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说过,人总是要有点精神的。精神是需要培育的,因此,公民精神培育,其实就是“培养什么人”的问题。从2001年《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颁布,到2019年《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出台,中国公民道德建设走过了近20年。总体而言,道德领域呈现健康向上的良好态势。但是,道德失范现象、道德观念模糊甚至缺失的问题,依然在一定范围和一定程度上存在。这些问题的解决,离不开公民道德建设和公民精神培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建设、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实现和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构建,都对公民精神培育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杨四海研究员的专著《中国公民精神培育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20年版),选择了国内研究者较少涉及的公民精神作为研究主题,该论著贯穿了从个体发展到公民精神培育的研究主线,呈现了中外横向之维和历史纵向之维的研究广度,体现了从理论探讨到实践分析的研究进路。该著作不但涉及中国社会的个体发展研究、国外公民精神理论嬗变的评析,还论及中国社会个体身份的历史演进、中国公民精神的内容建构,在对中国公民精神培育的国情考量基础上,系统研究了中国公民精神培育的主体、环境和路径等问题。这些论述的展开和研究的完成,使得该论著在中国公民研究方面具有论纲性特征。
一、中国社会个体发展的系统化研究
作者从两大方面系统研究中国社会个体发展情况,具有一定的探索性意味。
第一,关于中国社会个体发展的领域研究。作者从马克思主义关注现实的、真实的人的思想主张出发,认为改革开放后中国社会个体发展主要发生在两大领域,即生产领域和生活领域。生产领域的个体发展,表现为相当部分行政化的“单位社会”向市场经济下的“个体社会”的转型。以经济组织为一种存在方式的“单位社会”,其所有制形式高度国有化,功能高度复合化,运行高度行政化。在政治社会化和社会政治化的双向作用下,“单位社会”中的个人对单位具有强烈的依赖性。改革开放后,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推进,所有制结构出现了多元化,再加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国家对个人的赋权,使得个人在经济领域获得了逐步扩大的发展空间,在生产活动中个体的影响和作用越来越突出。生活领域的个体发展,主要表现为家庭个体化、消费个体化和空间个体化的发展趋势。家庭个体化的主要内容是家庭观念和家庭功能的转变、家庭结构的变化和家庭关系的变化;消费个体化主要表现为个人消费方式的变化、个人身份的认同和个人消费欲望的强弱;空间个体化主要指涉物理空间的个体化、心理空间的个体化、网络空间的个体化。
第二,关于中外社会个体发展的比较研究。为了使中国社会个体发展的论述更为深刻,呈现个体演进的中国特色,作者将中外的个体发展进行了横向比较。研究成果显示,中外个体发展的相似之处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中外的社会转型都为个体发展提供了机会和动力,二是中外社会的个体发展的路径和遭遇基本一致,三是“为自己而活”的个体生活价值观,不同程度地反映在民众的生活方式中。但是,由于中国的历史、文化和政治等方面的独特性,中外个体发展的差异性则更为明显,主要表现有:一是中外文化核心价值观的不同,二是中外社会个体发展所处的历史阶段不同,三是中外社会个体在发展中受到国家干预大小的不同,四是中外社会个体发展的程度不同。
二、国外公民精神流变的政治学评述
国外公民理论流派让人眼花缭乱,其公民精神主张也是多种多样,要对其进行准确的、整体性的评述并不容易。但是,它们对中国公民精神研究具有一定的借鉴作用,对其进行学术评析也是必要的。作者通过认真梳理和研究,运用批判和发展的政治学眼光,对公民精神的国外流变进行了评述:国外公民精神有两大基本范式,即传统共和主义公民精神和古典自由主义公民精神,并由此衍生出新自由主义公民精神、新共和主义公民精神和社群主义公民精神。作者同时明确指出,无论是传统共和主义对公共性美德的颂扬,还是古典自由主义对个体自由和权利的彰显,也不管是新自由主义对公民自我的修正,还是新共和主义对公民自由的重新阐释,亦或是社群主义对公民个体价值的超越,它们都不可避免地存在不同的缺陷,它们在公民责任与公民权利、个体与群体之间苦苦挣扎,试图寻找主体性与公共性达致平衡的公民精神。作者还密切关注国外公民精神的发展趋势,阐述了行动主义公民精神的基本含义及其影响,分析了多元主义公民精神的未来发展和可能性,阐发了世界主义公民精神的发展趋势,明确指出国外公民精神未来发展的道德价值走向。
三、中国社会个体身份演进的历史性考察
在研究中国公民精神时,作者没有就公民精神而论公民精神,而是整体性地把握公民主体性和公共性两大特性,并将主体性研究作为公民精神研究的前提。主体性的研究无法离开对社会个人身份的考察,作者在书中指出,中国传统社会的个人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基本是以“臣民”的方式存在;从清末塑造“新民”的努力算起,中国个人身份的发展已经跨越三个世纪,历经“新民”“国民”“人民”和“公民”四个身份转变阶段。“新民”的提出对于挽救民族危亡、培养民众的爱国思想,对于个体的成长具有重要的思想启蒙意义。民国成立前后,政治领袖关于国民的政治主张,知识分子的国民改造思想和实践,中华民国政府的国民素质培养政策,都对改造旧个体、培养现代国民具有积极意义。新中国成立以后,人民当家作主成为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的本质属性,“人民”自然成为民众集体性的政治身份,并且处于主导性地位。此时“公民”作为个体的法律身份尽管存在,但“人民”身份更加凸显。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依法治国的深入推进,中国社会此前的公民角色缺位局面得以改变,现代公民意识逐步觉醒,公民精神在个体身上得到萌动、发展。当然,“人民”与“公民”并不是对立的,而是交叉的。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立场。只有真正坚持人民当家作主,公民的自由、民主才有可靠保障。
