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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毅松:费尔巴哈与马克思恩格斯学术思想关系再诠释

发布时间:2023-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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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德意志意识形态》(以下简称《形态》)最新版的问世,国内外学术界就历史唯物主义的概念和理论、《形态》“费尔巴哈”章的“第一作者”及其写作动机等论题进行了深入研究,同时也出现了广泛而深刻的争论。依据《形态》的写作过程、内容篇幅和论述主题,人们开始对许多传统观点进行反思,其中,马克思恩格斯与费尔巴哈的关系问题则遭受了极为严峻的挑战。尤其是帕格尔和胡布曼等MEGA2I/5卷编辑对《形态》的重新“定位”,认为“是施蒂纳构成了马克思和恩格斯论战以及批判青年黑格尔派的中心”。国内部分学者也提出,“马克思恩格斯撰写《形态》的初始和主要动因是为了回应和批判施蒂纳的《唯一者及其所有物》”。这种做法确实提高了施蒂纳的著作和思想在马克思恩格斯思想发展过程中的作用和地位,但从“费尔巴哈”章文本构成的角度来看,却贬低甚至否定了费尔巴哈的理论价值。
  鉴于此,重新考察马克思恩格斯对青年黑格尔派的批判,尤其是对费尔巴哈和施蒂纳的批判就显得至关重要。因此,本文将重新释读恩格斯在《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中提出的费尔巴哈“在好些方面是黑格尔哲学和我们的观点之间的中间环节”这一命题,同时在分析MEGA2I/5卷H6笔记在“费尔巴哈”章中的地位和作用的基础上,结合该笔记与H5、H7、H8等笔记之间的关系,从文献学角度分析费尔巴哈的“中介”作用。此外,本文还将重点分析H6笔记中的重要观点,从思想层面论证费尔巴哈人本主义的唯物主义哲学发挥“中介”作用的方式和内容,进而阐明马克思恩格斯通过扬弃费尔巴哈哲学、走向唯物史观的思想路径。
  笔者看来,人们之所以轻视乃至误读“费尔巴哈”章,试图把《形态》的研究重心转向篇幅最长的“圣麦克斯”章,最重要的原因之一是没有准确认识费尔巴哈在马克思恩格斯思想发展中的“中介环节”作用。但是,要想准确界定这种“中介环节”作用,首先应该澄清的是费尔巴哈与马克思恩格斯之间的思想关系。就此而言,目前学界主流看法大致可以归纳为“否定论”和“阶段论”两种论断。
  所谓“否定论”是指否认费尔巴哈哲学对马克思恩格斯思想的实质性影响。比如卢卡奇,不管是其早期还是晚期,他都没有真正重视过费尔巴哈及其对马克思恩格斯的影响。尽管他曾认为费尔巴哈代表着黑格尔哲学解体的“转折点”,而且首次公开反对唯心主义,但他随即指出,马克思无论是在对黑格尔哲学的批判,还是在否定传统自然哲学并把自然和社会分离方面,都很快超越了费尔巴哈。因此,费尔巴哈在马克思恩格斯思想发展中的作用是有限的,他的作用远远不能与黑格尔的影响比肩。还有学者虽然部分承认费尔巴哈的理论地位,但从根本上否定乃至批判费尔巴哈在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中的积极作用,甚至认为费尔巴哈通过对黑格尔哲学的错误改造,走上了一条“对传统的阐释者们产生了致命的影响”的错误道路,因而认为恩格斯夸大了费尔巴哈对他和马克思的影响,同时提出超越费尔巴哈的是马克思而不是恩格斯。上述学者总体上都否认费尔巴哈对马克思恩格斯产生的积极且重要的影响,因此他们的论断可以归为“否定论”。
