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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培永:深入思考马克思恩格斯关于文明问题的研究

发布时间:2023-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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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下,不同文明之间的交流、碰撞加深,“文明优劣论”“文明冲突论”尚未消弭,人类文明该往何处去的问题已经摆在我们面前。马克思、恩格斯在他们所处的那个时代,已经关注到了西方文明与东方文明、工业文明与农业文明、文明与野蛮的“冲突”,剖析了作为现代文明形态的资本主义文明形态的本质和矛盾。深入挖掘这些观点,可以为我们思考人类文明形态、塑造新型文明观等问题提供重要启示。 
一、空间维度下“文明”与“野蛮”的对立
  资本逻辑的全球空间扩张,是马克思、恩格斯探讨文明与野蛮问题的历史场域。在他们看来,人类历史走向世界历史,是以西方资本全球扩张为动力的,而西方资本扩张到中国时引发的冲突,不仅是资本主义与封建主义两种社会形态的冲突,还是文明与野蛮的对垒。马克思曾写道,“满族王朝的声威一遇到英国的枪炮就扫地以尽,天朝帝国万世长存的迷信破了产,野蛮的、闭关自守的、与文明世界隔绝的状态被打破,开始同外界发生联系”。[1](P6)当时的英国代表的是“文明世界”,而满族王朝代表的是“野蛮状态”。马克思为何会作出如此区分?应该如何理解他关于文明和野蛮及其关系的观点呢?
  马克思、恩格斯使用“文明”和“野蛮”的表述,无疑受到了当时西方社会流行话语的影响。这两个词在18、19世纪的欧洲曾被广泛使用,但最初并不是一组被绑定的、彼此对应的概念。“野蛮(barbarism)”出现较早,词源是古希腊语,意为“外国的(foreign)”或字面意义上的“口吃”,因为希腊人无法听懂外国人的语言,只能听出来如“ba-ba”一般的声音,于是就用这个词来指代那些说非希腊语的人。与此类似,中国古代也总是将周边国家称作“蛮夷”,按方位分别划为“南蛮、北狄、东夷、西戎”;日本也将在16世纪从东南亚到日本传教的葡萄牙人称作“南蛮人”,将他们带来的西方文化称作“南蛮文化”。可以说,“野蛮”是一个区别我与他、内与外的功能性概念,用来形容不同于本族群的“他者”,以此标定边界,获得对自身的认同,当然往往是拔高自己的认同。它的使用源于某一民族或国家刚开始遭遇与自身不同的文化和族群时,总是会将自己想象得更加优越,对外来事物产生出于本能的抗拒、警惕意识,不免对他者有负面的定位。
  如果说人类早期的“野蛮”概念所暗含的负面性、贬义性尚有一定的自发性,那么西方现代社会的“野蛮”定义就凸显了自觉性。当时的英国人就喜欢将其殖民地的子民称作“野蛮人”,而对中国将之称作“夷”十分不满,他们认为这个词对应着英文中的“barbarian(野蛮人)”,为此在《天津条约》中特意要求,公文中凡是提及英国的地方禁止使用“夷”字。
  “文明”概念起初的定义,就是与“野蛮”相对,即指“脱离了野蛮”。据美国学者帕特里克·曼宁考证,“文明”最早由法国政治经济学家米拉波侯爵维克多·雷奎蒂在其1756年的作品《人类之友,或人口论》中提出,意为“秩序井然的制度、鼓励社交和限制贪婪”。[2]19世纪,“文明”被帝国主义的意识形态迅速吸收,用来承担同化的使命。欧洲国家开始自称文明国家,与欧洲内部的和欧洲以外的“未开化的”“野蛮的”国家或地区对立。[3](P20)这种区分出现在当时的报刊中,马克思写于1859年的《新的对华战争》一文,曾提到了发表在英国报刊上的一篇文章,文章作者在谈论中英问题时自诩英国是文明国家,并提醒英国要“仔细想一想,我们在对待野蛮人方面,是否没有采用一套同野蛮人用到我们身上的相差无几的原则”。[1](P104)
