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就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强化对国有企业党建政治引领等重要理论和实践问题多次发表重要讲话、做出重大部署。例如:2015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对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提出要求、作出部署;2016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科学系统地回答了国有企业还要不要、国有企业要不要加强党的建设、怎样加强党的建设等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2019年初,中共中央印发《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了“强化国有企事业单位政治导向”的要求;2019年底,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强调“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国有企业的‘根’和‘魂’,是我国国有企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2020年底,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联合印发《国有企业公司章程制定管理办法》通知,明确了公司党委(党组)或党支部(党总支)的职责权限、机构设置、运行机制等重要事项;2021年,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中央企业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加强党的领导的意见》,对中央企业进一步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加快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作出部署;2022年10月,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推进国有企业、金融企业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加强党的领导”。
上述重要讲话和重大部署,不仅突显了国有企业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中的战略地位和作用,也为新时代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建构和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以高质量党建引领和保障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正确方向,提供了基本遵循。
一、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应有之义
国有企业是国有经济的核心载体。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曾多次就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相关问题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强调“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国有企业能否搞好“关系公有制主体地位的巩固,关系我们党的执政地位和执政能力,关系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充分彰显了国有企业的重要性。
(一)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有利于巩固生产资料公有制的主体地位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在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伟大革命实践中开辟的中国式现代化道路,既坚持了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又赋予其鲜明的中国特色。其中,作为社会主义经济根本特征的生产资料公有制是不能丢掉的,丢了就不是社会主义。我国的社会主义性质以及目前我国仍处在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与现实生产力发展状况,决定了我国必须长期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国有企业特别是中央管理企业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重要载体,是属于全体人民的共同财富,是推进国家现代化、壮大国家综合实力的重要力量。
一方面,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在党的坚强领导下,国有企业作为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在带动和支撑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增长的过程中发挥了先锋队和主力军的作用。新中国成立伊始,我国的工业基础,特别是重工业基础非常薄弱。在落后、碎片化的工业体系上,人民政府通过没收官僚资本由政府直接经营和管理、继承解放区公营经济、征用外资企业、政府创办新企业等途径,促使国有(营)企业从无到有地建立起来,并初步建立起能够控制国计民生的国民经济体系,为新中国工业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随后,国有企业改革在经历了局部改革探索、整体性改革创新以及新时代系统化分类改革阶段后,逐步建立起了独立的、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目前,我国已成为世界唯一拥有联合国产业分类中所列全部工业门类的国家,形成了以超大规模和完整体系为核心的独特工业优势,并且有220多种产品的产量居世界第一,新能源汽车、光伏、智能手机等一批国有大型企业跻身于世界一流或知名企业行列,制造业大国地位更加坚实。
