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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斌:论“矛盾”的哲学

发布时间:2020-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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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教科书中讲到关于矛盾的哲学时,采用的都是毛泽东同志的《矛盾论》中的观点。但是,在马列主义经典著作中虽然没有专门论述矛盾理论,却有不少涉及矛盾的论述,这些论述所反映出来的思想,并没有完全被毛泽东同志的《矛盾论》所概括,甚至在一些地方还存在一些差别。因此,有必要整理马列主义经典著作中的矛盾理论并将其与《矛盾论》进行比较和融合,形成较为完整的马克思主义矛盾论。

一、“矛盾”的概念

毛泽东同志在《矛盾论》中提出了一些关于矛盾的哲学问题,如矛盾的普遍性、矛盾的特殊性、主要的矛盾和主要的矛盾方面、矛盾诸方面的同一性和斗争性、对抗在矛盾中的地位,等等,但是,他并没有给矛盾下一个定义,而仅仅提到“事物的矛盾法则,即对立统一的法则,是唯物辩证法的最根本的法则。”这表明,在毛泽东同志看来,矛盾就是对立统一,不过这个矛盾还是事物的矛盾,不代表它囊括了所有的矛盾。

例如,恩格斯曾经提到,古典政治经济学“不得不求助于诡辩和伪善,以便掩盖它所陷入的矛盾”。这里的矛盾就不能解释为对立统一,而要把它理解为不能都成立但又被认为都成立的一对关系,从而表明这种认为必然是错误的,从而只有求助于诡辩和伪善才能让这种认为看上去不是错误的。这个矛盾之所以存在,是因为,这个世界既存在物质,也存在意识,而意识是对物质的反映。恩格斯指出:“所谓的客观辩证法是在整个自然界中起支配作用的,而所谓的主观辩证法,即辩证的思维,不过是在自然界中到处发生作用的、对立中的运动的反映,这些对立通过自身的不断的斗争和最终的互相转化或向更高形式的转化,来制约自然界的生活。”因此,如果存在事物的矛盾,那也就存在意识的矛盾,后一矛盾是对前一矛盾的反映。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还指出:“如果这种理论、神学、哲学、道德等等同现存的关系发生矛盾,那么,这仅仅是因为现存的社会关系同现存的生产力发生了矛盾。”但是,由于意识对物质的反映存在正确与错误之分,因此,意识的矛盾也有两种不同种类的区分。如果意识对物质的反映是正确的,那么意识的矛盾同样是对立统一的;如果意识对物质的反映是不正确的,那么意识的矛盾就会是无法成立的东西,自然也谈不上对立统一了。

马克思曾经写道:“无产和有产的对立,只要还没有把它理解为劳动和资本的对立,它还是一种无关紧要的对立,一种没有从它的能动关系上、它的内在关系上来理解的对立,还没有作为矛盾来理解的对立。”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矛盾的核心是对立,但这种对立处于运动或变化之中,具有内在的联系和能动关系。由于这种对立又被看成是“统一物分成为两个互相排斥的对立,而两个对立又互相关联着”,因而这种特殊的对立关系,又称为对立统一的关系。

除了上述“矛盾”外,马克思还提到,“社会的物质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便同它们一直在其中运动的现存生产关系或财产关系(这只是生产关系的法律用语)发生矛盾。于是这些关系便由生产力的发展形式变成生产力的桎梏。”生产力与生产关系本身就构成对立统一的矛盾。但显然,马克思在这里所说“矛盾”,只能理解为对立和冲突,而不能理解为对立统一。

由此,如果从本质上来把握矛盾,而不是拘泥于日常生活中遇到的矛盾,那么,我们只考察两类矛盾,其中事物的矛盾是能动的对立统一,其运动规律是在整个自然界中起支配作用的客观辩证法;意识的矛盾是辩证的思维,是对事物的矛盾的正确反映,其运动规律表现为主观辩证法,从而主观辩证法也是对客观辩证法的反映

 

二、“矛盾”的产生

毛泽东同志曾经认为,“差异就是矛盾。劳资之间,从两阶级发生的时候起,就是互相矛盾的,仅仅还没有激化而已。”由上面关于矛盾的定义和马克思的论述可以看出,毛泽东同志的这个认为“差异就是矛盾”的看法是不正确的。差异是矛盾产生的一个原因。但是,差异并不必然在产生矛盾。泰山与青海湖存在差异,但它们之间没有矛盾。事实上,在劳资两阶级刚发生的时候,阶级关系还不纯粹,除了这两个阶级外,还有地主阶级、小资产阶级等等,他们之间都存在差异,但我们却很少谈工人阶级与地主阶级之间的矛盾,就是因为工人与地主之间虽然存在差异,但他们之间缺乏内在的阶级联系和能动的关系。工人阶级也会与地主阶级之间发生斗争,但是这种斗争所依据的矛盾则是由资产阶级与地主阶级的矛盾和农民阶级与地主阶级的矛盾所决定的,从而工人阶级才会参与资产阶级革命反对封建地主势力,才会与农民阶级联盟反对与资产阶级结盟的地主阶级。显然,劳资之间有矛盾,不是因为他们有差异,而是因为他们之间有内在的阶级联系和能动的关系。

