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第四次工业革命的到来,颠覆性、突破性科技不断涌现,世界范围内生产力跃升成为可能。2023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考察黑龙江时首次提出“新质生产力”概念。同年12月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新质生产力”的概念逐渐明晰,提出要以科技创新推动产业创新,特别是以颠覆性技术和前沿突破性技术催生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2024年1月3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就扎实推进高质量发展问题,在第十一次集体学习中进一步明确新质生产力是摆脱传统经济增长方式、生产力发展路径,具有高科技、高效能、高质量特征,符合新发展理念的先进生产力质态。新质生产力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和重要着力点,为新工业革命背景下的生产力跃升指明了“新”和“质”的方向。
新质生产力是以科技创新为核心要素的先进生产力,也是以产业创新为导向的现实生产力。从科技创新到产业创新,实现生产力跃升并形成新质生产力,这一跨越并非一蹴而就、自发完成的。从历史角度看,只有少数国家能够把握科技革命的契机实现生产力跃升。因此,在全球科技革命如火如荼之际,要想抓住机会推动我国生产力跃升,使新质生产力得到充分释放和可持续发展,就必须在继续坚持“两个毫不动摇”的基础上,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打破旧的生产关系的结构束缚,形成与之相适应的新型生产关系,为科技革命背景下促进生产力实现更大规模的质的跃升释放出制度创新的红利。
新质生产力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的最新成果,基于马克思生产力—生产关系理论框架,生产资料所有制是生产关系的核心基础,作为物质技术力量的科技则是重要的生产资料。本文将以所有制这一生产关系核心为基础视角,在剖析生产资料所有制对新质生产力作用机制的基础上,聚焦我国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如何协同形成制度优势,共同促进科技创新、产业创新向新质生产力跨越。
一、马克思主义生产力生产关系分析框架及借鉴意义
生产力和生产关系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中的一对根本性范畴。马克思、恩格斯认为,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是推动历史进程的基本动力。作为人类利用自然、征服自然和改造自然的能力,生产力是生产中最活跃、最革命的因素。物质生产领域的生产力发展是衡量人类社会进步的最高标准。马克思惊叹于“资产阶级在它的不到一百年的阶级统治中所创造的生产力,比过去一切世代创造的全部生产力还要多,还要大”,征服自然力、采用机器、在工业和农业中应用化学技术、轮船航行、铁路通行、电报使用、整个大陆的开垦、河川通航,在过去任何时代都不曾料想到在社会劳动里蕴藏有这样的生产力。
在马克思对生产关系相对分散的阐述中,并没有给予生产关系明确的定义。他首先指出,物质生产是一种社会活动——有目的性的生产活动,这种活动只有在社会中结成一定形式的社会关系才能开展,“人们是在一定的生产关系中制造呢绒、麻布和丝织品的。……这些一定的社会关系同麻布、亚麻等一样,也是人们生产出来的”,物质关系是人们在生产物品时产生和发展出来的。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德意志意识形态》《资本论》及其手稿的分散阐述中,对生产关系给出了较为一致的定义:生产关系是人们在物质生产活动中结成的社会关系,是人们其他一切社会关系得以形成的基础,而生产资料所有制是生产关系的基础,生产关系是囊括直接生产、交换、分配、消费的经济关系(利益关系)体系。此外,马克思和恩格斯还指出,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的结合方式——生产方式的演变也是生产力变迁的重要形式之一,从一定意义上说,“生产力本身是生产方式的技术形式,生产关系是生产方式的社会形式”。
“生产制度”是生产关系的一种表现形式,在特定的生产关系中,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的结合方式所表现出来的对生产资料的占有、对劳动过程以及劳动产品的支配关系即构成所有制。换言之,所有制产生于活劳动与物化劳动相结合(或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相结合)的现实生产关系中,它通过一定社会形式的生产占有生产资料,支配生产过程和劳动产品,并表现为对物化劳动和活劳动的支配。在生产力、生产关系、所有制三者间存在着必然的内在联系。生产力是一种客观的社会物质生产能力,其发展水平决定生产工具进而决定社会分工,并最终决定社会生产活动中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在马克思的“生产关系”概念中,包括所有制形式在内都是在物质资料的生产过程中形成的具体的表现形式。“这些不同的形式同时也是劳动组织的形式,从而也是所有制的形式”,即通过社会生产关系而表现的经济占有关系。“随着生产方式的改变,他们便改变所有不过是这一特定生产方式的必然关系的经济关系。”
