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泽林:党领导城市工作的历史回顾与经验启示
随着2019年城镇化率首次突破60%,我国开始进入城镇化中后期,这是一个经济、社会、文化、空间、组织等都在发生变革的全新阶段,需要重新审视城镇化发展特征与主要影响因素。城市工作涉及规划、建设、治理等各方面,城市生活有多丰富,城市工作就有多复杂。面对新变化,如何在总结党的城市工作历史经验基础上,精准把握人民城市重要理念的深刻内涵并将其贯穿于城市工作全过程,探索城市治理现代化新路,是当下亟须回答的时代命题。
关于党的城市工作研究,现有成果主要集中于百年党史和七十年新中国史两个维度。百年党史方面,有学者梳理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社会主义革命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时期党领导城市工作的历程,总结了坚持和巩固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探索和认清中国城市发展的特殊规律,恪守和站稳“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把握和遵循“一切从实际出发”等经验;也有学者基于“革命夺城、工业兴城、经济富城、人民治城”四个阶段分析,认为坚持推进马克思主义城市理论中国化是宝贵经验;还有学者通过梳理百年党史,认为未来城市工作应将城市发展普遍规律与地区异质性相结合,将新一轮新型城镇化建设与人民城市重要理念、数字化转型、区域一体化和乡村振兴实践相结合。在新中国七十年史方面,有学者结合党的十九大战略部署,提出未来城市发展要在建设国家中心城市、中小城市、智慧城市、特色小镇等方面用力;有学者归纳出理念升级、主体强化、行为转向、生态扭转和目标转换等历史特征,总结了以治理方案匹配特定环境为原则、以政府持有包容开放心态为基石、以治理主体协作为过程以及以满足公众多元治理诉求为动力的城市工作优化建议;还有学者聚焦四次全国(中央)城市工作会议,从理念、目标、主体、路径和手段五个维度出发,分析了城市治理现代化的演进历程和未来走向,并总结了坚持党的领导、坚持问题导向、坚持与时俱进、坚持改革创新等经验。
在已有研究基础上,可着力于深化研究,构建基于人民城市重要理念的理论分析框架,建立起史料选择标准。对此,本文聚焦新中国成立七十五年这一时间维度,以习近平关于人民城市重要理念的重要论述为指导,以习近平总书记系统思维为分析方法指引,结合公共政策“制定—执行—评估”流程图谱,构建人民城市重要理念三维分析框架,通过对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关于城市工作重要会议和文件的梳理,在总结党的城市工作经验基础上,为新时代城市治理现代化提供借鉴。
一、党领导城市工作的分析框架
人民城市重要理念,是新时代党领导城市工作的根本遵循。上海是全国城区人口规模最大且深度链接全球的国际大都市,习近平对上海的指示和要求对于理解人民城市重要理念意义深远。2019年,习近平在上海考察时强调: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2020年,习近平在浦东开发开放3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重要讲话指出:要提高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开创人民城市建设新局面;要坚持广大人民群众在城市建设和发展中的主体地位,探索具有中国特色、体现时代特征、彰显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优势的超大城市发展之路。2023年,习近平在上海考察时再次强调:要全面践行人民城市理念,充分发挥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的显著优势,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要把增进民生福祉作为城市建设和治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全过程人民民主融入城市治理现代化,构建人人参与、人人负责、人人奉献、人人共享的城市治理共同体。习近平关于人民城市重要理念的重要论述系统回答了城市工作谁领导、依靠谁、为了谁等重大命题,为我们深入系统分析党领导城市工作的历程经验指明了方向。
2015年12月,习近平在中央城市工作会议上指出:“城市工作要树立系统思维,从构成城市诸多要素、结构、功能等方面入手,对事关城市发展的重大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和周密部署,系统推进各方面工作。”党的二十大报告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世界观和方法论,第五个就是“必须坚持系统观念”。在具体分析中,要以习近平关于人民城市重要理念的重要论述为指导,基于经典公共政策“制定—执行—评估”系统分析框架,构建起人民城市重要理念的三维分析框架。
在人民城市重要理念三维分析框架中,建设人民城市是党中央确定的城市工作大政方针,是政策的制定环节;确定“人民城市人民建”的重大方略,坚持广大人民群众在城市建设和发展中的主体地位是政策执行的工具要略;保持人民城市为人民战略定力,把增进民生福祉作为城市建设和治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政策评估的基本标尺;在党的领导下,紧扣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保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的动态平衡,最能体现我国城市工作的中国特色、时代特征、制度优势。
二、新中国成立以来党领导城市工作的历史回顾
中国共产党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同中国工人运动相结合的产物,城市是党的诞生地,更是彰显党的领导能力的实践场。新中国成立以来,我们党围绕城市工作的各个块面,在城市这个特定场域开展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创新改革探索。结合人民城市重要理念三维分析框架,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的历史阶段划分,通过对党关于城市工作重要会议和重要文件的梳理,可以进一步总结党的城市工作经验。
