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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照卿:劳动演变与基本经济制度的历史生成

发布时间:2022-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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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将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概括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就“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作出了重要战略部署,提出了深化改革方面的系列措施。恩格斯指出:“一定历史时代和一定地区内的人们生活于其下的社会制度……受劳动的发展阶段的制约。”劳动演变是理解社会制度历史发展的重要视角。马克思通过对资本主义经济关系的批判构建了劳动过程理论,揭示了资本主义社会下劳动异化现象背后的内在逻辑;通过对共产主义社会劳动过程的设想,构建了未来社会经济建设的若干原则。虽然马克思所分析的资本主义社会与当代资本主义有着一定差别,同样马克思所设想的未来社会并不等于当今的社会主义社会,但是,马克思揭示未来社会基本经济制度的劳动向度,以及劳动过程现实的历史发展,对于经济制度的建设,特别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建设与完善,仍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劳动特殊与经济制度的内在关联

  劳动在不同的社会关系中具有不同表现形式:奴隶社会下,奴隶的劳动产物为奴隶主全盘占有;封建社会下,农奴通过以实物、金钱或者劳务的方式向土地领主交纳租金,即土地领主通过地租的方式占有农奴的劳动;资本主义社会下,资本逻辑主导了整个劳动过程,造就了以雇佣劳动为表现形式的异化劳动。马克思通过劳动历史演变的回顾指出,理解劳动的现实形态必须从劳动过程的一般与特殊相结合的角度。

  从一般性角度而言,当“撇开每一种特定的社会的形式来加以考察”,劳动过程一般是一切人类社会所共有的。在马克思看来,劳动一般表现为“是人以自身的活动来中介、调整和控制人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的过程”。作为人和自然之间物质交换的中介,劳动过程是人类生活的永恒的自然条件。劳动过程一般可以分解为三个简单要素:有目的的劳动、劳动对象和劳动资料。

  从特殊性角度而言,劳动演变的特殊性可以从两个方面理解:一方面是技术性的劳动方式,即在不同历史发展阶段的劳动使用着不同技术水平的劳动工具。马克思指出:“随着新生产力的获得,人们改变自己的生产方式,随着生产方式即谋生的方式的改变,人们也就会改变自己的一切社会关系。手推磨产生的是封建主的社会,蒸汽磨产生的是工业资本家的社会。”不同的劳动工具构成了研究劳动过程客观的物质基础,由此产生了技术性的劳动方式。然而,技术性的劳动方式并非政治经济学关注的重点。马克思强调:“正如对商品的使用价值本身的考察属于商品学一样,对实际的劳动过程的考察属于工艺学。”工艺学主要针对的是劳动过程的技术要素,尤其是体现在生产资料之中的技术构成,反映的是生产要素的技术结合方式。更重要的是,技术水平并不构成判断社会关系的决定性因素,使用相同的生产技术仍然可以处于不同的社会组织形式。生产使用价值的工艺水平等技术因素并非马克思分析劳动过程的关键环节,马克思更为看重的是在不同科学技术水平之上形成的生产关系,强调的是生产关系的历史特殊性。另一方面是社会性的劳动方式,即在不同历史发展阶段的劳动始终处于特殊的生产关系中。生产关系的历史特殊性,反映了劳动资料归属问题、劳动者在生产中的地位与关系、劳动产品如何分配这三大根本问题,在社会中表现为生产资料所有制、经济体制、分配制度这三个基本经济制度。由此,生产关系与经济制度成为了劳动分析的关键因素。

