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政治建设是越南共产党(以下简称“越共”)政治生活的主题之一,事关越共党的建设事业的全局和根本方向。越共十三大指出,党的政治建设就是要保证越南民族独立和社会主义的目标与方向,提前规划党的政治路线,组织实施党的政治路线,保持党员干部的政治立场,不断提升党员干部的政治能力和本领,为建设廉洁强大的党创造良好的政治生态。革新37年来,越共逐渐把党的政治建设置于党的建设的首要位置,通过政治建设带动思想、道德、组织、干部等其他方面的建设,形成了以党的政治建设为引领,思想、道德、组织、干部建设协同推进的党建格局,提高了越共的领导能力和执政能力。
经过不断探索,越共在党的政治建设方面取得了一些成就,但也面临一些问题和挑战。总结革新以来越共党的政治建设的主要做法、基本经验及其成效,对于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党的建设具有一定参考意义。
一、校准政治方向,坚持工人阶级政党本质
越共认为,政治方向是一个党生存发展的首要问题,是党的政治建设乃至整个党的建设的指南针,事关党的前途命运。在革新中,越共始终坚守党的政治方向,即实现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和建设民富、国强、民主、公平、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这是越共通过总结苏东剧变和革新前越南社会主义建设的教训后得出的经验:过去的失败并不是社会主义制度的失败,而是教条的、与人民脱节的、违背科学社会主义原则的社会主义模式的失败。因此,“革新不是要改变社会主义的目标,而是要通过正确的社会主义观念和适合的形式、步骤和措施更好地实现这个目标”。越共在革新过程中始终坚持这一政治方向,坚决反对并及时纠正党内偏离或违背党的政治方向的行为。
苏东剧变的发生使实施不久、尚未见成效的革新政策雪上加霜。一些机会主义分子借机大肆鼓吹多元化、多党制、民主社会主义等思想和主张,部分党员的社会主义信念开始动摇,对社会主义道路产生了怀疑,越南革新有偏离社会主义方向的危险。为保证革新朝着正确的方向前进,1989年3月,越共六届六中全会提出了“五项基本原则”,即“必须坚持社会主义,必须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理论,必须坚持共产党的领导,必须建设和完善社会主义民主,必须将爱国主义和国际主义相结合”,并将其作为越南走社会主义和进行革新必须坚持的基本原则。1991年,越共七大通过了《社会主义过渡时期的国家建设纲领》,把“高举社会主义旗帜、坚持党的领导”等作为越南革命实践的主要经验,强调要继续沿着社会主义方向推进革新。此后,“五项基本原则”成为越共把准政治方向的基本参照,是越南实现工业化、现代化的重要政治保证。2011年,越共十一大根据新形势再次强调:“必须坚持革新的目标和路线,坚持并创造性地运用和发展马克思列宁主义、胡志明思想,坚持民族独立和社会主义目标,坚持积极、主动地融入国际与建设独立、自主的经济制度及维护民族传统文化本色相结合,坚持扩大和发扬民主与加强纪律、纪纲相结合。”也就是说,越南革新的方向是社会主义的,这是不容置疑和不能动摇的,在此基础上还要结合时代特征和国际局势,探索具有民族特色的越南社会主义道路。2016年,越共十二大在谈到政治方向时突出强调,要“坚持党的工人阶级本质”,新时期工人阶级的地位没有改变,仍然是越共的先锋部队和革命的领导阶级,是先进生产方式的代表,是建设社会主义事业的先锋;越共始终是工人阶级的政党,这是坚持越南社会主义正确方向的应有之义。时任越南政府总理的阮春福说道:“虽然工人阶级仅占全国人口的14%、占劳动力总量的27%,但工人阶级对越南国内生产总值的贡献率超65%,贡献了超过70%的国家收入。”因此,要看到并壮大工人阶级的力量以夯实越共的阶级基础,保持越共工人阶级政党的本质,确保越南社会主义建设朝着正确的方向前进。2021年,越共十三大在总结党的政治建设经验时概括出了“五个坚持”:坚持和不断创造性地运用和发展马克思列宁主义、胡志明思想,以符合不同阶段越南的实践发展要求;坚持民族独立和社会主义目标;坚持以民富、国强、民主、公平、文明为目标的革新路线;坚持党的工人阶级政党本质,坚持党的建设基本原则。“五个坚持”不仅是越共政治建设的基本要求,也是衡量党的政治方向是否正确的重要标准;它既是对“五项基本原则”的继承和坚持,也是在新形势下把准政治方向提出的新要求。这表明,越共对所处的环境具有清醒的认知,对自身发展逐渐自信起来。
二、站稳“以民为本”政治立场,实现“党意”与“民心”相统一