(一)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
新中国成立伊始,我们党领导的城市工作面临诸多困境:在城市接收上,重庆、广州等重要城市并未解放;在城市管理上,连年战乱使城市经济濒临崩溃。对此,人民解放军继续解放广州、桂林、南宁和重庆等城市,同时,我们党也在全国调集粮食等物资,使各大城市统一采取停止贷款和按约收回贷款、开征税收、冻结资金投放等措施,稳定市场物价。这一时期,我们党制定了稳定城市生产的总方针,以上海为代表的城市,运用市场经济价值规律平抑涨价风暴的实践巩固了党在城市的领导地位,为党依靠广大人民群众的城市工作积累了经验。1953年,我国开始执行“一五”计划,集中力量进行工业化建设和加快推进各经济领域的社会主义改造,变消费城市为生产城市。然而,伴随着大规模工业化建设以及受1959—1961年农产品产量下降影响,农产品难以满足城市人口增量成了新问题。1962年,第一次城市工作会议召开,分析了城市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办法是首先恢复正常生产,只有工业劳动生产率提高了,有效支援农业和市场以后,生活才会改善。之后,中央下发《关于当前城市工作若干问题的指示》,在明确贯彻执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基础上,对城市建设工作的若干具体问题做出多项规定:力争完成今年的基本建设计划;采取分级负责和群众监督的办法,迅速处理积压物资,防止房屋、物资损失;妥善安置目前大中城市闲散劳动力和不能就学的学生;调整市镇建制,缩小城市郊区,完成减少城镇人口计划;逐步改善大中城市的市政建设;按照集中统一、分级管理原则,改进各种管理体制等。
1963年,为加强对城市的集中统一管理和解决城市生活的突出矛盾,中共中央、国务院召开第二次城市工作会议,在肯定当时城市工作在科学、文化、教育、卫生和市政建设等方面取得成绩的前提下,指出工业生产始终是城市工作中心,需进一步做好工业调整工作;努力做好商业工作,更好为生产和生活服务;积极开展计划生育;继续严格控制人口,加强城市管理工作等要求。《第二次城市工作会议纪要》强调各级党委和人民委员会,在继续努力做好农村工作的同时,必须进一步加强对城市工作的领导,不断改进工作,把城市管理好,充分发挥城市在社会主义建设中的作用。1972年,针对当时国民经济基建战线过长以及职工人数增加过多的问题,《关于当前国民经济中几个问题的报告》提出要积极增加生产,抓好农业和基础工业,特别是原材料工业;要严格控制基本建设规模,严格控制职工人数。总体而言,在这一时期,党的城市工作取得了不小成就,基本完成从消费城市到生产城市的转型。
从新中国成立到改革开放前夕,我们党领导城市工作主要政策任务是提升城市生产,解决城市规模与人口不协调问题。政策执行主要借鉴苏联经验,采用计划经济管理方法,基于“管”和“调”的思路开展城市工作。政策评估结果是城市工业进步发展,更大活力和潜力有待释放,城市发展亟须思想解放和战略调整。
(二)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
进入新的历史时期,党的城市工作的主要任务跟随国家战略调整为发展经济,通过发展城市经济解决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矛盾。这一时期,中央及时调整城市工作方针,城市工作进入多维度的全面发展期。1978年3月,国务院在北京召开第三次全国城市工作会议,会议制定的《关于加强城市建设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首次明确了应“提高对城市和城市建设重要性的认识”,指出“城市是我国经济、政治、科学、技术、文化、教育的中心,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起着主导作用。城市建设是形成和完善城市多种功能、发挥城市中心作用的基础性工作”。《意见》明确了城市建设的七项任务:提高对城市和城市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坚持城市建设与经济协调发展;建立合理的城镇体系,走有计划发展的道路;搞好城市规划,加强规划管理;改革城市建设体制,增强活力,提高效益;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和生活环境;管好用好城市建设资金,充分发挥投资效益;城市政府要集中力量搞好城市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在政策执行方面,中央明确城市工作必须走群众路线,通过发动和依靠广大街道干部和居民群众,搞好社会治安、青少年教育、环境卫生等工作,办好各项为生产、为生活服务的事业。这次会议提出城市整顿工作一系列方针政策,是我们党城市工作的新起点。
1978年底,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作出把全党工作中心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并实施改革开放的重大战略决策。1982年,党的十二大确立了以城市为重点推进经济体制改革的总方针,城市所有制改革、城市对外开放打开了新格局,城市各主体活力空前释放。1992年,邓小平“南方谈话”推动城市经济改革新一轮高潮;党的十四大确立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总体战略,随后城市住房改革等举措进一步释放了城市活力。2002年,党的十六大确立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总纲领,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协调发展,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城市社会建设取得突出成效。在这一阶段,中央于1979年正式批准广东、福建在对外经济活动中实行特殊政策、灵活措施,并决定在深圳、珠海、厦门、汕头试办经济特区;此后又在大连、上海和宁波等14个港口城市逐步兴办经济技术开发区,以及设立苏州工业园区、推进浦东开发开放、建立天津滨海新区等。深化体制改革、扩大对外开放、平衡经济与民生等系统举措,都是这一时期城市工作的新探索。
