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是人类历史发展到一定阶段出现的现象,体现为制度化的信仰传统和特定的意识形态。宗教长期存在于人类社会,与人类社会的诸多活动交织在一起。因此,几乎所有的人文社会科学学科都与之有一定关联。不论是哲学、政治学、历史学还是文学、艺术,其发生、发展的过程中都曾或多或少地与宗教产生联系。因此,在研究相关问题和讲授相关课程时,难免会涉及到一些宗教知识。这类课程可以称为涉宗教类课程。此类课程不仅对于确保学科知识的完整性而言具有显而易见的价值,也是高校科学无神论教育的重要切入点。因此,进一步明确涉宗教类课程的讲授立场、原则、方法和径路具有重要意义。然而由于种种原因,国内对此问题的研究热情不高。现有的与之相关的研究成果大都是从高校无神论教育的角度展开的探讨,个别研究成果注意到了境外势力通过涉宗教类课程、讲座等进行“文化宣教”并提出应对策略,但对于涉宗教类课程这一重要无神论教育平台和载体的价值内涵、根本遵循及其实现路径却几无探讨。因此,本文拟对此问题做一专文探析,敬请方家指正。
一、基本现状:高校涉宗教类课程的起落分析
20世纪下半叶以来,随着经济和社会的现代化在全球展开,同时也发生了一场全球性的宗教复兴。在我国,20世纪80年代以来宗教也得到了快速发展,由此在文化和知识界形成了一股“宗教文化热”,特别是进入21世纪以来,“宗教文化热”在国内逐渐升温并进一步向高校蔓延。“宗教文化热”有其复杂的成因,亨廷顿等学者对此有很多讨论。但是不可否认的是,在“宗教文化热”盛行的时期,整个社会对于宗教的认识和评价不客观、不准确,对于宗教的积极社会作用评价过高,而对于宗教的消极社会作用认识不足。比如在文化出版行业,一些出版商认为大量出版宗教类书籍既可以有效发挥宗教的积极社会作用,又能够带来可观的经济效益,因而一段时期内宗教类书籍大量上市。在高校情况也类似,过分强调宗教的积极社会作用而忽视宗教的消极社会作用必然导致涉宗教类课程的膨胀。而这些又反过来对“宗教文化热”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近年来,许多学者对不同地区高校在校大学生宗教信仰状况进行了调查研究,大部分的调查结果都显示,抽样学生样本当中有宗教信仰或参加过宗教活动的大学生人数不在少数。其中,尤其值得注意的是闫红果在针对浙江省某市高校的调查中发现大学校园内秘密传教活动特别是基督教秘密传教活动频繁。大学生信仰基督教的人数比例与年级整体上呈正相关,年级越高,大学生信仰基督教的人数比例也越高。调查结果反映了当前我国大学生宗教信仰状况令人忧虑。境外势力利用宗教对高校进行渗透和校园传教活动频繁且隐秘,以介绍工作、组建社团、举办活动等形式,打着勤工俭学、学习交流、锻炼能力等幌子,在物质和精神层面双重诱导,以期在思想上强化价值认同,在心理上强化情感体验,在组织上强化制度建设,在行为上强化活动参与。更为复杂的是,“文化宣教”逐渐成为高校宗教渗透的重要形式,以“学术”之名行宗教渗透之实。这对于高校正常的涉宗教类课程带来巨大冲击。校园宗教渗透和校园传教问题近年来逐渐引起了人们的关注。2011年4月,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做好抵御境外利用宗教对高校进行渗透和防范校园传教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强调了做好抵御宗教渗透和防范校园传教工作的重大意义和具体措施。各地方有关部门也相继制定下发了相应的任务分解方案。
一方面是许多学科尤其是人文学科的课程内容绕不开宗教相关知识,另一方面则是“宗教文化热”的泛滥以及抵御大学校园宗教渗透形势越发严峻。特别是“文化宣教”在形式上与高校正常的涉宗教类课程有许多表面类似之处,给正常的涉宗教类课程带来了极大的负面影响。如果教师和教育行政部门对此缺乏甄别能力,则隐患巨大。高校涉宗教类课程有可能或者因学校和任课教师缺乏政治敏感性而被境外敌对势力利用,从而导致涉宗教类课程不自觉地沦为“文化宣教”的马前卒;或者因高校或教育行政部门的懒政、怠政而被一刀切地砍掉。
克实而论,高校涉宗教类课程具有显著的意识形态性,讲好这类课程不但有助于无神论教育,而且还可以在防范校园传教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恩格斯曾在《反杜林论》中深刻地指出:“一切宗教都不过是支配人们日常生活的外部力量在人们头脑中的幻想的反映,在这种反映中,人间力量采取了超人间的力量的形式。”作为高校教师,我们应该特别注意向学生传播正确的世界观,自觉将涉宗教类课程作为无神论教育和抵御宗教渗透和校园传教的抓手,杜绝境外势力通过“文化宣教”的手段向校园进行宗教渗透。
