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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雨帆:如何理解《德意志意识形态》中的“田园诗式共产主义”

发布时间:2023-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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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
  马克思恩格斯合著的《德意志意识形态》(以下简称“《形态》”)在马克思主义未来社会理论发展史中占有重要地位,是马克思主义未来社会理论的里程碑式的著作。在《形态》中,马克思恩格斯究竟如何实现对未来社会的构建,不仅是马克思恩格斯未来社会观的关键所在,也是学界争论的热点和焦点。在《形态》的诸多关于未来社会的阐述中,有一段文字最为经典:“而在共产主义社会里,任何人都没有特殊的活动范围,而是都可以在任何部门内发展,社会调节着整个生产,因而使我有可能随自己的兴趣今天干这事,明天干那事,上午打猎,下午捕鱼,傍晚从事畜牧,晚饭后从事批判,这样就不会使我老是一个猎人、渔夫、牧人或批判者。”围绕上述文本,有不少国外学者发现了文字中“固有的模糊性以及其所引发的困境”,并提出:这里描述的共产主义的田园生活特点是否与马克思著作中的一贯主张,即共产主义必须建立在高度发达的生产力和机械化技术的基础上相一致?
  针对这个问题,大致有三种代表性的观点:其一,《形态》中这段话是马克思恩格斯早期严肃但不成熟的看法,马克思在中后期的看法发生了变化。这种观点的代表人物是斯拉文、埃文斯等。俄罗斯学者斯拉文认为,马克思的这种说法并不恰当。如果不对马克思所讲的“打猎”等专有名词挑刺,那么马克思没有讲任何新的东西。一方面,傅立叶和其他社会主义者在马克思之前就有过类似表述。另一方面,在马克思所处的时代已经有很多执政阶级的代表在一周或一天时间内从事各种活动,这些活动从来都不是空想,而是实际存在的。在他看来,问题应当被这样表述:在以分工和私有制为基础的社会里,在工人从早到晚被迫在工厂里劳动的条件下,能够让所有人都自由变换活动吗?其二,《形态》中这段话是马克思恩格斯的讽刺说法。这种观点的代表人物有亚瑟、马兹里施、卡弗等。亚瑟认为,马克思恩格斯关于未来社会的说明就是傅立叶在构想其乌托邦时对工作日的描述。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就对傅立叶那种视农业生产为典范的观念提出了批判,亚瑟据此推测:《形态》“对于共产主义田园风格式的描述很有可能是讽刺性的”。马兹里施也持类似的看法,他通过比较傅立叶的“乌托邦”与“田园诗式共产主义”的相似性,指出马克思恩格斯这段话所要讽刺的对象就是傅立叶。其三,《形态》中这段话是马克思恩格斯严肃且成熟的看法。比如,阿维内、卡列尼考斯等学者都认为,马克思恩格斯之所以采取“田园风格的案例”,是因为他们感觉到了工业社会的内部矛盾,暗喻共产主义社会的生产力可以把人从“经济机器的齿轮”这一固定的角色中解放出来,使人在其他职业中获得快乐和满足。美国学者塔克也指出,马克思恩格斯用“田园案例”描述未来社会的做法是合理的。他认为,这里所表达的意思其实是:共产主义社会的人民终生都不再被需要和贪婪的命令驱使着去从事某种形式的生产活动,人类将成为普遍的人,也就是说,先前为了生活而从事特殊专业化工种的专业工人将成为“全面发展的个人”。