人民立场是越共的根本政治立场,重视人民群众的中心地位、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是越共的一贯主张。1986年,越共六大提出“以民为本”和“民知、民议、民为、民检”,强调党和国家的一切工作要以人民为根本,号召落实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检察权和参与国家管理的权利。越共八大进一步将其落实执行。2001年,越共九大提出:“我们国家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主要工具,是属于人民、来自人民、为了人民的社会主义法权国家。”将“以民为本”的根本立场同社会主义法权国家建设相结合,用法制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各项权利,是越南社会主义民主实践的一大进步。革新以来,随着革新进程的不断深化和民主建设的不断推进,越共在站稳“人民立场”、筑牢“以民为本”宗旨的同时,逐渐形成了具有越南民族特色的话语表达,即“人民是中心和主体”,实现“党意”与“民心”相统一。
(一)“人民是中心和主体”
2011年,越共十一大在《2011—2020年经济社会发展战略》中提出,要“扩大民主,最大限度地发挥人的作用,不仅把人看做发展的主体、主要力量,而且是发展的目标”。2021年,越共十三大把“人民是革新事业、建设和保卫祖国事业的中心和主体”概括为过去五年革新工作的一大经验,“发挥人的因素,以人民为中心”也是过去十年社会主义建设中一项重要理论认识。“人民是中心和主体”的首要之义是通过大力发展经济实现民富,此外还要发挥人民的主体作用,完善“党的领导、国家管理、人民当家作主”的机制,使自上而下的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建设同自下而上的政治参与相结合,真正实现人民当家作主。越共十三大把“民知、民议、民为、民检”发展为“民知、民议、民为、民检、民监、民享”,就是要通过保障和进一步扩大人民的民主权利,进一步发挥人民的主体作用,真正做到“人民是中心和主体”。
(二)“党意”与“民心”相统一
近年来,越共经常提到“党意”与“民心”相统一。越共认为,“党意”与“民心”相统一包含以下几层寓意:一是“党意”源于“民心”。党意要体现各阶层人民的利益、愿望和要求,这些是形成党意的最重要的依据。越共因此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定期深入基层,了解人民的要求、听取人民的意见、与人民直接对话、收集人民的反馈建议,践行“重视人民、亲近人民、了解人民、向人民学习、对人民负责”的工作作风。越共九大以来,各级党代会在召开之前,都会就会议文件草案公开征求人民群众的意见,并依此对草案进行修改和补充,体现了“党意”源于“民心”。二是“民心”认同“党意”。越共收集人民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后再进行研究,将其中合理的部分纳入“党意”,并依据一定的程序出台相关政策,要求各级党委、党组织深入落实,以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使人民能够更好地理解党意、认同党意、增强对党的信心,并自觉投身于革新事业之中,积极维护革新成果。三是要搭好“党意”与“民心”之间的桥梁。越共认为:“基层组织是党的基础,是基层的政治核心,是联系党和人民的桥梁,能够保证党在基层的领导地位。”要做到“党意”源于“民心”、“民心”认同“党意”,必须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将基层党组织建设成在政治、思想和组织上都强有力的堡垒,搭好“党意”与“民心”之间的桥梁,真正做到掌握民情、理解民心、改善民生、提高民智,不断巩固人民对党的信任。
三、提高预测能力与增强政治定力,抵御政治风险
越共自成立以来就是一个具有强烈忧患意识的政党。近年来,随着国内外形势的复杂演变,越共面临的各类政治风险不断增大,既要应对西方的“和平演变”,又要防范内部的“自我演变”“自我转化”。1992年以来,越共出台了一系列涉及党的政治建设的文件,都强调要提高政治风险预测能力、增强政治定力,以应对重大政治风险。
(一)提高政治风险预测能力