回顾改革开放以来高校涉宗教类课程发展历程,“宗教文化热”的泛滥和人们对抵御校园宗教渗透与高校涉宗教类课程之间关系认识的不足,及其拉扯和角力共同导致了改革开放40多年来高校涉宗教类课程呈现出“大放大收”“大起大落”的特征。当“宗教文化热”在整个社会中升温乃至于泛滥之时,高校涉宗教类课程不论是课程设置、课程建设、课程容量以及选课情况等方面都显著膨胀,这又反过来助长了社会中的“宗教文化热”。在此过程中也难免鱼龙混杂,出现课程设置不合理、课程建设缺乏指导、课程内容过分膨胀甚至于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等负面问题。而当抵御大学校园宗教渗透形势日益严峻之时,在一些高校和教育行政部门的懒政、怠政思维影响下,涉宗教类课程又面临压缩开课规模、限制选课范围乃至于停开停上等问题。
二、价值内涵:高校涉宗教类课程的任务目标及其科学性、必要性和合理性
通过回溯高校涉宗教类课程的历史和分析高校涉宗教类课程的现状,我们可以做出一个基本判断,那就是高校涉宗教类课程总是在“大放大收”“大起大落”间摇摆,暂未形成良性发展局面。其根本原因就在于对高校涉宗教类课程的价值内涵和任务目标缺乏思考,从而也就对其科学性、必要性和合理性认识不足。尤其是对于其在意识形态安全和宗教渗透风险方面的认识普遍存在偏颇,故而对其在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和抵御宗教渗透方面所能够发挥的积极作用估计不足。事实上,要想深刻回答高校涉宗教类课程能不能讲、要不要讲的问题,就必须对其价值内涵进行深入探析,在此意义上而言,其价值内涵与其任务目标具有高度一致性。因此,高校涉宗教类课程良性发展首先需要回答的问题就是能不能讲、要不要讲的问题。而要想回答这一问题就必须深入探析其价值内涵与任务目标。
首先,涉宗教类课程对于保持学科知识的完整性具有重要意义。与之相应,完善学科知识的完整性是高校涉宗教类课程的学科任务。高校作为人才培养的主阵地,理应向学生传授完整、准确的知识。如上文所言,几乎所有的人文社会科学学科都与宗教有一定关联,不论是哲学、政治、历史还是文学、艺术,其发生、发展的过程中都曾或多或少地与宗教产生联系。因此,讲授相关问题时绕不开相关宗教知识。毛泽东就曾深刻指出:“不批判神学就不能写好哲学史,也不能写好文学史或世界史。”毛泽东所说的不是狭义上的基督教神学,而是整个宗教神学。批判宗教神学当然需要以了解相关宗教知识为基础。尊重历史、尊重事实是我们进行人文社会科学教学和研究的基本态度。不能因为学科的某一方面或者某一阶段与宗教交织在一起就将其敏感化而避之不及,不能以宗教问题敏感为借口肢解这些学科知识,破坏其完整性,这不是历史唯物主义的态度。
其次,涉宗教类课程对于丰富马克思主义无神论宣传教育路径具有重要意义。与之相应,加强马克思主义无神论宣传教育是高校涉宗教类课程的思政任务。2021年7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提出,要加强马克思主义唯物论和无神论教育。这当然不是简单一句“世界上没有神”就能解决的。马克思曾指出:“无神论是以扬弃宗教作为自己的中介的人道主义。”恩格斯亦曾指出:“无神论单只是作为对宗教的否定,它始终要谈到宗教,没有宗教,它本身也不存在了。”从范畴关系上来看,无神论和宗教是一对矛盾范畴。如果无神论宣传教育不能紧密围绕无神论和宗教这一对矛盾范畴展开,可能会出现路径较为单一,甚至于照本宣科的情况。通过对涉宗教类课程授课立场、原则、方法和路径的深入探索,可以将之与无神论宣传教育联系起来,丰富其实践路径。
再次,涉宗教类课程对于抵御和防范校园宗教渗透和防范校园传教具有重要意义。与之相应,抵御和防范校园宗教渗透和防范校园传教是高校涉宗教类课程的安全任务。宗教渗透是指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企图颠覆我国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祖国统一的活动。境外宗教渗透和校园传教对于国家安全、校园安全危害极大。大学生求知欲旺盛,对宗教相关知识有想要了解的意愿。如果我们不能或者不敢提供相应的知识和课程对其进行正面引导,那么他们就有向宗教徒甚至于邪教徒寻求了解的可能性。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言:“宣传思想阵地,我们不去占领,人家就会去占领。”因此,在“文化宣教”日益成为大学校园宗教渗透的主要手段的背景下,更要主动作为,利用涉宗教类课程引导学生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正确认识和对待宗教。段德智在《境外宗教渗透研究》中曾深刻指出:“防范和抵制宗教渗透尽管有一个战略意识问题,但它更是一种政治行为。因此,我们树立战略意识同时,还应注重战略举措。这些举措不仅具有鲜明的对抗性、因应性和谋略性的品格,而且更应当具备全局性、目标性、规律性和预见性的品格。”