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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林: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反对国有经济吗?

来源:《马克思主义文摘》2014年第5期 发布时间:2014-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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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主张实行单一公有制经济的不太多,反对公有制为主体、国有经济为主导,主张实行私有化的人却不少。其中有些人不是直截了当地反对,而是歪曲地引用几句经典作家的话,目的是为了更加保险,更有欺骗性。对于这种行径,一出现就有人著文加以澄清,但这样做的人全然不予理会,今天这样说过了,明天照样这么说,或者在同声相应、同气相求的人中,张三这么说了,李四也这么说。事实表明,澄清这种是非远未终止。本文拟就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冢是否反对社会主义国有经济谈点看法。

 

一、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国有经济违背马克思所讲的“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的“最重要的话”吗?

 

持此论点的大有人在。这里仅举一例。

一位论者说:“列宁、斯大林,包括我们的毛泽东主席,在革命取得成功后,忽视马克思关于在‘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的基础上,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这句最重要的话,把公有制异化为政府所有制,实际上变成对包括工人阶级在内的社会各阶层人民的剥夺,这是前苏联、东欧与改革前中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失败的根源。”那么,没“异化”的公有制是什么呢?论者回答说:“马克思对公有制的定义,就是让自然人拥有生产资料,人人有份。这就是社会化,这就是公有制,而不是政府所有制。”他还把国有制说成是“官有制”、“高度垄断的总资本家”。

论者是围绕马克思所讲的“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展开论述的。这就要看看马克思是怎么讲的。马克思的话见于《资本论》第一卷第32章中讲到“资本主义积累的必然趋势”时写道:“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产生的资本主义的占有方式,从而资本主义的私有制,是对个人的、以自己劳动为基础的私有制的第一个否定。但资本主义生产由于自然过程的必然性,造成了对自身的否定。这是否定的否定。这种否定不是重新建立私有制,是在资本主义时代的成就的基础上,也就是说,在协作和对土地及靠劳动本身生产的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的基础上,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

这段话,是马克思对包括资本的原始积累在内的资本积累的总结,也是对资本主义实质的概括。从资本的原始积累来说,它是在剥夺小生产即“个人的、以自己劳动为基础的私有制”而建立起来的。它建立起来以后,劳动者同生产资料就相分离、相对立起来了。劳动者只有把劳动力出卖给生产资料所有者,才能进行生产。一旦进入劳动过程,劳动者“已经不再属于自己”,“他们本身不过是资本的一种特殊存在方式”取代资本主义的新社会中,劳动者既是生产资料共同占有的一分子,又是联合劳动的一名成员。这时,劳动者和生产资料再不是相分离、相对立,而是相统一、相结合的。所谓“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是以劳动者和生产资料直接结合而言的。但二者又有根本的不同。前者是“个人的、以自己劳动为基础的私有制”,后者是以“在协作和对土地及靠劳动本身生产的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即以公有制为基础的。

对马克思这段话,恩格斯在读给马克思听过的《反杜林论中曾专门作过解释。他在引用马克思的话后说:“可见,靠剥夺剥夺者而建立起来的状态,被称为以土地和劳动本身生产的生产资料的社会所有制为基础的个人所有制的恢复。对任何一个懂德语的人来说,这也就是说,社会所有制涉及土和其他生产资料,个人所有制涉及产品,那就是涉及消费品。”尽管在坚信马克思主义的学者中,对恩格斯的解释小有差别,但没有谁认为马克思的话是要把国有企业拆散分给个人。

至于论者编造的马克思关于公有制的定义,纯系对马克思的诬蔑。让自然人拥有生产资料,人人有份即使在原始社会也不是这样。原始社会也没有国家和法律,没有法律上与法人相区别的作为民事权利和义务主体的自然人即我国和一些国家称为公民的人。

 

二、恩格斯批判的是全民所有制的社会主义国有经济吗?

 

自称对改革和发展的争论有发言权的高尚全不厌其烦地讲:“恩格斯早就批判过那种把国有化直接等同于社会主义的观点”。就说到这里,似乎还听不出什么毛病,但他说详细了就看出是什么意思了。他在2006年《改革内参》上说:“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不能作为衡量是否社会主义的标准,这已经为无数的历史事实所证实。历史上德国曾实行过国家社会主义。德国拉萨尔打着维护国家利益的旗号,鼓吹过国家社会主义。俾斯麦政府宣布把铁路、烟草公司等经济部门收归国有,把国有化措施作为所谓‘建立社会主义’。”接着论者引用恩格斯在《反杜林论》的一条注解中的话说:“自从俾斯麦致力于国有化以来,出现了一种冒牌的社会主义,它有时甚至堕落为某些奴才气,无条件地把任何一种国有化,甚至俾斯麦的国有化,都说成社会主义的。显然,如果烟草国营是社会主义的,那么拿破仑和梅特涅也该算入社会主义创始人之列了。”“俾斯麦并非考虑经济上的必要,而只是为了使铁路能够更好地适用于战时,只是为了把铁路官员训练成政府的投票家畜,主要是为了取得一种不依赖于议会决定的新的收入来源而把普鲁士的铁路干线收归国有,这无论如何不是社会主义的步骤,既不是直接的,也不是间接的,既不是自觉的,也不是不自觉的,否则,皇家海外贸易公司、皇家陶瓷厂,甚至陆军被服厂,也都是社会主义的设施了。”