  在这种文明优越感下,同一种暴力行为在“文明”国家与“野蛮”国家也会被赋予不同的意义,“野蛮人生来就是暴力的和非理性的。而帝国统治本身尽管存在暴力,但它是理性的,又有‘教化使命’证明其合理性。‘当地人’进行的屠杀被描绘为野蛮的;而帝国统治的屠杀则被看作是令人遗憾的,当属最后不得已而为之举。19世纪,小说家们和其他人一起广泛宣传‘野蛮’暴力与‘文明’暴力之间的差异”。[3](P47)当时的一些欧洲国家正是以自身定义文明,认为自己代表文明,并以传播文明为借口对被他们指定为“野蛮”的国家实行文化殖民和文化霸权,为殖民扩张提供合法化观念支撑和政治修辞。
  马克思、恩格斯对“文明”与“野蛮”的使用,受到当时欧洲流行话语的影响,但与当时流行的观点明显不同,他们批判并重塑了这套话语,虽然名义上使用,但实质上进行了根本改造。他们肯定了当时欧洲文明相对于其他文明的进步性,却并不认同欧洲文明具有绝对优越性,在所有方面都进步。能够明显感受到,马克思、恩格斯对“文明”的使用,总是带有一定的讽刺意味。在谈到当时所谓欧洲文明国家的时候,恩格斯曾饱含讽刺的语气,“你们把文明带到世界的各个角落,以便赢得新的地域来扩张你们卑鄙的贪欲”。[4](P62)在我们的观念中,文明往往就代表着进步,是绝对的褒义词,但对马克思、恩格斯而言,文明也有“不文明的”“野蛮的”一面,具有伪善性,文明国家并不都是进步的,有比“野蛮”国家更野蛮的地方,而“野蛮”国家并不是任何方面都野蛮,也有比文明国家更文明的地方。
  在马克思、恩格斯看来,当时的英国比中国更文明只是相对的,甚至是自我标榜的,并且时常透露出野蛮的一面。他们批判了当时的英国利用报纸歪曲事实控诉中国的不道德,对自身所做的非法鸦片贸易、非法贿赂、贩卖杀害奴隶、欺凌中国人等恶行讳莫如深,让英国民众自认为站在道德高地。实际上,当时的英国为了谋取利润随意侵略他国,杀害平民百姓。当时的“满族王朝”虽然陈腐,但还保留着让人民免受鸦片侵蚀的基本道德和保卫民族独立、反抗民族压迫的崇高精神。马克思感慨:“半野蛮人坚持道德原则,而文明人却以自私自利的原则与之对抗。一个人口几乎占人类三分之一的大帝国,不顾时势,安于现状,人为地隔绝于世并因此竭力以天朝尽善尽美的幻想自欺。这样一个帝国注定最后要在一场殊死的决斗中被打垮:在这场决斗中,陈腐世界的代表是激于道义,而最现代的社会的代表却是为了获得贱买贵卖的特权——这真是任何诗人想也不敢想的一种奇异的对联式悲歌。”[1](P71)当时“文明国家”与“野蛮国家”的不同表现,形成了鲜明对比,马克思的这段话充满了对西方文明虚伪性的讽刺。
  马克思、恩格斯是从纵向的历史发展进程的视角来评判一种社会形态文明与否的,即代表历史发展趋势的才是文明的,不代表历史发展趋势的即使其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也是野蛮的。这种对文明和野蛮的评价,针对的是一个国家的生产方式、社会制度而非针对某个国家的文化,它是基于历史事实而非价值评价。此时的中国正处在前现代的、前资本主义的农业社会,建立的还是君主专制制度,所以被说成“野蛮”的。这与我们当下所说的“文明没有高低优劣之分”是有区别的,此文明则更多是指文化价值观念,针对的是个别西方国家意欲将自己化身为自由民主的代言人、定位为文明国家,而将其他持非西方价值观念的国家污蔑成不自由、不民主、不文明的这一现象而言的。强调“文明没有高低优劣”之分,一定意义上就是要摧毁部分西方国家建构出的意识形态霸权,塑造出来的自己是文明国家而其他国家是非文明国家的叙事逻辑。