境外敌对势力有意将宗教渗透与正常的宗教学研究和涉宗教类课程、讲座混淆,借宗教学研究和涉宗教类课程、讲座隐蔽其政治意图。我们在抵御宗教渗透的过程中不能被其牵着鼻子走,既不能放任“文化宣教”这种隐性宗教渗透进入校园,更不能对宗教学研究和涉宗教类课程、讲座简单一禁了之。这是因为,宗教具有长期性,抵御和防范校园宗教渗透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并非靠短促突击就能够在短时间内解决。如果把抵御和防范校园宗教渗透变成一阵风式的运动,对宗教学研究、涉宗教类课程简单一禁了之,则意味着我们主动放弃了在宗教问题上的话语权,放弃了向大学生提供相关正确知识的合法渠道,以“堵”代“导”,最终结果只能任由人言,当宗教领域遇到新问题、新情况和新挑战时也会因缺乏前期研判而导致应对失策。
最后,涉宗教类课程对于深刻把握文化传承与文化“双创”的关系具有重要意义。与之相应,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高校涉宗教类课程的文化任务。《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指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的突出优势,是我们在世界文化激荡中站稳脚跟的根基,必须结合新的时代条件传承和弘扬好。”文化是民族血脉,加强大学生传统文化教育是增强文化自信的重要举措。《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明确指出:“推动高校开设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必修课,在哲学社会科学及相关学科专业和课程中增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内容。”事实上,据笔者调查普通高校大多数所谓涉宗教类课程都是传统文化类课程。传统文化类课程绕不开儒释道三家,因此也就成为高校涉宗教类课程的组成部分。需要注意的是,东汉以后儒、释、道三教逐渐发展成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内容,但是我们要清醒地看到,虽然其有着浓厚的人文精神,但是不可否认其不同程度上与有神论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我们一方面需要防止假借“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之名行文化复古主义及传教活动之实,另一方面又不能因为儒、释、道三教不同程度存在有神论思想而将其排除在优秀传统文化外。这就需要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类课程的讲授过程中以正确的授课立场、原则、方法和路径来加以引导。
可以看出,涉宗教类课程对于保持学科知识的完整性、丰富马克思主义无神论宣传教育路径、抵御和防范校园宗教渗透以及把握文化传承与文化“双创”的关系等方面具有重大意义,因此可以说高校开设涉宗教类课程是科学的、必要的、合理的。这也为涉宗教类课程明确了四大任务目标:学科任务、思政任务、安全任务和文化任务。因此,高校涉宗教类课程不仅应该讲、能够讲,而且要围绕上述四大任务目标讲深、讲实、讲透。
三、根本遵循:高校涉宗教类课程讲授的立场、方法与原则
在回答了高校涉宗教类课程“要不要讲”“能不能讲”的问题的同时,也就在实质上指出了过去和当前阶段高校涉宗教类课程何以在“大放大收”“大起大落”间摇摆而暂未形成良性发展模式的原因。因此,克服其在“大放大收”“大起大落”间摇摆首先必须明确其根本遵循。抓住了高校涉宗教类课程讲授的立场、方法和原则,则此类课程的开设和讲授也就有了根本遵循,其学科任务、思政任务、安全任务和文化任务的落实也就有了根本保障。高校涉宗教类课程讲授应该以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为指导,坚持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严守教育与宗教相分离的基本原则。
立场,是人们观察、认识和处理问题的立足点。课堂讲授也需要立足点,立场不同,讲授的目标、视野、效果和影响就会大相径庭。高校涉宗教类课程讲授首先应该特别注意坚持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立场,坚持以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为指导。