  其一,劳动过程的实现前提在于生产资料所有制。马克思指出,人在历史中作为所有者出现,意味着劳动者占有了一定的生产条件,并把生产条件作为自身存在和进行劳动的前提。可见,生产资料所有制是劳动过程进行的条件,决定了劳动者的劳动过程与生产资料的结合方式,进而深刻影响了劳动过程的性质。同时,生产资料所有制伴随着生产发展呈现出历史的、变化的特征,表现为劳动过程与生产资料的结合方式发展的产物。其二,劳动过程的现实状况表现为劳动组织方式。一定历史条件下劳动过程,表现为基于一定技术方式下的劳动分工与组织方式,突出了劳动过程与生产资料的社会结合方式。劳动过程的具体情况由社会内部的分工方式与企业内部的组织方式构成,即为宏观的经济运行方式与微观的劳动组织方式。在此意义上,“所谓劳动组织方式,包括劳动的分工和协作,劳动的计量和监督,以及劳动的规划与协调等,它涉及劳动过程中人与人的关系,具有生产关系的制度功能”。其三,劳动过程的结果引发了产物的分配问题。劳动过程完成后,劳动结果将在各类生产所有者之间进行分配,不仅是简单的劳动补偿,还表现为一定的社会规律。同时,劳动产物的分配事关劳动过程的再进行。马克思指出,劳动产品不仅是劳动过程的结果,还是劳动过程的条件,这是因为劳动产品再进入劳动过程中即表现为生产资料。

  通过对劳动演变的特殊性分析可知,所有制、分工与组织、产物分配分别对应了劳动过程实现的前提、劳动过程本身、劳动过程的结果,即为分析劳动演变特殊性的三个基本问题,构成了与社会基本经济制度连接的内在部分,成为了马克思进行资本主义批判与共产主义设想的逻辑支撑。

二、异化劳动与资本主义经济关系批判

  考察资本主义社会下的劳动状况离不开对资本主义生产的分析。资本主义生产可以进一步明确为商品生产过程的资本主义形式,凸显的是由商品生产过程到资本主义商品生产过程转变中产生的新的规定。由此,分析劳动过程在资本主义社会下的特殊性质,首先必须理解和把握资本主义生产过程的本质。

  首先,商品生产过程是劳动过程和价值形成过程的统一。商品生产过程体现为劳动过程的进一步发展,即此时的劳动不仅生产使用价值,还不断生产着价值,表现为劳动过程和价值形成过程的统一。商品生产过程得到的商品,仅仅包含着一定的价值,不存在剩余价值的问题,即劳动者掌握了全部的价值。商品生产过程在资本主义产生之前便已存在,是资本主义商品生产过程形成的前提。其次,市场中劳动力商品的出现,成为了从商品生产过程到资本主义商品生产过程转变的关键。劳动力作为商品出现在市场,是资本主义发展的关键因素。这是因为劳动力商品凭借其在价值方面的特殊性,也就是在流通领域的价值和在生产领域价值的不对称性,使得生产过程发生了重要改变,即产生了剩余价值。由此,价值形成过程转变为价值增殖过程。最后,资本主义商品生产过程呈现出两个方面重要特征。一是从生产目的看,资本主义商品生产过程以最大限度获取剩余价值为目的。资本的使命就是实现价值的增加,剩余价值的生产即为资本主义生产的内在动力与最终导向。二是从生产结果看,资本主义商品生产过程得到了含有剩余价值的商品。通过使用和榨取劳动力商品,商品内在含有超出劳动力商品价值部分的剩余价值,即被资本家无偿占有的价值。

  资本主义生产过程下,劳动必然被异化。资本主义生产过程凸显了作为无酬劳动物化过程的价值增殖的新特性。价值增殖过程的新特性直接改变了劳动过程的形式,规定了资本主义条件下劳动过程的整个性质。由此出发,马克思通过对资本主义劳动过程的新特性的分析,指出了背后蕴含的制度本质及特征。

  第一,从劳动过程的实现前提看,资本主义私有制使得劳动过程与生产资料相分离,为支配和占有劳动过程奠定客观基础。马克思通过回顾私有制的发展历程指出,资本主义私有制的确立与社会生产发展以及生产规模的扩大紧密相连,即“个人的分散的生产资料转化为社会的积聚的生产资料,从而多数人的小财产转化为少数人的大财产,广大人民群众被剥夺土地、生活资料、劳动工具,——人民群众遭受的这种可怕的残酷的剥夺,形成资本的前史”。资本主义私有制的确立分离了广大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生活资料的直接联系,使得劳动过程与生产资料直接对立。马克思指出,货币和商品最初并不是资本,而是经历了转化为资本的过程。这种转化是有条件的,也就是为了实现价值增殖的所有者与劳动力出卖者的接触。这意味着,资本家占有了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从而使得劳动者必须通过出卖自己的劳动力才能换取部分生活资料进而与生产资料接触。正是在资本主义生产资料私有制的支配性统治下,“自由”的劳动者在市场中由各类资料所支配,逐渐转化为雇佣工人。劳动者的劳动过程成为了资本的附属品,造就了劳动过程对资本的从属。