另一方面,差异可以发展为矛盾。马克思在谈到商品交换中发展出与商品对立的货币时就曾指出:“商品二重地存在这个简单的事实,即一方面商品作为一定的产品存在,而这个产品在自己的自然存在形式中观念地包含着(潜在地包含着)自己的交换价值;另一方面商品作为表现出来的交换价值(货币)存在,而这个交换价值又抛弃了同产品的自然存在形式的一切联系,——这种二重的、不同的存在必然发展为差别,差别必然发展为对立和矛盾。”

恩格斯指出:“一个事物是它自身,同时又在不断变化,它本身含有‘不变’和‘变’的对立,这就是矛盾。”恩格斯还指出:“运动本身就是矛盾;甚至简单的机械的位移之所以能够实现,也只是因为物体在同一瞬间既在一个地方又在另一个地方,既在同一个地方又不在同一个地方。这种矛盾的连续产生和同时解决正好就是运动。”毛泽东同志也说过:“矛盾即是运动,即是事物,即是过程,也即是思想。”但是,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指出:“我们看到,商品的交换过程包含着矛盾的和互相排斥的关系。商品的发展并没有扬弃这些矛盾,而是创造这些矛盾能在其中运动的形式。一般说来,这就是实际矛盾赖以得到解决的方法。例如,一个物体不断落向另一个物体而又不断离开这一物体,这是一个矛盾。椭圆便是这个矛盾借以实现和解决的运动形式之一。”地球围绕太阳运行的轨道就是这样的椭圆。马克思还曾写道:“这种矛盾只有通过矛盾本身的对象化才能解决,即只有使商品成为双重的东西才行:一方面处于自己自然的直接形式中,另一方面处于作为货币的间接形式中。”恩格斯也指出:“生命也是存在于物体和过程本身中的不断地自行产生并自行解决的矛盾;矛盾一停止,生命也就停止,死亡就到来。”

由此,我们又可以把事物看成是矛盾借以实现和解决的载体或矛盾本身的对象化。这种对象化也表明矛盾统一于事物之中,存在于统一物中,从而事物的矛盾不仅是对立,而且是对立统一。而且由于事物是矛盾的对象化,事物就必然会因为矛盾的作用而处于运动之中,从而才可以得出“没有不运动的物质和没有无物质的运动”的结论。

在这里,我们注意到,矛盾的事物就不仅是可能的,而且是存在的。列宁曾经批评民粹主义者以为资本主义是不可能的,是“错误的”:“矛盾不等于不可能。资本主义积累这个真正的为生产而生产,也是一个矛盾。但这并不妨碍它的存在,也不妨碍它成为一定的经济制度的规律。”

当然,仅仅知道对立统一,并不能明了矛盾产生的原因。在数学上画个椭圆也是看不出形成这个椭圆的矛盾的产生的原因的。只有了解万有引力之后,我们才能把握行星运行的椭圆轨道。同样地,商品的交换过程的矛盾的产生要用私有制来说明,而不能简单地用对立统一来说明。这是为什么恩格斯要指出:“一旦对每一门科学都提出要求,要它们弄清它们自己在事物以及关于事物的知识的总联系中的地位,关于总联系的任何特殊科学就是多余的了。于是,在以往的全部哲学中仍然独立存在的,就只有关于思维及其规律的学说——形式逻辑和辩证法。其他一切都归到关于自然和历史的实证科学中去了。”现代物理学想给宇宙从而也给对象化为宇宙的矛盾找一个起源,这个做法是以宇宙必然有起源为假设前提的,否则也不可能去找宇宙的起源。但是,这个假设未必成立。这就好比,我们可以给出一个更小的正数,但却给不出最小的正数。我们可以不断探索产生某一事物的另一事物,探索形成新矛盾的旧矛盾,但无法穷尽矛盾和事物的生成过程。

意识的矛盾即辩证思维,产生于人们对事物的矛盾的认识。事实上,“人们远在知道什么是辩证法以前,就已经辩证地思考了,正像人们远在散文这一名词出现以前,就已经用散文讲话一样。”但是,对事物的矛盾取得正确的认识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在思维的领域中我们也不能避免矛盾,例如,人的内部无限的认识能力和这种认识能力仅仅在外部受限制的而且认识上也受限制的各个人身上的实际存在”就构成这个领域的一个矛盾。事实上,“处在矛盾中的并通过矛盾来实现的社会发展的辩证性质,是经常引起分歧的根源。”马克思也提出:“辩护论者为否定危机存在而提出来的每个根据,都是他们在想象中排除的矛盾,所以是现实的矛盾,所以是危机的根据。在想象中排除矛盾的愿望同时就是实际上存在着的矛盾的宣示,这些矛盾按照善良的愿望是不应该存在的。

要正确反映事物的矛盾,我们必须进行一些看上去存在矛盾的辩证思维。例如,“高等数学的主要基础之一是这样一个矛盾:在一定条件下直线和曲线应当是一回事。高等数学还有另一个矛盾:在我们眼前相交的线,只要离开交点五六厘米,就应当认为是平行的、即使无限延长也不会相交的线。可是,高等数学利用这些和其他一些更加尖锐的矛盾获得了不仅是正确的、而且是初等数学所完全不能达到的成果。”