注意区别课堂讲授与宗教徒讲经说法的显著立场差别,坚决杜绝把课堂讲授变成讲经说法,这是在涉宗教类课程讲授过程中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立场的鲜活实践。宗教的讲经布道,是立足于宗教本位的自我开展,其目的和过程服务于宗教的修行实践及传播发展。而涉宗教类课堂讲授,则是外在于宗教的并以宗教为客观对象的研究,要求讲授者和讲授内容主客分离。上述基本立场看似不言自明,但却常常遭到挑战。事实上宗教信仰的个体性和宗教知识的公共性并不冲突。但是一些人只看到了宗教信仰的个体性,进而将宗教信仰的个体性与宗教知识的公共性相混淆,从而导致对宗教相关知识的认知产生偏差,将课堂讲授所应遵循的主客分离的基本立场与服务于宗教修行的讲经说法的自我开展立场相混淆。此外,高校涉宗教类课程还应该坚定科学无神论和宗教批判立场,要注意避免神秘主义思想进入课堂。宗教情感和体验是宗教的核心要素之一,人类的情感体验和心理活动丰富奇妙,课堂讲授过程应以科学理性的态度引导学生注意到宗教情感和体验的奇妙并不渊源于宗教的神秘,而是源于人类情感体验和心理活动的丰富奇妙。
依据上述立场,我们应在课堂讲授中贯彻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的方法以及科学无神论的方法。
坚持历史唯物主义的方法就是坚持“用历史说明宗教”,而不是“用宗教说明历史”。唯物史观是马克思主义宗教学的学术基础,恩格斯曾指出:“只有根据宗教借以产生和取得统治地位的历史条件,去说明它的起源和发展,才能解决问题。”任继愈先生对此就曾有深刻总结:“宗教并非孤立于社会之外,它是现实社会政治、经济现状的一面镜子,宗教并非只讲天国,不涉及现实生活。它是现实生活曲折的反映。我们不是用宗教说明历史,而是用历史说明宗教。”只有坚持唯物史观,才能防止涉宗教类课程教学中的“神学化”和“西方化”倾向,正确认识宗教发展的规律。应该树立科学严谨、求真求实的学风,始终站在现实和历史的基础上,科学讲授阐释宗教的起源、发展、演化和消亡。坚持正确的史料观,对于宗教文献中的各类记载谨慎对待,对于历史记载和神话传说要进行严格甄别,作为史料使用时一定要正误辩伪,作为神话传说考察时一定要深入分析其形成演变的社会历史基础。课堂讲授应从史料中提炼思想,以思想释读史料,避免以经解经的讲授方式。
坚持辩证唯物主义的方法就是在课堂讲授中坚持引导学生辩证地看待宗教的长期存在与有神论的谬误之间的关系,引导学生正确认识宗教的长期性、复杂性等特征。宗教的社会作用也有积极作用和消极作用。在讲授中涉及价值判断时要实事求是,既不能片面夸大宗教的积极作用,避而不谈宗教的消极作用;也不能夸大宗教的消极作用,讳言宗教的积极作用。探讨宗教的积极作用时,也要注意避免神秘主义论调,而应该以科学理性的态度对其进行心理学、社会学等多学科分析。马克思主义宗教学本质上是一种科学无神论。在课堂讲授中坚定科学无神论和宗教批判立场可以增强学生批判性思维,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但是同时也要注意到,马克思和恩格斯从来没有把单纯地批判宗教甚至消灭宗教作为自己的任务,而是注重分析宗教这种幻想的反映形式是在什么社会历史条件下、在哪些具体的人之间的异己力量的作用下产生出来的,从而把对宗教的批判和斗争与社会变革的实践紧密结合起来。
除了要遵循上述立场观点之外,一个基本原则必须明确,那就是在高校涉宗教类课程讲授中应该旗帜鲜明地坚持教育与宗教相分离的原则。教育与宗教相分离,既是我国宪法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也是现代教育发展的必然趋势。《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这就明确了我国实施教育与宗教相分离的根本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八条规定:“国家实行教育与宗教相分离。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这意味着必须排除宗教对学校教育的影响。此外,《宗教事务条例》《高等学校校园秩序管理若干规定》《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法规也都对此有相关规定。因此,在强调高校涉宗教类课程的必要性的同时,也应该旗帜鲜明地坚持教育与宗教相分离的原则,坚决抵御境外宗教渗透,做好防范校园传教工作。