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自2013年国有企业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以来,国有企业资产规模不断扩大,产业结构加快升级,发展质量和经营效益大幅提升。财政部数据显示,2023年1—12月,全国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1(以下称国有企业)主要效益指标继续稳步增长,回升向好态势进一步巩固。国有企业营业总收入857 306.1亿元,同比增长3.6%;国有企业利润总额46 332.8亿元,同比增长7.4%。在为国家创造巨大物质财富的同时,国有企业还秉持“让利于民、让惠于民”的经营理念,通过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会保障基金、增加国有企业年度上缴利税、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比例,适度提升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率等,更好地保障基础民生。据统计,2023年国有企业应交税费58 745.8亿元,超过了我国税收总额的三分之一。国有企业以硬核实力保障国民经济稳定运行,切实发挥了大国重器的“压舱石”的作用。
另一方面,从结构布局来看,作为国有经济的重要支柱,作为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要力量,国有资本更多投向关系国家安全和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重大装备制造、汽车、电子信息、建筑、钢铁、有色金属、化工、勘察设计、科技等)和关键领域(军工国防科技、电网电力、石油石化、电信、煤炭、民航、航运、金融、文化等)。重点发展前瞻性战略性产业,例如:在数据已成为重要生产要素的数字经济背景下,国有企业作为数字产业发展的核心力量和产业数字化发展的主要推手,着重在实现数据生产资料占有的量的优势以及关键核心数字技术的研发与掌握方面发力,从而控制数字经济发展命脉,推动形成公有制下的数字生产关系居于全社会数字生产关系的支配地位[8]。重点保护生态环境、支持科技进步、保障国家安全,为保障和改善民生提供了更多公共服务。例如:在以创新推动绿色发展的过程中,国有企业特别是中央管理企业不仅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并且为率先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发挥了国有企业的引领和表率作用。
国有企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强地不懈奋斗与发展,不仅为中国经济稳定发展提供了必要的支撑,同时也是维护中国经济独立和国家安全的重要保障。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对国有企业的历史贡献做出的肯定评价:“如果没有长期以来国有企业为我国发展打下的重要物质基础,就没有我国的经济独立和国家安全,就没有人民生活的不断改善,就没有我国今天在世界上的地位,就没有社会主义中国在世界东方的岿然屹立”。国有企业无愧于“国之重器”。
(二)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政治基础,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有利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
在我国,工人阶级是领导阶级,是我们党执政最坚实最可靠的阶级力量。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从政治上看,我们党要做到‘任凭风浪起,稳坐钓鱼台’,就要有关键时刻听指挥、拉得出,危急关头冲得上、打得赢的基本队伍”。国有企业培养的这支产业工人大军,拥有四千多万在岗职工、近八十万个党组织、一千多万名党员,构成了我国工人阶级队伍的骨干力量,也是我们党和国家最可信赖的依靠力量。
一方面,国有企业在聚焦主责主业的同时,坚决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服务国家发展战略,在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国防建设、民生改善等方面勇挑重担且大有作为。例如:国家电网牢记电网事业是党和人民的事业,奉行“人民电业为人民”的初心使命。近些年来,国家电网深入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着力解决好经济领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据统计,自2016年国家电网实施“国网阳光扶贫三年行动计划”等服务脱贫攻坚十大行动以来,国家电网定点帮扶的“四县一区”和2029个帮扶点全部脱贫摘帽,助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历史性成就[9]。通过降电价,国家电网有力支持了实体经济发展,全力促脱贫、助小康,为党和群众之间架起了连心桥。
另一方面,国有企业聚焦民生,在保障人民共同利益层面,让利于民、为民谋利。作为我们党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重要现实载体,国有企业秉持“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一切服务人民”的理念,助力我们党和国家在社会公共产品保障、保持产业链和供应链稳定等方面有效发挥了宏观调控作用。在我国,许多投资大、收益薄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许多周期长、风险大的基础性研发,许多国防科技工业的重大项目,许多脱贫攻坚、改善民生的项目实施,都是国有企业扛起来的。特别是在许多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的抗击救援面前,国有企业特别是中央管理企业的广大党员干部职工,敢于担当、无私奉献,发挥了骨干作用、带头作用、中坚作用,彰显了“国家队”的实力,成为我们党赢得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胜利的重要力量。
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强调的:“把国有企业建设好,把工人阶级作用发挥好,对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巩固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这就是我说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基础的依据”。历史已经证明,国有企业作为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发展战略、引领产业发展方向的经营主体,符合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国有企业为保障人民共同利益所作出的重大贡献,彰显了我们党“不负人民践初心、笃行不怠担使命”的决心与信心。因此,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有助于促使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有助于丰富和扩大人民群众对于党的执政能力的认同资源,持续厚植党的执政根基,夯实党的执政地位。