但是,形而上学者无法理解这种辩证思维,而是“习惯用赤裸裸的直接矛盾来思考:‘是就是,不是就不是,除此以外,都是鬼话。’”这样一来,形而上学者就不得不面临意识上的矛盾,不得不提出很多的悖论,使自己陷入自相矛盾的境地。另外,列宁还指出:“在现代农业经济这样一个各种趋势错综复杂、形形色色、互相交织而又互相矛盾的领域里,随时都可以找到一些实际例子来证实互相对立的观点。这里首先需要的,而且比任何地方都更加需要的,是把整个过程描绘出来,把所有趋势都考虑到,并且计算这些趋势的合力,或者说它们的总和,它们的结果。

 

三、“矛盾”的表现

矛盾的首要表现是对立,其次才是对立的统一。为了把统一中的对立表现出来,内在的矛盾就要表现为外在的对立。例如,在商品交换中存在一个来源于商品本身的二重性的矛盾。“商品是以铁、衣服、小麦等各式各样的使用价值或商品体的形式出现的。这是它们的日常的自然形式。但它们之所以是商品,只因为它们是二重物,既是使用物品又是价值承担者。然而,它们并不能同时发挥使用价值和价值的作用,即它们不能既作为使用价值被占有者消费掉,又作为价值承担者被占有者拿去交换其他的商品。潜藏在商品中的使用价值和价值的这种内部对立,在商品交换中,通过外部对立,即通过两个商品的关系表现出来了。比如,在‘2公斤茶叶=1件上衣’这个交换公式中,茶叶代表对立中的使用价值一方,上衣代表对立中的价值一方。也就是说,在这里,被买来消费的是茶叶,茶叶发挥使用价值的职能。而购买2公斤茶叶付出的代价,是1件上衣。上衣不是直接用来穿的,而是用来购买茶叶的,1件上衣在这里表现了2公斤茶叶的价值。如果把这个等式反过来,即1件上衣=2公斤茶叶,那么含义也就大不相同了,上衣就成为代表使用价值的一方,而茶叶就成为代表价值的一方了。由于茶叶、上衣和其他商品在代表价值方面存在这样或那样的缺陷,比如不便分割、不便携带,尤其是这些商品单个产品的价值量随着劳动生产率的提高而贬值幅度较大,于是对立的价值一方,即表现价值的商品越来越固定在某种独特的商品上,并由这种独特的商品作为商品流通的中介,执行流通手段的职能。于是货币就产生了。这种独特的商品,也就是金,就成为货币。”也就是说,商品内在的二重性矛盾表现为外在的普通商品与货币的对立。

同一矛盾可以表现为多种对立,而并非只能表现为一种对立。例如,恩格斯曾经指出:“社会化生产和资本主义占有之间的矛盾表现为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对立。”但他又同时指出:“社会化生产和资本主义占有之间的矛盾表现为个别工厂中生产的组织性和整个社会中生产的无政府状态之间的对立。”在这里,同一个矛盾就表现为两种不同的对立。而从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讨论等价形式的三个特点中,我们也可以发现等价形式所蕴含的矛盾表现为三种对立,即使用价值与价值的对立、具体劳动与抽象劳动的对立和私人劳动与社会劳动的对立。

矛盾意味着对立,但是对立不等于对抗,尤其是不等于激烈的对抗,尽管对立在一定条件下也直接表现为对抗。列宁指出:“对抗和矛盾完全不是一回事。在社会主义下,对抗将会消失,矛盾仍将存在。”毛泽东同志也指出:“工农之间,即使在苏联的社会条件下,也有差异,它们的差异就是矛盾,仅仅不会激化成为对抗,不取阶级斗争的形态,不同于劳资间的矛盾;它们在社会主义建设中形成巩固的联盟,并在由社会主义走向共产主义的发展过程中逐渐地解决这个矛盾。”在毛泽东同志看来,“对抗只是矛盾斗争的一种形式,而不是它的一切形式”。

对抗的消失不意味着对立的消除,不等于矛盾就可以调和。列宁认为,“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和表现。在阶级矛盾客观上不能调和的地方、时候和条件下,便产生国家。反过来说,国家的存在证明阶级矛盾不可调和。”这也就是说,国家是阶级矛盾的对象化。这里的调和可以看成是消除对立,矛盾可以缓和而不可以调和,调和就意味着矛盾的消失,也意味着矛盾所对象化的事物的死亡或消失。正因为如此,列宁才得以批评资产阶级的思想家“把国家说成是阶级调和的机关。”有人可能要说,社会主义国家消灭了地主阶级和资产阶级,为何国家还要存在。这首先是因为,资产阶级在国际上还存在,并能够从外部影响社会主义国家,从而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的矛盾并没有从根本上消除。其次是因为,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工农差别、城乡差别和脑体劳动差别还存在,这三大差别导致各个不同的阶层之间虽然有着联盟的关系,但也存在着矛盾,存在着消除这些差别的需要,也就有了国家存在的需要。列宁曾经指出,工农政权“的任务不仅是彻底消灭地主和资本家——这件事情我们差不多已经办到了——而且要建立一个无论地主或资本家都不能重新产生的社会。”前苏联忽视了后面这个任务,导致亡党亡国。这个亡国不是国家的消亡,而是说在那里原来的社会主义国家变成了资本主义国家。