  资本主义私有制放大了私人劳动与社会劳动之间的矛盾,激化了生产社会化和生产资料资本主义私人占有之间的矛盾。私人劳动与社会劳动的矛盾在商品经济下便已存在,但在资本主义私有制下进一步扩大。这是因为,资本主义生产实现了对商品生产在时间和空间维度上的极大拓展。在此情况下,生产私有制条件下的劳动及劳动产品与满足社会需要的社会总劳动之间的鸿沟更加明显。不仅如此,社会整体的生产不断发展,尤其是社会分工的持续扩展,加速了生产的社会化进程。在此情况下,生产资料私人占有性质与生产社会化趋势之间的矛盾更加突出。要言之,当社会生产发展到一定地步时,生产资料的私有制将不能与劳动发展最新阶段相适应,即不能促进劳动产品的社会转换以及实现劳动过程与生产资料的充分结合。

  第二,从劳动过程的现实状况看,资本主义劳动过程表现为市场经济下形成的劳动分工与组织。宏观而言,资本主义劳动过程凸显的是资本与劳动的从属关系。马克思指出,资本主义劳动过程经历了从形式从属到实际从属的转变。与绝对剩余价值的生产相对应的是劳动对资本的形式从属,此时的劳动过程同过去几乎完全一致,但现在成为了从属于资本的劳动过程,表现为在资本家监督和管理下完成的劳动。与相对剩余价值生产相对应的是劳动对资本的实际从属。在此情况下,劳动过程会发生重要改变,而这是由于科学和机器在劳动过程中广泛应用,特别是资本主义分工与组织对劳动生产率的促进和生产规模的扩大。

  微观而言,考察劳动过程的性质应从劳动过程中分工与组织的两个方面具体理解,前者体现的是社会范围内资源配置方式;后者凸显的是生产单位(企业)内部劳动力的结合方式。由此,资本主义劳动过程对资本的实际从属,体现为在产业之中的分工以及从工场手工业到机器大工业的劳动组织形式与人的异己性。一方面,马克思从“与私有制是相等的表达方式”的分工刻画了异化形成过程,揭示了分工的“异己力量”,指出伴随着社会生产的发展,分工亦在社会和个人层面上展开,形成了全面性的系统分工。这种分工由于不是出于自愿,因而表现为压迫着人类的异己的、异化的分工。另一方面,马克思分析了从简单协作到手工工厂,再到以机器大工业为基础的工厂制度的历史演变。马克思指出,机器等科学技术的应用推动了机器协作体系的出现,导致了劳动组织向机器大工业过渡。马克思从生产单位内部劳动力的结合方式批判了资本主义的机器大工业,指出资本主义劳动过程被肢解为局部劳动的事实。马克思强调,固定资本的机器的改进和使用,使得工人成为了自动的机器体系中“有意识的肢体”,从而丧失了对劳动过程的支配。在此情况下,劳动监督的充分实现使得劳动过程与劳动者彻底对立。由此可见,劳动组织的具体形式与生产力水平,尤其是科学技术的进步密切相关,体现在不同科技发展水平之上形成的劳动组织。