四、公民精神的重新定义和中国公民精神的内容建构
适应社会发展和时代进步的要求,作者重新定义公民精神。中国学界真正就公民精神给出明确定义的并不多,大多是从语义学、伦理学、政治学、行政学等角度进行适当的释读。要科学定义公民精神,必须考虑公民权利、公民义务、公民美德和公民行动等核心要素。作者认为可以将公民精神作这样定义:公民在其活动所及的范围内,处理与自身及其外部关系中所表现出来的,具有自主、平等、正义价值和公共性倾向的意识、态度、美德和行动取向。这个定义的独特之处在于,它突出了公民精神的行动主义指向,对公民角色的认定不再局限于法律的标准,公民行动也是判断公民角色是否存在的关键因素之一。同时,公民处理的关系由人与他人、人与社会的关系,扩展到人与人自身、人与自然的关系;公民意识、态度、美德也由政治、法律和社会方面延伸到文化和生态等领域。
作者基于多个维度的考虑,积极思考中国公民精神内容的本土建构。作者认为,对于公民及其精神的认识和把握,要把是否有利于共同体建设和公共生活构建作为基本出发点。在该书中作者指出,中国公民精神主要内容的建构,要厘清三个基本关系,即市民与公民、公民理性与公民激情、国家公民与世界公民的关系。作者还提出,中国公民精神的内容建构,要从“一个背景”出发,即中国社会个体发展的社会背景;要从“四个维度”考虑,具体来说,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文化维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政治维度,传统社会、现代社会和后现代社会共时性存在并以现代社会为主要特征的历史维度,中国积极参与全球治理、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发展维度。由此,作者认为,建构公民的价值理性精神,必须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将公民的信仰由物质转向精神;建构公民的集体主义精神,应对个人主义可能导致的私人生活中心化;构建公民的公共参与精神,消解个体发展可能导致的社会原子化;构建公民的平等合作精神,塑造适应现代化高度发展和人类命运共同体构建要求的新型人际关系。
五、中国公民精神培育的国情考量
在该书中,作者在探讨中国公民精神培育的路径之前,系统地考察了中国公民精神培育所具备的现实可能性。可能性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在经济方面,经济发展不仅对公民参与提出更高的要求,也增强了公民的法治观念;在政治方面,党内民主的建设和发展,对社会民主或人民民主具有示范作用,对公民的民主政治生活产生重要影响。在社会民主中,公民的政治活动主要包括公民参与和社会自治。社会自治是公民或民众的一种自我治理,社会自治程度反映了公民的责任意识和公共素养,也体现了社会治理和政治文明的程度;在文化方面,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对个人本身以及人与自然关系高度关注,与西方文化对“物”的崇拜显著不同。儒家文化中所主张的“仁”的思想,对构建人们之间的伦理道德关系产生重要影响。其中,“天人合一”的文化观念,强调人与自然的适应和协调,为处理当下的公民与自然关系提供了有益启示。此外,马克思主义以及自由主义、保守主义,都对公民价值观的塑造产生了不同的影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中国公民道德建设具有指引作用,其本身也体现了中国公民精神的发展水平。
六、中国公民精神培育的主体、环境和路径研究
作者在书中还明确论述了中国公民精神培育的主体和环境。中国公民精神的培育主体,主要有国家主体、学校主体和个人主体。中国公民精神培育的环境主要有家庭生活环境、社区公共环境和网络虚拟环境。家庭环境对中国公民精神培育的作用,体现在家庭的外在形态和家庭内在互动所产生的影响。社区公共环境对中国公民精神的塑造,主要表现在社区治理过程中公民权利的维护和公民参与能力的培养。网络虚拟环境是指互联网技术对国家和社会两方面同时赋权,公民主体性得到彰显的同时,公民公共性的政治认同得到增强,公民集体行动的自觉性有了提高。
中国公民精神培育的研究,最终还是要解决如何培育的问题。作者认为,中国公民精神的培育路径主要有三个,即宏观层面的国家政策推动、中观层面的学校公共生活塑造和微观层面的个体生活政治润养。就宏观层面来看,党和国家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为强化公民意识和实现政治参与提供了重要契机;国家扶持有关社会组织发展,为公民公共生活提供了重要平台;国家通过出台指导性文件,重视在教育领域开展公民精神培育工作。就中观层面而言,学校公民教育具有目标性、系统性和针对性等特点,中国学校教育要把公民教育作为现代教育理念的构成部分,学校要通过课程和教学等话语建构公共生活,也要通过设置特定的活动场域营造公共生活,以此塑造公民的公共性。就微观层面来说,个体的生活政治与个人的微观问题紧密相关,“生活政治”已经出现在中国民众的生活中,人们在关注道德、教育、政治和生态等问题中,公民精神也在不知不觉地成长。
总之,该书关于中国公民精神培育研究的基本写作思路、论证逻辑推进、主要观点阐发和学术动态把握等,不同于一般的公民研究著作,体现了作者比较扎实的专业知识基础、独特的学术眼光和敢于大胆尝试的创新精神。可以说,这是一部中国公民研究的论纲之作。它不仅为关注中国公民论题的研究者和学习者提供了重要资料,也对中国公民的未来研究具有一定的启发价值。
(作者简介:陈志刚,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部主任、研究员、博士生导师)
网络编辑:同心
来源:马克思主义研究网-原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