(三)国有企业是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的重要保障,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有利于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巩固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党和人民在长期实践探索中形成的科学制度体系,是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根本政治制度保障,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和明显的制度优势。对于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所具有的多方面显著优势,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从13个方面作出了系统梳理总结。这些制度优势的发挥,离不开国有企业为促进中国经济快速发展、社会长期稳定所夯实的物质基础和科技支撑作用。
“坚持全国一盘棋,调动各方面积极性,集中力量办大事的显著优势”,这一显著优势被习近平总书记视为“我们成就事业的重要法宝”。“把社会主义制度和市场经济有机结合起来,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的一个重要方面。国有企业为这一优势的充分发挥提供了重要的物质保障与关键的技术支持。近年来,我国国有企业在载人航天、探月工程、深海探测、高速铁路、特高压输变电、移动通信等领域取得了一批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重大科技创新成果,掌握了一大批关键核心技术,特别是在一些关键核心技术突破、重大原创技术突破方面,国有企业特别是中央管理企业已成为实现技术赶超的关键性力量。
在党的二十大之后,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进入到以“提高核心竞争力和增强核心功能”为重点的新阶段。中央企业扎实推进基础固链、技术补链、融合强链、优化塑链。例如:2023年,国务院国资委启动了中央企业产业链融通发展共链行动,推动产业链领军企业加大强链补链项目投资,解决产业链难点和“锻长板”问题,支撑保障产业链要素畅通流动。累计发布产业链供需清单超1000项,带动产业链超过5100家经营主体协同发展。积极推动创新联合体模式,联合上下游针对工业母机、高端芯片、新材料、新能源等领域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解决了一系列重大装备“卡脖子”问题,有力提升了产业链安全水平。
习近平总书记曾经指出:“我们说要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保持政治定力,坚定走自己的路,就包括坚定支持国有企业发展壮大”。质言之,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应有之义。在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形势下,我们既要有善于把握机遇的能力,更要有驾驭机遇的定力。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规范国有资产管理、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同时,更好地发挥国有企业在提升新质生产力、构建现代工业体系以及促进新时代国民经济高质量发展等方面的技术引领和支撑作用,创造更多举世瞩目的“中国奇迹”,更加充分地彰显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二、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国有企业的“根”和“魂”,是我国国有企业的独特优势
进入新时代,我国经济发展已由高速增长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面对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国有企业发展所处的国内外环境更为复杂,不确定性更大,风险挑战更多。置身于这种环境下的国有企业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发挥主力军的战略支撑作用。对此,习近平总书记早已用两个“一以贯之”做出铿锵有力的回答,即“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是重大政治原则,必须一以贯之;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也必须一以贯之”。其中,加强党建引领,是重中之重,为开创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新格局提供政治引领和组织保障。
(一)加强党的建设,是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的“特”字所在
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国有企业的成长发展历史同时也是一部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逐步推进党的领导与现代企业制度有机融合的历史。正是在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下,国有企业经过多年的不懈探索,逐步找到一条符合中国国情的、促进国有企业发展同党建工作有效融合的、彰显中国特色的国有企业发展道路,那就是旗帜鲜明地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
“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国家治理重要组成部分的国有企业,天生具有政治属性,理应传承发扬国企姓“党”的政治基因。
坚持国企姓“党”,是推动国有企业从无到有、发展壮大的关键所在。在我国的经济结构中,国有企业同其他类型企业具有共性,作为经济组织,都有自己的经济发展目标,需要做强做大,实现资产保值增值的共性。比较而言,国有企业在国内外市场竞争中,会有更好的融资渠道和更强的市场影响力,拥有更为稳定的国内外市场环境和更好的资源配置能力,具备更强的生命力和竞争力。国有企业这些优势的获得,除了企业自身重视创新推动发展等内驱力之外,还得益于国有企业天生具有政治属性这个独特的政治优势。国有企业的发展壮大,离不开党和国家政策的引导、支持与大量资金的精准注入;离不开人民群众对于国企姓“党”的信任感、安全感的持续推动;离不开加强国有企业党建软实力为企业发展所提供的硬支撑。
伴随我国国企改革的不断深化,我国将国际上惯用的公司制这一现代企业制度的有效形式同党的领导有机融合,创造性地构建了既具有现代企业制度的一般特征,同时又具有中国特色鲜明特征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解析的:“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特’就特在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把企业党组织内嵌到公司治理结构之中,明确和落实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做到组织落实、干部到位、职责明确、监督严格”。
