要推动力,因而也是一切理论矛盾关系的最终落脚点。

 

  无产阶级革命实践开创了亿万下层劳动群众登上历史舞台、自己解放自己的历史新篇章,它揭示了一个历史之谜,即广大人民群众为什么历来只是创造历史的主体,却从来不是历史舞台上的主角?原因就在于不消灭阶级就不能结束少数人统治大多数人的历史,而以消灭阶级为追求的革命不能从过去、只能从未来汲取力量。这样,无产阶级的革命实践就是具有高度理论自觉的过程,它一刻也不能脱离先进理论的指导,否则必然回到历史的旧轨迹。因此,如果说理论的“内在紧张”是马克思主义理论所特有的,那么理论和实践相统一就是无产阶级革命实践所特有的。“只有当出现一个阶级要维护自己的权利,就必须认识社会这样的历史局面时,只有当一个阶级认识其自身就意味着认识整个社会,结果这个阶级既是认识的主体又是认识的客体时,简而言之,只有当这些条件都被满足时,理论和实践才将能统一,理论的革命功能的前提才成为可能。”应该说,随着现代无产阶级的成长和成熟,理论和实践相统一的客观基础已经具备。

  但是,无产阶级革命实践中理论和实践相统一并不顺利,各国工人运动受各种错误思潮支配而走入歧途,以及马克思主义由于停滞不前而无法有效指导革命实践的情况都不乏先例。事实证明,“理论和实践分离的结果,是把实践变成一种无原则的经验论,把理论变成一种纯粹的、固定不变的知识。”经验论的实践崇拜自发性,不具有超越资本主义的眼界,只能成为资产阶级的附庸,这是伯恩施坦始作俑的社会民主主义蜕变之轨迹;知识论的理论崇拜死学问,不具有洞察社会生活的眼光,只能成为书斋里和书本上的公式,这是“西方马克思主义”演变之趋势。作为行动指南的马克思主义何以在实践中很容易与实践相分离呢?如果撇开特殊利益的因素(这个问题牵涉到工人阶级会否成为新的利益集团、社会主义的国家利益和大众利益等复杂关系,拟另文专论),着眼于理论自身的审视,则首推理论与实践的异质性和同质性关系的把握。在这一关系上,我们很容易走两个极端:当我们从理论与实践的异质性方面出发,就很自然地把理论视为纯观念性的现象,而这一领域的最高价值就是作为知识形态的学问,可理论一旦成为纯粹的客观知识,就必然走向僵化教条;而当我们从理论与实践的同质性方面出发,也很自然地把理论视为日常生活观念,以经验能否把握作为最高的取舍标准,可理论一旦被经验所左右,就必然滑入庸俗化泥潭。

  实际上,在把握理论与实践的统一方面,马克思给我们的重要方法论启示是,必须把握两者间的异质性和同质性的统一。从本原性意义上说,理论作为观念性存在,当然只是社会生活的反映,它与实践不是同一序列的存在。不坚持这点,把理论作为本原性存在,就会脱离真实的生活和实际。“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凡是把理论导致神秘主义的神秘东西,都能在人的实践中以及对这个实践的理解中得到合理的解决。”然而从无产阶级革命实践的过程看,理论与实践又具有同质性,这不但表现在理论不断转化为实践因素、实践也不断上升为理论因素上,还表现为理论和实践的相互需要、相互适应上。“光是思想力求成为现实是不够的,现实本身应当力求趋向思想。”没有理论的实践和没有实践的理论都是无产阶级革命的消解。从这个意义上说,理论与实践又是同一序列的因素,把理论视为被动的因素就必然陷入另一种脱离实际(即脱离了改造世界的实际)。邓小平的下述论断似乎可以对此作佐证:“列宁之所以是一个真正的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就在于他不是从书本里,而是从实际、逻辑、哲学思想、共产主义理想上找到革命道路,在一个落后的国家干成了十月社会主义革命。”把哲学思想、共产主义理想与实际并排在一个序列,这是对理论与实践同质性的充分肯定。因此,实现理论与实践的统一,不完全是理论正确反映实践的要求问题,而是理论不断地转化为活生生的实践因素、实践不断地成为“革命的”、“实践批判的”活动的能动过程。

  把握理论和实践相统一的精神实质,可以帮助我们更深刻领会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中的地位。过去我们往往仅从主观与客观相符合、思想和实际相一致的角度理解理论与实践的统一,其潜在的前提就是把实际视为纯客观的存在,把理论视为纯主观的反映,其结果是往往在夸大思想的作用的同时又往往贬低了理论的作用。事实上,实际不是僵死的客体,而是不断地处在变动和创造的过程,理论的作用就在于不断“发现”并参与创造这一变动着的实际;理论不是纯粹的思想,而是渗透在实际生活中的逻辑,实践的作用就在于把生活的逻辑不断地转变为更新着的实际。脱离了理论的实际,不过是现象的堆积和现状的简单重复;而脱离了实践的实际,更只能是观念的世界和幻想的现实。因此,只有理论和实践的统一才有从实际出发和面对现实。所以,强调理论联系实际,这不是一个简单的认识过程,而是一个自觉的实践过程,要在理论转化为共同理想、根本意志、实践方式上下工夫,并最终形成具有自觉性的历史创造主体。正如邓小平所说:“人的因素重要,不是指普通的人,而是指认识到人民自己的利益并为之而奋斗的有坚定信念的人。”

  毫无疑问,尽管马克思主义创始人为上述的理论“内在紧张”提供了破解的基本思路和方法论原则,然而历史一再表明,这些关系的解决不是一次性的,而是随着历史活动的深入反复出现。更为重要的是,这不是简单的重复,而是在历史新高度上不断形成的新课题。因此,这些“内在紧张”的矛盾关系推动着我们不断地去创新理论,从而构成马克思主义的主要理论生长点。每当我们克服了理论上实践上的片面性,把理论的“内在紧张”转化为内在的有机统一,我们就大大地前进了一步;而当上述关系的部分或全部又以理论的“内在紧张”摆在我们面前时,就意味着我们不仅面临着理论创新的巨大压力,同时也面临着理论创新的巨大机遇。只要我们敢于面对它,勇于抓住它,我们就能迎来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又一大发展。可以说,不断地根据历史条件的变化去建构上述矛盾关系的有机统一,是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理论创新的基本路径,也是我们不断进行理论创新的巨大空间。

  (作者系中国社科院国家文化安全与意识形态建设研究中心主任、中国历史唯物主义学会会长,时任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教授) 

  来源:思想火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