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如今,我们正处于一个算法无处不在的时代,“文明社会的每个角落都存在算法,日常生活的每分每秒也都和算法有关”[1]3。算法技术迅猛发展,不仅与线上消费深度融合,而且被商业平台普遍应用,助推公民对线上消费保持高涨的热情与难以抗拒的追捧。据数据显示:“2022‘双11’全网电商交易额超过1.15万亿元,与2021年双十一全网交易额9650亿元相比,仍然有超过13%的增长。”[2]算法技术以其快捷性、可选择性、方便性使得网络消费“不仅是一种交易活动,目前更是网络社会最为流行的生活方式”[3]。但另一个不容忽视的事实却是,围绕算法所引发的新消费主义意识形态也在网络空间悄然兴起,对我国主流意识形态安全造成了风险挑战。为此,洞察算法时代新消费主义意识形态风险,分析其独有的特征,并提出行之有效的应对之策,是我国意识形态安全建设中亟须探讨与解决的重要议题。
一、溯本求源:算法与消费主义意识形态
不可否认,资本要素在生产力水平进步、社会资源配置调控、社会分工优化等方面作出了诸多贡献。但自资本踏入人间,“合乎目的的活动只能是发财致富,也就是使自身增大或增殖”[4]228,于是与资本逻辑相伴相生的消费主义意识形态便应运而生。算法在商业领域的大规模应用,虽然促进了消费的转型与升级,便捷了消费者的消费活动,但也为消费主义意识形态提供了全新的“土壤”,成为消费主义意识形态在当下社会蔓延的幕后推手。对算法时代新消费主义意识形态的批判,前提是必须明确消费主义意识形态的基本内涵,厘清算法技术与消费主义是如何链接、融合与共存,进而形成算法时代特有的新消费主义意识形态。
(一)消费主义意识形态理论
《人民论坛》曾将消费主义描述为“追求体面的消费,渴求无节制的物质享受和消遣,并把这些当作生活的目的和人生的价值”[5]。换言之,消费主义并不完全以个人的实际需求为出发点,而是一套超越了基本生活所需,不断刺激大众物质与精神欲望,牵引人们追逐骄奢淫逸生活目标的意识形态。
从马克思主义经典文本中去探寻消费主义,恩格斯早在《国民经济学批判大纲》中就揭示了商品私有制下的资本主义社会关系,“在私有制的统治下,这种商业与其他一切活动一样,必然是经商者收入的直接来源;就是说,每个人必定要尽量设法贱买贵卖”[6]22。资本主义制度下,不断获取剩余价值是资本不断扩张的先决条件与动力之源,“资本要在循环运动中不断地生产剩余价值,自然就要不断地扩大再生产,而扩大再生产实现的关键在于消费需求与其同步扩大”[7]。为了实现商品到货币的“惊险跳跃”,资本利益集团必须无限扩大消费者需求,持续刺激消费性行为。资本家为了破除新教伦理的“禁欲主义”,将拜金与贪念等资本主义消费观作为深植人心的手段,“在一定的发展阶段上,已经习以为常的挥霍,作为炫耀富有从而取得信贷的手段,甚至成了‘不幸的’资本家营业上的一种必要。奢侈被列入资本的交际费用”[8]760-761。
从现代社会的语境下去理解消费主义,法国哲学家让·鲍德里亚认为,当代资本主义语境下的消费并非个人的真实消费,而是一种消费的统治者所创造出的“符号创序”,即“消费是用某种编码及某种与此编码相适应的竞争性合作的、无意识的几率来驯化他们;这不是通过取消便利,而相反是让他们进入游戏规则”[9]78,通过消费主义意识形态“洗礼”,“消费才能只身替代一切意识形态,并同时只身负担起整个社会的一体化,就像原始社会的等级或宗教礼仪所做到的那样”[9]78。英国社会学家齐格蒙特·鲍曼则认为:“社会主要要求人们以消费者的能力参与其中,首先依照‘消费者’角色需要塑造其成员,并期望他们具有消费的能力与意愿。”[10]29消费主义意识形态在“消费者社会”的流行离不开资本主义政治派别鼓吹“消费主导经济复苏”的口号,“消费取代了工作,把个人动机、社会整合和系统再生产链接在一起”[10]31,这也直接导致了消费主义意识形态总体呈现出蔓延性趋势。