  在笔者看来,前两种立场并不符合马克思恩格斯的思想实际,后一种立场则值得肯定。就目前的研究而言,一方面,盛行于国外学界的文本研究大多通向前两种观点;另一方面,在“田园诗式共产主义”的真实蕴意以及它同“原始共产主义”、傅立叶共产主义思想的实际关联等问题上,还有较大的讨论空间。问题的关键在于,马克思恩格斯的“田园诗式共产主义”是否排斥发达的生产力和先进的工业技术,是否意味着向“渔猎和畜牧世界的技术不发达状态”,即“原始共产主义”的回归,是否直接借鉴了傅立叶对其乌托邦的典型生活的描述。笔者认为,人道主义是马克思主义未来社会理论的价值基础,“田园诗式共产主义”就是马克思恩格斯立足于人道主义、人本主义的主张,这种共产主义不完全是“原始共产主义”,它与傅立叶通过“作息时间表”所展现的共产主义貌合神离。马克思恩格斯立足于现实的历史,秉持人道主义价值观实现了对傅立叶的根本超越,《形态》中“田园风格案例”所揭示的未来社会理论是马克思恩格斯经过严肃思考而得出的成熟看法。
二、“田园诗式共产主义”不完全是“原始共产主义”的四重论证
  马克思恩格斯在《形态》中指出,在由社会调节生产的未来社会中,社会成员没有特殊的活动范围,他们可以在任意部门活动,既能从事“打猎”“捕鱼”“畜牧”等物质生产活动,也能从事“批判”等精神性活动。笔者并不否认国外学者将上述论断命名为“田园风格式的案例”“田园风格式的描述”的做法,但他们直接将“田园诗式共产主义”理解为贫穷、落后的“原始共产主义”的做法则是值得商榷、有失公允的。笔者将列出四个证据加以充分阐释和说明,并在此基础上探讨二者的联系。
  (一)意蕴指向:“田园式案例”符合马克思对劳动的哲学阐释
  在《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以下简称“《手稿》”)中,马克思从哲学和经济学的角度考察了劳动的目的、类型以及衡量标准等问题。具体地说,《手稿》围绕劳动的哲学内涵强调了三个观点:其一,“正常劳动”是人的需要。与亚当·斯密将劳动看作诅咒和约束,以及将安逸视为自由和幸福的观点不同,马克思指出,一个人在各种状况下,“有从事一份正常的劳动和停止安逸的需要”。其二,“自由的实现”是衡量“正常劳动”的尺度。马克思认为,劳动的尺度由其目的以及被劳动克服的障碍所提供,而克服障碍本身就意味着自由的实现,“这种自由见之于活动恰恰就是劳动”。马克思还将劳动划分为“对立的劳动”和“吸引人的劳动”两种类型。其中,前者是以奴隶劳动、徭役劳动、雇佣劳动等历史形式为代表的“令人厌恶的事情”;后者则是个人的自我实现,是真正自由的劳动。其三,物质生产活动在未来社会也是自由的活动。在马克思看来,劳动具有社会性、科学性,即劳动不是“作为用一定方式刻板训练出来的自然力的人的紧张活动,而是作为一个主体的人的紧张活动”的特性,是物质生产成为“自由劳动”的基本条件。事实上,《形态》的“田园活动”完全符合《手稿》对劳动的哲学阐释:在未来社会中,社会成员并未抛弃劳动而是重新从事任意部门的活动,这就意味着劳动(正常劳动)是人的根本需要;人们告别了异己、对立和压迫人的力量,“随着自己的兴趣”进行生产,这就意味着“正常劳动”以“自由的实现”为尺度;共产主义社会也会有打猎、捕鱼等集“社会性”“科学性”为一体的生产活动,这就意味着物质生产活动在未来社会中也能成为自由活动。总而言之,《形态》主要从哲学而非经济学意义出发使用“打猎”“捕鱼”等概念,我们不能据此判断马克思恩格斯对工业生产、机械技术持排斥态度,也不能得出他们希望回归“原始共产主义”的结论。马克思恩格斯的根本目的是揭示未来社会的劳动特征:在未来社会中,劳动不再是令人厌恶的强制性手段而是人的自主需要,是吸引人的、实现个人自由的活动。
  (二)文本互证:“田园式案例”与“艺术式案例”是根本一致的
  《形态》中还有一段关于未来社会职业特征的重要论述:“在共产主义社会里,没有单纯的画家,只有把绘画作为自己多种活动中的一项活动的人们。”除了案例不同,以上论断与“田园诗式的共产主义”的描述具有高度一致性,主要表现为:其一,语境的类似性,它们的上下文都批判了分工对个人职业的限制。就艺术而言,马克思恩格斯指出,在共产主义社会之前,分工导致艺术在个别人身上的集中以及对广大群众艺术才能的压抑,它不仅使艺术家受到地域和民族的局限,还使个人屈从于特定的艺术门类,使他们“仅仅当一个画家、雕刻家”。