生产力—生产关系理论作为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和政治经济学的基础理论框架,本身也正是工业革命的产物,它提出于第一次工业革命造就的巨变时代,作为马克思主义分析工业革命巨变时代社会生产方式变迁的基础框架,对工业革命以来全球生产方式的变迁进行了深刻的揭示。新质生产力是“以马克思主义的生产力理论为基础,结合生产力发展的历史和最新实践进行的术语革命”,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的最新成果。当前,为了更好地认识数字化驱动的新型工业革命下新巨变时代的新质生产力和新型生产关系的辩证运动,以及由此决定的科技创新与制度创新的互动关系,同样需要借助生产力—生产关系理论框架分析价值。
二、新质生产力的“质”及其所有制基础
建构于马克思生产力概念基础上的“新质生产力”,其“质”的规定性在于它是由技术革命性突破、生产要素创新性配置和产业深度转型升级而催生的,基本内涵表现为劳动者、劳动资料、劳动对象及其优化组合的跃升。
(一)核心要素:科技创新
新质生产力是生产方式的一种技术形式,新型生产关系则是这种生产方式对应的一种社会形式。在这种新型生产力—生产关系体系中,科技创新具有生产力和劳动资料双重属性,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核心要素。关于科技的生产力性质,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中进行了理论分析。他认为生产力中“也包括科学在内”,尤其是在固定资本的发展中“一般的社会知识、学问,已经在多么大的程度上变成了直接的生产力”。科技以一般知识形态的形式存在,如“生产过程中劳动的分工和结合,是不费资本家分文的机构。资本家支付报酬的,只是单个的劳动力,而不是他们的结合,不是劳动的社会力”,从这个意义上讲,“科学的力量也是不费资本家分文的另一种生产力”。而当科技物化为具体的劳动工具或内化为劳动者特定的劳动技能时,便直接融入劳动力和劳动工具相结合的生产过程,成为直接的生产力。
从劳动资料的角度看,科技对于生产力有动因作用。尽管马克思在界定劳动资料时,仅仅指“劳动者置于自己和劳动对象之间、用来把自己的活动传导到劳动对象上去的物或物的综合体”,但他对于生产资料的界定“除了那些把劳动作用传达到劳动对象,因而以这种或那种方式充当活动的传导体的物以外”,更提出“劳动过程的进行所需要的一切物质条件都算作劳动过程的资料”。马克思认为,科技已“超出制作方法的积累的范围”,是一种相对独立力量的时代的劳动过程。他指出,“一般的科学水平和技术进步”通过调动各种自然力,对生产过程起决定作用。
“科技创新能够催生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核心要素。”生产力的发展“归根到底总是来源于发挥着作用的劳动的社会性质,来源于社会内部的分工,来源于智力劳动特别是自然科学的发展”,并且这种科学技术和人的智力对于推动社会生产力发展的作用越来越大。在工业生产中,“应用自然科学来解决由此产生的问题。这个原则到处都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在大工业下这种决定性作用日益成为一个历史趋势,“现实财富的创造较少地取决于劳动时间和已耗费的劳动量,较多地取决于在劳动时间内所运用的动因的力量,而这种动因自身——它们的巨大效率——又和生产它们所花费的直接劳动时间不成比例,相反地却取决于一般的科学水平和技术进步,或者说取决于科学在生产上的应用”
(二)本质:先进生产力
社会发展是先进生产力不断取代落后生产力的过程。生产力的先进性是一个相对性和历史性的范畴。特定时代都具有其时代先进性的生产力形态:第一次工业革命的标志性生产力是蒸汽机,第二次工业革命的标志性生产力是发电机,第三次工业革命的标志性生产力是计算机和信息技术,这些生产力无一不为其时代打下了深刻的烙印。
在特定的时代中,先进生产力作为更高效的生产能力总是与所处时代先进的技术创新紧密联系在一起的。生产力的先进性通常通过其核心要素——科技创新来度量。新质生产力的先进性,体现在其技术含量高,能够代表时代技术水平,从而能够带动其他层次发展,能够左右和统领整个生产力系统的发展方向。新质生产力的技术变革是革命性的,具有颠覆性和前沿突破性的特点。它并非个别企业或行业的技术进步或改革调整,而是生产性要素向创新聚集,从而形成系统性和革命性的进步,并通过产业创新形成新的生产力结构,促进先进生产力代替落后生产力的跨越式发展。
先进生产力对传统生产力的更新和迭代,不是简单的量变积累,而是一种质的跨越。在这个过程中,包括所有制形式在内的“生产制度”以及“生产关系”都要适应新质生产力发展的需要而不断调整。尤其是作为生产过程中相对独立要素的科学技术,它不仅是再生产的前提之一,而且“科学力量本身也包括为生产所占有,并且已经在生产中实现的科学力量”。
(三)企业所有制是科技创新成为现实生产力的实体基础
从科技创新到新质生产力的演进,本质上是理论生产力向现实生产力的重大跨越。新质生产力不是一般的社会生产力或潜在生产力,而是将科学技术经过一系列的转化过程形成的现实生产力。作为社会生产力或潜在生产力的先导力量,科技创新被认为是第一生产力。作为第一生产力的科技创新只有经过一系列的转化过程才能成为现实生产力,否则它仅是一般的社会生产力或潜在的生产力。从科技创新到现实生产力,是一个以科学发现为源头,经历研发、试验、企业创新等环节,并以产业创新为终端的整体。科学发现只有与企业技术创新结合并互动起来,才能从科技创新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新质生产力即科学发展和科学技术的重大突破直接推动的产业创新。不同于以产品和技术创新为主、旨在解决技术和工艺问题的传统企业创新,建立在新科技革命基础上的产业创新,并不以获得单个企业的竞争性为目标,而是以原创性、颠覆性技术革命谋求产业发展本身系统性、革命性的进步,从而获得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竞争优势为目标。