高校涉宗教类课程的开设、实施与管理应该严格遵循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从学校、教师、学生三个方面共同努力则可以将之落实、落地、落细。学校层面,在涉宗教类课程的设置和管理上应该避免懒政怠政,要结合教学实际科学开设。既不能简单一放了之,放任具有传教性质的、违背科学精神的宗教课程、宗教讲座以涉宗教类课程、学术讲座之名进入大学课堂,也不能无视高校涉宗教类课程的科学性、必要性和合理性而采取一禁了之的简单粗暴做法。因此,学校教学管理部门应该积极学习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以及其他相关专业知识和政策法规,提高甄别能力,加强与相关专业教师和学者沟通交流,推动涉宗教类课程在设置、管理、评价和考核层面的良性发展。教师层面,在涉宗教类课程的教学和科研上要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增强风险意识,提高防范化解风险的能力和水平。应该按照《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积极传播优秀文化,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真善美,传递正能量。因此,在涉宗教类课程的教学和科研上应特别注意坚持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指导,运用涉宗教类课程加强马克思主义无神论教育,注意培养学生的批判性思维,增强学生的科学精神,帮助学生树立科学世界观。在课堂讲授中应坚决避免宣传宗教教义、进行宗教活动,尤其不能鼓动大学生参加宗教组织。而在课程大纲或选课说明当中也应该明确宗教学是一门严肃的科学,提醒拟选课同学树立正确的认识,秉持马克思主义宗教学研究立场,坚定科学无神论立场,科学严谨地对其展开学习和研究。学生层面,应加强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的学习,杜绝校园宗教活动,自觉抵制校园传教和境外宗教向校园渗透。要正确认识涉宗教类课程的学科性质,抱着求知、求真、求实的目的去学习。
四、实现路径:高校涉宗教类课程应该讲什么、怎么讲
基于高校涉宗教类课程的现实需要与逻辑机理分析,可以发现其价值内涵和任务目标具有高度一致性。如果说其价值内涵和任务目标是“要不要讲”“能不能讲”的问题,那么其实现路径应该是在上文立场方法和基本原则的基础上进一步从具体的教学设计思路角度对于“讲什么”“怎么讲”问题的探讨,实质上也就是将上文所述四大任务落实、落地、落细的过程。
完善学科知识的完整性是高校涉宗教类课程的学科任务。针对其学科任务,可以通过研究宗教与批判神学相结合的讲授路径来实现。早在中国马克思主义宗教学建立之初,毛泽东曾做出过明确指示:“对世界三大宗教,至今影响着广大人口,我们却没有知识……不批判神学就不能写好哲学史,也不能写好文学史或世界史。”可以看到,毛泽东的指示当中学科知识的完整性是宗教学建立的重要目标。而这一目标的实现路径可以概括为“研究宗教”和“批判神学”,这既是中国马克思主义宗教学的实现路径,也应该成为高校涉宗教类课程讲授的基本路径。研究宗教就是研究获取关于宗教的客观知识,研究服务于教学活动,通过课堂讲授让学生了解关于宗教的客观知识。批判神学则是马克思主义者以科学无神论为武器批判宗教神学。在讲授过程中除了讲授宗教相关知识之外,还要客观揭示有神观念的虚幻性。要注意避免将宗教中的神话传说当做信史资料。
加强马克思主义无神论宣传教育是高校涉宗教类课程的思政任务。针对其思政任务,可以通过思政课程与课程思政相结合的讲授路径来实现。以往高校的马克思主义无神论宣传教育存在一些不足,从而导致宣传教育的形式大于内容,效果欠佳。而通过对涉宗教类课程的课程思政建设以及在思政课程中加强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教育,则可以克服上述不足。将课程思政理念融入涉宗教类课程,可以从学理上、思想上、逻辑上深入探究无神论与宗教的矛盾范畴。正如田心铭所言:“科学无神论要坚持和阐述自己的无神观念,就必须面对同有神论交织在一起的各种复杂社会现象,研究产生有神观念的社会土壤,分析由无神和有‘神’、信神和不信神的矛盾生发出来的或与其交织在一起的各种矛盾。一步一步地研究和分析这些矛盾,也就是一步一步地展开科学无神论的丰富内容。”
抵御和防范校园宗教渗透是高校涉宗教类课程的安全任务。针对其安全任务,可以通过安全教育与校园政保相结合的讲授路径来实现。从战略性、全局性、目标性和规律性的角度来看,我们应该加强马克思主义宗教学学科建设,不断推进高校涉宗教类课程的良性发展,以高水平的涉宗教类课程为平台抵御和防范校园宗教渗透。而针对具体的、短期的、战术的校园宗教渗透和校园传教,则可以将涉宗教类课程与校园安全教育及校园政保工作相结合来进行。涉宗教类课程可以开放授课,在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党的宗教理论与宗教政策以及高校意识形态安全方面的内容可以向学校党委保卫部、党委统战部、政保办公室、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等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开放。此外,还可以举办一些开放性活动,邀请学校党委保卫部、政保办公室相关工作人员共同举行研讨会、案例分享会等,将他们在实务部门工作中遇到的实践经验案例与课堂讲授的理论联系起来,从而有形有感地增进学生对抵御和防范校园宗教渗透以及预防校园传教的认识,这对于在校园内形成抵御和防范校园宗教渗透的合力,铸牢抵御长城具有重要意义。