矛盾可以缓和就意味着它也可以激化。矛盾的激化就会导致冲突的出现。这种冲突可以使旧矛盾解体而产生新矛盾,例如,蒋介石撕毁停战协定挑起内战的后果是旧中国的解体和新中国的诞生;这种冲突的后果也可能没有脱离旧矛盾的范畴并使矛盾的激化得到抑制,例如,马克思曾经指出:“各种互相对抗的因素之间的冲突周期性地在危机中表现出来。危机永远只是现有矛盾的暂时的暴力的解决,永远只是使已经破坏的平衡得到瞬间恢复的暴力的爆发。”不过,经历过激化的旧矛盾也已经不是原来的旧矛盾而是已经发展了的旧矛盾。例如,恩格斯曾经写道,“1848年的革命,同它以前的许多次革命一样,有着奇特的命运。正是那些把这次革命镇压下去的人,如卡尔·马克思常说的,变成了它的遗嘱执行人。路易—拿破仑不得不建立独立而统一的意大利,俾斯麦不得不在德国实行某种根本的变革,不得不恢复匈牙利的某种程度的独立,而英国的工厂主们也没有任何更好的办法,只有赋予人民宪章以法律效力。”

另一方面,矛盾的激化也不需要与之相伴随的事物的成熟。马克思和恩格斯就曾经指出:“按照我们的观点,一切历史冲突都根源于生产力和交往形式之间的矛盾。此外,不一定非要等到这种矛盾在某一国家发展到极端尖锐的地步,才导致这个国家内发生冲突。由广泛的国际交往所引起的同工业比较发达的国家的竞争,就足以使工业比较不发达的国家内产生类似的矛盾(例如,英国工业的竞争使德国潜在的无产阶级显露出来了)。”也正因为如此,落后国家才有可能率先解决先行国家没有克服的矛盾,才能够拥有后发优势,实现对先行国家的赶超,甚至率先进入新的历史发展阶段,就像旧俄国和中国率先进入社会主义阶段一样。

因此,矛盾虽然可以缓和或存在缓和的可能,但是为了推动历史的进步,我们有时未必要缓和矛盾,反而可能要激化矛盾。列宁就曾经质问,“是前进,去进一步加剧和加深帝国主义所产生的种种矛盾呢,还是后退,去缓和这些矛盾?这些问题是对帝国主义批评的根本问题。”当然,事物发展的必然矛盾也不是人为可以随便缓和的。帝国主义间的争霸矛盾及其尖锐化所导致的第一次世界大战就不是人为可以缓和或阻止的,这时的问题只在于要不要利用这一矛盾的激化,实现“变帝国主义战争为国内战争”,进行社会主义革命。第二国际的修正主义者在西欧放弃了努力,而列宁在俄国取得了成功。列宁也非常擅长利用矛盾。他曾指出,“我们应该加以利用的帝国主义的一个矛盾,这就是日本和美国之间的矛盾;另一个矛盾是美国和其余资本主义国家之间的矛盾。

事物的矛盾必然在意识上有所反映。列宁曾经指出:“托尔斯泰的观点和学说中的矛盾并不是偶然的,而是19世纪最后30多年俄国实际生活所处的矛盾条件的表现。”事物的矛盾在意识上的这种反映还使得理论具有论战性,以至于不批判无学术。例如,列宁就曾指出:“‘马克思体系’所以带有‘论战性’,并不是因为它‘有偏向’,而是因为它的理论正确地反映了生活中的一切矛盾。因此,如果不领会‘马克思体系’的‘论战性’,那么现在和将来都不能领会‘马克思体系’,因为这个体系的‘论战性’正是资本主义本身的‘论战性’的确切反映。”

 

四、“矛盾”的性质

毛泽东同志指出,“矛盾存在于一切客观事物和主观思维的过程中,矛盾贯串于一切过程的始终,这是矛盾的普遍性和绝对性。矛盾着的事物及其每一个侧面各有其特点,这是矛盾的特殊性和相对性。”但是,这里所讲的矛盾的普遍性则过于普遍了,或者说这是最高级别的普遍性。毛泽东同志还指出:“由于事物范围的极其广大,发展的无限性,所以,在一定场合为普遍性的东西,而在另一一定场合则变为特殊性。反之,在一定场合为特殊性的东西,而在另一一定场合则变为普遍性。”这里所说的在另一场合会成为特殊性的普遍性就不是最高级别的普遍性。因此,矛盾的普遍性是分层次的。同时,矛盾的特殊性也是分层次的,在另一场合会成为普遍性的特殊性矛盾就高于该场合下的特殊性矛盾。