在建构和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过程中,国有企业应继续毫不动摇地继续保持国企姓“党”这一政治本色,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这一铁则继续贯彻落实到国有企业运行的各个领域和全过程,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不应仅仅局限于政治领导,还应充分发挥治理功能,运用治理手段实现“政治领导→资源优化配置”的灵活转换,从根本上践行国有企业的社会责任。唯有如此,方能为国有企业的公司治理、基层党组织建设以及国有企业机制体制改革把准政治方向,扎实推进党的建设同公司生产经营的深度融合,为国有企业释放更多“破壁攻坚”的能量创造条件,为经济高质量发展赋能添彩,确保国有企业治企有方,兴企有为。
(二)加强党的建设,是国有企业深化体制机制改革的根本保证
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进入新时代,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囯家的首要任务就是实现高质量发展。在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现代化进程中,国有企业作为贯彻新发展理念、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力量,作为新时代改革发展的排头兵,在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及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等体制机制改革中负有特殊使命和担当。2020年,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正式启动。2021年国资委资料显示,仅在2020年一年,国企改革在公司制改革、混合所有制改革等重要领域、关键环节就取得一系列重大进展,在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取得了重大突破性成果。国有企业普遍制定了党委前置研究讨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的清单,公司制改革基本完成 企业活力明显增强,混改有序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引领明显……为2022年全面完成三年行动任务奠定了坚实基础[14]。
在新形势下,党的二十大对于正处在攻坚期和深水区的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即“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加快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推动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在切实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过程中,要确保国有企业这一作为贯彻落实新的发展要求的重要力量不偏离正确政治方向,就必须坚持党对国有企业领导这一重大政治原则毫不动摇。为此,国有企业必须提高政治站位,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决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强化政治引领,以党建作为“红色引擎”,以具体问题为导向,切实逐级落实党建主体责任,实施分类指导,认真对标对表解决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突出问题。
(三)加强党的建设,是国有企业有效应对国际形势急剧变化的需求
推动更高水平对外开放,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举措。在深入推进我国实施的“走出去”战略和“一带一路”倡议的过程中,国有企业特别是中央管理企业作为我国对外开放的“排头兵”、作为我国对外经济合作的重要市场主体和我国参与国际经济竞争的主导力量,在国际市场的基础设施建设、能源资源开发、国际产能合作等领域的集体崛起,显示了国有企业在参与国际竞争中的强大竞争力。国有企业勇于担当作为并取得耀眼成绩的背后,离不开持续加强国有企业党建引领所赋予的自信、定力与韧劲。
在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期,一个大国的崛起,绝不可能是轻轻松松、一帆风顺的,必然要经历一番艰苦的磨炼和斗争。伴随着“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再到“中国智造”的转变,伴随着国际化市场的进一步地开拓,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对我国实施了包括技术封锁、贸易制裁等方式在内的全方位的遏制、围堵、打压,给我国国民经济发展带来了前所未有的严峻挑战。对此,习近平总书记早有高瞻远瞩的预判:“新的征程上,我们面临的风险考验只会越来越复杂,甚至会遇到难以想象的惊涛骇浪”。因此,国有企业应保持清醒认识,必须坚持底线思维,应势而动,顺势而为,不断变换斗争策略、提升斗争能力,为企业的发展创造条件。事实胜于雄辩,国有企业这些斗争意识与能力的获得离不开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坚持和加强国有企业党建所赋予的红色竞争力、防范潜在风险的预判力以及风险隐患处置的管控力。加强党的领导,加强国有企业党建,有助于国有企业正确把握大势,乘势而上,聚势而强,开创以更高水平对外开放推动高质量发展。
三、 坚持问题导向,履行党建主体责任,强化政治引领,全面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
党建兴则企业兴,党建强则企业强。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曾多次谈及国有企业发展中的主要问题,其中就包括“党的建设弱化、淡化、虚化、边缘化问题”。究其根源,党建主体责任的缺失是根本原因。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特别是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过程中,更应坚持问题导向,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全面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
(一)党建主体责任缺失所引发的党建工作“弱化、淡化、虚化、边缘化”问题的表现
党建主体责任是指负责党的建设主体的相关责任。在国有企业中,履行党建责任的主体主要包括国有企业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基层党务工作人员以及党员个人三部分,相应的,党建工作的“弱化、淡化、虚化、边缘化”问题在这三类主体层面都有所显现。