就“猎人”“渔夫”的案例来说,马克思恩格斯指出,“分工一出现之后,任何人都有自己一定的特殊的活动范围”,他始终是一个“猎人”“渔夫”“牧人”,只要他不想失去生活资料,他就应该始终是这样的人。其二,文本主旨的相似性,即它们都强调个人在未来社会走向自由、全面发展的可能性。以艺术为案例,马克思恩格斯提出在共产主义社会中,个人不再受职业发展的限制,不再依赖于分工,他既能以绘画为业又能从事其他工作;以“猎人”“渔夫”“牧人”“批判者”为例,马克思恩格斯同样提出,人们将不再受到特殊活动范围的限制,因而能在任何部门内自由发展。可见,这两段论述除了运用的案例不同,它们在核心要点、论证方式方面均具有极大的相似性,这再次佐证了笔者的推断。如果依照某些国外学者的解读,即夸大“案例”本身的实际内涵,忽略其哲学意蕴和象征意义,将“田园诗式共产主义”纯粹看作以农业、畜牧等生产活动为主要类型的“原始共产主义”,那么《形态》中关于未来社会中艺术职业的论述指向的便是重视精神活动、忽略物质生产活动的“艺术共产主义”。显然,这种逻辑是十分荒谬的。
  (三)语境筛选:“渔夫”“猎人”“牧人”指代从事固定活动的劳动者
  笔者在中共中央编译局出版的《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第一版中以“渔夫”“猎人”“牧人”等为关键词进行检索时发现,马克思恩格斯不只在《形态》中,还在其他著作中高频使用此类概念和案例。根据不同的语言背景,它们所表达的意思有所差别,笔者将其划分为以下三种类型:其一,作为原始社会的生产个人。譬如,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指出,在蒙昧时代的高级阶段,“打猎也成了常规的劳动部门之一”。在考察美洲印第安人部落的特征时,他指出,部落成员有广阔的地区以供打猎和捕鱼。在总结野蛮时代男子活动的情形时,他提出,随着两性分工的出现,男子作战、打猎、捕鱼,获取食物。这里的“打猎”“捕鱼”表达了其本来的经济学意蕴,体现着原始人类的生活常态,它们是物质生产活动的低级形式,也是人类历史发展过程中的客观事实。其二,作为抽象、孤立的个人。古典政治经济学家通常用“猎人”“渔夫”指代孤立的生产者,马克思恩格斯一般以批判的口吻提到这些“案例”。譬如,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中,马克思指出,政治经济学的出发点是在社会中进行生产的个人,“被斯密和李嘉图当作出发点的单个的孤立的猎人和渔夫,属于18世纪的缺乏想象力的虚构”。在这里,马克思用“猎人”“渔夫”指代的是脱离社会关系、游离于社会之外、孤立地进行生产的个人。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指出,抽象的人“在从亚当·斯密到李嘉图的政治经济学家那里扮演着主要角色;可是在那里他们各操不同的行业——大多是猎人和渔夫”。可见,“猎人和渔夫”在这里具有了实际的经济学内容,被用来指代抽象、孤立的个人,它们是马克思批判古典政治经济学的立足点。其三,作为从事固定活动的劳动者。在《手稿》中,马克思通过“猎人”“渔夫”的案例考察了商品的流通费用。他指出,作为互相进行交换的劳动者的“渔夫”和“猎人”,他们在交换中损失的时间是对他们二人创造价值的时间的扣除,损失对他们来说是共同的,即便他们选择委托第三者进行交换,他们仍然会有损失。马克思进一步指出,只有在共产主义社会,在他们“作为共同的所有者从事劳动,那就不会发生交换了,而是共同消费了”,流通费用“是不以财产公有而是以私有制为基础的自发分工的费用”。这里,“猎人”“渔夫”也不是指从事落后生产的原始社会成员,而是指在私有制社会中从事固定活动的劳动者。
  对比《形态》与上述三处关于“渔夫”“猎人”的文本,我们可以发现,《形态》与第三种情况最为贴近:它们都指以分工为前提、从事固定的特殊活动的劳动者;它们的实际案例都具有可替代性(如果将两处文本中的“渔夫”“猎人”换成其他案例,两处文本的核心主题、基本思想并不会受到根本影响);它们的根本目的都在于揭示未来社会成员的全面自由发展。事实上,国外部分学者完全忽视了马克思恩格斯的真实用法,形而上、机械地从第一种用法即经济学意义出发理解“猎人”“渔夫”等概念。