  在国家与国家的关系上,文明与野蛮不能以截然二分的对立视角去理解,文明不能是某个民族、国家、肤色的独属标签,一些国家在将自己说成是文明国家的时候,却将其他国家定位为非文明国家或野蛮国家。当今时代要坚决杜绝名义上讲文明实际上干着霸权、侵略、扩张这些野蛮的行径。当今世界各个国家的现状表明,不是发展出了文明就消除了野蛮,还有可能出现新野蛮。野蛮并未消失,只是换了一种形式存在,如果说野蛮是“缺乏文明的”,那么文明社会也有文明的匮乏。野蛮不再只是前现代社会或某个国家的独属特征,现代文明中可能也存在,文明与野蛮共同成为现代性的矛盾表征。任何一个追求文明的国家,都不能仅仅将自己看作文明国家去一味批判别的国家的野蛮,而是应该正视自身存在的问题。如何发展出真正的文明,预防和解决野蛮问题,尤其是解决在文明名义下的野蛮问题,依然是人类现代化进程中各个国家必须面对的重要课题。
二、历史进程中“现代文明形态”的野蛮面相
  文明不是伴随着人类社会一起诞生的,它是历史的产物。在马克思、恩格斯看来,不是有了人,就有了文明,人类社会就进入了文明时代。文明时代是人类社会长期发展的结果。马克思、恩格斯显然认同摩尔根的观点,“自从文明时代开始以来所经过的时间,只是人类已经经历过的生存时间的一小部分”。[5](P398)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恩格斯引用摩尔根对人类历史的分期,划分出了蒙昧时代、野蛮时代和文明时代:“蒙昧时代是以获取现成的天然产物为主的时期;人工产品主要是用做获取天然产物的辅助工具。野蛮时代是学会畜牧和农耕的时期,是学会靠人的活动来增加天然产物生产的方法的时期。文明时代是学会对天然产物进一步加工的时期,是真正的工业和艺术的时期。”[6](P38)
  很明显,这种划分是以生产方式的进步程度为标准的,最重要的是生产工具的变化。文明时代相对于野蛮时代、蒙昧时代,就在于人从自然中独立出来,不再完全受自然界支配,学会了加工天然产物。认定时代文明的标准在于,生产可以自主控制,技术先进,可生产的产品的数量和种类增多,分工、由分工而产生的个人之间的交换,以及结合了分工与交换的商品生产,得到了充分的发展。文明时代相对于野蛮时代、蒙昧时代的进步,在于人的生产能力的提高和生产方式的进步,并不是进入文明时代,人类社会就真正文明了,就是完全进步的。真实的情况是,“随着在文明时代获得最充分发展的奴隶制的出现,就发生了社会分成剥削阶级和被剥削阶级的第一次大分裂。这种分裂继续存在于整个文明期”。[6](P195)文明时代是“阶级时代”,始终伴随着阶级对抗。这是马克思、恩格斯所揭开的文明形态的“底牌”,让我们看到了文明时代的“阴暗面”。
  文明时代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经历了不同类型的文明形态。在马克思、恩格斯看来,文明时代包含着古希腊罗马时期的奴隶制文明、中世纪封建制或农奴制的文明,以及近代以来的资本主义文明,这三种文明其实就是三大文明形态,分别对应于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三大社会形态。就此可以说,“文明形态”是从人类文明发展的角度对社会形态的另一种概括。每一种文明形态都有一个从出现到消亡的过程。相对于后出现的文明形态,前一个文明形态,也可以认定为野蛮的,或者说是不够文明的,这其实就是马克思、恩格斯把清朝时的中国看作“野蛮状态”、把欧洲看作“文明世界”的原因之所在。也就是说,野蛮与文明实际上是相对的,如果没有资产阶级的文明,那封建主义文明就代表着最文明的文明形态。
