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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恩富:改革开放以来新马克思经济学综合学派的若干理论创新

发布时间:2018-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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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 有舆论说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家一贯保守僵化而没有理论创新, 甚至还有舆论说马克思以后的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家没有提出任何新概念和新理论。事实上, 我国改革开放的主要经济成就均是马克思主义及其中国化经济理论指导的结果, 其中既有党的领袖创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理论体系的决定作用, 也有学术界创立的新马克思经济学综合学派 (以下简称“新马派”) 等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者的重要贡献。而改革开放过程中过去或现在存在的较严重问题, 大多数是西方经济理论和政策负面影响的结果。本文限于篇幅, 只选择地略述新马克思经济学综合学派相对最重要的十大理论创新。

一、社会主义三阶段论

一般认为, 改革开放以来有两个基石性理论最为重要, 一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 二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而新马克思经济学综合学派在这两个基石性理论方面均有前瞻性创新。

1988年开始, 笔者发表的《关于划分社会经济形态和社会发展阶段的基本标志———兼论我国社会主义社会初级阶段的经济特征》等一些论著中, 强调对划分社会主义社会发展阶段的标志或标准要作整体考察, 既要看到生产力的终极作用和间接或终极标志, 又要看到生产关系的直接作用、直接标志, 并认为由生产力引起的生产关系或经济制度的部分质变形成社会主义三个阶段 (这与主要直接从GDP和生活水平来划分社会主义发展阶段的观点可以并存) , 即初级阶段经济制度=多种公有制主体 (私有制辅体) +市场型按劳分配主体 (按资分配辅体) +国家 (计划) 主导型市场经济;中级阶段=多种公有制+多种商品型按劳分配+国家主体型计划经济 (市场调节辅体) ;高级阶段=单一全民公有制+产品型按劳分配+完全计划经济;共产主义=单一全民公有制+产品型按需分配主体 (个别供不应求的新消费品按劳分配) +完全计划经济;现代资本主义经济制度=私有制为主体+按资分配主体+国家指导型市场经济。这一新理论客观界定了不同社会及其发展阶段, 有益于理论自洽地揭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与共产主义远大制度目标的本质联系, 说明初级社会主义是科学社会主义的初级形态。

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论

党中央决定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是完全正确的, 也是有学理基础和支撑的。可以说, 改革开放40年来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建立和健康发展, 都与“新马派”代表性学者所给予的前瞻性理论分析和政策建言有内在联系。19881, 笔者发表论文提出:“当市场体系和市场机制真正发育成熟和完善的时候, 这种经济体制实质上是一种新型的计划调控下的市场经济体制。”1989年下半年, 社会各界关于计划与市场的关系又进入新一轮的争论高潮, 中央文件此时的新提法是建立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商品经济体制, 而笔者认为这一表述不准确, 因为虽然计划与市场可以并存, 但整个经济体制不可能既是计划经济, 又是商品经济, 所以1990年发表的文章依然主张“市场经济”的提法。之后, 笔者于19929月发表的一文中, 针对认为市场经济与马克思主义相矛盾的错误观点, 明确指出:“我向来认为, 以马克思没有使用过‘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为理由, 否定商品的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的总和等于商品经济, 否定社会化商品经济等于市场经济, 这种观点不符合《资本论》的全部分析逻辑, 与科学地研究当代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的经济运行并无益处。”由此深一步提出:“我们在理论上既可以使用‘商品经济’一词表达‘市场经济’的含义, 也可以批判地使用西方经济学曾加以规定过的‘市场经济’一词。但考虑到经济学术语的国际通用性, 今后必须更多地采用‘市场经济’的概念。”“新马派”著名学者于祖尧、刘国光比笔者更早地提出“缩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市场取向改革”的思想。