  第三,从劳动过程的结果看,资产阶级凭借着生产资料所有权占有了劳动产品。一方面,生产资料的私有制奠定了商品生产所有权规律转变为资本主义占有规律的客观基础。商品生产所有权规律表现为,以劳动或价值规律为基础发生的基于等价交换原则的商品交换规律。这意味着在资本主义市场交换之中,资本家让渡了货币,劳动者出卖了自己的劳动力,买卖双方形式上是平等的,都符合客观的价值规律。但是,资本主义社会下,商品生产所有权规律转变为资本主义占有规律。资本主义占有规律凸显的是,通过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作用,资本家实现了对价值和剩余价值的全部占有,达到了无偿获取剩余价值的目的。实现这种转换的关键正是在于劳动者和生产资料的分离,即资本主义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直接作用。在此情况下,资本家凭借着生产资料的所有权以及对劳动力的使用权,完全占有了通过劳动过程而得的全部价值。更重要的是,资本家并没有支付劳动力商品的价值等价物,即无偿占有了超过劳动力价值部分的剩余价值。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指出:“所有权对于资本家来说,表现为占有他人无酬劳动或它的产品的权利,而对于工人来说,则表现为不能占有自己的产品”。

  另一方面,生产力的持续发展和群众消费的有限性之间的矛盾更加突出。马克思指出,资本主义生产不断追求着剩余价值,客观上延长了劳动时间或者借助科学技术不断缩短必要劳动时间。在追逐超额剩余价值的过程中,相对剩余价值的生产成为了重要实现途径,而这客观上使得生产得到的商品愈加便宜。商品的廉价化意味着工人的劳动力再生产成本持续下降,也就是工资的降低,而工资水平直接限制了工人的消费能力,由此导致了生产相对过剩,也就是实际上的消费不足。在此情况下,资本与劳动者分裂为两级,无产阶级贫困问题愈加突出。要言之,劳动产品完全为资本家所占有,社会生产的极大扩张与工人消费需求持续萎缩相并行,为生产相对过剩的经济危机奠定了基础。

  综上而言,马克思得出了资本主义社会下劳动必然被异化的结果。具体而言,马克思指出了资本主义劳动过程三个特性及其制度表现:一是“资本主义私有制”使得劳动过程与生产资料的分离乃至对立的现实;二是“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劳动过程的分工与组织的异己性更加凸显;三是“资本主义分配制度”作用下劳动过程的结果全部为资产阶级占有。由此,马克思以对资本主义劳动过程的特性分析为路径,揭示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以及经济制度与异化劳动生产的内在关联。

三、自由劳动与未来社会经济建设基本原则

  基于对资本主义社会中劳动异化的深刻体会,马克思希冀未来社会中的劳动呈现出自由自觉的状态,指出“自由王国只是在必要性和外在目的规定要做的劳动终止的地方才开始”,并以劳动过程批判与理论建构初步构建了未来社会基本经济制度建设的原则。

  第一,从劳动过程的实现前提看,生产资料共同占有的个人所有制使得劳动过程与生产资料实现了真正的结合。在对未来社会所有制形式设想时,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原始积累”部分最后作出了经典阐述:“在资本主义时代的成就的基础上,也就是说,在协作和对土地及靠劳动本身生产的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的基础上,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在这里,如何理解未来社会的“个人所有制”成为理解社会主义所有制原则的核心问题。从马克思对资本主义劳动过程理论批判出发,可以得出构建未来社会所有制的两点结论。

  一是生产资料公有制与生产社会化的要求相一致。马克思指出,未来社会所有制是“否定的否定”,既否定了资本主义所有制,又否定了基于小生产的劳动私有制。这是因为,社会化大生产的发展,尤其是在科学技术进步的不断推动下,劳动过程的分工与协作不断拓展着生产的边界,使得生产力必然要求突破私有制的狭隘界限。现实的生产发展也印证了这一趋势,生产发展不仅日益社会化,而且形成了世界范围内密切配合的产业链和价值链。可见,生产发展的趋势在于为扬弃私有制,从而为实现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奠定基础。