  在该问题上,学术界目前持“阶段论”看法的学者仍占主流。所谓“阶段论”是指承认马克思恩格斯思想发展存在着一个费尔巴哈思想影响占主导的阶段。一般认为,正是恩格斯本人率先承认费尔巴哈曾是马克思及其本人思想发展的引路人。正如恩格斯所说,在历史唯物主义形成前,“费尔巴哈给我们的影响比黑格尔以后任何其他哲学家都大”,因而把费尔巴哈看成他们思想发展的“中间环节”。应该说,恩格斯的观点得到了普列汉诺夫和列宁等人的承认、继承和发展。
  阿尔都塞并没有直接讨论费尔巴哈和马克思恩格斯之间的思想关系问题,但他提出的著名的“认识论断裂”论断,在某种意义上是以“阶段论”为基础的。阿尔都塞不但认为费尔巴哈的哲学“体现着推翻黑格尔哲学和一切思辨哲学的‘新哲学’”,而且认为费尔巴哈的术语和“总问题”都被马克思继承,甚至认为《形态》之前的著作都表明“两人的理论格局和理论总问题却还是一样的”。
  需要注意的是,即使在“阶段论”内部也存在着对费尔巴哈和马克思恩格斯的思想关系的不同理解,人们要么从反对唯心主义、继承和发展唯物主义(包含“主谓颠倒”问题)的角度阐述费尔巴哈在历史唯物主义形成过程中的重要性,要么从人本主义的角度论证费尔巴哈对马克思恩格斯思想的影响,抑或认为二者兼而有之。
  此外,在“否定论”和“阶段论”之间还存在着一种“调和论”立场,即承认费尔巴哈对马克思恩格斯思想的影响,但认为这种影响不是决定性的,费尔巴哈的哲学只是推动马克思恩格斯走向历史唯物主义的诸多因素之一。从本质上看,这种论断仍可以归结为“否定论”。
  但是,“否定论”和“阶段论”都容易让人误判费尔巴哈对马克思恩格斯的影响,如果说前者对费尔巴哈作用的漠视立场不足取,那么后者似乎走向了另一个极端,让人误以为费尔巴哈是马克思恩格斯思想的唯一领路人,最终可能会得出与鲍威尔类似的结论,即认为马克思恩格斯不过是费尔巴哈的“追随者”。要克服这两种“误读”,需要对费尔巴哈与马克思恩格斯的思想关系做出新的解读,因此,本文试图以“中介论”作为新的尝试。
  本文所谓的“中介论”是指重新释读恩格斯的“中间环节”。“中间环节”即“Mittelglied”,词根是“Mitte”,其含义是“中间、中心”之意,可以引申出“中介”之意。实际上,不管是黑格尔还是马克思恩格斯,经常使用的哲学术语“中介”(Vermittelung)的词根也是“Mitte”,而“Vermittelung”具有“居中者、中间环节”的含义。因此,与“Vermittelung”同词根的“Mittelglied”也可以翻译为“中介环节”或“中介”。
  问题是,我们究竟该如何理解“中介”。根据黑格尔所言,所谓“中介”,本质上是“一种相互关系,因而含有否定”,同时它还具有“由第一进展到第二,是由此一物出发到别的一些有差别的东西的过程”。就是说,中介就是概念或精神从某个较低阶段进展至较高阶段所必然经历的环节,中介处在两个阶段之间起到了衔接作用,但它既有对前一阶段的继承,也有对前一阶段的否定或扬弃,同时还是后一阶段的基础。马克思关于中介的论述同样如此。他在论述生产、分配、消费之间的关系时,认为分配“担任生产和消费之间的中介”,同时认为生产也是消费的中介,而且正是生产本身“生产出消费的对象,消费的方式,消费的动力”。由此看来,中介不但扬弃了概念或事物的上一阶段内容或规定,而且还是该概念或事物下一阶段发展的前提和基础。当然,作为“否定辩证法”的必要环节,它也是通过否定推动事物向前发展的。