越共将预防国内外政治风险作为全党一项重要的经常性任务来抓,从战略层面制定了多项措施并将其具体化、制度化,以提高越共在规划道路和政策方面的预测能力。一是加强对重大问题的咨询和研究。革新以来,越南国内政策咨询和研究机构的作用逐渐得到重视,它们定期召开会议,对革新过程中出现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进行研究,为越共制定路线、方针、政策进行规划与论证。例如,越共十三大文件起草期间,越共中央理论委员会对近至2025年、远至2030年乃至2045年国家的发展目标进行规划,并讨论了今后五至十年越南的所有制形式、各种经济成分的作用及发展方向,探讨了国家—市场—社会的关系以及如何确保市场经济朝着社会主义方向发展,并研究了全球化背景下建立独立自主的经济体等问题。二是明确各类风险的内容和表现。总结并公开各类风险的内容与表现方式,将其作为判断风险与制定应对之策的标准和依据,是越共预防政治风险隐患的重要措施。2016年10月,越共十二届四中全会颁布了《关于加强建设、整顿党,阻止、抵制政治思想、道德、生活方式衰退和内部“自我演变”“自我转化”表现》的第04-NQ/TW号决议,列举了党员干部政治思想退步的九种表现,道德滑坡、生活方式蜕化的九种表现以及内部“自我演变”“自我转化”的九种表现,告诫全党要提高思想觉悟和政治站位,自觉拒腐防变。三是及时了解国内外舆情动态,避免陷入被动。洞悉形势、把握舆情是越共预测重大政治风险的又一重要举措。越共十一届四中全会指出:“各级主要干部和民选干部要定期与群众接触和直接对话,积极把握干部和党员思想动态,评估和预测其思想发展趋势,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保持党内团结一致,保持社会共识。”十二届四中全会也强调要主动了解党员干部的思想变化情况,合理有效地开展思想工作,形成应对各类风险挑战的“先手”,在微妙、复杂的局势中赢得战略主动。
(二)增强政治定力
党员干部是抵御各类风险挑战的中坚力量,同时也是敌对势力腐化的重点人群。革新以来,越共以“建”为主,以“反”为辅,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增强党员干部的政治定力。一是加强党员干部的政治理论学习,坚定其政治立场和社会主义信念。截至2022年,越南全国共开设700多所县(区)级政治中心、63所省级政治学校、4所区域性政治学院,1所新闻传媒学院、1所胡志明国家政治学院、1所国家行政学院,形成县(区)—省—区域—中央四个层级的党校培训体系,对各级党员干部进行政治理论和管理知识的教育培训。据统计,县(区)级政治中心每年培训基层党员、干部170万人次 ,区域性政治学院、新闻传媒学院和胡志明国家政治学院培训高级政治理论班成员达12312人次。二是加强思想、道德与作风建设。革新以来,越共宣教部门每年都围绕思想政治、道德、生活作风等制定并实施年度宣传计划。例如,围绕越共十二届四中全会决议和十二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推进学习和践行胡志明思想、道德和作风》的五号指示,出版发行学习手册,举办知识竞赛,表彰先进典型等。除加强正面引导外,越共还组织理论工作者对敌对势力的反动言论进行回击,维护党内思想的统一。三是开展整党整风运动。越共特别注重发挥党组织负责人的先锋模范作用,让他们带领党员干部对照27种“自我演变”“自我转化”等表现和各类错误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及时发现、批评在思想、道德、生活作风上有腐化倾向的组织和个人,增强全党的政治定力。
四、提升党员干部的政治能力,培养“六敢”干部队伍
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能力是党的政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革新以来,越共特别注重提高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关键干部、战略级干部的政治能力,通过强化选人用人标准、细化考核评价标准、提升教育培训标准、完善干部激励与保护机制,来提升党员干部的政治能力,增强政治本领,建设一支“敢想”“敢说”“敢做”“敢负责任”“敢创新”“敢面对困难挑战并为公共利益行动”的“六敢”干部队伍。
(一)强化选人用人标准
近年来,越共在各级干部遴选和推荐中不断强化选人用人标准,把政治能力作为评价干部能力的首要指标。在越共中央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2021—2026年任期)规划工作中,越共中央政治局、书记处专门成立了以阮富仲为主任的战略级干部预备人选计划制定指导委员会和以范明政为组长的指导委员会辅助小组,领导各基层单位开展推荐工作。在指导委员会会议上,阮富仲强调,战略级干部是制定党和国家未来发展路线的人,对其业务能力有更高标准,绝不能将政治思想蜕化、不团结、消极或有贪污腐败、政治投机行为的干部纳入规划。2018年12月,越共十二届九中全会按照中央政治局印发的《关于2021—2026年任期中央委员会委员人事推荐》的第11号计划,对各地方、机关和单位推荐的250名干部进行了筛选、审议,同意将205名干部纳入规划并提请政治局决定。战略级干部队伍的推荐、遴选工作突出了越共在选人用人方面把政治标准作为首要标准的要求。
(二)细化考核评价标准