三、新的活劳动创造价值一元论

1995年开始, 笔者发表一些论著, 逐步形成“新的活劳动创造价值一元论”, 认为依据已有商品经济、市场经济的实践和马克思关于活劳动创造为市场交换而生产的商品价值, 以及纯粹为商品价值形态转换服务的流通活动不创造价值的科学精神, 可以推断, 凡是直接为市场交换而生产物质商品和精神商品以及直接为劳动力商品的生产和再生产服务的劳动, 其中包括自然人和法人实体的内部管理劳动和科技劳动, 都属于创造价值的劳动或生产劳动。这一“新的活劳动创造价值论”与西方经济学“按生产要素贡献分配论”有本质区别, 不仅没有否定马克思关于“活劳动创造价值假设”的核心思想和方法, 而且恰恰是遵循了马克思研究物质生产领域价值创造的思路, 并把它扩展到一切社会经济部门后所得出的必然结论。具体说来, 一是生产物质商品的劳动、从事有形和无形商品场所变更的劳动、生产有形和无形精神商品的劳动、从事劳动力商品生产的服务劳动, 都是创造价值的生产性劳动。二是劳动生产力变化, 可能引起劳动复杂程度和社会必要劳动量的变化, 从而引起商品价值量的变化。三是与上述“新的活劳动创造价值论”密切相关的是“全要素财富说”和“按要素贡献分配形质说”, 共同构成了关于创造商品和财富的完整理论。四是“多产权分配说”, 即多种产权关系决定了按资和按劳等多种分配方式。公有制范围内的工资, 既是劳动力价值或价格的转化形式, 也是市场型按劳分配的实现形式。

四、利己利他双性经济人论

西方经济学自英国近代亚当·斯密、西尼尔和约翰·穆勒以来, 一直到当代美国的哈耶克、弗里德曼和布坎南, 只把“自私人”即“经济人”作为探究人类经济行为和市场经济的始点、基点和定点, 并由此推演出整个经济学体系和经济进化史。这种“完全自私经济人论”包含三个基本命题: (1) 经济活动中的人是自私的, 即追求自身利益是驱策人的经济行为的根本动机; (2) 经济活动中的人在行为上是理性的, 具有完备或较完备的知识和计算能力, 能视市场和自身状况而使所追求的个人利益最大化; (3) 只要有良好的制度保证, 个人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自由行动会无意而有效地增进社会公共利益。

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 笔者与张五常教授等商榷, 并提出“利己利他双性经济人论”。这一“新经济人论”是依据人类实践和问题导向, 并受马克思的思想启迪, 其方法论是整体主义、唯物主义和现实主义的。它对应“完全自私经济人论”, 也包含三个基本命题: (1) 经济活动中的人有利己和利他两种倾向或性质; (2) 经济活动中的人具有理性与非理性两种状态; (3) 良好的制度会使经济活动中的人在增进集体利益或社会利益最大化的过程中实现合理的个人利益最大化。可以说, 这一新理论可以很好地诠释人类一切经济活动和经济行为。

五、资源需要双约束论

现代西方主流经济学的重要理论之一是资源有限与需要 (欲望) 无限。从辩证思维和假定的一致性或对称性来分析, 尽管西方经济学对资源与需要相互关系的描述有一定的道理, 但仍然存在明显的逻辑缺陷, 因为这实际上是用“稀缺”来定义“资源”的, 不稀缺的就不算资源, 资源一词已内含着稀缺性, 因而再说资源是稀缺的, 无疑于同义反复。况且, 需要在一定条件下也是有限的, 而且在市场经济中能实现的需要, 还是专指有货币支付能力的需要即需求, 并非指人们脱离现实生产力水平和货币状况的空想性需要。