  因此,笔者认为,费尔巴哈在马克思恩格斯思想发展中发挥的应该是“中介”作用。这种中介作用不仅仅体现在思想层面,而且体现在文献方面。宏观上看,费尔巴哈是黑格尔和青年黑格尔派唯心主义哲学的批判者和否定者,同时也为马克思恩格斯历史唯物主义提供了一定的思想基础。尽管费尔巴哈曾是黑格尔哲学的信仰者,但随着费尔巴哈思想发展成熟,他比较系统地展开了对黑格尔以及鲍威尔、施蒂纳等青年黑格尔分子的批判。马克思恩格斯在1844年前后曾“成为费尔巴哈派了”,但费尔巴哈哲学作为黑格尔派解体过程的第二个环节,其消极内容为马克思恩格斯所否定,德国古典哲学也在终结的同时找到了新的“出路”。因此,可以说费尔巴哈与马克思恩格斯思想关系中体现的是一种“辩证否定”思想,它并不意味着全盘抛弃,毋宁说,费尔巴哈既是他们批判的对象,同时又通过他不断“回到”黑格尔,满足了“正题—反题—合题”的逻辑公式,最终实现了历史与逻辑的统一。
  但是,费尔巴哈哲学的中介作用不仅仅需要宏观把握,实际上它还体现在马克思恩格斯文献和思想的细微之处,在某种意义上,这种细微处的思想表达和论证能够更清晰地向人们展示出费尔巴哈在马克思恩格斯思想发展中的中介作用。我们将以《形态》“费尔巴哈”章H6笔记为例,从文献和思想两个维度论证这一点。
  从文献学层面看,“费尔巴哈”章的写作过程和文本构成就能够证明费尔巴哈在马克思恩格斯思想发展中的“中介”地位。当马克思恩格斯从最初批判鲍威尔,到把批判的矛头对准施蒂纳,最后把对二者的批判内容抽离出来并重新组合为“费尔巴哈”章,这个不断转变的过程及其推动马克思恩格斯思想转变的诸多要素都“隐微”地证明了费尔巴哈在其中的地位和作用。即使在微观层面,日本学者大村泉等也论证了“费尔巴哈”章的H5a笔记,尤其是其中的M10—18页,就阐明了费尔巴哈的“中介”作用,即马克思通过对费尔巴哈的批判否定德国唯心史观,比较系统地表达了历史唯物主义。
  与上述做法不同的是,笔者试图通过一直被忽视甚至其地位被否认的H6笔记来阐述费尔巴哈的“中介环节”的作用。客观而言,虽然H6笔记并非新发现的手稿,因为阿多拉茨基在编辑出版MEGA1第1部分第5卷《形态》章时就已经收录了这篇“札记”。但迄今为止,《形态》的诸多版本在编辑“费尔巴哈”章时并没有完全接受MEGA1的做法,要么把该笔记排除在“费尔巴哈”章之外,要么虽然收录该笔记但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从文献学的视角看,这当然与H6的“札记”性质有关,但也与人们对H6笔记的内容以及它与“费尔巴哈”章其他部分之间关系的关注和分析不够有关。但笔者恰恰想指出,H6笔记无论是在“费尔巴哈”章的写作过程和结构中,还是在内容上,都能够从微观层面证明费尔巴哈的“中介环节”作用。笔者将结合MEGA2I/5卷“附属材料”卷关于H6笔记的“产生和传承”“注释”等内容,分析该笔记为何能够承担起证明费尔巴哈的“中介环节”作用。
  根据《形态》“附属材料”卷的编者导论,与“费尔巴哈”章相关部分的写作时间顺序大致是:马克思为了回应鲍威尔对《神圣家族》的批评,最初决定创作《答布鲁诺·鲍威尔》和H5a笔记,但随着写作过程的推进以及批判目标的改变,马克思恩格斯开始创作“圣麦克斯”章(即H11笔记),从中分别提取了“教阶制”一节的部分内容和“作为市民社会的社会”一节的部分内容(即H5b和H5c笔记),与H5a构成了广松涉所谓的“大束手稿”。需要注意的是,马克思恩格斯分别完成H5a、H5b和H5c笔记后,开始撰写H6笔记,然后根据H6笔记继续深化对鲍威尔、施蒂纳和费尔巴哈的批判,形成了相对完善但仍未完成的H5笔记。“费尔巴哈”章的写作和完善过程表明,H6笔记在一定程度上成为修改和完善H5笔记的指导性文本。