(二)算法时代的新消费主义意识形态
算法作为当今时代最具代表性的科技产物之一,逐渐僭越其科技属性,已然向意识形态属性偏移和跨越。就算法本身而言,因为算法模型的自身缺陷、算法设计人员的有限理性、算法运行环节对人的高度依赖等因素制约,技术逻辑层面的漏洞给予了意识形态属性介入的可乘之机,尤其在最为重要的政治与经济领域。一方面,“算法隐含政党意识形态,成为政党政治建构政治价值与社会秩序的智能手段”[11];另一方面,在内容推荐等商业智能领域中,“不论是分类还是标注都会受到算法设计和数据分析的主导者的价值取向影响”[12]。
为适应具有数字化特征的资本逻辑,与时俱进地引领社会的消费意识,资产阶级就必须在消费结构、消费方式、社会文化、大众心理等多方面入手,给消费主义意识形态贴上全新的标签,刻意营造出有别于传统消费主义意识形态的“清新空气”和“崭新面孔”,即新消费主义意识形态。如果说传统消费主义意识形态是西方消费社会资本逻辑控制下的社会思潮,满足资本利益集团“要求把现有的消费推广到更大的范围来造成新的需要”[13]714,那么在此基础上新消费主义意识形态仍未脱离其基本框架,依然遵循一般的资本逻辑与生产关系。而理解新消费主义意识形态的“新”,就需要从表征与实质两方面阐析。从表征上来说,数字技术的革新给传统消费主义带来了新升级。正因为“资本逻辑驱动下的数字技术创新沦为资本逐利的工具”[14],消费主义就必须随着数字技术的革新而不断变换形式、增添内容,进而表现出贴合时代性的全新样貌特征。从实质上来说,现代社会生产力的进步与生产方式的转变,必然导致传统消费主义朝着新消费主义的转向。数字技术的升级引发了新一轮的产业革命,深度影响了原有的资源分配、商品流通、消费交互等环节,传统概念里具有实体指向的商品、生产者、消费者等均被数字技术等量化为数据指向的虚体。至此,“消费逻辑被数字进一步抽象为可计算的数字逻辑,数据算法使新消费主义成为比消费主义更抽象的意识形态”[15]。质言之,新消费主义意识形态是以算法为代表的数字技术为载体,迎合数字化社会发展步伐,用智能数据加速商品倾销变现,鼓励人们不断产生消费行为的消费观念。同传统消费主义意识形态如出一辙,算法时代的新消费主义意识形态本质上依然代表了资产阶级的利益诉求,形式上的差别并不能掩盖其为资本谋取剩余价值的丑陋“面目”,仍然是一种潜伏在当今社会生活中的错误意识形态。
二、洞见症结:算法时代新消费主义意识形态的风险透视
从理论根源上理解算法时代的新消费主义意识形态远远不够,还必须从社会实践出发,立足于算法时代的消费商品、消费话语、消费文化等多个维度,层层递进、抽丝剥茧分析其所蕴藏的意识形态风险挑战。
(一)外在表征:被算法包装与点缀的消费商品
商品的多元化满足了消费者的消费需求,但是制造商利用算法对消费商品进行全面的包装与点缀,无形之中将新消费主义意识形态刻入商品本身,从而达到流量变现与商品售卖的双重目的。
1.个性化消费商品。打造具有个性化标签的消费商品,设计出消费者所需的商品卖点,是商业资本获取利润的重要手段。算法时代,卖家“通过数据、算法和算力的复杂组合而动态建构起信息供给与用户需求之间的个性化适配关系”[16],直接使得“点对点”的消费模式成为主流,消费商品在推送给用户之前就已经被纳入算法编码,“定制化的体验”充分满足消费者尽情追求标新立异,追求史无前例的个性化。然而,在消费者为个性、定制化的消费商品买单而沾沾自喜时,新消费主义意识形态也就在消费者心中埋下了“种子”——消费者自认为的个性化消费,无非是流水线上的众多“复制品”,形式上附加的富丽堂皇并不能掩盖商品的原有使用价值。从本质上来说,算法时代的个性化商品使得消费商品被异化,消费者最需要的不再是商品本身,而是一种以个性为中心的“符号商品”,是商品属性的缺席与符号属性的“登堂入室”。本该在现实生活中通过自我的能力、品格、技能、修养等强调的个性,却逐渐变成了通过商品符号来展现个性,“消费超越了它本身的内涵,成了某种符号,促使人的价值目标发生错位,最终使人迷失了自我”[17]。于是,“传统的人际关系在极大程度上受到消费圈子关系的侵蚀与重塑,美好生活也日益变成参与特定消费圈才能共享的美好生活”[18]。
