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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恩富:用“幸福指数”编织中国梦

来源:新华网2013年3月10日 发布时间:2013-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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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人大代表程恩富:用“幸福指数”编织中国梦

  特约记者 王艺

  近年来,“你幸福吗?”成为媒体和人们街谈巷议的一个热门话题。怎样科学客观地看待幸福,用什么样的标准来正确地衡量幸福?就此问题,本网特约记者王艺日前采访了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马克思主义研究院院长、世界政治经济学会长程恩富教授,对此话题进行全面的解读。

  特约记者:程教授您好!“幸福”一词近年来已成为全国和地方两会最热门的关键词。“幸福指数”作为衡量民众幸福的直观指标数值,也逐渐成为一种新的社会发展评价尺度,不少两会成员也经常议论。作为国内较早研究“幸福指数”的专家,您如何看待这一现象?

  程恩富:全社会都来关注幸福,是一件好事,这反映出中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阶段后面临着新的历史课题。这就是我们当前应怎样处理好经济发展、社会发展和人自身发展之间的关系。早在2006年,时任总书记和国家主席的胡锦涛同志在耶鲁大学演说时就明确提出要“关注人的价值、权益和自由,关注人的生活质量、发展潜能与幸福指数”。习近平同志近来指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人世间的一切幸福都是要靠辛勤的劳动来创造的。”可见,关注幸福、研究幸福,是人民群众的要求,也是我国社会发展的内在要求。中外经济学的研究早就表明,经济增长、收入提高并不能和人们生活质量的改善划上等号。所以,在进入历史新阶段时,我们需要探索用新的衡量指标来评价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而不能像过去那样单纯注重GDP。科学的“幸福指数”,应当就是这样一个综合指标体系。

  特约记者:有人说,现在国内外各种“幸福指数”的频繁发布,导致“乱花渐欲迷人眼”。不同机构发布的幸福指数排名差异过大,有些数据与排名,还明显与民众的主观感受不相符合。

  程恩富:是的,当前无论是在学者还是在普通民众中,对“幸福指数”的种种疑虑仍未消除。但这并不意味着“幸福指数”不可行,而只是反映出“幸福指数”科学性不够的问题。只有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来研究幸福指数,才能站在人民群众的立场,才能消除上述不一致性。

  特约记者:说起幸福,人们常常提起的是“幸福悖论”现象,即人们在物质生活水平改善的同时幸福感却在下降。这是否是一种必然现象?

  程恩富:不能这么说。这里面涉及到一个主观和客观之间相统一的问题。我们都知道,幸福是人类一切活动的终极目的,几乎没有人会否认幸福作为社会发展终极目标的合理性。然而,由于幸福是一个具有主观色彩的、深刻而复杂的多元概念。它曾经在相当长的时间内被认为是不可量化的,因此,一个简单的做法是以一些与幸福密切相关,却更加直观、可量化的概念,如财富和收入等,来替代甚至等同于幸福这一概念,通过衡量这些概念或概念集来间接衡量幸福。在物质财富的增长能够较快地增进人类幸福的年代里,人们以国民财富的增长水平来衡量国民幸福水平。在这种“物本主义”的幸福观与发展观的推动下,国内生产总值和国民生产总值作为最重要的经济增长指标,僭越为衡量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乃至人类幸福的标尺,并成为各国政府首要的政绩目标,而国内生产总值和国民生产总值指标体系内在的缺陷,及其作为人类福利变化指示器的片面性,全然被忽视了。如果我们更科学、更全面地衡量人类福祉,用正确的发展观指导经济社会发展,上述现象是不会存在的。

  特约记者:中国社科院城市与竞争力研究中心于2011年5月发布的《中国城市竞争力报告》中,关于中国294个城市的幸福感指数排名引起了舆论的一片哗然。其中,石家庄市幸福感指数排名第一,但无论是该市,还是其他城市的居民,都普遍认为该排名与常识和事实都不相符合。这些现象引起了学者和民众对各种幸福指数科学性的质疑。人们的疑问是,幸福本身是否能够得到科学量化?

  程恩富:上述问题并不是幸福不能衡量带来的,而是衡量指标本身的问题。需要指出的是,对幸福的评价不能回避评价者的立场问题。以最新公布的两项全球幸福指数排名为例:加拿大莱杰市场调查公司关于全球58个国家幸福指数的排名显示,2011年最幸福国家是南太平洋岛国斐济,该国刚刚结束长达三年的戒严,而中国的排名甚至低于常年战乱的阿富汗;而根据朝鲜2011年发布的全球幸福指数排行榜,中国在203个国家中以100分满分成绩高居榜首。可见,幸福量化评价指标和评价者立场是不能分割的。

  特约记者:目前,有国际影响力的幸福指数,几乎都是由国外研究机构发布的,如由英国新经济基金会和地球之友组织发布的幸福星球指数HPI,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发布的美好生活指数等。中国目前在这方面的研究怎样?

  程恩富:国内目前在这方面已经进行了大量的研究,也取得了一些进展。但如果客观地说,我们目前已经建立的幸福指数还存在着严重的缺陷。

  特约记者:程教授,您所建立的一套“幸福指数”目前据说已经出炉,您在这方面的研究成果能否介绍给社会公众,让大家分享?