  二是生产资料公有制将实现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的直接结合。未来社会的所有制不仅意味着生产资料的社会所有,更重要的是强调了劳动过程与生产资料的直接结合。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法文版中以“重新建立劳动者的个人所有制”更新了原先使用的“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可以看出,马克思极为强调所有制与劳动者的关系,认为生产资料虽然为社会共同占有,却仍然是属于劳动者的生产资料,表现为社会中每个人都能够平等地享有生产资料的所有权。正如马克思指出的那样,“资本家对这种劳动的异己的所有制,只有通过他的所有制改造为非孤立的单个人的所有制,也就是改造为联合起来的、社会的个人的所有制,才可能被消灭。”这里的劳动者绝非劳动者个体,而是经过基于生产大规模发展以及社会化训练后的劳动者整体,体现的是高度社会化、深刻联合起来的劳动者所形成的劳动者联合体。以此方式,未来社会将实现基于劳动者联合劳动的所有制形式,表现为在公有制基础上所达到的劳动者整体对生产资料的占有和使用,从而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符合社会化发展趋势的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的结合。

  第二,从劳动过程的现实状况看,实现了以劳动时间为测度的社会有计划的调节。首先,从历史发展而言,未来社会消除了资本主义社会分工的异己性。未来社会劳动过程的重要特征表现为对分工范围的消解,以及任何特殊的活动范围的消除,从而“可以在任何部门内发展,社会调节着整个生产,因而使我有可能随自己的兴趣今天干这事,明天干那事,上午打猎,下午捕鱼,傍晚从事畜牧,晚饭后从事批判”。其次,未来社会消解了以获取剩余价值为目的的资本主义劳动组织,实现了以生产自由时间为目的的劳动。在马克思看来,随着固定资本的发展,特别是机器的自动化发展与进步,将会带来劳动时间的节约,即通过机器实现对人劳动的替代和解放。一旦群众的剩余劳动不再是社会财富发展的条件时,也就是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缩减到了最低限度的时候,社会中的每个人将会获得充分的劳动时间,并在此意义上实现劳动自由。要言之,共产主义社会中的劳动过程不再以获取剩余价值为目的,而是为了创造普遍多数人的自由时间,发展为实现符合社会全部需要而进行的劳动。最后,未来社会将实现生产和社会劳动有计划的调节和控制。异己的分工与组织消解后,社会中单个人的劳动过程,也就是个别的劳动将会被扬弃,进而成为社会性质的劳动。社会劳动的形成也意味着,劳动的社会条件实现整合并充分发挥职能。在此基础上,未来社会的经济过程将由社会需要直接调节和控制,实现社会范围内有计划的调节和控制。由此,未来社会的生产将按比例地进行,并且劳动力和生产资料的结合“直接由社会根据其需要使用于各个不同的行业”,即在社会范围内实现劳动力和生产资料的充分结合。这也意味着,未来社会中的个人能够自由使用各类劳动资料,从事自由自觉的劳动,实现了劳动时间和自由时间的真正统一。

  第三,从劳动过程的结果看,未来社会的分配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公平分配。在劳动前提和劳动过程的共同作用下,作为劳动所得的劳动产品的分配与消费,实际上已经由所有制前提和生产方式所决定了:“消费资料的任何一种分配,都不过是生产条件本身分配的结果;而生产条件的分配,则表现生产方式本身的性质”。基于公有制的重要前提,马克思畅想了未来社会的劳动产品分配方式发展的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刚从资本主义社会脱胎而来的共产主义社会,其分配方式表现为“按劳分配”。在此阶段,个人的劳动作为总劳动的组成部分,决定了劳动产品直接归属社会,因而无需进行交换。集体劳动所得的社会总产品理应进行适当扣除,而后进入个人分配。个人将根据他给予社会的劳动量,领回与耗费相等劳动量的消费资料,实现了对自己劳动成果的等量占有。此时的消费资料的分配,表现为商品等价物的交换,即一定量的劳动同另一种形式的同量劳动的交换过程。要言之,实现了社会总产品的集体劳动之后,剩余价值的剥削将不复存在,每个人将会实现劳动报酬与劳动付出相等同的劳动过程。