2.性价比消费商品。“追求性价比,追求产品品质已经成为新中产最看重的消费内涵。”[19]但算法时代商家推销的性价比商品则需要放在嵌入性消费主义的语境下重新斟酌——算法“精准分析用户的行为数据特征,精准锁定用户的信息偏好,精准刻画用户的信息接收习惯”[20],最终运用协同分发的推送方式反馈给消费者。消费者接收到那些所谓的“性价比商品”,实际上是按消费者购买能力区间决定的,而不是消费者自己通过自由比价、综合考量的性价比商品。事实上,消费者选择性价比商品的行为经常性体现出新消费主义的欺骗性质。一方面,消费者在算法推荐的性价比商品面前,往往只会考虑到商品省去的价格,而很少在乎商品本身的价格。消费者通常会被优惠券的标语所打动,在下单时计算本单减免的费用,不仅以更高的价格购买了原先的商品,并且购买的优惠券二次使用率低。另一方面,消费者在算法反复推送的性价比商品面前,会忍不住价格低廉的诱惑,购买一堆无用之物。算法全天候收集消费者的碎片化数据,总会在适当的时候为消费者推送其潜在需要的商品,这类打着优惠、促销、折扣等名头的商品涌现在消费者眼前,消费需求被无限放大,时常会购买一些“无用之物”。
(二)深入内里:被算法藏匿与幻化的消费话语
被新消费主义包装的消费商品能够被消费者认可与接受,幕后最大的“功臣”是算法技术创造的新型消费话语。算法推送实现了身临其境式的购物体验,立体性的传播结构使得信息的传达更为高效化,“它放弃了透视的幻觉,偏好整体上对事物的迅疾的感性知觉”[21]23。经算法隐秘与修饰的消费话语,进一步降低了新消费主义的存在感,使消费者逐步信任资本推崇的消费观念。
1.隐秘化的消费话语。将消费话语藏匿于日常话语之中,在商业资本五花八门的营销手段中早已屡见不鲜。在继承了传统衣钵的基础上,算法使消费话语更具有隐秘化特征,真正做到了消费活动与日常生活的无缝衔接。由算法精密的神经网络运算并传导的数据信息,“通过设置代码规则,进行算法管理,规训的颗粒度被逐层细化,渗透进社会的毛细血管”[22]。算法时代的商业广告以一种看似人畜无害的形象出现在现代社会之中,然后悄然无声地对消费者进行“掠夺”。首先,算法将用户打开淘宝、京东、亚马逊等购物网站的行为视作是一种购买的开端,算法自动分析用户的隐含性意愿,从此,用户在算法程序眼中便被归为潜在消费者。其次,具有潜在消费者标签的用户日常打开QQ、微信、微博等社交媒体时,算法会在这些平台投放用户曾经在购物网站浏览过的商品信息,让商业广告与日常社交融为一体。最后,算法以潜在消费者为中心,自动化圈定其亲密接触人群,投放潜在消费者曾经浏览过的商业广告信息,实现由点状到面状的发散传递,高度链接化的商业推送信息也就长时间出现在消费者眼前,让潜在消费者深信商品广告与日常生活信息密不可分,由此,潜在消费者变为实际消费者的概率将大大增加。
2.修饰化的消费话语。修饰化的消费话语完成了对日常消费话语的升级与创新,“看看不论在何处,它都显得审慎、友善、不事张扬、不含私心”[9]163。修饰化的消费话语更加注重推销商品的美感,以此来美化消费主义意识形态。从消费话语的形式看,算法运营下的消费话语可以理解为比较个人偏好时使用的标准式语言,凭借强大的仿生能力,针对不同消费群体采取不同风格、手法、特点来加以修饰,进而达到不同消费群体对同一消费商品普遍化接纳的效果。从消费话语的内容来看,“一小时的广播只有一分钟闪电似的提到商标。四页广告写得如同散文诗一般,而公司的商标却羞涩地躲在其中一页的底部”[9]163的场景并未过时——充满艺术气息的背景画面,朗朗上口的广告台词,配上与商品内容契合度极高的主题意境,算法淡去了先前广告插入带来的僵硬与不适,观看商业广告宛如欣赏一场视觉盛宴。在此情境下,商业资本的形象被无限美化,被修饰化的消费话语深入人心,商业广告成为了大众喜爱的新兴“节目”,新消费主义意识形态也就从前台悄然隐退,幻化为欺骗性更强、融合度更高的日常生活话语。