由于世界上存在着不同的事物,每个不同的事物的矛盾也有所不同,即具有特殊性。因而矛盾的特殊性也是具有普遍意义的。现代物理学企图将四种基本力完全统一起来,主张宇宙起源于一场大爆炸而大爆炸的核心是无差别的,这就是要消除矛盾特殊性的普遍存在。笔者认为这种努力会像构建地心说模型的努力一样最终无法成功,因为它的基本假设是(至少在起源上)只有矛盾的普遍性而没有矛盾的特殊性,这个假设并不比地球是宇宙的中心的假设更靠谱。

在矛盾的普遍性与矛盾的特殊性的关系中,我们注意到一个普遍性矛盾下必然会有多个特殊性矛盾,否则普遍性矛盾也就不具有普遍性了。例如,列宁曾经指出,“无限制扩大生产的趋向和有限的消费之间的矛盾并不是资本主义唯一的矛盾,而资本主义没有矛盾就根本不能存在和发展。”这样一来,在同一个普遍性矛盾即同一个事物之下的多个特殊性矛盾中就有可能存在着在时间和空间上并存的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的划分。毛泽东同志指出:“在复杂的事物的发展过程中,有许多的矛盾存在,其中必有一种是主要的矛盾,由于它的存在和发展规定或影响着其他矛盾的存在和发展。”例如,1937年中国社会的矛盾中同时存在着国共两党所代表的阶级矛盾和中国人民与日本军国主义者间的民族矛盾,其中前者是次要矛盾,后者是主要矛盾。

在这种情况下,要解决次要矛盾,就要首先解决主要矛盾。列宁就曾指出:“在我国,‘文明’和野蛮、欧洲方式和鞑靼方式、资本主义和农奴制的矛盾在很大程度上掩盖了纯粹资本主义的矛盾,就是说,首先应该实现的要求是促进资本主义的发展,替资本主义清除封建残余,既改善无产阶级的、也改善资产阶级的生活和斗争的条件。”但是,我们也要警惕在某个局部,次要矛盾会上升为主要矛盾。例如,在中国抗日战争期间,国民党政府搞皖南事变,就使得皖南地区这个局部的阶级矛盾一度成为主要矛盾。中国共产党顾全大局,通过有理有利有节的斗争,平和地解决了这个问题,才使得全国的主要力量仍然放在解决民族矛盾这个主要矛盾上。这也提醒我们,在重点关注主要矛盾的同时,不能忽视次要矛盾。中国抗战胜利后,阶级矛盾也重新成为主要矛盾,国民党政府撕毁双十协定之后,中国共产党也不再平和地解决问题,而是通过解放战争把国民党赶到了台湾去。

主要矛盾也会由于次要矛盾的存在而更加尖锐。列宁曾经指出:“马其顿的地主(所谓斯帕吉)是土耳其人,伊斯兰教徒;农民则是斯拉夫人,基督教徒。因此,阶级矛盾由于宗教矛盾和民族矛盾而更加尖锐。”在普法战争期间,马克思也曾指出,“根据我从法国得到的种种消息来看,整个资产阶级都宁愿让普鲁士占领,而不愿让带有社会主义倾向的共和国取得胜利。”在中国抗战期间,国民党的高官公然叫嚣“宁亡于日,不亡于共”,也是一个例证。

主要矛盾与次要矛盾的划分既像上面对于阶级矛盾和民族矛盾的分析一样具有客观性,有时也具有主观性,取决于人们的主观取舍。例如,日常用水时水的物理性质是主要矛盾,化学性质是次要矛盾,人们更在乎水是处于冰、水、汽的哪个物理形态中。但是,在电解水制取氢气时,水的化学性质是主要矛盾,物理性质是次要矛盾。在这里,水的哪种性质是主要矛盾,取决于人们对于水的不同特殊性矛盾的主观需要。

另一方面,在矛盾的普遍性与矛盾的特殊性的关系中,也可能存在着在时间上或空间上没有并存的从而没有主次之分的不同的特殊矛盾,例如,1970年中国的社会主义与苏联的社会主义是不同的,存在着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和苏联模式的社会主义之分,而1980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与2018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也是不同的,存在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有无进入新时代的差别。

毛泽东同志指出:“如果不认识矛盾的普遍性,就无从发现事物运动发展的普遍的原因或普遍的根据;但是,如果不研究矛盾的特殊性,就无从确定一事物不同于他事物的特殊的本质,就无从发现事物运动发展的特殊的原因,或特殊的根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特殊性矛盾对应的是社会主义的普遍性矛盾而不是资本主义的普遍性矛盾,所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社会主义而不是资本主义。进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的主要矛盾不是生产的社会化与生产资料私人占有之间的矛盾,而是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与落后的社会生产力之间的矛盾。这个主要矛盾在新时代中国的具有特殊性的体现就是表现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因此,当前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既要紧紧抓住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特殊性矛盾,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又要死死盯着科学社会主义这个普遍性矛盾,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