  第二阶段是在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之上高级阶段,其分配方式表现为“按需分配”。马克思指出,在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中,生产者实现的平等权利虽然与提供的劳动成比例,但是这种平等仍然是以单一尺度——劳动量来计算,而这忽略了不同人的特殊状况,同时也默认了个人的天然特权。马克思认为,在共产主义高级阶段,异己性分工、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的对立已经消失,劳动将不再是谋生手段,而是成为了生活的第一需要。在此情况下,自由自觉的劳动将会推动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从而为社会创造更加丰富的物质财富。最终,基于个人解放与生产力发展的辩证统一所达到的“各尽所能”,将会使得社会劳动产品最终实现“按需分配”,从而完全超越了资产阶级权利的狭隘界限,也扬弃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所能够容纳的最大物质生产结果。

  总结而言,劳动前提、劳动组织、劳动结果辩证统一,三者紧密结合展现出了以自由联合劳动为基础的未来社会应然形态,构筑了未来社会经济建设原则的重要内核:只有在“生产资料公有制”,尤其是基于生产资料共同占有的个人所有制下,才能真正实现“计划经济体制”,激发广大劳动者创造性的劳动能力,实现劳动产物的极大丰富,为劳动产物更加平等与公平的“分配制度”奠定客观物质基础,“从而使劳动会成为吸引人的劳动,成为个人的自我实现”。

四、结论与启示

  通过马克思的分析,可以得出关于基本经济制度生成与劳动过程的内在关联,深化对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生成历史必然性的理解,并为推动新时代背景下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进一步完善提供理论参考。

  第一,劳动发展阶段是构建社会基本经济制度的基础。首先,基本经济制度是各类社会经济关系中最基础的制度规定。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三卷中,从生产方式的角度探讨了资本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指出基本经济制度具有历史规定性,在特定历史中表现为三个方面的规定:生产资料所有制、分配关系、经济体制。按照大卫·哈维的理解,马克思所使用的“生产方式”的概念具有三种用法。其中,《资本论》中主要使用的方式是将其理解为“指劳动过程在资本主义阶级关系当中特有的形式”。基本经济制度的三个方面规定性与劳动过程直接相连,直接反映了劳动过程在什么性质的所有制下进行、劳动过程的结果如何分配、劳动过程如何进行等问题。可见,劳动过程成为了考察基本经济制度的微观基础,形成了劳动过程—生产方式—基本经济制度的理论路径。其次,劳动演变与社会基本经济制度生成辩证统一。正如马克思所指出的那样:“劳动过程的每个一定的历史形式,都会进一步发展这个过程的物质基础和社会形式。”考察劳动的演变,尤其是劳动过程在不同历史发展阶段的特征,构成了理解和把握社会基本经济制度的客观现实。最后,从资本主义到共产主义社会基本经济制度的发展,表现为从自发到自觉的历史生成过程。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经济关系批判,实际展示了资本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自发形成过程,即伴随着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发展所形成的系列制度。但是,社会主义社会的经济建设将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历史自觉,“社会化的人,联合起来的生产者,将合理地调节他们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把它置于他们的共同控制之下”。换言之,“自由人联合体”的基本经济制度深刻体现了社会化的人作为历史主体的积极作用,即依据劳动过程最新发展状况建立基本经济制度,并以基本经济制度促进自由自觉的劳动实现。