(三)真实目的:被算法塑造与操纵的消费文化
算法时代,无论是将新消费主义刻入“骨髓”的消费商品,还是近乎完美隐匿在日常话语中的消费话语,商业资本的最终目的是要潜在改造大众的意识形态,培植流行于现代社会的消费文化,持之以恒地为资本利益集团生产剩余价值赋能助力。
1.娱乐化的消费文化。算法加持下的新消费主义实现了时间与空间的共融共通,使不同使用场景的应用软件有机形成一个以消费为中心的统一整体,同时将娱乐化的消费文化传递至社会的每个角落。资本大力宣扬娱乐化的消费文化,一方面是新消费主义鼓吹的“我买故我在”的理念需要借以娱乐化“外衣”才能更好地被大众所认可。消费文化的娱乐化推广需要借助特定的载体,就一般情况而言,节日的意义往往与娱乐、放松、休息等名词挂上等号,于是承载消费文化的“购物节”“年货节”“电商节”等人造节日由此诞生。本属于少数群体的消费狂欢,经由算法的推荐让现代社会中的每个人都无法置身事外。“双11”“双12”等人造消费节日的轮番轰炸,刺激了大众对消费节日的深度幻想,“在各种营销手段及一声声具有感染力的消费口号中,引爆其消费欲望的燃点,被裹挟着进行各种非理性消费,陷入消费的集体无意识状态”[23]。娱乐化的消费文化使消费者难以分辨真实需求与虚假欲望,沉溺在算法塑造的短暂欢愉之中,欣然成为新消费主义意识形态的精神奴隶。另一方面是消费文化的娱乐化发展,使大众难以抵御新消费主义意识形态的侵袭。商家利用算法高密度、高频次地向大众传递消费信号,“仅仅是‘双11’从预热到结束,消费者就会收到几十条甚至几百条不等数量的店铺打折信息”[24]。海量的算法推送,加之商业广告的娱乐化表达,触手可及的超前消费服务诱惑,使大众疲于接收信息而无暇思考,深刻影响着大众日常的思维活动与互动方式,最终在新消费主义意识形态的“规训”下,笑声掩盖了理性,“奶头乐”文化替代了批判性思维,径直朝“娱乐至死”的深渊走去。
2.庸俗化的消费文化。庸俗化的消费文化是资产阶级最乐意看到的社会景象——庸俗的氛围使得人与人的关系被淡化,疯狂沉迷于消费行为,从而对消费商品组成的消费社会无限崇拜。首先,庸俗化的消费文化迎合了审美“模板化”的需要。寻找一种商品的审美,并将这种对商品的模板化审美推而广之,对以赚取剩余价值为目的的商业资本来说至关重要。“这种模板是试图以西方的头脑代替世界的头脑,使世界人民停止思考、停止自主创新。”[25]118-119算法推送的商业广告信息,涵盖了绝大部分的实物消费商品与精神消费商品,能够引导大众的审美朝着既定的模板化方向发展。消费商品借助算法的“精准制导”,让大众模糊了审美标准,丧失了审美主动权。其次,庸俗化的消费文化使大众成为“犬儒主义”消费主体。算法时代的“犬儒主义”消费主体哪怕为“无用”商品买单,接受新消费主义的花言巧语,也不愿被群体意识形态边缘化,当作是消费社会的另类。“即使人人都不真的相信什么,但只要相信,虽然我不相信,别人还在相信,那信仰或意识形态就会继续大行其道。”[26]619这种极度庸俗、物质化的消费“信仰”,不仅使得新消费主义意识形态肆无忌惮地融入集体、消费文化野蛮生长,也让用户沉醉于虚构的奉承广告话术恣意消费,毫无保留地接纳新消费主义意识形态,变为算法时代中最为坚定的消费拥护者。