马克思曾经提到经济规律与一切以表面现象为根据的经验之间的矛盾,这是事物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之间的矛盾在意识上的反映。规律对应的是矛盾的普遍性,经验对应的是矛盾的特殊性。我们不能简单地用规律去说明经验,对此,马克思指出:“应当时刻记住,一旦在我们面前出现某种具体的经济现象,决不能简单地和直接地用一般的经济规律来说明这种现象。”同时,我们也不能简单地用经验去“检验”或否定规律。这是因为,“如果事物的表现形式和事物的本质会直接合而为一,一切科学就都成为多余的了”。马克思指出,要解决规律与经验之间的“这个表面上的矛盾,还需要许多中项,就像从初等代数的角度来看,要了解0/0可以代表一个真实的量需要很多中项一样。”而揭示这些中项也是科学研究的任务。

 

五、“矛盾”的两个方面

矛盾一词是由矛和盾两个字构成的。对立的矛和盾也构成矛盾的两个方面,其中矛具有攻击性,起破坏作用,可以代表矛盾的破坏方面和否定方面,而盾具有防护性,起保护作用,可以代表矛盾的保守方面和肯定方面。马克思和恩格斯在《神圣家族》中就提到了矛盾的这两个方面:“私有财产作为私有财产,作为财富,不得不保持自身的存在,因而也不得不保持自己的对立面——无产阶级的存在。这是对立的肯定方面,是得到自我满足的私有财产。相反,无产阶级作为无产阶级,不得不消灭自身,因而也不得不消灭制约着它而使它成为无产阶级的那个对立面——私有财产。这是对立的否定方面,是对立内部的不安,是已被瓦解并且正在瓦解的私有财产。……在这种对立内,私有者是保守的一方,无产者是破坏的一方。从前者产生保持对立的行动,从后者则产生消灭对立的行动。”在当前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中,从坚持社会主义的原则来看,公有制是盾,私有制是矛,公有制要维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科学社会主义性质,是肯定的方面,而私有制则要实行和平演变,走资本主义道路,甚至使中国向美国投降,从而是否定的方面。而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来看,生产力是矛,生产关系是盾,我们需要不断地调节生产关系以适应甚至推动生产力的发展。

今天中国的经济学家提出,要保存市场经济的好的方面,消除其坏的方面。而蒲鲁东则早就提出,保存经济范畴的好的方面,消除其坏的方面。对此,马克思早就指出:“两个相互矛盾方面的共存、斗争以及融合成一个新范畴,就是辩证运动。谁要给自己提出消除坏的方面的问题,就是立即切断了辩证运动。”

毛泽东同志指出:“无论什么矛盾,矛盾的诸方面,其发展是不平衡的。……矛盾的主要和非主要的方面互相转化着,事物的性质也就随着起变化。在矛盾发展的一定过程或一定阶段上,主要方面属于甲方,非主要方面属于乙方;到了另一发展阶段或另一发展过程时,就互易其位置,这是依靠事物发展中矛盾双方斗争的力量的增减程度来决定的。”就地球绕太阳旋转来说,在近日点是对太阳的离开方面大于落向方面,地球开始离太阳越来越远;而到了远日点则是对太阳的落向方面大于离开方面,地球开始离太阳越来越近。这种互易其位的转换是由于随着地球从远日点向太阳靠近,引力作用的结果加快了地球的速度,导致离心力的增加,这种增加在近日点实现了矛盾两个方面的转换,使离开方面替代落向方面成为矛盾的主要方面,而引力作用的持续发挥,使得地球离开太阳的速度逐渐减少,离心力下降,在远日点实现了矛盾两个方面的新的转换,使落向方面成为替代离开方面成为矛盾的主要方面。从而形成了地球年复一年地绕太阳旋转。这样的转换还谈不上事物的性质随着起变化,因为椭圆轨道本身没有变化。这种转换反而是维持事物所必须的运动。只有这些互相转换受到阻碍或被破坏时,事物的性质才会起变化。例如,太阳死亡的时候会急剧膨胀,成为“红超巨星”,进而吞没地球,椭圆轨道就会发生彻底的变化。

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不是一回事。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而这一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则是公有制和按劳分配。毛泽东同志指出:“取得支配地位的矛盾的主要方面起了变化,事物的性质也就随着起变化。”因此,一旦公有制和按劳分配的主体地位发生动摇,成了社会矛盾的次要方面,那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就会发生性质的改变,就会成为中国特色资本主义。为此,我们就必须坚持习近平同志所强调的“公有制主体地位不能动摇”的原则。显然,在这里,矛盾的主要方面是不能随便与矛盾的次要方面发生地位上的转换的。相反地,邓小平同志指出:“吸收外资也好,允许个体经济的存在和发展也好,归根到底,是要更有力地发展生产力,加强公有制经济。”也就是说,发展非公经济这个矛盾的次要方面,是为了加强而不是削弱矛盾的主要方面。有句成语叫“相反相成”,毛泽东同志认为,这就是说相反的东西有同一性。其实,除了说明同一性外,相反相成还意味着互相加强。因此,不能把矛盾的主要方面与矛盾的次要方面的关系只是简单地理解为一个互相转换或转化的关系,而忽视它们相互加强的可能。这也是为什么我们今天还要支持和引导私有制经济发展的原因。

 

六、“矛盾”的演化

“矛盾”的演化包括“矛盾”的转化和进化(退化)。“矛盾”的转化意味着没有新的事物出现,这种转化主要表现为旧事物的运动。“矛盾”的进化则意味着新事物的产生。而“矛盾”的退化表明已经消失了的旧事物又死灰复燃了。