在生产力—生产关系理论框架下,科技创新、劳动资料、劳动对象及其优化组合的跃升等均为现实生产力的要素。作为现实生产力,技术的革命性突破是新质生产力的源头力量,生产要素的创新性配置和产业的深度转型升级则是主导新质生产力的主体和核心力量。科技创新只有和实体性生产资料作为一个整体,才能成为现实生产力。作为新质生产力主要代表和载体的企业是实现从科技创新到产业创新的主要推动者。企业在推进科技创新、产业创新以及两者的融合中,作为市场经济主体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企业作为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的主体不断强化,在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发展中,企业成为发展新质生产力的主阵地。
三、新质生产力所有制基础的形成发展
马克思提出,“财产(占有)是生产的一个条件”,“一切生产都是个人在一定社会形式中并借这种社会形式而进行的对自然的占有”,他认为财产(所有制)是人们通过一定社会形式对自然的占有,即一定社会形式的生产过程中,所有制就是直接生产过程的社会形式或直接生产中形成的人们相互的社会关系。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提出“分工和私有制是相等的表达方式”,前者是活动的分工,后者是活动的产品的私有制。“分工的各个不同发展阶段,同时也就是所有制的各种不同形式”,及其“个人在劳动材料、劳动工具和劳动产品方面的相互关系”。在工业革命之前,传统农业社会最初的所有制形式“无论是在古典古代世界或中世纪,都是部落所有制……部落所有制经过了几个不同的阶段……才发展为由大工业和普遍竞争所引起的现代资本,即变为抛弃了共同体的一切外观并消除了国家对所有制发展的任何影响的纯粹私有制”。工业革命中,科技作为一种知识性生产资料,具有减少人类劳动和使劳动更有成效的神奇力量。马克思、恩格斯从科技生产资料的视角探索了资本主义私有制的历史暂时性,指出在资本主义生产过程中,资本的逻辑使得它“竭力把劳动时间缩减到最低限度,另一方面又使劳动时间成为财富的唯一尺度和源泉”,试图“用劳动时间去衡量这样造出来的巨大的社会力量,并把这些力量限制在为了把已经创造的价值作为价值来保存所需要的限度之内”,从而成为“炸毁这个基础的物质条件”,并提出“自由人联合体”以及“重建个人所有制”等重要观点,在此基础上对未来社会形态的所有制结构进行了原则构想。马克思、恩格斯对于科技和未来社会生产资料公有制的经典阐释和基本思想,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我国的科技发展路径和所有制建设实践。
作为一个传统农业大国,新中国成立前夕,我国科技和工业基础极为薄弱,科技人员不超过5万人,专职研发人员只有500人,工业技术整体水平很低,现代科研几乎一片空白。新中国成立之初,为了尽快摆脱落后就要挨打的命运和赶超先进国家,自然科学发展日益受到重视。1949年9月,“努力发展自然科学,以服务于工业农业和国防的建设”被写入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受马克思、恩格斯全社会单一所有制结构设想的影响,我国将单一的公有制经济与国有制、集体所有制并存作为所有制构成体系的追求目标。不断扩大全民所有制的范围,缩小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的范围,直至过渡到单一的全民所有制,成为我国当时所有制建设的主要任务,国家的主要任务转变为集中力量保护和发展生产力,战略目标是建设强大的现代化的工业、现代化的农业、现代化的交通运输业和现代化的国防。1957年,科学文化被正式纳入现代化建设中。然而,“大跃进”和“文化大革命”时期,由于过度扩张国有经济、削弱集体经济、排斥个体经济,我国形成了单一的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结构,特别是国有制经济空前加强。这一时期,科技发展主要集中在军事、重化工业及尖端技术领域,成功“建立了学科齐全的科学研究体系、工业技术体系、国防科技体系、地方科技体系,取得了以‘两弹一星’为标志的一批重大科技成果,为原子能、电子学、半导体、自动化、计算技术、航空和火箭等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促进一系列新兴工业部门的诞生和发展”,但关于国计民生方面的科学技术没有获得足够重视。直到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我国才真正意义上开始了从以“阶级斗争为纲”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具有深远意义的历史性转变,全党的工作重心重新回到“四个现代化”的目标上来。