笔者批判地改造西方主流学者上述理论的必然结果, 是创新现代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资源和需要双约束论”, 即假设在一定时期内资源和需要都是有约束的, 因而多种资源与多种需要可以形成各种选择或替代组合, 进而在一定的双约束条件下实现资源的高效配置和需要的极大满足。这样的理论假设反映现实全面, 论证逻辑严密, 可以清晰地将需要分为三类:一是脱离现有经济条件的无约束欲望或需要;二是符合现有经济条件的合理欲望或需要;三是具有货币支付能力的需要即需求。研究后两类需要是经济学科的主要任务之一。其缘由是在一定时期内, 可利用的资源不能完全满足人们不断增长的合理需要, 供给与需求的总量和各类结构也会经常失衡, 这就要善于作出各种资源与各种需要在某种条件下不同的选择性组合, 使资源相对得到最佳配置, 需要相对得到最大满足。“资源和需要双约束论”的内在要求, 是通过科技和管理的改进等途径来实现各种资源的高效利用和最佳配置, 是通过有效需求和合理需要的总量和结构的科学调节等途径来实现各种需求的最大满足, 是通过资源的高效利用和最佳配置来不断满足日益增长的社会有效需求和合理需要。

六、公平效率互促同向变动论

1996年开始, 针对库兹涅茨所描述的“倒U型假说”“效率优先假设”“公平与效率高低反向变动假设”等西方理论, 笔者撰文认为, 经济学意义上的公平, 是指有关经济活动的制度、权利、机会和结果等方面的平等和合理。经济公平具有客观性、历史性和相对性。公平或平等不等于收入均等或收入平均。经济公平的内涵大大超过收入平均的概念。检视包括阿瑟·奥肯和勒纳在内的国际学术界流行思潮, 把经济公平和结果平等视为收入均等化或收入平均化, 是明显含有严重逻辑错误的。

“公平与效率互促同向变动假设”表述的是, 经济公平与经济效率具有正反同向变动的交促互补关系, 即经济活动的制度、权利、机会和结果等方面越是公平, 效率就越高;相反, 越不公平, 效率就越低。当代公平与效率最优结合的载体之一是市场型按劳分配。按劳分配显示的经济公平, 具体表现为含有差别性的劳动的平等和产品分配的平等。这种在起点、机会、过程和结果方面既有差别, 又是平等的分配制度, 相对于按资分配, 客观上是最公平的, 也不存在公平与效率哪个优先的问题。尽管我国法律允许按资分配这种不公平因素及其制度的局部存在, 但并不意味着其经济性质就是不存在无偿占有他人劳动的公平分配。可见, 按劳分配式的经济公平具有客观性、阶级性和相对性。同时, 只要不把这种公平曲解为收入和财富上的“平均”或“均等”, 通过有效的市场竞争和国家政策调节, 按劳分配不论从微观还是宏观角度来看, 都必然直接和间接地促进效率达到极大化。这是因为, 市场竞争所形成的按劳取酬的合理收入差距, 已经能最大限度地发挥人的潜力, 使劳动资源在社会规模上得到优化配置。国内外日趋增多的正反实例也表明, 公平与效率具有正相关联系, 二者呈此长彼长、此消彼消的正反同向变动的交促关系和互补性。在初级社会主义分配制度上, 以按劳分配为主体, 按资分配为补充或辅体;在高度重视效率的同时更加注重社会公平, 建立和完善公平与效率的和谐互动机制;当前特别要强调收入和财富分配上的“提低、扩中、控高、打非”。这些基于“公平与效率互促同向变动假设”的论断和政策具有一般意义和科学性。