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高校涉宗教类课程的文化任务。针对其文化任务,可以通过文化传承与文化“双创”相结合的讲授路径来实现。不可否认的是,以儒、释、道为代表的传统文化不同程度存在宗教性,因而我们在课堂讲授过程中一方面需要引导、提醒学生注意甄别抵制假借传承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之名行文化复古主义及传教活动之实,另一方面又不能因为以儒、释、道为代表的传统文化不同程度存在宗教性而将其排除在外。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儒释道三家虽然有一定的宗教性,但是其思想与文化并非宗教徒独有,而是属于整个中华民族。今天我们强调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以及强调“第二个结合”,当然应该包括儒家文化、佛教文化和道家道教文化。但如何在实践的具体层面上,真正处理并解决好如何传承发展儒佛道这样带有典型宗教色彩的文化,特别是对于广大非宗教信徒而言,如何继承中国优秀的儒佛道文化,这已成为当前在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时必须解决的一个问题,也是高校涉宗教类课程所必须面对的问题,这个问题只有在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指导下才能真正得到解决。具体来说,在课堂讲授过程中可以从“去圣化、去经化、去派化”的视角着眼。“去圣化”是指在讲授中国优秀传统文化课程时,将具有宗教领袖地位的历史人物作为可以分析、讨论的对象,而不是将其当作神人、圣人对待。“去经化”是指在讲授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转化与创新时,不把中国古代思想文化中的典籍及其中的思想神圣化、神秘化,不贩卖“经典”的超自然力。将古代典籍中蕴含的思想观念当做开放讨论的对象,而非不可质疑、不可讨论、不可动摇的金科玉律。去派化是指在讲授中国优秀传统文化时,不为中国传统思想文化中的流派特别是宗教派别所束缚。对于儒、释、道特别是释、道等具有一定宗教性的传统文化,我们要从中华文明突出的连续性的角度看到它们在流传时间上仅仅是中华民族五千多年文明史当中的一少部分内容而非全部,要摆脱信徒心理,避免为信徒心理和派别意识所缚。儒释道文化有着非常突出的神圣化、经典化、宗派化的情况以及由此而衍生出来的神秘主义倾向。我们在传承、创新和转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过程中不能受这些方面的局限。
五、结论
宗教长期存在于人类社会,与人类社会的诸多活动交织在一起。许多学科尤其是人文社会科学学科都曾或多或少地与宗教有联系。从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出发,不能因为学科的某一方面或者某一阶段与宗教交织在一起就将其敏感化而避之不及,不能以宗教问题敏感为借口肢解这些学科知识,破坏其完整性。立德树人是高校的根本使命,高校有责任、有义务向学生传授完整、准确的学科知识,更有责任、有义务引导学生树立科学的世界观。将课程思政理念融入涉宗教类课程,可以从学理上、思想上、逻辑上深入探究无神论与宗教的矛盾范畴,进一步创新高校马克思主义无神论宣传教育路径,使之宣传性与理论性并重,战斗性与思想性兼备,切实发挥马克思主义无神论宣传教育的价值。因此,应该以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为指导,扎实做好高校涉宗教类课程教学,努力提升课程品质。高校涉宗教类课程讲授既是一个传授知识的过程,也是一个帮助学生进一步树立科学世界观的过程。要把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党的宗教政策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教育进一步融入到涉宗教类课程当中,真正把课程思政的理念落实落地。
(作者简介:许潇,陕西师范大学哲学学院宗教研究中心副教授)
网络编辑:同心
来源:《科学与无神论》2024年第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