三、整治理路:算法时代新消费主义意识形态的治理之策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27]36有效遏制新消费主义意识形态的扩散蔓延,防止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在算法时代的边缘化,应利用马克思主义对其进行深刻的批判,揭开新消费主义的神秘面纱,积极稳步推动算法与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相契合,维护我国网络生态的清朗环境。
(一)注重产品供给质量,减少算法技术的过度包装
化解算法时代新消费主义意识形态的风险挑战,首要出发点是从产品的供给端着手,剔除关注重心放置于算法的包装与点缀,注重提升产品的内核品质,重塑消费产品的实用性特征。
1.提升产品核心竞争力。提升产品的内核实质,将消费产品的品质锻造升级,是最为直接的降低新消费主义意识形态影响消费者消费判断的路径选择。一是秉持大国工匠精神,锻造高质量的产品。商家只有秉持大国工匠精神,不以资本主义意识形态倡导的唯利是图理念为产品制造标准,坚守生产者的初心,自觉担负起国家与社会的使命,才能做出高品质的产品。商家应当严选产品用料,恪守规范操作,完善内部质量监督,以匠人匠心的精神对待每一件产品,抵御浮躁的算法时代下注重包装而轻视消费产品品质的倾向。二是以人民需求为导向,生产人民满意的商品。商家应当以了解人民的真实需求为第一导向,而不是用以经济利益为第一准则。在生产实践中诠释“人民至上”的理念,努力深入人民群众内部,了解人民每个阶段的不同需求,结合算法的数据分析持续不断为人民提供优质且耐用的产品。
2.打造轻量简约包装。适度简化产品外包装,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抵御新消费主义意识形态带来的不良消费风气,将消费者的视线聚焦于产品本身。一是简化包装设计思路,减少浮夸式设计语言。算法时代商家主打“奢华”“小资”的产品包装,不仅花费成本大,助长了华而不实的包装“风尚”,而且注定消费者需要为精美的包装自掏腰包。因此,商家在设计产品包装时,需要尽量朝着简约的方向去构思,减少浮夸的设计语言。二是使用环保材质,推广绿色低碳包装。商家在设计产品包装时,应当尽可能使用资源友好型环保材料,避免为了视觉效果和产品热度去使用难以降解、危害有毒、不可循环利用的包装材料,积极响应联合国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推广绿色低碳的价值理念。
(二)优化算法推送内容,避免消费话语的大肆传播
习近平指出:“探索将人工智能运用在新闻采集、生产、分发、接收、反馈中,用主流价值导向驾驭‘算法’,全面提高舆论引导能力。”[28]278破解算法时代新消费主义意识形态的肆意传播,理应从推送意识形态的媒介工具入手,优化算法的技术逻辑,尽量避免算法推送内容的消费性偏转。
1.优化算法技术源点。算法时代意欲剔除消费文化的消极影响,就必须将矛头对准算法技术本身,从技术建模之初就规避消费主义意识形态的渗透。一是打磨算法技术模型。算法技术模型的随意化构建,间接导致了算法模型在建立伊始就夹杂了各类导向性的新消费主义意识形态源数据。因此算法设计师或程序员必须严格遵守设计指南,合理抓取基础数据,高标准打磨算法技术模型。在剔除新消费主义导向性数据的同时,算法工作者还应编写符合社会主义消费价值导向的代码,以底层源代码的形式纳入整体算法技术模型之中,从源点封锁渗透风险,缝补意识形态漏洞。二是重视核心科技创新。我们必须掌握算法的最前沿科技理论,结合我国社会发展的具体特征,补齐既有算法核心技术短板,努力研制自主创新且具有国际一流水准的算法元部件,加速算法的迭代升级,在技术端口直接掐断算法与新消费主义意识形态的链结。