  (四)原意甄别:马克思明确反对向“原始共产主义”的全面复归
  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中,针对德国历史法学派在史前的条顿森林中寻找自由的历史、杜撰德国历史的做法,马克思指出:“如果我们的自由历史只能到森林中去找,那么我们的自由历史和野猪的自由历史又有什么区别呢?”马克思以反问、讽刺的语气表明,个人的自由不应在原始社会中探求,而应依靠无产阶级向德国制度开火。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指出,共产主义是人向自身、向社会的合乎人性的复归,是“自觉实现并在以往发展的全部财富的范围内实现的复归”。这里,马克思虽未提出复归的内容和途径,但他明确指出,共产主义绝非“复归”至以往社会(尤其是原始社会)的物质财富水平。由此可见,马克思并没有将共产主义完全等同于“原始共产主义”。他还正面肯定了资本主义社会的工业生产和工业成就,认为“工业的历史和工业的已经生成的对象性的存在,是一本打开了的关于人的本质力量的书,是感性地摆在我们面前的人的心理学”。这里,工业生产的重要作用在于:一方面,工人在生产的过程中将自己的本质力量对象化到物质世界,展现了人的能动性和主体性;另一方面,心理学要成为内容丰富的科学,必须要同工业联系在一起,工业是人的本质理想的现实性,承载着人的本质力量。此外,马克思还通过研究自然科学间接肯定私有制社会所创造的物质财富。相比于自然科学和哲学的短暂结合,马克思认为自然科学与工业的结合对人产生的影响更为持久、深远。譬如,自然科学能被运用于工业生产,私有制社会的巨大的工业成就得益于自然科学的指导,只有受自然科学影响的工业所造就的自然界才是真正的自然界。以上诸多证据足以表明:马克思明确反对向贫穷、落后的“原始共产主义”的全面复归。
三、“田园诗式共产主义”的内在规定性
  马克思恩格斯在《形态》中将未来社会构想为“田园诗式共产主义”,其真实目的是强调未来社会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的状态。他们还在《形态》中论证了这种共产主义的首要前提、基本条件以及核心旨趣,丰富和完善了“田园诗式共产主义”的内在规定性。
  (一)以“消灭分工”为首要前提
  分工的消灭是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基本条件。首先,马克思恩格斯考察了分工对个人活动和个人发展的阻碍。他们指出,生产效率的提高促进了分工的发展,在物质劳动和精神劳动分离之时,分工才真正诞生。它使精神活动和物质活动,享受和劳动,生产和消费由不同的个体承担,使富人、统治者承担精神活动,使被统治阶级从事繁重的物质性劳动。在马克思恩格斯看来,只要分工不是自愿的,“人本身的活动对人来说就成为一种异己的、同他对立的力量,这种力量压迫着人,而不是人驾驭着这种力量”,每个人被限制在特殊的、固定的活动范围中。其次,他们提出消灭分工是消除个人压抑状态的现实途径。从“个人关系”向“物的关系”的转变是一个历史过程,在不同阶段上具有不同的形式。在资本主义社会,物的关系统治着个人,偶然性压抑着个性。而要“消灭关系对个人的独立化、个性对偶然性的屈从、个人的私人关系对共同的阶级关系的屈从”,归根到底还是要消灭分工。最后,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分工的消灭取决于生产力和交往的发展程度。以拉斐尔的绘画劳动为例,他们认为,拉斐尔这样的个人是否可以发挥其才能,“这就完全取决于需要,而这种需要又取决于分工以及由分工产生的人们所受教育的条件”。而在共产主义社会中,人们不再屈从于特定的艺术现象,这里没有画家,至多存在着既作画又从事其他工作的人。在共产主义社会中,“个人的独创的和自由的发展不再是一句空话”。此外,《形态》还强调了个人自由发展的根源,即个人之间的联系,它表现为三个方面:经济前提、团结一致的人际关系以及在现有生产力基础上的个人的共同活动方式。在资本主义社会中,劳动分工构造了人与人之间的异己联系,而在共产主义社会中,各个人的“联合”将把自由发展的条件置于人们的控制之下。