1.国有企业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软骨化”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特别是国有企业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是党在经济领域的执政骨干。作为国有企业的核心经营管理领导层,他们对于国有资产的经营与管理、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因此,抓好国有企业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的思想政治建设,着力解决理想信念不牢,补足精神上的“钙”至关重要。
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共产党人如果没有信仰、没有理想,或信仰、理想不坚定,精神上就会‘缺钙’,就会得‘软骨病’,就必然导致政治上变质、经济上贪婪、道德上堕落、生活上腐化”。国有企业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作为“关键少数”,如若理想信念不牢,无视国法党纪,就会导致手中权力沦为满足私欲的工具,为其以权谋私、权钱交易、利益输送等贪腐行为大开方便之门。如若企业对这部分“关键少数”的领导权失于监管,就会直接削弱国有企业党委(党组)的政治核心作用,不仅会造成国有资产的大量流失和人民群众利益的受损,而且会影响党群关系。在更深层面,还会损害社会主义的本质,削弱党的执政基础,社会危害极大。
2.基层党务工作人员“兼职化”
国有企业基层党务人员是贯彻落实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具体实施者。根据《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规定,国有企业要根据企业职工人数和实际需要,按照配比选拔并配备熟悉经营管理、政治素质好、在职工群众中有威信的党员骨干作为专职党务工作人员。
但是,在国有企业实际开展的党建工作中,一定程度上可以说,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薄弱较为普遍。在人员配置方面,机关党务工作部门是不单独设立的,有的企业将党务工作部门同企业的人力资源等其他部门合并为一个党群工作部,人员高度精简;有的企业把将党务工作作为照顾性的工作安排给临退休的员工,党务部门成了退休“驿站”,无法适应新时代党建工作的要求与节奏,更谈不上党建工作方式的创新。在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里,党务工作人员的“兼职化”“虚化”直接导致党建主体责任的缺失,基层党建工作的开展缺少动力、活力和创新力,基层党建工作形同虚设抑或收效甚微,党组织软弱涣散,党建活动被弱化、淡化、“业余化”。工作流于形式、满足于应付、缺少创新……企业生产经营同党建工作相脱节现象愈演愈烈,党建基层组织的整体功能得不到有效发挥。不仅不利于公司党建工作的顺利开展,损害国有企业肌体的健康,也制约着国有企业经济责任、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的落实与成效,制约国有企业持续、稳定、高质量的发展。
3.党员个人的“边缘化”
在党的基层组织内,党员作为党组织的细胞,是党的一切活动的主体,在贯彻落实党的决议(纲领、路线、方针、政策)方面发挥基础作用。一名合格的党员,应有坚定的理想信念,牢记共产党员的初心使命,勇于担当。在行使党员权利、履行党员义务中不断提升自己对党员身份的认同感、责任使命感和组织归属感。
但是,在国有企业基层党员队伍中,党员信仰缺失、在党不言党、不信马列信鬼神,抑或盲目崇拜西方社会制度和价值信念,对社会主义前途丧失信心,在信仰上“虚化”,在党员身份认同上“边缘化”的现象频现。这样的党员个体,往往缺乏宗旨意识、责任意识、集体意识,其言行也经常游离于党组织之外。如若党的基层组织放松对党员的教育与组织监管,听之任之自由发展,那么,伴随着这种“边缘化”党员个体的愈益增多,会导致基层党组织的集体“边缘化”,不仅危害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肌体的健康以及各项工作的开展,而且损害我们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不利于巩固与拓展我们党执政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
(二)切实履行党建主体责任,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
针对国有企业党建主体责任缺失所引发的“党的建设弱化、淡化、虚化、边缘化”问题,国有企业的各级党组织亟需坚持问题导向,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分层级落实党建主体责任,明确到人、具体到事,并持续加强对各级党建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督查,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党建工作格局中,切实推动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走实走深,为国有企业强“根”铸“魂”。
1.管好“关键少数”,握好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方向盘”
国有企业能否健康、持续发展,关键在于国有企业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关键是要提高各级各类组织和党员干部的政治能力。必须进一步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彰显国家机关政治属性,发挥群团组织政治作用,强化国有企事业单位政治导向,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政治本领”。这样才能充分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党委政治核心作用。