  就H6笔记的内容而言,它主要是对费尔巴哈《未来哲学原理》部分章节所做的摘录,只有一处摘录了《基督教的本质》。马克思恩格斯把这些内容分为“a)费尔巴哈哲学的主要内容和结构”“b)费尔巴哈的交往理论及其批判”“c)阐明费尔巴哈规定的新时代哲学的任务”“d)费尔巴哈对基督教内部派别的区分”“e)费尔巴哈关于存在和本质关系的论述”,以及“f)费尔巴哈的时间观”等六个部分。从这些内容及其编排中不难看出,马克思恩格斯并非无目的地摘录,而是内含一定的逻辑性,因为这些摘录并不是完全按照《未来哲学原理》的写作顺序进行的,而是根据对鲍威尔和施蒂纳的批判内容整理而成。比如,H6笔记的“b”部分内容是摘录并批判费尔巴哈的交往理论,但人们或许没有注意到,“交往”不但是费尔巴哈哲学的重要内容,同样也是施蒂纳《唯一者及其所有物》的主要内容之一,而且后者在阐述自己的交往思想时专门批判了费尔巴哈。当然,后来费尔巴哈也对其有所回应。但马克思恩格斯的认知过程大致遵循的逻辑是,通过对费尔巴哈交往理论的批判过渡到对施蒂纳交往理论的反驳,这就能够从整体上瓦解这一流派的内在逻辑,从而实现了对以青年黑格尔派为代表的“德意志意识形态”的彻底“清算”。
  不仅如此,H6笔记的内容与“费尔巴哈”章其他内容存在着密切联系。比如,其中的“e”和“f”两部分内容就与H5a的第28、29页关系密切。在这两页内容中,马克思恩格斯一方面明确指出他们反驳的费尔巴哈的文本是《未来哲学原理》,另一方面在批判费尔巴哈的同时进一步批判了鲍威尔和施蒂纳。尤其是在第29页关于“鱼”的本质的讨论中,MEGA2I/5卷的编辑在这部分的“说明”中直接指出,这些内容源自H6笔记以及费尔巴哈的《未来哲学原理》,而接下来对鲍威尔的批判指向的是直接促使马克思撰写H5a的《费尔巴哈的特征》。这更加证实了费尔巴哈就是鲍威尔和施蒂纳(甚至包括黑格尔)与马克思恩格斯之间的“中介环节”。
  通过分析H6笔记的写作时间和内容不难发现,不管马克思恩格斯最初的批判对象是鲍威尔还是施蒂纳,他们对青年黑格尔派批判的完善和完成最终确实是通过费尔巴哈实现的。换言之,马克思恩格斯通过不断吸收和批判费尔巴哈的哲学,最终实现对德国“传统的唯物主义”和观念论的超越,进而形成历史唯物主义。在这个过程中,费尔巴哈就是他们思想发展的“中介环节”。
  需要补充说明的是,我们要讨论H6笔记能否支撑起费尔巴哈的“中介环节”作用,还需要论证H6笔记在“费尔巴哈”章中的合法地位。有人认为,H6笔记和《答布鲁诺·鲍威尔》一样,不应该被收录到《形态》“费尔巴哈”章中,因为H6笔记只是马克思恩格斯写作“‘费尔巴哈’章而提供的资料稿或素材稿”,它不但在体例上纯属“读书摘要的性质”,而且在内容上与H5a的第28、29页大体一致。在笔者看来,这种反驳意见不但不能成为把H6笔记剔除出“费尔巴哈”章的理由,反而在某种程度上论证了保留H6笔记的必要性。一方面因为“费尔巴哈”章本身就具有“手稿”性质,比如在H5c的第72、73页,陶伯特负责的试刊版直接将其标注为“笔记”,换言之,这部分内容本身就包含马克思恩格斯的笔记或“札记”。根据H5c笔记,第72、73页的呈现形式主要是简短的论述,甚至大部分内容只是一些关键术语的罗列,而且在内容上与第71页并不连贯。如果这部分可以保留在“费尔巴哈”章中,那么H6笔记就应该被收录其中。另一方面,如果承认H6笔记的写作时间早于H5c的第28、29页,而且承认H5c第28、29页是对H6笔记b和e两个片段内容的“明显的修订、完善和发挥,特别是深化了其思想蕴含”,那么这恰恰在时间和逻辑上都可以证明H6笔记是H5c这两页甚至是整个H5笔记的写作和完善的“中介(中间)”环节。