1978年,在中共中央全国科学大会上,邓小平提出“四个现代化关键是科学技术的现代化”和“知识分子是工人阶级的一部分”,并指出“科学技术是生产力”。此时的科技发展战略开始面向经济建设,并提出“经济建设必须依靠科学技术”。1982年,国家各部委又在全国科技奖励大会上进一步明确科学技术是国家经济发展战略的重点,我国科技事业发展的战略变为“经济建设必须依靠科学技术,科学技术工作必须面向经济建设”。而当时在所有制问题上,片面求“大”、求“公”、求“纯”,发展全民、限制集体、消灭个体的倾向依然存在,邓小平同志指出,这是导致整个国民经济缺乏竞争活力、生产力发展缓慢的根本原因。他在对我国社会主义发展阶段形成深刻认识的基础上,对我国单一的生产资料公有制提出了许多批评,并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角度进行分析并提出:“社会主义本身是共产主义的初级阶段,而我们中国又处在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就是不发达的阶段。一切都要从这个实际出发,根据这个实际来制订规划。”与1984年《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确立的“在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相呼应,1985年在国务院召开的全国科技工作会议上,讨论并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科学技术体制改革的决定》,着手解决科技与经济的结合问题,以便使科技发展更好地面向经济建设,国家明确认定技术成果具有商品的基本属性,科技成果也是商品,并提出“开拓技术市场”的改革内容,从而大大解放了科学技术生产力。为了解决科技和经济脱节的问题,1988年5月国务院《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若干问题的决定》进一步指出,发展科学技术居于我国经济发展战略的首要位置,科技体制改革必须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出发,适应有计划商品经济的需要,积极支持和促进集体、个体等不同所有制形式科技机构的发展。1992年年初,邓小平针对所有制改革领域出现的回潮现象,提出了著名的“三个有利于”标准,破除了姓资姓社的思想困扰,为所有制改革扫清了理论上的障碍。“社会一旦有技术上的需要,则这种需要就会比十所大学更能把科学推向前进。”这个阶段,以民营经济为代表的非公有制经济普遍对高层次技术工人和科技人才有更高的需求。由于亟须技术人才,非公有制企业通过高工资高福利等方式与公有制企业竞争高层次管理人才和科技人才。非公有制经济与公有制经济相互竞争,一定程度上推动了经济发展中的科技创新。
此时,全民所有制的国有经济进入了重要的改革突破期。一方面,国有经济开始探索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重点的公司制改革;另一方面,公有制经济逐渐开始探索多种实现形式,通过存量资产的流动和重组,对国有企业实施战略性改组,国有经济的影响力和控制力进一步加强。以国有经济为主导的公有制经济,成为国家集中力量推进科技创新的根本前提、物质基础和制度保障,同时也构成我国参与国际竞争的重要依托。民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共同发展地位以基本经济制度形式确立,在由此推出的一系列利好政策环境下,民营经济推动我国生产力快速发展。截至2010年,民营科技企业总数已超过19万家,从业人员已超过2100万人,企业总资产和总收入已超过15万亿元。在国家高新区中,民营科技企业占园区企业总量的70%以上,其中北京、上海、江苏等地的高新区的民营科技企业数量占到80%以上,深圳已达90%。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并存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确立,为我国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提供了坚实的物质技术基础和根本动力。
回顾中国近代以来的科技史,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近代以后,由于国内外各种原因,我国屡次与科技革命失之交臂”。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科技发展取得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科技和创新,面对新的科技革命,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发展科学技术要有全球视野和紧迫性,中国不能再与新科技革命失之交臂,中国已经具有了应对新科技革命的现实基础,科技整体能力持续提升,一些重要领域方向跻身世界先进行列,某些前沿方向开始进入并行、领跑阶段,正处于从量的积累向质的飞跃、点的突破向系统能力提升的重要时期。
四、强化公有制和非公有制互补互促,全面发挥新质生产力跃升的制度红利
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科技创新发展的主体,两者在创新活力和创新资源能力方面存在差异,且各有优势,共同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作为生产要素或劳动要素的所有制形式,公有制和非公有制的各类主体均是我国发展新质生产力的主体。明确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都是我国发展新质生产力的主体,理顺并强化两者的相互补充和相互促进关系,更加有利于释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红利,推动新质生产力的可持续跃升。