  (二)以“物质力量”为根本条件
  马克思恩格斯虽然深刻批判了分工对人的发展产生的影响,但是他们并不主张完全摈弃分工所创造的物质力量。在对共产主义进行“田园风格式”的描述之后,他们立足于分工的“创造性”作用指出,受分工制约的共同活动产生了“成倍增长的生产力”。这里,马克思恩格斯同样用辩证、历史的眼光审视物质力量的影响。一方面,在资本主义社会,物质生产力是统治个人的、异己的、在个人之外的强制力量,它“经历着一系列独特的、不仅不依赖于人们的意志和行为反而支配着人们的意志和行为的发展阶段”。另一方面,要消灭物质生产力对个人的控制,必须具备两个实际前提,而它们又都是以生产力的大幅增长和高度发展为根本条件。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如果没有这种发展,社会将会面临“贫穷、极端贫困的普遍化”,而在极端贫困的情况下,人们又要为了必需品而展开斗争。从这里可以看出,马克思恩格斯虽然注意到物质生产力统治个人的异化现象,但他们并未否定其在构建未来社会的过程中发挥的重要作用。他们甚至毫不避讳地指出,共产主义运动的条件由“现有的前提”产生,私有制社会的“生产力总和”构筑了未来生活的基石。正如马克思恩格斯所言,“建立共产主义实质上具有经济的性质”,这需要人们自觉地“把一切自发形成的前提看作是前人的创造”,将这些前提交给联合起来的个人支配,将现存条件变成联合的条件。在对施蒂纳进行批判时,马克思恩格斯指出,自由并非如桑乔所言,由人们关于人的理想的看法所决定,事实上,它是人们在现有生产力所规定和容许的范围内实现的。在资本主义社会中,一定限度的生产力是自由的基础,因此自由仅是少数人的自由。依照马克思恩格斯的说法,如要实现“田园诗式共产主义”的自由,实现全体成员在全部领域中的发展,就必须发展物质力量。
  (三)以“个人的全面发展”为核心旨趣
  《形态》指出,“个人的全面发展,只有到了外部世界对个人才能的实际发展所起的推动作用为个人本身所驾驭的时候,才不再是理想、职责等等,这也正是共产主义者所向往的”。在资本主义社会中,个人关系被物的关系、物的力量所统治,“自由只是对那些在统治阶级范围内发展的个人来说是存在的”,被统治阶级是没有自由的。而在未来的共产主义社会中,个人通过对物的重新驾驭走向自由。马克思恩格斯将共产主义社会称为“真正的共同体”,指出它既是控制了个人和社会全体成员生存条件的共同体,又是革命无产者的共同体。只有在“真正的共同体”中,个人才能获得全面发展其才能的手段,才能在联合中获得真正的自由。马克思恩格斯还批判了私有制社会对无产阶级个性的奴役,指出未来社会将会保障无产者个性的充分发展。具体地说,分工使社会关系趋向独立,“每一个人的个人生活同他的屈从于某一劳动部门以及与之相关的各种条件的生活之间出现了差别”。在等级社会中,个性由阶级关系规定,有个性的人和作为阶级一员的个人的差别是隐蔽的。在资本主义社会,随着无产阶级的出现,两者的差别更为明显。劳动和资本主义社会的全部生存条件变成了偶然的东西,对于这些东西,“单个无产者是无法加以控制的(劳动和当代社会的生存条件——笔者注),而且也没有任何社会组织能够使他们加以控制”。在这种情况下,无产阶级因“屈从于物的力量”而变得更不自由。马克思恩格斯还认为,不同于凭借潜在的动产和手艺挣脱阶级枷锁的逃亡农奴,无产者在本阶级的范围内没有任何机会转为另一个阶级,其个性与劳动之间的矛盾是显而易见的。同时,逃亡农奴虽然获得了个体的解放,但他们并没有越出等级制度的范围,仅仅是进一步利用了过去的劳动方式和已有的生存条件。在马克思恩格斯看来,个人屈从于分工,“分工使他变成片面的人,使他畸形发展,使他受到限制”,对无产者来说,他们要实现自己的个性,就应当“消灭他们迄今面临的生存条件,消灭这个同时也是整个迄今为止的社会的生存条件,即消灭劳动”,推翻资本主义的国家。