  在不同文明形态的较量中,较高文明形态必然战胜较低文明形态;在文明与野蛮的冲突中,最终必定是文明战胜野蛮。在论中国问题时,马克思肯定了西方文明相对于当时中国文明的进步性,以及西方国家必然将中国拉入现代文明进程中的历史作用。在谈到印度的被侵略史时,马克思也曾指出,“相继侵入印度的阿拉伯人、土耳其人、鞑靼人和莫卧儿人,不久就被印度化了——野蛮的征服者,按照一条永恒的历史规律,本身被他们所征服的臣民的较高文明所征服。不列颠人是第一批文明程度高于印度因而不受印度文明影响的征服者。他们破坏了本地的公社,摧毁了本地的工业,夷平了本地社会中伟大和崇高的一切,从而毁灭了印度的文明”。[7](P686)文明程度低于印度的国家在征服印度之后,不管对之造成多大破坏,都没有征服印度本身的文明,反而还会被印度文明所同化;相比较之下,英国所代表的是高于印度的文明,它从根本上摧毁了印度原有的旧文明,实现了对印度文明的彻底征服。
  马克思、恩格斯关注的重点是资本主义文明,也就是在当时是诸文明形态中最高级的形态,即他们所说的“现代文明形态”。在《共产党宣言》中,马克思、恩格斯指出,资产阶级“把一切民族甚至最野蛮的民族都卷到文明中来了”,迫使他们“推行所谓的文明,即变成资产者”。[7](P35-36)资本主义文明之所以代表着文明,与其发达的生产力、充分发展的分工、广泛的商品贸易、大工业的普及、前所未有的开放性和国际性密切相关,人摆脱了受自然支配的状态,通过机器改造自然。正是在此意义上,马克思肯定了资本的“伟大的文明作用”:“它创造了这样一个社会阶段,与这个社会阶段相比,一切以前的社会阶段都只表现为人类的地方性发展和对自然的崇拜。只有在资本主义制度下自然界才真正是人的对象,真正是有用物”。[8](P90)
  资本主义带来了文明的进步,在传播文明、加速人类文明进程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伴随着资本的主导操控和对劳动者的剥削,因而其对人类文明的推进是有限的、片面的。资本主义文明形态并未充分实现它所主张的、引以为傲的文明价值,比如自由、民主、平等、博爱,它虽然取得了一定的进步甚至是世界历史意义上的进步,最终却成为文明和野蛮的复合体。它的伪善性、野蛮性充分暴露在欧洲国家同殖民地的关系中。资产阶级在本国是以主张自由、平等、博爱的形象出现的,而在它殖民的地方却是以帝国主义的面貌出现。“当我们把目光从资产阶级文明的故乡转向殖民地的时候,资产阶级文明的极端伪善和它的野蛮本性就赤裸裸地呈现在我们面前,它在故乡还装出一副体面的样子,而在殖民地它就丝毫不加掩饰了。”[7](P690)帝国主义所谓传播文明、进步、保障人权、“解放”他国人民,只是资本为自己扩张所找的伪装和借口,本质上是服务于本国的财富增长。
  欧洲国家声称有传播文明的使命,却并没有实现所谓的文明重建,反而是除了破坏,一无所有。它还会保留殖民地野蛮的因素,并力求依靠殖民地的倒退来维系自己利益的最大化。比如,英国在摧毁印度的社会结构后,没有任何重新改建的迹象,印度失掉了他们的旧世界而没有获得一个新世界。对此,西方左翼理论家艾伦·伍德指出,18世纪下半叶,东印度公司对印度的掠夺不再以获取商业利润为目的,而是将印度当作财政收入来源,于是以非资本主义的、前现代的税收和贡赋形式榨取印度劳动者的剩余劳动,结果是“不仅没有对印度进行‘现代化’,反而在英国政府的帮助下把印度退回到了更为古老的非资本主义的形态”,这种战略“通过牢固地确立甚至创造早已过时的地主—农民关系使得印度的经济与社会发展发生了倒退”。[9](P83)资本主义国家为了保持对殖民地的长久奴役和掠夺,故意保留其中部分封建落后的要素,这也是英法等国家联合清政府打击太平天国运动的原因。历史的启示是,对于被殖民的国家来说,只有通过自身的革命与奋斗,推翻被帝国主义国家扶植的落后力量,才能走向未来。