越共认为,建立公开、透明、全面、合理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是干部队伍建设工作的重要突破口。党员干部考核评价机制要透明、持续,要对党员干部进行多维考察,并公开考察结果,克服主观性。2017年8月,越共中央颁布了《关于各级领导、管理干部职称标准指引和评价标准》的第89-QD/TW号规定,采用百分制的量化方式考核干部,考核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工作作风、组织纪律、任务完成情况等,每项指标又细分为4—5个具体指标,以对干部进行更细致的考察。在此基础上,越共中央政治局于2020年1月颁布了《关于中央委员会、政治局、书记处管理范围内的干部职称标准和评价标准》的第214-QB/TW号规定,对战略级干部的政治思想、学历、威信等方面作了更为全面和严格的规定。越共希望通过细化考核评估标准,选拔一批德才兼备的干部,替换掉那些能力不足、声望不够、犯错误的干部,为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能力提供内生动力。
(三)提升教育培训标准
越共通过制定科学完备的培训规划体系来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能力。在干部培训中,越共针对不同岗位制定了不同标准,再根据每位干部的专业技能和擅长领域安排合适的岗位。例如,针对战略级干部,越共中央组织部分别于2019年8月、11月和2020年7月举办了知识更新培训班,课程涵盖党的思想理论、经济、社会文化、党建、政治、国防安全、外交、领导和管理技能等领域,旨在培养具有远见卓识和战略思维、道德作风过硬、对党和人民负责、能够适应新形势的高级别干部。针对在困难地区、重要领域和新发展模式试验区工作的干部进行干部职业规划,实行轮岗制,坚定其革命性,增强其领导能力。此外,越共还注重对省、县(区)一级党委书记进行轮岗、异地挂职,以确保党员干部在实践中培养和锻炼政治能力、积累领导和管理经验,并避免“关系网”“裙带风”等现象。
(四)完善激励与保护机制
近年来,越共中央委员会、政治局、书记处颁布了一系列关于干部激励与保护工作的决议、指示、规定和结论。例如,越共十一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当前党建工作若干紧迫问题》第12-NQ/TW号决议,十二届七中全会通过的《关于集中建设德才兼备的干部队伍尤其是战略级干部队伍》26-NQ/TW决议等,在此基础上形成了一整套较为完善的干部激励与保护机制,以提升党员干部的战斗力,保护那些有活力、有创造力的“六敢”干部。越共十三大也明确提出:“要建立人才选拔、培训、吸引及重用机制,鼓励并保护敢想、敢说、敢做、敢负责任、敢创新、敢面对困难和挑战并为共同利益行动的干部。”2021年9月,越共中央政治局又颁布了《关于鼓励、保护为共同利益而奋斗的有活力、敢创新干部》的第14-KL/TW号结论,要求各级党委特别是一把手要做好干部培养相关工作,对于积极进取、勇于创新的干部要进行表扬、奖励和重用,对于那些为了维护公共利益且行为适当但事实上造成一定损失的干部要减轻或免除责任。
五、重塑政治生态,建设“廉洁强大”的党
近年来,越共从政治作风、政治纪律、政治制度等方面重塑政治生态,建设廉洁且强大的党和政治系统。
(一)端正政治作风
越共认为,政治作风由党员干部在日常工作中的态度、方法及习惯形成,是政治素质、政治水平、政治智慧、政治战斗力的反映,影响着党与人民之间的关系。针对党内政治作风存在的问题,越共提出了一系列端正政治作风的措施。2016年1月,越共十二大提出作风建设的总体目标,即“科学、集体、民主、近民、重民、为民、贴合实际、言行一致”,要求各级党委和机关单位负责人尤其是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中央委员以身作则,率先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激发了党员干部端正政治作风的热情,产生了良好效果。同时,越共进一步明确政治作风标准,整顿政治作风不端问题。在《关于各级领导、管理干部职称标准指引和评价标准》的第89-QD/TW号规定中明确了工作作风的标准:对工作负责,活跃创新,敢想敢做,灵活执行任务;工作方法科学民主、遵守原则;积极协作、热心指导、努力帮助同志和同事。在“学习和践行胡志明思想、道德和作风”活动中,越共着力挖掘先进典型,总结经验并加以推广,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重塑政治生态。
(二)严肃政治纪律