毛泽东同志指出,形而上学家认为,“一种事物永远只能反复地产生为同样的事物,而不能变化为另一种不同的事物。”形而上学家的观点虽然是错误,但这种错误也有现实的背景。事实上,只有一种事物反复地产生为同样的事物,我们才能给这个事物一个认定。试想,如果我们种下一个绿豆种子,结果它结出的是小麦种子,再一次种下后结出的是玉米的种子或者直接转化成了石头,那么我们会认为这是个什么东西呢?毛泽东同志还指出:“为什么鸡蛋能够转化为鸡子,而石头不能够转化为鸡子呢?为什么战争与和平有同一性,而战争与石头却没有同一性呢?为什么人能生人不能生出其他的东西呢?没有别的,就是因为矛盾的同一性要在一定的必要的条件之下。”显然,只有一种事物能够反复地产生为同样的事物,矛盾的同一性才是可能的,矛盾的能动的内在联系才是存在的。

一种事物反复产生为同样的事物,同样是矛盾的转化,例如,小麦的生长发育所经历的种子萌发、出苗、生根、长叶、拔节、孕穗、抽穗、开花、结实的各个阶段都存在矛盾的转化,也都是对上一个阶段的否定。在这一系列的否定的否定之后,我们看到同一事物的反复出现。当然,这并不是说小麦永远不会发展成为其他的东西。事实上,小麦本身也是进化的产物,是由其他事物变化来的,只不过这个变化的过程比较漫长,才被一些形而上学家认为“永远”不会变化。

从某种角度来看,我们可以把矛盾的转化看成是矛盾的量变,把矛盾的进化看成是矛盾的质变,尽管在矛盾的量变内部例如小麦的生长过程中又可以细分量变与质变。矛盾的进化之所以会发生,主要是因为矛盾转化所引起的量变遇到了界限。例如,原始公社的产品的生产随着劳动生产力的提高,出现了剩余,而对这个剩余的处置则引起了交换,从而产品生产开始向商品生产进化。再例如,资本主义商品生产由于资本家对剩余价值的追逐导致生产过剩日益严重,进而引发经济危机,而对这个问题的解决,就要从资本主义进化到社会主义。

矛盾的转化是始终存在和发生着的,而矛盾的进化则需要经过一段时间的沉淀和积累才可以发生。与动植物漫长的进化过程相比,社会矛盾的进化尤其是现代社会矛盾的进化要快速得多。那种认为历史已经终结也就是不再进化的观点,很快就被现实的发展否定了。

毛泽东同志认为,“一切矛盾都依一定条件向它们的反面转化着。”但是,虽然矛盾的进化必然意味着对原矛盾的否定,但却并不一定是向它们的反面转化着。这是因为,这个反面未必是新生事物,而矛盾的进化是要产生新生事物。因此,更合适的说法是一切矛盾都依一定条件向否定或者说扬弃它们的方面转化。毛泽东同志还指出:“一切过程都有始有终,一切过程都转化为它们的对立物。”同样地,这种对立物可以是前进的对立物也可以是后退的对立物,例如,资本主义的对立物有封建主义和社会主义,而我们所希望的转化是进化为前进的对立物,但不排除出现旧事物复辟的退化。

毛泽东同志指出,“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不是在事物的外部而是在事物的内部,在于事物内部的矛盾性。任何事物内部都有这种矛盾性,因此引起了事物的运动和发展。事物内部的这种矛盾性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一事物和他事物的互相联系和互相影响则是事物发展的第二位的原因。”既然事物是矛盾的存在形式,那么当矛盾发展变化之后,它的存在形式即事物自然也会有所发展变化。矛盾本身的变化既有可能是矛盾自身运动的结果,比如从商品中发展出货币,也有可能是来自外部的力量对矛盾的改变,比如转基因技术改变了植物内部的矛盾,从而产生了与传统植物不同的转基因植物。这也表明,毛泽东同志所主张的“单纯的外部原因只能引起事物的机械的运动,即范围的大小,数量的增减,不能说明事物何以有性质上的千差万别及其互相变化”的观点只适用于外部的机械作用,而不适用于转基因这样的外部作用,尽管转基因技术不能把一种植物的内在矛盾变成钢铁内部的矛盾,仍然要基于植物的内因来起作用。

 

七、“矛盾”的解决

毛泽东同志指出:“不同质的矛盾,只有用不同质的方法才能解决。例如,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矛盾,用社会主义革命的方法去解决;人民大众和封建制度的矛盾,用民主革命的方法去解决;殖民地和帝国主义的矛盾,用民族革命战争的方法去解决”。我们在前面提到,事物本身就是解决矛盾的形式。因此,毛泽东同志在这里提到的“矛盾”的解决,不是要求“创造这些矛盾能在其中运动的形式”,而是要消除矛盾,或者严格地说,是要消除旧矛盾,产生新矛盾。