2.规范算法推送过程。新消费主义意识形态之所以难以根除,与算法推送不透明关联密切。算法推送环节的不透明不仅导致了商业资本的无节制操纵,更促使“信息茧房”的藩篱加固,使消费者陷入“剁手”消费陷阱概率大幅度增加,因此,必须照亮算法“黑箱”,对推送环节加以合理化规制。一是精准分析用户数据。算法“既要分析用户的信息偏好,又要依据其网络行为习惯分析出用户的信息盲点,为多样化信息的算法推送提供数据支撑”[29]。此外,可以根据用户所处空间的转换,设定反同质化信息编码,为用户提供更为多样化的广告信息。二是强化算法推送内容的审查。一方面,要提升监测程序的智能筛选能力。对监测程序词库实行24小时不间断更新,排除隐性危机,防止新消费主义意识形态以各类变换形式进行“软着陆”。另一方面,增强人工推荐审查模式。智能筛选程序能最大限度拦截“黑色”地带,但网络空间的“灰色”地带,“以其多种多样的表现形式和泛在模糊的自身特征,经常游离于现行法律法规、道德准则、行为规范的约束之外”[30]。因此,必须持续性扩大人工审查推送内容的范围,将智能筛选程序无法识别的“灰色”地带及时分发给人工审查人员,弥补人工智能的先天不足,充分发挥人工干预的主观能动性。
(三)推进社会主义消费观建设,破除消费社会的文化诱导
习近平指出:“没有高度的文化自信,没有文化的繁荣兴盛,就没有中华民族伟大复兴。”[31]33掌握算法时代消费观念的主动权,就必须占领文化建设的制高点,深入推动社会主义消费观建设,从话语表达与平台建设两方面破除消费社会的错误文化诱导。
1.建构合理的话语表达。在算法时代,建构适合算法传播特点的社会主义消费观话语表达,能够在内核层面夯实我国主流意识形态的底色,为社会主义消费观融入以算法推送为主的信息内容提供有力的素材支撑。一是创新话语表达方式。我们必须杜绝传统的刻板化、生硬化、标语化的表达方式,改变漫灌式、抽象式、说教式的传播理念,创新话语表达方式,拉进大众与社会主义消费观的距离,以共鸣感增强社会主义消费观在大众中的接受度。二是契合算法技术的话语风格。我们既可以利用大数据的实时反馈,用新潮时髦词语、短句等润色社会主义消费观念,在保留语义概念不变的情况下,重新整合话语模态,提升社会主义消费观的传播鲜活性,又可以开通点赞、跟帖、热议等新潮功能,引导大众及时对社会上错误的消费观进行审视与批判,对正确的消费行为进行肯定与赞扬,增进社会主义消费观的传播互动性。
2.优化算法推荐平台。数字化平台作为算法“栖息”之所,决定了算法的价值取向与意识形态导向,因此必须大力搭建符合社会主义消费观的算法推荐平台,扭转商业资本平台占据主导的现存局面,在平台载体层面破除消费社会的话语霸权。一是积极推动主流媒体平台发声。主流媒体是宣传马克思主义理论的主要阵地,但是主流媒体平台却在算法技术建设上相对落后,难以通过算法及时传递主流价值信息,有关社会主义消费观的信息内容被商业资本信息所屏蔽覆盖等现象时有发生,主流媒体平台网站的日均访问量较商业平台尚处低位。为此,可以积极鼓励主流媒体平台开设消费热点时评,生产配套算法推送特性的信息内容,坚决用主流意识形态拨开新消费主义意识形态的“迷雾”。与此同时,主流媒体也不应局限于平台内部,应该与其他自媒体平台进行联动,采取结构网的形式将社会主义消费观念传递至全网的每一个角落。二是推进主流媒体入驻商业平台。探索主流媒体入驻商业平台,利用算法进行产品推销时及时注入社会主义消费观的内在要求,在广告的醒目位置标注上“适度消费”“取之有道”等字样,提醒消费者合理消费,避免铺张浪费。
3.健全算法法治建设。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必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27]33对于推进社会主义消费观建设而言,法治的兜底与保障作用不可或缺。一是扎实稳步推进算法推荐的相关法律法规建设。国家立法部门需要针对算法推荐中尚存的法律漏洞,制定符合时代发展的法律法规,淘汰并更新落后的、不具有整体适用性的陈旧法律法规,并精准研判算法的未来发展趋势,提前预设算法技术可能对现有法律制度造成的冲击,制定严格的市场准入、信息流出以及商业信息推送管理等法律法规,切实增强立法的前瞻性与统一性。二是强化商业数据共享的责任承担。作为新兴事物,相对单一的监管部门进行监管很难把控商业数据共享中的专业性技术问题,执法监管存在缺口,因此可以强化商业数据运营者的数据侵权、数据公开等责任,将商业数据共享框定在规范的法律制度下,从而减轻执法与监管的压力,限制商业数据运营者的无底线、无边界行为。