必须指出,论者引用恩格斯《反杜林论》注中的这些话,是出于自己的需要而片面引用的。人们都知道,“注”是为了加强正文的,而论者引用“注”只字未提正文谈什么,即注什么。此其一。其二,论者完全回避了恩格斯所阐述的特殊国有化(国有经济)的阶级本质,而注正是与此相联系的。其三,对于恩格斯指出的资产阶级国有化(国有经济)为“社会本身占有一切生产力作准备”,论者完全不予理睬。现就此略作点明。

在论者引用的注中,恩格斯头一句就交代了他在正文中说“不得不”是什么意思。这就是,由于资本主义基本矛盾的激化而迫使资本家结合起来组成各种股份公司现在已经不够了,进一步激化的矛盾,迫使“资本主义社会的正式代表——国家不得不承担起对生产的领导”。

资产阶级国家把某些部门和企业收过来,改变没改变这些部门和企业的资本主义性质呢?恩格斯作出了明确的回答:“无论转化为股份公司,还是转化为国家财产,都没有消除生产力的资本属性。”股份公司不必说了,转化为国家财产为什么同样没有改变其资本主义性质昵?因为“现代国家,不管它的形式如何,本质上都是资本主义的机器,资本家的国家,理想的总资本家。它越是把更多的生产力据为己有,就越是成为真正的总资本家,越是剥削更多的公民。工人仍然是雇用劳动者,无产者。资本关系并没有被消灭,反而被推到了顶点。”

最后,恩格斯从资产阶级企图通过国有化来摆脱危机中,看到了“它包含着解决冲突的形式上的手段,解决冲突的线索”,“意味着达到了一个新的为社会本身占有一切生产力作准备的阶段”。这就是通过社会主义革命由全体人民占有生产资料,使社会进入社会主义,并在生产力高度发展,阶级和阶级差别逐步消灭,人们的思想觉悟极大提高的条件下,实现共产主义。

以上这些充分说明,恩格斯批判的是冒牌社会主义所鼓吹和推行的国有化,是把资产阶级国有化等同于社会主义的观点,根本不是全民所有制的社会主义国有经济。下边我们将要指出,对于后者无论马克思和恩格斯都是力主的。

 

三、社会主义国家和发展国有经济“不符合马克思主义国家观的论点”吗?

 

吴敬琏先生多次指责“斯大林的社会主义经济定义带有明显的被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强烈批评过的‘国家迷信’的色彩,并不符合马克思主义国家观的论点。”

斯大林认为,在社会主义制度下,生产资料公有制应占绝对统治地位。公有制分两种形式,即国家所有制和合作社集体农庄所有制。与此相适应,有两种社会主义经济:国营经济和合作社(集体)经济。而国家所有制经济是高级的社会主义所有制形式,在整个国民经济中起主导的和决定的作用。从论者的指责中可以看出,他们说的“不符合马克思主义国家观的论点”的,指的是国家所有制。

那就让我们考察一下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对此是怎样看的。

稍有马克思主义常识的人都知道,马克思、恩格斯揭示了资本主义剥削的实质及其运动规律,指出社会化生产和资本主义占有的矛盾,要求生产资料归整个社会占有。而代表生产力发展要求的无产阶级是完成这一变革的基本力量。同时,这也是雇佣劳动者从资本的盘剥下解放出来的根本条件。在剩余价值理论和唯物主义历史观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科学社会主义又进一步告诉我们:无产阶级必须通过暴力革命夺取政权,使自己“上升为统治阶级”,然后利用自己的政治统治,“一步一步地夺取资产阶级的全部资本,把一切生产工具集中在国家即组织成为统治阶级的无产阶级手里,并且尽可能快地增加生产力的总量”这里不仅明确指出要把一切生产工具集中在国家手里,而且指出这时的国家就是“组织成为统治阶级的无产阶级”。类似的话,大量出现在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的著作中。如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谈到变资本主义所有制为社会主义所有制时说: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日益迫使人们把大规模的社会化的生产资料变为国家财产,因此它本身就指明完成这个变革的道路。无产阶级将取得国家政权,并且首先把生产资料变为国家财产”。无产阶级在夺取政权后,把生产资料集中在自己的国家手里,这是本阶级的根本利益之所在。