需要指出的是,不同质的矛盾并不排除可以用同样的方法去解决。在中国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历史进程中,在解决我们所遇到的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矛盾、人民大众和封建制度的矛盾、殖民地和帝国主义的矛盾时,加强党的领导,使党领导一切,都是我们所采用的方法之一。毕竟不同质的矛盾,只是强调矛盾的特殊性,但还存在超越这些特殊性的普遍性,从而存在普遍适用的方法。我们既不能只讲特殊方法排斥普遍方法,犯经验主义的错误,也不能只用普遍方法而无视特殊方法,犯教条主义的错误。必须把普遍的方法与特殊的方法结合起来使用,才能正确地解决我们所面临的问题。

“矛盾”的解决要求消除产生矛盾的原因。马克思和恩格斯就曾指出:“生产力、社会状况和意识,彼此之间可能而且一定会发生矛盾,因为分工使精神活动和物质活动、享受和劳动、生产和消费由不同的个人来分担这种情况不仅成为可能,而且成为现实,而要使这三个因素彼此不发生矛盾,则只有再消灭分工。”恩格斯还指出:“生产过剩和大众的贫困,两者互为因果,这就是大工业所陷入的荒谬的矛盾,这个矛盾必然要求通过改变生产方式来使生产力摆脱桎梏。”

在这里,我们注意到,要解决矛盾,消除其产生的原因,首先要正确地找准矛盾产生的原因,否则我们是无法解决矛盾的。例如,马克思就曾指出:“产品的交换价值产生出同产品并存的货币。因此,货币同特殊商品的并存所引起的混乱和矛盾,是不可能通过改变货币的形式而消除的(尽管可以用较高级的货币形式来避免较低级的货币形式所具有的困难),同样,只要交换价值仍然是产品的社会形式,废除货币本身也是不可能的。必须清楚地了解这一点,才不致给自己提出无法解决的任务”。

由于事物是矛盾本身的对象化,因此,现实中的矛盾是不可以在意识中解决的。列宁曾经指出:“社会生产力发展了,而消费没有相应发展,这当然是一种矛盾,但这正是现实中存在的矛盾,它是从资本主义的本质中产生的,而决不是用感伤的词句所能抹杀的。”对此,马克思也指出:“批判的武器当然不能代替武器的批判,物质力量只能用物质力量来摧毁”。

矛盾的进化是解决或消除旧矛盾的常用方式。对此,恩格斯曾经写道:“因为我们这里考察的不是只在我们头脑中发生的抽象的思想过程,而是在某个时候确实发生过或者还在发生的现实过程,因此这些矛盾也是在实践中发展着的,并且可能已经得到了解决。我们考察这种解决的方式,发现这是由建立新关系来解决的,而这个新关系的两个对立面我们现在又需要展开说明,等等。”马克思也指出:“一种历史生产形式的矛盾的发展,是这种形式瓦解和新形式形成的惟一的历史道路。”列宁同样认识到,“矛盾愈向前发展,摆脱这个矛盾就愈容易”,从而他指出,“我们并不把希望寄托在制止资本主义矛盾的发展上,而是寄托在充分扩大这种矛盾上”。只有充分发展和激化矛盾,矛盾的进化才是可能的或容易发生的。

今天我们在改革开放中也出现了很多问题,对于这些问题,有人提出,改革中出现的问题要用深化改革的办法来解决。但是,一方面,列宁指出:“只要再多走一小步,看来象是朝同一方向多走了一小步,真理就会变成错误。”另一方面,习近平同志在视察第13集团军时提出:“主动来一场思想上的革命,从一切不合时宜的思维定式、固有模式、路径依赖中解放出来,防止穿新鞋走老路。”显然,对于改革中出现的问题即产生的不利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矛盾,我们不能像对待资本主义国家的矛盾那样用任其发展甚至促其发展的方式来摆脱,而是要消除这个矛盾产生的原因,改变在新时代的条件已经不合时宜的旧改革的思维定式和做法,既不能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从而问题不仅没有得到解决反而更加放大了,又要避免正确的做法由于没有与时俱进而转化成为错误的做法。事实上,邓小平同志在中国社会主义农业的改革和发展问题上提出“两个飞跃”而没有只谈一个飞跃,就是怕一些人缺乏辩证思维,只会一条道走到黑,进而葬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如今这“发展集体经济”的第二个飞跃迟迟没有替代“实行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的第一个飞跃,反而是全面深化改革必须要解决的问题。

有些矛盾可以在有限的进化中得到解决,例如封建社会到资本主义社会的进化解决了封建社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有些矛盾需要在无限的进化或者说前进中才能解决,例如,前面提到的人的内部无限的认识能力和这种认识能力在各个人身上的实际存在之间的矛盾就“是在至少对我们来说实际上是无穷无尽的、连绵不断的世代中解决的,是在无穷无尽的前进运动中解决的。”

对于形而上学者由于缺乏辩证思维而制造的意识上的矛盾,我们决不能像古典经济学那样用“强制的抽象法”把“规律从现象的矛盾中拯救出来”,而且要“充分地占有材料,分析它的各种发展形式,探寻这些形式的内在联系。”也就是要“实事求是”。只有这样,我们才能解决意识上的矛盾。

 

 

来源:《郑州轻工业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20年第2

网络编辑:保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