  如果从文献学层面能够证明H6笔记摘录的《未来哲学原理》确实起到了“中介环节”的作用,那么梳理从鲍威尔、施蒂纳经费尔巴哈达致马克思恩格斯的历史唯物主义的辩证发展,就能够从思想层面再次证明费尔巴哈在历史唯物主义形成过程中发挥中介作用的途径和方法。尽管H6笔记的篇幅不长,内容也相对简要,但笔者仍试图通过对“交往”“存在和本质”和“时间”的集中分析,阐述费尔巴哈的“中介”作用。
  首先是H6笔记中“b”部分关于交往的内容。这部分内容似乎仅仅论述了费尔巴哈的交往理论,但它还蕴含着马克思恩格斯对费尔巴哈和施蒂纳的交往理论的批判分析。我们在上文已经提到,交往是施蒂纳、费尔巴哈和马克思恩格斯的共同论题,但他们的交往理论是否存在前后相继和辩证发展的逻辑关系,则需要进一步论证。在施蒂纳那里,“以‘人’为中介”的交往不过是“‘我’的交往”。然而,施蒂纳的“我”类似费希特的“自我”,它创造一切,且把个人道德、社会制度和国家等都视为它的创造物。以爱为例,施蒂纳的“爱”本质上是为“我”的,它只能作为一种“为我感情”而“保养它”,“我”也不能以它为中介与他人建立关系,形成共同体。费尔巴哈认可的交往同样是以“爱”为基础,但这种交往更多是指两性交往,落实到人类的种的延续上。只有通过交往,人才能真正确立“包含在共同体之中”的“人的本质”。
  马克思恩格斯在H6笔记中批评了费尔巴哈的交往理论,认为费尔巴哈“只知道两个人之间的交往”。在H5笔记中,马克思在第24页处的右栏曾标注“费尔巴哈”,左栏的内容则是他们的新历史观。这表明,这里的内容与费尔巴哈有关,但这里涉及的交往已经不再局限于两性交往和种的繁衍,而是使用了“交往形式”概念,认为它就是“各个不同阶段上的市民社会”,而这就是“整个历史的基础”,它和生产力、资金等一起构成“总和”并成为整个人类社会的“现实基础”。在他们看来,施蒂纳的交往因为唯“我”属性而成为虚幻的精神假设。费尔巴哈的交往开始注重人际关系,虽然它由此形成的共同体仅强调两性之间的交往关系而无真正实质性内容,但仍可以被视为对施蒂纳的扬弃和超越,同时也为历史唯物主义的形成奠定一定的基础,因为虽然它的局限性很强,“用幻想的方式解释”“类的自我产生”,但它已经不再像鲍威尔那样用“自我意识”来解释人的关系,也不像施蒂纳那样用“‘唯一者’、‘被创造的’人”来解释人的发展,从而只是在唯心论层面打转;另一方面,费尔巴哈的两性交往关系也部分地被马克思恩格斯接受,并把这种关系视为三种基本的社会关系之一。当然,马克思恩格斯在扬弃费尔巴哈交往理论基础之上构建出来的才是真正历史的、现实的交往理论,也正是这种交往理论构成了历史唯物主义的主要内容。可见,费尔巴哈在其中起到的“中介环节”作用是毋庸置疑的。
  同样需要关注的是H6笔记中关于“时间和中介”的讨论。时间是德国古典哲学最重要的概念之一,康德把时间视为“内感官”,从而为感性认识提供了形式要件。但奇怪的是,时间问题在黑格尔以及鲍威尔和施蒂纳等青年黑格尔派那里被遮蔽了起来。有学者甚至认为,直接把时间“作为黑格尔的基本问题提出来,无论从历史上还是从事实上看,都是错误的”。人们或许会用黑格尔的历史哲学来反驳上述观点,但更多的人是从“自在、自为和自在自为”抑或是自由理念的发展史等更偏重于逻辑发展的角度来解读他的历史哲学。人们对待青年黑格尔派时间观的态度与之类似,时间在他们的体系中退隐,他们作为“自我意识”或“唯一者”的精神演变来解释历史。这样一来,时间、历史以及二者之间的关系基本上被忽视了。如果说黑格尔哲学还存在着从自然时间向精神历史的过渡,到了鲍威尔和施蒂纳那里,他们只留下了作为精神外化的历史,正如鲍威尔所言,“‘自然和历史的对立’,好像这是两种互不相干的‘事物’”。