四、马克思恩格斯“田园诗式共产主义”与傅立叶相关描述的关系
  有学者将傅立叶对“乌托邦”典型生活的描述同马克思恩格斯“田园诗式共产主义”相比较,指出马克思恩格斯不过是重复了傅立叶的看法,借此表明《形态》中对“田园诗式共产主义”的描述是关于傅立叶的“讽刺之语”,无法反映他们的严肃看法。在笔者看来,上述论断并不符合马克思恩格斯与傅立叶思想的实际关系。为弄清问题的真相,就要突破浅层次的话语形式,深入文本进行思想比较。首先,应还原傅立叶相关构想的原初语境。在对未来社会的幻想性描述中,傅立叶指出,与文明制度的、局限于非生产领域的快乐不同,在协作制度中,生产性领域的工作也是快乐、诱人的,为此他分别列出了穷人(以鲁卡为例)和富人(以蒙多尔为例)在和谐制度下的作息表。
  (一)形式相仿:马克思恩格斯对傅立叶的继承
  根据上述比较,傅立叶在“作息表”中的设想与马克思恩格斯的“田园诗式共产主义”确实有不少相似之处。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其一,他们都承认个人在理想社会中可以从事多种工作。傅立叶指出,在和谐制度中,由于一次活动的时间很短,每个人不仅每天可参加七到八种活动,还能在第二天参加与前一天不同的活动。傅立叶还在作息表中罗列了丰富而又具体的活动类型,比如喂马、养花、造林、灌溉、养鱼等。马克思恩格斯也指出,在共产主义社会,个人将不再从事固定的社会活动,而是可以在任何部门内自由发展。其二,未来社会的工作都以满足个人兴趣为目的。在傅立叶看来,文明制度下的人们所享受的快乐与生产性劳动无关,但和谐制度却把快乐投放于各种工作之中。虽然社会成员日常睡眠时间很少,但在多样化的劳动中他们并不会感到疲倦,“其原因是乐趣无穷”,这似乎与马克思恩格斯提出的“随自己的兴趣从事不同的事情”所要表达的是同一个意思。其三,他们都列举了“捕鱼”“畜牧”“打猎”等活动形式。傅立叶在穷人、富人的作息表中不仅提到了各时段在马厩小组、畜圈谢利叶、养鸡小组的“畜牧”工作,还提到了早上在狩猎小组的“打猎”工作以及在捕鱼小组的“捕鱼”工作。马克思恩格斯在《形态》中也指出,在共产主义社会,人们“上午打猎,下午捕鱼,傍晚从事畜牧”。其四,他们的论述都体现了其人道主义的价值诉求。傅立叶将捕鱼、打猎等农业活动看作“天赋的权利”,据此构想了未来社会的基本特征。马克思恩格斯同样立足于人道主义指出,在未来社会中,劳动者将实现自由全面的发展。从表面上看,傅立叶与马克思恩格斯的未来社会观确实具有某种程度上的相似性,但通过仔细而深入的考察,我们就会发现,两者之间存在着根本性的差异。
  (二)内容迥异:马克思恩格斯对傅立叶的超越
  马克思恩格斯在如下几个方面实现了对傅立叶的超越。
  第一,从主观的情欲引力到客观的生产力的超越。在傅立叶看来,个人在未来社会中之所以能从事有趣的、丰富多样的活动,主要在于“轻浮情欲”。他把“情欲引力论”视为“第一种科学”,认为情欲引力是来源于上帝的物质引力规律,它以快乐为诱饵并出现在一切社会阶段中。在和谐制度中,人们非但不需要克制情欲,反而需要热烈、精细的多种情欲。傅立叶还细致划分了人的情欲类型,指出第一级有三种情欲,即奢侈、小组和谢利叶制度(傅立叶将其构想的新制度称为“进步谢利叶”“小组谢利叶”“情欲谢利叶”)。其中,谢利叶制度提供了十二种次要情欲,即五种肉体欲(感官欲)、四种爱恋欲和三种分配欲。傅立叶对乌托邦典型生活的设计和描述基于三种分配欲中的第一种,即“从快乐跃向快乐”的“轻浮情欲”。他指出,“轻浮情欲”是一种需要,它既是对周期性变化、形成对照的情况、景象改变的需要,也是对有趣事件、新鲜事物的需要,其特征是工作时间短、活动自由。如果这一需要得不到满足,人们就会变得冷漠无情并陷入苦恼之中。与傅立叶不同,马克思恩格斯立足于“生产力动力”指出,个人在共产主义社会之所以能够凭借自己的兴趣从事丰富多样的活动,是因为分工被消灭后,社会调节着整个生产。