(四)提升消费者主体认知,抵制新消费主义的意识形态侵袭
新消费主义严重阻碍了大众接受正确的消费观念,面对算法时代新消费主义意识形态的多重挑战,我们必须提升网络用户主体认知,培育用户的良好算法素养,用坚定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抵御新消费主义意识形态的侵袭。
1.提升消费认知。消费者正确认知新消费主义意识形态,尤为重要的一环就是强化消费认知,对资本主义意识形态清晰鉴别,摆脱符号消费、超前消费、激情消费等不良消费习惯的控制,养成良好的消费行为。一是运用唯物辩证法,科学理性看待消费商品。消费商品本身具有价值与使用价值,天然地集“一般功能和意识形态功能于一身。”[32]消费者应该深入学习掌握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客观、普遍、多样地看待消费商品,精准认知消费商品中的“西式”意识形态与“泛娱乐化”价值观,不盲目跟风算法推荐的时尚潮流,坚决抵制以品牌符号作为彰显自身价值的符号性消费,客观理性看待商业推送信息,在反复权衡后进一步明确消费目的。二是提升自我反思能力,正确对待消费行为。消费者必须对算法技术有较为全面理性的认知,通过线上线下多渠道了解算法技术,在日常生活中甄别商业广告中的意识形态成分,对自己的消费行为经常性反思,进而跳出诱导性消费的“泥潭”。
2.培育消费素养。培育消费素养是“养成适度消费的行为习惯、强化其媒介素养,为符号消费祛魅,是摆脱消费主义的重要途径”[23]98。一是坚持适度消费的原则。引导消费者积极学习中华民族崇俭反奢的优秀传统美德,深刻感悟其中的道德魅力,将勤俭节约、艰苦朴素的品质融入日常点滴,自觉树立节俭适度的正确消费观。也可以把视线转移到除消费之外的其他领域,更多关注自身的修养,以提升自身的阅历、才华、知识等作为人生追寻目标。二是坚持“幸福是奋斗出来的”消费理念。新消费主义作为资产阶级渲染“金钱至上”的思想武器,只向消费者展示了物质的美好,而对如何正确获取物质掩藏却引发了社会上坐收渔利、好吃懒做的风气。但究其本质,“消费需求的满足只是人的全面发展中的一个环节,而不是最终目的”[33]。因此,消费者必须认清现实,坚持“幸福是奋斗出来的”消费理念,唯有具备埋头苦干、艰苦奋斗、勤奋踏实的可贵品质,才可以改变现状并收获美好幸福的人生。
“意识形态工作是为国家立心、为民族立魂的工作。”[27]36精准认知算法时代下新消费主义意识形态的风险挑战,提出行之有效的应对之策对我国意识形态建设工作具有重大意义。事实上,我们对于算法时代新消费主义意识形态的了解还不够深入,应对策略还存在不完善之处,我国主流意识形态仍然面临严峻的风险挑战。未来,我们必须充分挖掘马克思主义理论宝库,深入探索算法的运行机理,剖析新消费主义意识形态的风险实质,极力克服算法时代新消费主义意识形态的危害,守卫我国主流意识形态的风清气正。
(作者简介:岳爱武,上海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陈文祎,江苏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基地)
网络编辑:同心
来源:《思想教育研究》2023年第7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