七、公有制高绩效论

与西方理论宣扬的“私有制高效率论”“公地悲剧论”等错误观点不同, 笔者基于研究中外马克思主义和现实而形成的学术定力始终认为, 无论从全社会的宏观视域, 还是从企业的微观视域分析, 总体上公有制肯定比私有制效率要高, 因而在不少论著中提出, 从马克思经济学中概括出来的“公有制高绩效论”, 是指在计划经济条件下生产资料归全社会成员共同所有的公有制体系能达到社会绩效最大化;而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理论中概括出来的“公有制高绩效论”, 是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生产资料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能达到社会绩效最大化。但其中均存在多种复杂的前提条件, 如不存在严重的社会腐败, 委托代理双方权责是合理的, 国企承担额外社会义务需另行核算, 政府的管理、政策和操作没出现大失误, 选聘的经营者有较高素质, 等等。 只有大体同时具备这些前提条件, 社会主义公有制与计划经济或市场经济的结合才能呈现高绩效。倘若过去或现实生活中搞好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前提条件缺失而导致某些低绩效现象, 并不能证明计划经济或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公有制经济不可行。基于这一理论, 社会主义社会初级阶段的所有制结构必须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国有制为主导、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 而绝不能搞私有化或民营化。否则, 一旦私有经济的比重在国民经济中超过必要的限度, 在私有资本积累规律的作用下, 必然引起失业率增加、财富和收入两极分化、经济增长和发展缓慢等一连串不良经济现象和由此派生的社会不和谐。须知当今世界经济的基本矛盾是经济不断社会化和全球化, 与生产要素的私人所有、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的矛盾, 与国民经济和全球经济的弱政府状态或低秩序状态的矛盾。这个基本经济矛盾通过各种具体矛盾和中间环节, 导致资本主义国家的次贷危机、金融危机、财政危机和经济危机。可见, 初级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和市场经济能有机结合的理论基础是“公有制高绩效论”。

八、市场国家功能性双重调节论

在从1990年开始发表的一系列论著中,笔者分析“以市场调节为基础”的五大功能优势, 主要是直接调节企业和个人的市场机制的短期配置功能、微观均衡功能、信号传递功能、技术创新功能和利益驱动功能, 其功能劣势在于市场调节目标偏差、程度有限、速度缓慢、成本高昂;“以国家调节为主导”的五大功能优势, 主要是调节宏观经济的国家机制的宏观制衡功能、结构协调功能、竞争保护功能、效益优化功能和收入重分功能, 其功能劣势在于国家调节偏好主观、转换迟钝、政策内耗、动力匮乏。两者的各自功能优势决定了各自的基础性和主导性作用, 而各自的功能劣势决定了需要利用两者所存在的对立统一的辩证关系, 充分认识两者的功能互补性、效应协同性、机制背反性。市场调节是整个社会经济活动的普遍联系形式, 从微观引向宏观, 而国家调节 (特指政府和人大两大主体, 党的意志也应通过政府和人大来落实) 是规范整个社会经济活动的目标导向和政策体系, 从宏观引向微观, 两者可以建立起高效和灵活的调控机制。

笔者认为, 市场在一般经济资源配置中可以起决定性作用, 并应更好地发挥国家在微观中观宏观宇观经济中的调节作用;应加强事先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监管, 建立强市场和强政府的“双强”格局;质疑市场与政府的作用完全是此消彼长的“对立关系论”, 也不赞成第一次市场调节和第二次政府调节的时间上的“两次调节论”, 而是坚持市场与国家“功能性双重调节论”的观点。

九、大文化经济论

传统西方经济学和政治经济学都是以物质生产和流通为研究出发点和范围的, 但随着经济发展与文化发展的日益融合, 20世纪70年代, 一些发达国家开始研究文化与经济的各种联系, 并开始探讨文化产业发展的经济学问题。在我国, 由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确立和市场经济体制的运行, 文化活动具有了日益显著的经济性质和产业特点, 因而笔者从20世纪80年代末开始构建大文化经济学体系, 研究文化领域的经济现实问题, 1993年开始刊发一些论著,目的在于拓展传统政治经济学的研究范围, 同时创立一门“大文化经济学”的交叉新兴学科。与“文艺经济学”“服务经济学”不尽相同, “大文化经济学”的研究范围涵盖文艺、教育、新闻出版、收藏等非物质经济领域。

