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是全人类的共同价值。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提出不仅是对将民主视为西方政治制度“专属品”的有力批驳,更是对人类社会民主形态的创新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新形态,具有鲜明的中国风格、中国特色、中国气派,必须将党的领导体现在推动其发展的全领域、各层次、各方面。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中国共产党的伟大创造
中国共产党矢志不渝地追求民主,为实现人民当家作主而不懈探索和奋斗。从延安时期推行“豆选法”到新中国成立后实行“同票同权”,从实行等额选举到普及差额选举,变的是民主形式的丰富发展、民主渠道的不断拓宽、民主内涵的丰富延展,不变的是人民至上的民主理念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民主参与。人民民主在参与形式、参与过程等方面都有了长足的进步。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创造性提出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思想,这一思想的提出是一个逐渐形成、发展、成熟的过程。2019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上海考察时第一次提出“人民民主是一种全过程的民主”重大论断。2021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重要讲话中又特别在“全过程民主”中加入了“人民”二字。2022年10月,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把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确定为中国式现代化本质要求的一项重要内容,且把“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列为专章予以论述。这对于当前更好发挥我国独特政治优势、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我们党领导实行的全过程人民民主,主要具有以下三个方面的重要特点。一是全过程“人民”民主。一方面,把“一切为了人民”作为根本价值追求,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出发点和归宿是实现好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另一方面,坚持“一切依靠人民”的方法,“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始终主张人民在国家治理中唱主角。虽然西方民主口头上标榜“人民权利”,但由于其底层运作逻辑是代表不同利益集团之间的资本博弈,普通群众特别是弱势群体的政治社会权利难以在国家政策中体现,更难以在现实中得到保障。
二是全“过程”人民民主。西方民主存在一个广为诟病的问题,就是其窄化了民主应有的“过程”,极其简单地将民主等同于竞争选举、有无票选。事实上,这与西方自己推崇的古希腊民主传统都不是一致的。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的民主制度不断失灵,带来的极化政治和族群分裂恶果激化了社会固有矛盾,甚至引发社会严重冲突。正确理解“过程”的含义,不走极端,也是全过程人民民主强调协商民主的价值所在。
三是“全”过程人民民主。强调民主的参与主体要“全”,即“全体人民”都要参与到民主过程中来;强调民主参与的范围要“全”,即涉及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的全方面;强调民主覆盖的范围要“全”,即构建程序合理、环节完整的民主体系;强调民主流程要“全”,既要重视程序民主,也要重视实质民主,重视选举后的民主治理,避免出现西方所常见的“人民投票时被唤醒、投票后就休眠”的虚假民主。
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根本保证是必须坚持党的领导
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有序发展,党的领导是根本保证。我们党的性质宗旨决定了党“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没有任何自己特殊的利益,从来不代表任何利益集团、任何权势团体、任何特权阶层的利益”。由此,也决定了我们党要实现的民主,本质属性是人民当家作主,而不是少数人的独享民主;决定了我们党要建立的最重要的民主制度、民主实现形式,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而不是西方国家以三权分立、权力制衡为核心内容的民主形式;决定了我们党要达到的民主目标,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社会主义民主。
党的领导确保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社会主义发展方向。坚持党对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领导,意味着要在社会主义的制度框架与道路模式中发展前进。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才能做到人民至上,真正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活力,建立起保证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体系。从政治立场出发,要做到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将“两个维护”融入全过程人民民主发展的各领域、各环节、各方面,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民主发展道路,把党的领导优势转化为发展人民民主的优势。
党的领导确保了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体系的有效建立。中国共产党在领导人民进行民主建设的一百多年实践中,重大的制度创新是领导建立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开启了中国民主政治发展的新时期,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党的十九大创造性地提出民主协商,丰富且优化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缔造、铸牢了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最为关键一环,使人民民主的过程更加严密,链条更加完整,实现了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各个环节彼此贯通,保障了人民依法有序参与民主政治生活,保证了全过程人民民主是过程与结果、形式与实质、直接与间接相统一的人民民主。
党的领导确保了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全体人民广泛参与的民主。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民主,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社会主义民主”,必须始终坚持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全过程人民民主各个环节彼此贯通,民主主体涉及全体人民、民主内容涵盖民主发展全领域、民主程序覆盖全周期、民主实践涉及全方位。可以说,党的领导确保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践主体有了参与的广泛性,深化了其实践效力,确保了其在实践中“行得通、很管用”,并且向着广度与深度不断拓展。
党的领导确保了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有坚实的法治基础。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一次将“全过程民主”写入全国人大组织法,从制度层面对全过程人民民主作出了新的重大安排,这意味着从法律层面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提供了坚实保障。历史和现实告诉我们,只有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紧紧依靠并带领中国人民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前进,才能确保全过程人民民主行稳致远、不断取得成就。
党领导全过程人民民主发展的价值意蕴
着眼于跳出治乱兴衰历史周期率,我们党给出了“第一个答案”。早在延安时期,毛泽东就曾说:“我们已经找到新路,我们能跳出这周期率。这条新路,就是民主。”通过这条民主新路,可以“人人起来负责”,有效解决对党和政府的监督问题,巩固党执政的群众基础。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现代化,就没有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全过程人民民主极大激发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创造力,我国创造了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两大奇迹,为我们党跳出历史周期率提供了重要保证。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人类民主的新形态。不同国家对民主内涵的理解存在一定差异。简单用统一标尺评判民主,或是随意套用他国民主实践模式,本身就不是民主。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中国共产党始终高举人民民主的旗帜,创造了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党的领导下,中国人民通过各种民主渠道、途径和形式,全覆盖、全领域、全周期地参与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使人民民主的优势得以从全过程的程序机制和参与实践中得到证明。实践表明,我国实行的全过程人民民主是民主的一种全新形态,有力打破了西方民主话语霸权。
丰富政党治理实践模式,为全球治理提供新样本。中国共产党所探索的全过程人民民主, 坚持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方向,可以确保资本和技术作为生产要素始终服务于人民群众,为全球治理与民主发展提供了丰富的治理经验:党领导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发展,不仅从程序上解决了民主的合法性问题,也全方位赋予了人民监督权,打通党内党外监督体系。党领导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发展,不仅保障了人民选举权,还通过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以及各种政治协商等形式,实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实质性参与。党领导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发展,把党和人民的需求同国家和社会的需求有机对接起来,并同步转化为国家治理的大政方针、目标任务等,实现了民主治理绩效在党的长期执政过程中不断提升。
(作者简介:戴立兴,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部副主任、研究员、博士生导师;张莉,四川省社科院助理研究员)
网络编辑:同心
来源:《前线》2023年第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