在社会主义国有经济的否定者说来,马克思恩格斯这些论断,都“不符合马克思主义国家观的论点”。其实,不符合马克思主义论点的不是别人,正是论者自己。那么他的说法符合谁的论点呢?符合早已过时的亚当·斯密所宣扬的自由放任主义的论点,符合新自由主义者作为毒药向发展中国家推销的私有化、市场化、自由化的论点。

至于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国有经济,是“被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强烈批评过的‘国家迷信’”,完全是论者采取张冠李戴的手法杜撰出来的。

对“国家的迷信”的提法,直接出于恩格斯为马克思的《法兰西内战》1891年单行本写的序言。原话是:对于“打碎旧的国家政权而以新的真正民主的国家政权来代替的情形,《内战》第三章已经作了详细的描述。但是这里再一次简单扼要地谈谈这个问题还是有必要的,因为正是在德国,来自哲学的对国家的迷信,已经进入到资产阶级甚至很多工人的一般意识之中”。这种“对国家的迷信”指的是什么呢?就是认为“全社会的公共事务和公共利益只能像迄今为止那样,由国家和国家的地位优越的官吏来处理和维护”。这种迷信显然是同马克思总结巴黎公社经验得出的“工人阶级不能简单地掌握现成的国家机器,并运用它来达到自己的目的”,而必须把它打碎,重新建立起自己的国家机器的结论相对立的。当时,谁是对旧的国家政权的迷信者昵?是拉萨尔派。他们只承认改良,反对推翻旧政权建立新政权的革命。马克思和恩格斯同拉萨尔等人进行了坚决的斗争。

考茨基滑进机会主义泥坑后,同样是个旧国家的迷信者。列宁像马克思、恩格斯批判拉萨尔派一样,尖锐地批判了考茨基的错误观点,指出:“马克思早在《共产党宣言》中谈到胜利了的工人阶级需要什么样的国家时就说过:‘国家即组织成为统治阶级的无产阶级’。现在,一个自以为仍然是马克思主义者的人竟出来说,已经全部组织起来并同资本进行‘决战’的无产阶级,不应该把自己的阶级组织变成国家组织。恩格斯在1891年所说的‘在德国已经转到资产阶级甚至很多工人的一般意识中去’的‘对国家的迷信’,就是考茨基在这里所暴露出来的东西。……不要破坏资产阶级的国家机器,不要用无产阶级的‘国家组织’去代替资产阶级的‘国家组织’!”

“被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强烈批评过的‘国家迷信’”究竟是什么,本已清清楚楚。可是,作为一名当红的经济学家,又是“民间修宪”的头面人物,居然把两种根本不同性质的国家混为一谈,居然把拉萨尔、考茨基等所宣扬的机会主义观点强加在马克思主义继承人的头上。这除了无知或恶意歪曲以外,还能作什么别的释?

 

四、一些论者曲解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话的目的何在?

 

简单说,目的就是否定或离开我国正在实行的科学社会主义。对此,他们中的不少人是毫不回避的。

如有的说,以开创重建个人所有制为主要内容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将马克思、恩格斯晚年的民主社会主义思想与中国改革开放的具体实践相结合的产物。”

有人说:“现在资本主义发达国家的社会主义因素(即马克思说的胚胎)就已大大高于和多于共产党领导的国家,”“看来,西方发达国家‘和平长入’社会主义,很可能在‘共产党国家’走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建成社会主义)之前”,“二十一世纪将是两种制度不断趋同,逐步向人道、民主社会主义过渡的世纪。”

有人极力主张搞民本经济,搞人民社会主义。论者采取问答式。问道:“什么是民本经济呢?”回答:“就是以民为本,立足于民,民有、民营、民享的经济,也就是老百姓经济,民本经济是相对官本经济而言的,其主要特点就是:社会投资以民间投资为主,经济形式以民营为主,社会事业以民办为主,政府管理以制造环境为主。”以这样的经济为基础的社会,就是“人民社会主义”。如果这样,哪里还有公有制为主体、全民所有制的国有经济为主导呢?改变了党和国家早已确定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还能叫社会主义吗?由此也不难看出,以私有制为基础的“人民社会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相去有多远了。

前面提到的那位著名经济学家以定义的语气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公平”。2013年10月16日在接受凤凰网记者采访时,他又说:“社会主义与否跟国有不国有没什么关系”。其实他早在2007年就说过:“一个国家是否具有社会主义性质并不是由国有经济所占份额多寡所决定的。”国有经济是国民经济的主导力量,以其为主导的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有什么样的经济基础就决定有什么样的上层建筑。不以国有经济为主导的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为基础,还能是社会主义国家吗?上述论者不是不知道很多人都懂得这个道理。他们之所以要把所倾销的民主社会主义和名为社会主义实为新自由主义之类的货色,歪曲地引用几句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话加以掩饰,就是为了以假乱真。但是,假就是假,“乱”的作用是很有限的。但不能等闲视之,任其泛滥。

 


网络编辑:岚河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