而生产力发展到一定程度就会导致分工的消灭,正如马克思恩格斯所言,“只有交往和生产力已经发展到这样普遍的程度,以致私有制和分工变成了它们的桎梏的时候,分工才会消灭”。到了共产主义社会,伴随生产力的高度发展,人们的活动将从“自然形成”的分工走向“自愿形成”的劳动。马克思恩格斯指出,在资本主义社会中,贸易通过供求关系统治世界。这种关系用看不见的手把幸福和灾难分配给人们,把一些王国、民族创造出来,又把它们毁掉。与“由市场调节生产”的经济模式不同,未来社会将对生产实行共产主义调节,从而消灭人们同自己产品的异己关系,消除资本主义社会的供求关系。到那时,人们将重新支配自己的交换、生产以及二者之间的相互关系。而发达的生产力是消灭“异化”、实现上述发展的首要前提和根本保障。可见,马克思恩格斯不是从情欲引力的幻想中,而是始终“站在现实历史的基础上”构建“田园诗式共产主义”。
  第二,从资产阶级人道主义到无产阶级人道主义的超越。傅立叶将未来社会中富人和穷人之间的差异看作理所应当的事情。他在设计“和谐制度”的活动时分别列举了穷人和富人的作息时间,并着重强调了二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其一,富人比穷人更加强健,他们更有办法变化工作,他们的作业“比穷人的作业更多样化”,他们一天的工作多达三十种。其二,他们的胃口更好,所以傅立叶按照“五餐制”而不是“三餐制”规划富人的用餐。其三,富人的劳动比穷人的劳动更有趣。在穷人的劳动方案中,傅立叶主要安排了照顾马匹、耕种灌溉以及造林等工作;在富人的劳动方案中,他设计的活动主要包括狩猎、养鸡、捕鱼以及培植珍稀植物等。与前者相比,后者更具趣味性、更讲究卫生。可见,“和谐制度”的价值观基础是抽象的人道主义,是作为资产阶级意识形态的人道主义。与之不同,马克思恩格斯在用“田园风格案例”描绘共产主义时明确指出,“在共产主义社会里,任何人都没有特殊的活动范围,而是都可以在任何部门内发展”。这里,“任何”这一修饰词足以展现马克思恩格斯同傅立叶的本质区别。在他们看来,未来社会将充分保障每个人(而非某一部分人)从事自由活动的权利。在《形态》中,马克思恩格斯还立足于无产阶级立场揭露了穷人与富人的不平等。譬如,马克思恩格斯指出,随着城市的发展,城乡对立的现象开始出现,即象征着资本、享受、需要的城市和象征着隔绝、分散的乡村,只有消灭城乡对立才能消灭不平等。他们还指出,在私有制社会中,一些人靠另一些人来满足自己的需要,少数人得到了发展的垄断权;而多数人仍在为满足最必不可少的需要而不断拼搏,被排除在一切发展之外。马克思恩格斯指责这种做法是被统治阶级用来满足自己需要的“非人的”方式。
  第三,马克思恩格斯还实现了对“猎人”等案例的从生产维度阐释到哲学维度阐释的超越。在傅立叶看来,产业经济违反上帝的意志,颠倒了自然秩序并造成持久性的灾难,只有农业协会和农业劳动才是和谐制度的主要内容。基于此,傅立叶认为必须研究农业协会,并宣称这一问题的解决能使一切政治问题迎刃而解。他还提出了七种“天赋的权利”,排在前四位的是“狩猎”“捕鱼”“采集果实”“放牧”等农业劳动。在设计富人和穷人的“作息表”时,他罗列的活动内容也主要是农业劳动,并指出和谐制度的全年劳动量应大部分投入农业劳动中,小部分投入工业劳动中。与傅立叶不同,马克思恩格斯只是在哲学意义上考察“猎人”“渔夫”等案例,案例本身不具有经济学意义。
五、结语
  至此,“田园诗式共产主义”谜题的谜底已经被彻底揭开了。通过对《形态》“田园风格案例”的深入阐释,我们便会发现,将“田园诗式共产主义”与建立在发达生产力、技术基础之上的共产主义对立起来,将这种共产主义直接等同于“原始的共产主义”,或将它视为傅立叶的共产主义思想的复刻的做法都是值得商榷的、有失公允的。马克思恩格斯“田园风格案例”的共产主义是经过二人严肃思考的成熟观点。
  网络编辑:同心
  来源:《理论月刊》2022年第1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