  第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的生成凸显了对当前劳动发展阶段的充分考量。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指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经济制度“既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又同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是党和人民的伟大创造”。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与基于劳动演变的生产力发展阶段紧密相连。其一,“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既发挥了公有制对劳动发展的促进因素,又探索适合劳动发展阶段的所有制形式和结构。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正是体现了对所有制的形式和结构的探索,即历史地、具体地分析社会历史发展阶段的劳动水平。具体而言,“社会占有和积累的生产资料还无法满足全体劳动者的劳动需要,一部分劳动者还要依靠其他所有制经济进行生产”决定了多种所有制经济是最符合我国当前生产力发展与劳动状况的经济制度。其二,“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鲜明体现了劳动产品的分配“决不能超出社会的经济结构以及由经济结构制约的社会的文化发展”。这是因为,分配关系就其本质而言完全决定于生产的结构。由此,必须从社会生产方式变革、社会的经济结构,以及由经济结构决定形成的文化把握劳动产品分配关系。事实证明,我国实行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制度安排,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能够最大限度“使一切社会成员尽可能全面地发展、保持和施展自己能力的那种分配方式”。其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促使劳动过程与生产资料高效结合。经济运行体制,也就是经济体制,“指的是一定社会组织内部资源配置的机制、方式和结构的总和,是对一定社会经济运行模式的概括”,涉及宏观上生产资料的配置,微观上生产要素与劳动过程相结合的问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在两个方面实现了重大创新。一是突破了传统社会主义对计划的定义,拓展了社会主义计划的内涵与外延。中国共产党在领导经济体制改革时,区分了纵向上通过自上而下的行政命令配置资源、推动经济活动的“指令性计划”与横向上促进经济协调发展的计划,突出了“指导性计划”的重要作用,并由此逐渐形成了以市场经济为基础的计划调节,即国家通过计划以市场为中介实现对经济活动的干预。二是创造性地引入了价值规律,破解了市场经济与资本主义的捆绑关系,发挥价值规律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高效促进劳动过程与生产资料相结合的重要作用。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人继承发展马克思关于经济体制的理论,在经济体制改革方面作出了重要探索。邓小平剥离了市场与计划的制度属性,强调了二者皆为经济手段,凸显了它们在调动资源以及促进经济发展方面的重要作用,由此实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新发展。

  第三,在朝向未来的劳动中构建与完善基本经济制度。马克思所描绘的未来社会的基本经济制度虽然距离当下的社会主义仍然有一定距离,却真正体现了从自发到自觉的历史进程。“所谓‘社会主义社会’不是一种一成不变的东西,而应当和任何其他社会制度一样,把它看成是经常变化和改革的社会。”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正是体现在能够自觉地构建与生产力发展相一致的各项制度,以制度革新实现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在此意义上,马克思对未来社会经济制度的揭示仍然对于当今制度的完善具有启示作用。其一,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探索公有制的实现形式。马克思对私有制的批判已经揭示,生产资料公有制与社会化大生产的发展趋势相适应,也为劳动过程的发展构筑新型经济制度支撑,以及为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开辟道路。不仅如此,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任何想把公有制经济否定掉或者想把非公有制经济否定掉的观点,都是不符合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都是不符合我国改革发展要求的,因此也都是错误的”。公有制作为与未来社会生产力发展相一致的所有制形式,同时也是与人民利益相一致,因而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必须坚持的原则。其二,在按劳分配制度改革中促进共同富裕。马克思已经指出,资本主义分配必然导致“分裂为两级”,即广大劳动人民的贫困是不可避免的趋势。与此形成对比的是,按劳分配体现了鲜明的社会主义属性,是与社会主义劳动过程发展相一致的分配原则。这是因为,劳动是收入分配的基本依据,体现了劳动过程在生产中的重要作用。劳动分配还是实现个人利益最大化与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相统一的重要基础,即实现了个体与群体利益的最大程度结合。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朝着共同富裕方向稳步前进作为经济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分配制度改革中扎实推动共同富裕,使全体人民共享现代化成果,是中国式现代化道路的重要特征,也是社会主义发展的必由之路。其三,探索经济体制的历史形式。马克思通过对劳动组织的发展历程揭示,劳动组织的演变与科学技术发展密切联系,突出的是机器发展对组织变革的重要意义。然而,技术的特殊性并不构成决定性因素,关键在于如何利用科学技术发展下的生产资料最新发展成果。当前社会,平台组织的出现深刻改变了劳动组织形式,背后体现的是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科技发展对劳动过程的改变。虽然平台经济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劳动者的劳动过程的紧张程度,但是必须承认的是,这些经济组织极大提高了劳动生产率以及资源配置效率。由此,必须探索适合当前生产发展阶段,构建社会经济运行过程最适当的资源配置方式,使得劳动过程能够以最合适的分工与组织方式推动生产力发展。

 

  (作者简介:毕照卿,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法学博士)

  网络编辑:同心

  来源:《社会主义研究》2021年第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