  这种状况在费尔巴哈那里得到了一定的改观。在《未来哲学原理》中,费尔巴哈把时间视为“本质条件、理性形式和存在的规律”,他的唯物主义认识论立场使他把时间视为“可以作为联结矛盾的中介”。但这种时间观最终被还原到用于认识自然的“感性直观”中,从而为思维所把握。换言之,费尔巴哈的时间观更多强调的是认识论意义,但明显缺乏社会历史的维度。
  马克思恩格斯在H6笔记中对费尔巴哈的时间观提出了批判,认为这种时间观是“不充分的”。一方面,它过于强调自然而忽视了历史的逻辑发展,另一方面,它没有注意到自然趋于统一的大趋势。通过分析H6笔记的具体文本语境可以推断,马克思恩格斯认为费尔巴哈的时间只是一种认识论的“外壳”,它的主要作用在于把自然界即质料纳入其中以形成认识。但马克思恩格斯更侧重的是“时间中发生的事情”。作为认识形式的时间就被转化成了人的实践活动发生于其中的社会历史时间。这就把费尔巴哈的认识论意义上的时间转变成了社会历史层面的时间,从而要求人们应该在具体的社会历史语境中考察自然和人的实践活动的同一性。马克思恩格斯在H5a笔记的最后部分发展了H6笔记,指出“鱼的‘本质’是它的‘存在’,即水。河鱼的‘本质’是河水。但是,一旦这条河归工业支配,一旦它被染料和其他废料污染,成为轮船行驶的航道,一旦河水被引入水渠,而水渠的水只要简单地排放出去就会使鱼失去生存环境,那么这条河的水就不再是鱼的‘本质’了,对鱼来说它将不再是适合生存的环境了”。
  这就表明,马克思恩格斯的理论目的并不是在单纯认识论意义上讨论时间以“解释世界”,他们更重视人的历史,即把自然作为人类活动的质料,而历史时间则成了实践活动的形式。不管是对人还是对自然界的认识,其“本质”都应该被置于历史时间的形式下考察。就上述例子而言,如果仅从自然层面看,“鱼”的本质仍然是通过“水”来规定的,但这种规定不能解释近代为何“水”不再是“鱼”的“本质”。这种现象只有在人类历史尤其是工业发展史中才能够得到解释,即人类工业实践造成的污染,使得资产阶级时代的“河水”不再适合“鱼”的生存,“鱼”在现代河道中消失了,因为污染让“河水”不再适合“鱼”的生存,出现了“水”中无“鱼”的现象,“鱼”和它的本质发生了分离。只有在此意义上,我们才能真正理解“当费尔巴哈是一个唯物主义者的时候,历史在他的视野之外;当他去探讨历史的时候,他不是一个唯物主义者”这个论断的真正内涵。
  根据H6笔记和H5笔记中的相应内容及其他相关著作,我们大致上可以得知,鲍威尔和施蒂纳强调历史但忽视时间,这就抽离了历史的唯物主义基础,只能从观念的视角分析历史发展;费尔巴哈保留了时间,从而奠定了历史的认识论基础,但由于他把时间限定在了自然领域,因而对历史也只是作出自然主义的解读,人的活动也只能还原为“自然人”的活动。马克思恩格斯通过生产活动把自然时间与社会历史统一了起来,认为只有把自然时间发展到人类社会历史,才能真正科学地解释人类社会和自然界的现象。
  总之,我们通过上述分析可以得出如下结论:首先,尽管人们对费尔巴哈在马克思恩格斯思想发展中的地位有所质疑,形成了不同的看法,但恩格斯把费尔巴哈视为马克思恩格斯思想发展的“中介环节”的论断更符合事实。其次,H6笔记的文本构成、形成和流传及其在“费尔巴哈”章中的地位,能够从文献学层面论证费尔巴哈的“中介环节”作用。最后,H6笔记与H5笔记相关章节在内容上的呼应也佐证了本文的结论。
  网络编辑:同心
  来源:《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23年第0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