第一,发挥公有制经济在新旧生产力更迭中的方向引领作用。在新旧生产力更迭中,原创性和颠覆性的科技创新将不断通过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取代或更新升级旧的传统产业,并催生出经济发展的新赛道。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社会主义制度是我国通过“创造性转型”实现“有序进退”的制度优势。一方面,新兴产业往往综合性较强,既需要众多学科和部门的科研人员通力协作,也需要庞大的物力、财力和平台的可靠支持。通过统一领导和集体攻关,有限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得以合理调配和充分利用,进而发挥出最大效能,实现科技事业的快速发展。公有制经济占主体地位,有助于政府集中力量通过制定科技发展战略规划、指导推动新兴产业结构调整。政府既可以通过制定科技发展规划,引导和促进科技创新发展,推动产业转型升级,还可以鼓励和引导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等各主体加强产学研合作,开展跨学科、跨行业、跨地区的合作项目,推动科技事业的发展和应用。另一方面,新技术革命的“创造性破坏”潜藏着就业结构变化和技术替代效应等风险,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往往具有投资周期长、风险大等特点,需要资本的耐心支持。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社会主义制度有助于规避市场和资本投资的短期化问题,降低投资风险,弥补监管短板等。
第二,发挥非公有制经济在颠覆性创新的应用场景中无可替代的作用。供给和需求总是生产力的两面,需求侧的应用场景是供给侧颠覆性创新转化为生产力的关键。只有当数智等科技创新真正转化为农业现代化、新型工业化等强大的实体产业,满足人类的衣、食、住、行,新质生产力才能真正成为现实生产力。而非公有制经济能弥补生产力发展不均衡的缺点,将科技成果迅速转化为生产力,使之成为科技产业化的重要力量。非公有制经济具有灵活的运行机制,有利于激发企业家的创新活力,形成生产力跨越式发展的内驱力。尤其是民营科技企业已经成为地方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生力军,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先行者。如今,民营经济为国家贡献了50%以上的税收,60%以上的国内生产总值,70%以上的技术创新成果,80%以上的城镇劳动就业,90%以上的新增就业和企业数量,民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创新能力和创新活力不断增强。
第三,通过混合所有制改革促进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相互融合、共同发展,有效解决核心技术“卡脖子”问题,实现新质生产力从学习模仿到并跑领跑的转变。首先,混合所有制改革能够吸引社会资本投向创新领域和畅通高新科技成果转化渠道。民营经济在金融市场上面临较为严苛的资源约束和被排斥的问题,国有企业拥有大量基础技术积累的优势,混合所有制改革能提升新质生产力发展的质量和效率。一方面,对新质生产力相关领域的投入进一步加大,更能发挥国有企业的主导作用;另一方面,民营经济在新质生产力的应用场景研究和产业转化阶段更能发挥市场机制优势,快速捕捉并响应市场需求,同时也更有能力承担更大风险。其次,混合所有制改革可促进企业完善市场化经营机制,特别是通过员工持股、股权激励等手段吸引和留住人才,从而增强企业的创新动力。最后,混合所有制改革可有效规避西方国家阻扰我国国有企业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歧视性条款,同时有效解决民营经济科技创新基础薄弱、创新意愿相对不足的问题。
综上,基于马克思生产力—生产关系理论框架,本文提出科技创新—所有制—生产力跃升分析逻辑,全面分析了新质生产力以科技创新为核心要素的先进生产力、现实生产力的特征内涵,以及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的互促互补作用,提出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相互补充、相互促进,为当前我国发展新质生产力造就了所有制优势。当然,推进我国生产力跨越式发展在推进主体上不能局限于单一的所有制形式,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科技创新发展的主体,存在优势也存在劣势。既要发挥国有经济的集体科技攻关能力,又要发挥民营经济的更为敏锐的市场意识和定制能力,在构建两者协同共进、互补共促的制度环境和社会氛围的基础上,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发挥好两种所有制的优势,在相互补充中弥补彼此的不足,在所有制这一生产关系核心基础上彰显制度优势,构建新型生产关系,释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红利,促进新质生产力的不断涌现和实现跨越发展。
(作者单位:李春兵,北京工商大学;陈雪娟、胡怀国,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
来源:《改革与战略》2025年第1期
网络编辑:保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