革新以来,越共不断强调政治纪律,加强对党员的“硬约束”。2011年11月,越共中央委员会颁布了《关于党员禁止事项》的第47-QD/TW规定,列举了禁止党员出现的19类行为。2021年10月,为适应党的建设的最新要求,越共颁布了第37-QD/TW号规定以取代47-QD/TW规定,对违背组织原则、政治思想蜕化、脱离群众等行为作了补充规定,提高了全党对政治和组织纪律的认识。越共认为,各级检查委员会的“失能”“失位”是造成政治纪律不严的重要原因。为此,越共一方面通过法制化途径赋予各级检查委员会更高的职权,如2018年5月颁布的《关于检查委员会在预防、反对腐败工作中的职责与权限》的01-QDi/TW条例,2021年7月颁布的《关于党的检查、监督和纪律》的第22-QD/TW号规定,2022年4月颁布的《关于到2030年党的检查、监督战略》的第34-KL/TW号结论等,重新规定了各级检查委员会的职责与权限,赋予其从严、从速、彻底检查并处理违纪党组织和党员的权力;另一方面,不断强化检查委员会同国家监察、审计、调查、起诉、审判等职能部门的配合机制,综合运用党的纪律处分、行政处分及法律处分来惩戒违纪党员干部。2012—2022年,越共各级党委和检查委员会处理了2700多个党组织、近16.8万名违纪党员,其中涉及腐败的违纪党员7390名;越共中央、政治局、书记处、中央监察委员会处理了170名违纪的高级干部,包括33名越共中央委员、4名政治局委员以及50余名将军;起诉机构对19546起案件中的33868名涉案人员进行调查和起诉,对16699起案件中的33037名涉案人员进行立案追诉。阮富仲认为:“这是一个很好的经验,按照原则,先党纪处分,后政纪处分,再刑事处理。这符合经过验证的指导方针和实践,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严肃政治纪律、加强政治检查和监督、严厉处分违纪党员干部有助于维护越共权威,消除党内“禁区”“例外”,遏制党员思想政治、道德、生活方式腐化变质现象,是重塑政治生态的有力保证。
(三)加强制度制约
推进制度配套、补齐政策短板是越共重塑政治生态的制度保障。在整党治党实践中,越共通过加强制度制约,遏制消极、腐败、跑官等现象。一是加强干部检查、监察、监督机制。近年来,越共对检查委员会和国家监察总署的职能、任务和权限作出新的规定,同时为代议机关、祖国阵线、社会组织及人民群众的监督权提供依据和支持,形成了党内检查、国家监察、多主体监督的联合监督约束机制。二是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为适应革新事业的新要求,越南于2007年、2012年和2017年先后对《反腐败法》进行修订,对腐败行为、各类主体的反腐职责、财产申报制度等作出新规定。此外,近年来,越南相继颁布了多部涉及经济社会具体事务管理的法律法规,主要集中在建筑投资、公共收支、公共资产、国有企业改革、土地和矿产资源管理、金融、税收、海关等容易滋生腐败的领域,旨在限制“利益集团”“自留地”“任期思维”等的负面影响,消除职务性腐败。
六、结语
革新以来,越共把政治建设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统一了党内思想,遏制了党内不正之风,提升了党的领导能力、执政能力和战斗力,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也越来越紧密,巩固了执政地位,为继续推动革新、实现工业化现代化营造了良好环境。
需要指出的是,越共在党的政治建设方面也面临一些问题。一是在将党的意志转化为具体的政策进行落实方面还需加大力度,施政效果还需进一步提升。这主要是由于部分党员干部对党的理论、路线、方针认识不足、领悟不透,在将党的意志转化为个人意志和行动时进展缓慢、力度不够、效果不佳,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干群关系的疏离。未来越共政治建设工作的重点是更高效地落实越共中央的政策和决议,扭转“上热下冷”的局面。二是越共党内“自我演变”“自我转化”的现象依然存在,一些领域依然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党员干部政治思想蜕化等现象,如何从内部着手提高拒腐防变的觉悟和能力是未来越共防范政治风险的重点。三是“六敢”干部队伍培养任重道远。培养“六敢”干部队伍是未来越共政治能力进一步提升的关键点和突破口,它不仅需要一套完善的选人用人、考核评价、教育培训机制,还需要在全社会营造出一种允许失败、鼓励担当、不急功近利的宽松环境,这两个方面的建设都是长期而艰巨的。四是尽管近年来越共颁布了多项党规党纪,试图从作为“硬约束”的制度层面净化党的政治风气,但相关制度体系的建设仍不完善,而且配套的“软约束”也相对欠缺,即从政治文化、政治作风层面来营造风清气正的党内政治生态始终是摆在越共面前的一道难题。
(作者单位:陕西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网络编辑:同心
来源:《当代世界与社会主义》2023年第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