  马克思、恩格斯实际上揭示了,资本主义文明形态并不是人类文明的终极形态。当时最先进的文明形态,本身是存在缺陷的,没有去掉野蛮的一面,本身充满了悖论,沾染了各种“病症”,人类的文明进程不可能以此为终结。与之相反的论调是,曾经出现的“历史终结论”认为,人类历史将终结于以自由民主和市场经济为内核的西方制度,这实际是一种充满命定论色彩的文明终结论,即认为人类文明将以西方资本主义文明为终点,西方资本主义文明是所有国家和民族文明发展的最终归宿。马克思、恩格斯早就作出了宣判,这种所谓的文明形态并不文明,或者说并没有达到真正意义上的文明,人类社会应该摆脱超越这种文明形态,走向新的文明形态。
三、面向未来的新文明形态和新型文明观塑造
  马克思、恩格斯对文明与野蛮问题的探讨和对作为现代文明形态的资本主义文明形态的批判表明,随着生产方式的不断发展和社会形态的变革,新的文明形态将会出现。他们并未清晰指明这种文明形态的图景是什么样的,但却说明了创造人类文明新形态的要素和基础,也为之后的时代塑造新型文明观提供了启示。
  人类文明新形态的创造,根本上就是要超越资本主义文明形态。资本主义文明形态以资本逻辑为主导,虽然带来了生产力的飞速发展,带来了现代人物质财富的增长,但最终带来的结果或者说巨大代价是:人们不断被刺激出来的需要成为价值不断增殖的手段、人的活劳动被死劳动所支配、一些国家创造的财富源源不断输送给少数国家、自然不堪重负对人展开报复。归根结底,资本主义文明形态,不是资本服务于人,而是人服务于资本,这种人类文明形态不是人的文明,反而更像是资本的文明。新文明形态,应该是资本为人所掌握、为人服务的文明形态,是更高级的、更进步的属人的文明形态,是符合历史前进方向的属于大多数人的新文明形态,也就是指向人类解放和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文明形态。
  创造人类文明新形态,要遵循文明发展的规律。新的文明形态战胜、取代、支配落后文明形态是不可抗拒的历史趋势,安于现状、故步自封只会导致文明的式微、被取代甚至消亡。但新文明形态不可能是一蹴而就、凭空降临的,一定是经过数代人的长期努力奋斗,在充分汲取之前各个文明阶段、各个国家文明的优秀成果的基础上,才能慢慢积累和发展起来。创造人类文明新形态,是对之前文明形态的超越,不是排斥,不是完全不同,不是刻意跳过或避开一些文明发展都必须经历的阶段、必须利用的条件,而是在借鉴吸取积极成果、反思其缺陷的基础上,在物质层面更丰富的同时,在精神、政治、社会、生态层面更加文明,在一部分人获得自由发展的基础上实现大多数人的自由发展,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上实现和谐共生,在国家与国家的关系上实现和平化、平等化、民主化,等等。
  人类文明新形态的创造,在马克思、恩格斯的理论中,离不开生产力的发展,离不开物质技术层面的发展为之提供硬核基础。在生产力的诸要素中,科学技术又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当共产主义运动中的平均主义派将科学技术误当作与资本主义一样有害的东西也全盘否定时,恩格斯评价道,“把文明中间一切精致的东西——科学、美术等等,都当做有害的危险的东西,当做贵族式的奢侈品来消灭掉;这是一种偏见,是他们完全不懂历史和政治经济学的必然结果”。[10](P580)科技进步尤其是科技革命,哪怕只是一个看似很小的发明,都有可能推动人类社会的全方位变革,带来文明的进步,带来人类文明新形态的出现。正像科学技术进步推动了人类从农业文明向工业文明的转变,它也会为创造一个新的不同于资本主义的文明形态提供条件。