笔者认为, 文化经济学以文化经济活动中的微观和宏观经济行为为研究对象, 揭示文化的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领域中的运行机制及发展规律。文化活动属于非物质生产领域。文化经济学的研究内容所要揭示的关系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一是通过对文化与经济、文化资源、文化劳动、文化供求、文化投资、文化消费、文化市场、文化商品价格、文化产业与事业等问题的研究, 揭示文化生产与市场经济共生互动的关系;二是通过对文化生产及其满足人们对文化需求的研究, 揭示文化发展与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之间的内在关系;三是通过对文化生产与产业结构变化之间联系的研究, 揭示文化发展与现代化发展之间的关系;四是通过对文化生产力所表现出的自身软实力的研究, 揭示文化软实力与增强综合国力之间的关系。通过研究, 较早地提出了“文化与市场经济的共生互动效应观”“文化生产力与文化生产关系矛盾运动观”“文化商品二因素特性观”“文化劳动特性观”“文化商品价值与使用价值特性观”等新见解。

十、知识产权优势论

笔者从2003年开始撰文, 在有扬有弃地分析西方经济学关于比较优势和综合竞争优势两种优势的基础上, 提出并论证中国必须重点地突出培育和发挥第三种经济优势———“知识产权优势”或“知识产权型竞争优势”。所谓知识产权优势, 是指培育和发挥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经济优势, 是相对于比较优势、竞争优势而言的第三种优势。它避免了笼统的竞争优势的理论缺陷, 而突出了以技术和品牌为核心的经济优势或竞争优势。这不仅应体现在我国的高新技术产业部门及具有战略意义的产业部门, 必须掌握自主研究、自主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 建立以自主知识产权为基础的标准体系, 而且还应体现在我国传统的民族产业或低端产品部门, 包括劳动密集型产业部门, 也必须塑造在国际上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民族品牌和名牌。

要实现我国出口产品的结构升级, 就必须以国际经济综合竞争为导向, 将现有的比较优势转化为竞争优势, 而其中的关键就在于创造和培育我国的知识产权优势或知产型竞争优势。在这个既充满机遇又充满挑战的时代, 我国要最大限度地获取贸易发展的动态利益, 更好地通过对外贸易促进产业结构的良性调整, 就必须以知识产权优势理论作为应对经济全球化和发展对外贸易的战略思想, 在结合比较优势与竞争优势的基础上, 大力发展控股、控技 (尤其是核心技术和技术标准) 和控牌 (尤其是名牌) 的“三控型”民族企业集团, 突出培育和发挥知识产权优势, 转变对外经济发展方式, 早日真正打造出中国的世界工厂而非世界加工厂, 并完成从科技大国向科技强国、贸易大国向贸易强国、经济大国向经济强国的转变, 并在扩大对等开放和经济安全的基础上实现和合作共赢。

十一、新帝国主义论

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 笔者陆续发表了关于经济全球化的两重性定义、当代基本经济矛盾和金融经济危机若干具体矛盾、当代资本主义经济金融化等若干新观点, 其中感觉最有新意的是在列宁《帝国主义是资本主义最高阶段》基础上, 概括出21世纪新帝国主义的五大特征: (1) 生产和流通的国际化和资本集中的强化, 形成富可敌国的巨型垄断跨国公司; (2) 金融垄断资本在全球经济生活中起决定性作用, 形成畸形发展的经济金融化; (3) 美元霸权和知识产权垄断, 形成不平等的国际分工和两极分化的全球经济和财富分配; (4) “一霸数强”结成的国际资本主义寡头垄断同盟, 形成内外剥削和压迫的金钱政治、军事同盟和庸俗文化的经济基础; (5) 全球化资本主义矛盾和各种危机时常激化, 形成当代资本主义垄断性和掠夺性、腐朽性和寄生性、过渡性和垂危性的新态势。

笔者认为, 新帝国主义是资本主义从自由竞争、一般私人垄断、国家垄断发展到国际垄断的新阶段。从现阶段国际正义力量和国际阶级斗争的曲折发展来判断, 21世纪是新帝国主义占主导地位的时代, 是世界劳动阶级进行新的“伟大革命”和建设的时代, 是资本主义和新帝国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时代。(注释略)

 

(作者: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

 

网络编辑:张剑

 

 

来源:《政治经济学评论》2018年第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