在国有企业“关键少数”层面落实党建主体责任,需要从提升国有企业领导个人修养及加强外部监管环境两方面着手。具体分析,一方面,提升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个人综合素质。对领导干部来说,理论上的成熟是政治成熟的基础,因此,必须首先紧抓理论武装这一根本,自觉加强对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方法的学习,与时俱进地系统学习并深入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精髓与方法,不断坚定“四个自信”,补足“精神之钙”;与此同时,要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守政治品格,坚定政治立场,强化政治担当,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慎言、慎行、慎独、慎微”。另一方面,从加强外部监管环境方面,必须坚持从严教育管理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在国有独资、全资企业和国有资本绝对控股企业等设立公司党委(党组)的国有企业,应当牢记国有企业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的身份,发挥党组的领导作用,指导和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切实将“一岗双责”等落到实处,依照规定讨论和决定企业重大事项;明确坚持和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及有关要求,为企业政治领导把方向、思想领导管大局、组织领导保落实。发挥纪委监督责任,加强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特别是主要领导履职行权的监督,推动领导班子明责、担责、尽责。
此外,根据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第九条规定,国有企业在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过程中,应当同步设置或者调整党的组织,理顺党组织隶属关系,同步选配好党组织负责人和党务工作人员,有效开展党的工作。质言之,在新形势下,必须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发挥好国有企业党委(党组)对企业选人用人以及领导监督管理过程中的把关作用,确保为国有企业党建工作把稳“方向盘”。
2.着力基层党组织队伍建设,夯实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稳定器”
对于新形势下如何更加精准有力地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在国有企业的落地,习近平总书记也做过精准回答,那就是:“坚持建强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不放松,确保企业发展到哪里、党的建设就跟进到哪里、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就体现在哪里,为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提供坚强组织保证”。国有企业首先要明确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的现实着力点是“必须从基本组织、基本队伍、基本制度严起”,进而将党的组织优势转化为企业的创新优势、发展优势和竞争优势。
据此,为了有效解决国有企业在实际开展的党建工作中存在的基层党务工作人员“兼职化”的问题,一方面,在人员配置层面,要根据组织条例要求,按照企业职工人数和实际需要,配备一定比例专兼职党务工作人员,健全组织机构,完善组织机制,并给予专项经费的支持;要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落实好国有企业好干部标准,选优配强党组织书记,把党支部书记岗位作为培养选拔企业领导人员的重要台阶;要借助“三会一课”突出党性锻炼,培育积极向上的党建文化;要借助理论学习与业务培训,切实提升党员干部的政治素养、政治忠诚、政治担当、政治本领,着重培养基层党组织党员干部的政治能力,实现机关党务工作队伍的“专职化”。
另一方面,应建立党支部工作经常性督查指导机制,实行党务公开,全力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工作,严肃党纪,抓好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提升工作。此外,还应推进智慧党建平台工作,借助“党建网”“学习强国”等媒体资源,不断创新党建工作方式方法,增强党组织活动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吸引力。用党建实效赢得党员对于坚持和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全面领导的认同与支持,积极参与并推动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顺利开展。
3.尊重并激发党员个人主体性,涵养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动力源”
“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也是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之一。我们要认真落实党内规章制度赋予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被选举权和监督权等各项民主权利,在尊重党员各项权益的同时,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基层党组织活动,激发并调动党员个体的主人翁意识,增强党员对国有企业集体的归属感,有助于预防或化解党员个人“边缘化”问题。
在充分尊重并调动党员主体性的同时,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还要把加强党员队伍思想政治建设作为首要任务来抓。一方面,在扎实开展党的学习教育活动中,借助专家讲解、专题研讨等形式,加强党员的理论学习,不断提升党员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另一方面,要时刻提醒党员个体牢记自己第一身份是党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在党爱党、在党言党、在党为党、在党护党,切实做到“两个维护”。引导党员真正做到“平常时候看得出来,关键时候站得出来,危急关头豁得出来”,为企业高质量发展注入源源不断的动力。
“根”深则枝繁叶茂,“魂”固则基业长青。新时代寓意着新机遇、新风险、新挑战。国有企业作为党执政兴国的重要依靠力量,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党的领导只能加强,不能削弱。要强化国有企业的政治导向,以过硬的党建为国有企业强“根”铸“魂”,全力推进国有企业的高质量发展与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作者简介:潘西华,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研究部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史研究室主任,副研究员,硕士研究生导师)
(基金: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23&ZD328)“当今世界社会主义思潮及左翼政党的现状与发展趋势研究”)
网络编辑:同心
来源:《重庆工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4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