  创造人类文明新形态,必须重视生产力的发展,必须重视科学技术的创新。尤其是在当今世界,更应该走在人类社会科技创新的前列,把握住科技革命的前沿,成为尖端科技的引领者。当然,一个真正的文明新形态,应该是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各个方面都文明,应该是社会整体性的文明,而不只是某个方面的文明。虽然在这诸多方面的文明中,物质文明具有基础性和决定性作用,但依然不能取代整体,不是说有了物质文明、取得了丰富的物质财富、掌握了核心科技就一定能产生新的文明形态,还需要同时抓好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社会文明和生态文明。
  人类文明新形态的创造,要打破资本主义文明形态下唯我独尊、单一的甚至唯一的文明观,提倡交流互鉴的新型文明观。在世界历史的初始阶段,东方和西方之间的文明的对立与冲突,实质上是两种生产方式间的对立。这种对立会发生,是各国由于自身历史地理、发展进程等条件的差别导致了生产方式的先进与落后、传统与现代之分,导致了文明形态演进的不同步性。不可否认,当今世界各个国家的文明交往中,依然会因为实力差别存在不平等和对抗。但应该看到,20世纪中叶以来,随着众多民族国家在帝国主义争夺市场的战争缝隙中崛起,逐渐完成从传统到现代的转型,那种先进与落后、文明与野蛮的划分已经失去历史基础和思想基础。人们已逐渐明确意识到,“文明”并不等同于“西方”,现代文明也不止有西方文明一种。每一种文明在一个民族或地区出现,都与其特殊条件相关,它们不应该被放在道德的天平上评判,不应按照另一个民族或国家的标准来评判。
  人类社会发展进程中出现的问题是错综复杂的,每种文明都或多或少受到自身地理历史条件的限制,都有自己的局限,都不是完美的。这也决定了,面对全球性问题、世界性难题,单靠一种文明是无法有效应对的,必须集众家之所长,发挥集体的智慧。文明之间应该是平等的、共生的,没有优劣之分,不应有主导—从属关系,每一种文明既不能抱着优越感以自身的标准和道路去评价和要求他国,也不能陷入其他文明国家的话语霸权中,更不能高举道德大旗,认为文明就该征服野蛮、改造野蛮。以霸权威慑他国、同化他国本质上并不利于自身的发展,也不利于人类文明的存续。
  文明交流互鉴是文明进步、创新的重要动力。差异性、矛盾性是人类社会进步的动力,多样性文明间的交流互补是文明发展的动力,不同文明的碰撞、结合会产生新的能量,文明可以也应该互鉴和共存。应该意识到,即使是不同生产方式、社会制度的文明之间,不只有取代与被取代、对立与冲突的关系,也可以是和谐共处、互相借鉴、互帮互助的关系。只有这样思考,才会重视文明的交流与传播,在他国文明的“镜像”中看到自身的长和短,在广泛吸收、借鉴、融合古代和现代、本国和外国的优秀文明成果的基础上,实现自身文明的更新。习近平指出,“我们要坚持弘扬平等、互鉴、对话、包容的文明观,以宽广胸怀理解不同文明对价值内涵的认识,尊重不同国家人民对自身发展道路的探索,以文明交流超越文明隔阂,以文明互鉴超越文明冲突,以文明共存超越文明优越”。[11]保持尊重、开放的心态,积极吸取世界多种文明的优秀成果,博采众长,同时挖掘自身文明的内在价值,才能创造人类新文明形态。
  作者简介:陈培永,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网络编辑:同心
  来源:《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研究》2023年第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