  程恩富:当然可以。我们这项研究已经进行了多年,目前我们已经从马克思主义方法和贴近社会现实的研究视角,建立了我们的“幸福指数”指标体系。

  在我们看来,幸福指数指标体系中应当包括主观和客观两类指标,其中,客观指标应充分反映民众重要需要的客观满足程度,主观指标则要充分反映民众对目前生存生活状态的主观感受和评价。总体来看,考虑到客观物质等条件对于人类生存发展的基础性作用,客观指标所占数量比例应当大于主观指标所占数量比例,或者客观指标的权重大于主观指标的权重。此外,由于人的客观需要是丰富多样的,因此幸福也可以划分为不同的类型。人的需要依照其内容,可以划分为自然(物质)需要、社会(人际)需要和精神需要三类。同时,还可以根据其属性,划分为生存需要、享受需要、发展与表现需要三大层次。相应地,幸福可以简称为三个层次:生存型幸福、享受型幸福和发展型幸福。它们分别反映人在不同时空上的生活状态,反映人的需要在不同广度、深度和不同水平上的满足。我们的指标还考虑到能够反映出同一群体幸福状况在不同时期的发展变化,以及同一时期不同地域、群体之间的发展差异。

  在我们的研究中,特别需要指出的是以下两点:第一,一个科学的幸福指数指标体系,应当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个体或群体在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占有方面及其影响幸福程度方面的差别。在微观个体的幸福指数指标体系中,必须包含能够反映个人或家庭经济状况的指标,直接反映个体或家庭对生产和生活资料的占有状况,以及个体或家庭的生活水平和发展状况。在中观和宏观层面的群体幸福指数指标体系中,既要有平均指标,以反映群体在某一方面的平均幸福水平,又要包括相对指标,尤其是关键领域的相对指标,以反映群体幸福状况在某些方面的社会差别。

  第二,从幸福的实现范围来看,幸福可以分为个人幸福和社会幸福两类。个人幸福是指个体生活在某方面和某种程度上达到的满足程度和愉悦感,社会幸福是指社会成员平均普遍达到的满足程度和愉悦感。这两种幸福的表现必定是有差异的、多样化的,而不是无差别的、高度一致的。

  有些极端个人主义观点认为,个人幸福和社会幸福是截然对立的,要保证个人幸福就不能兼顾他人幸福、社会幸福,要实现社会大多数成员乃至全体成员的幸福,则必定在某种程度上有损个人幸福。但在我们马克思主义者看来,个人幸福与社会幸福是对立统一的。社会幸福是个人幸福存在的条件,社会幸福的实现和增长也离不开个人对幸福的努力追求。而且,由于个人幸福在水平、质量、性质、类别等方面的差别,个人幸福的简单集合并不直接等于社会幸福。尽管通过考察个人的幸福水平,的确有助于了解社会成员整体的幸福状况。近年来,网上流行“被平均”说,正说明过去我们的一些衡量指标存在重大缺陷,这种情况在我们的新指标体系中能够得以克服。

  特约记者:能具体介绍一下是哪些指标吗?

  程恩富:对应幸福指数的研究层次,我们构建了微观和宏观两个层面的指标体系。其中,微观层面的指标体系称为“个人或家庭幸福指数指标体系”,宏观层面的指标体系称为“社会或国民幸福指数指标体系”。个人或家庭幸福可以分为12个主要领域来考察:健康、寿命、教育、资产、收入、住房、环境、安全、家和、人和、闲暇、文娱、自我实现。其中,健康、寿命、教育反映个体的素质;资产、收入反映主体的经济状况;环境、安全反映主体生活区域范围内的自然环境和公共安全环境;家和、人和反映主体家庭关系和社会关系的和谐程度;闲暇、文娱、自我实现主要反映主体广义文化精神需要的满足状况。

  社会或国民幸福指数指标体系,主要从国民寿命、国民教育、国民资产、国民产值、可支收入、分配结构、国民住房、国民就业、生态环境、公共安全、社会保障、性别平等、社会和谐、国民闲暇、文娱消费等领域,选取了24项指标对社会或国民幸福进行考察。其中,既包括了平均指标,反映国民幸福某一方面的平均水平,又包括了相对指标,反映国民幸福某一方面的社会差别。

  我相信,这一设计的幸福指数指标体系与中外已有的指标体系相比,更具科学性和可比较性。不过,上述指标体系中某些指标数据的统计比较困难和复杂,特别是对相对指标的统计和测算更是如此。我还提出一个希望,就是我国今后应进一步改进国民经济各类指标的统计方法和制度,保证及时向社会公开,以便社会更科学地进行研究。

  特约记者:听了程教授上述介绍,特别是关于幸福指数宏观指标和微观指标的介绍,的确给人很大启发。希望每个人都能早日成为“幸福中国”的一员。

  程恩富:当前,我国全面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小康社会,就是既要建设“幸福中国”,也要塑造“幸福人民”。去年12月29日,习近平同志曾指出:“现在,大家都在讨论中国梦,我以为,在国家独立的基础上,实现“国强民富、人民幸福”,就是近代以来中华民族复兴伟大的梦想。”应当说,民族复兴是一个社会整体的目标,它不是一个抽象的概念。具体到个人,就是要让每一个社会成员的生活更幸福,生命更有尊严,自由更有保障。只有用“幸福指数指标体系”来综合要求党和国家各项工作,并以之衡量体制机制和政策的效果,才能促进社会幸福与个人幸福的有机结合,更好地编织和实现“中国梦”!

  

  网络编辑:嘉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