从第三次全国城市工作会议召开到党的十八大召开前夕,我们党城市工作的主要政策任务是发展城市经济,解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矛盾。政策执行主要是通过城市开放、新区开发、城市经济体制改革等一系列政策,激发城市各主体的积极性。政策评估结果是激发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活力,城市作为我国经济发展的主要引擎,在国家战略中承担更为重要的任务。
(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
党的十八大以来,城市全方位发展步伐已然迈开,着力解决好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之间的矛盾,更好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实现城市高质量发展,推动城市治理现代化是这一时期党的城市工作的战略目标。2013年召开的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强调要以人为本,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提高城镇人口素质和居民生活质量。2015年,“全国城市工作会议”升格为“中央城市工作会议”,体现出我们党对城市工作的重视达到新高度。习近平在会上强调,城市是我国各类要素资源和经济社会活动最集中的地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实现现代化,必须抓好城市这个“火车头”,把握发展规律,推动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发挥扩大内需这一最大潜力,有效化解各种“城市病”。会议指出,城市建设一要尊重城市发展规律;二要统筹空间、规模、产业三大结构,提高城市工作全局性;三要统筹规划、建设、管理三大环节,提高城市工作的系统性;四要统筹改革、科技、文化三大动力,提高城市发展持续性;五要统筹生产、生活、生态三大布局,提高城市发展的宜居性;六要统筹政府、社会、市民三大主体,提高各方推动城市发展的积极性。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以城市群、都市圈为依托构建大中小城市协调发展格局,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提高城市规划、建设、治理水平,加快转变超大特大城市发展方式,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
进入新时代,习近平高度重视城市工作,指出:“做好城市工作,要顺应城市工作新形势、改革发展新要求、人民群众新期待,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民城市为人民。”作为要素资源和经济社会活动最集中的地方,城市工作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之下不断取得新突破。在领导力量上,强调加强和改善党对城市工作的领导;在价值指向上,强调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在目标路径上,强调走中国特色城市发展道路;在思路方法上,强调“一个尊重、五个统筹”;在底线要求上,强调把生态和安全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在文化根基上,强调统筹历史文化保护、利用、传承;在治理模式上,强调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总体来说,新时代城市工作逐渐使城市脱离重建设、轻治理,重速度、轻质量,重眼前、轻长远,重发展、轻保护等不平衡发展状态,向着全方位平衡发展迈进,不断开创中国特色城市发展新局面,以精细、精准为特征的城市治理现代化成为当代我国城市工作的主要努力方向。
党的十八大召开以来,党的城市工作的主要政策任务是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体框架之下,推进城市治理现代化,实现高质量发展。政策执行主要是以贯彻落实人民城市重要理念为抓手,不断推动治理手段、治理模式、治理理念创新。政策评估结果是逐步构建起系统平衡、协同高效的治理体系。
三、新中国成立以来党领导城市工作的经验启示
回顾新中国成立以来党领导城市工作的历史进程,虽然每个时期政策制定、执行和评估侧重点有所不同,但有两个关键词贯穿其中:一是人民,二是发展。总结来看,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人民至上、坚持实事求是、坚持凝心聚力,是我们党领导城市工作的经验启示。
(一)坚持党的领导
坚持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最本质特征,也是党领导城市工作的首要经验。在城市工作实践中,我们党始终把党的建设放在重要位置,不断加强党对城市工作的全面领导。1951年,《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决议要点》关于城市工作的前两条就明确提出:第一,各中央局、分局、省市区党委今年必须召开两次城市工作会议,议程如中央所通知,向中央作两次专题报告;第二,加强党委对城市工作的领导,实行七届二中全会决议。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时期,我们党通过强化法规建设加强对城市工作的全面领导。邓小平强调:“国要有国法,党要有党规党法。党章是最根本的党规党法。没有党规党法,国法就很难保障。”按照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要求,党中央接连发布一批重要党内法规,成为从法规制度上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举措,城市工作更加规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相结合、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相统一,党对城市的全面领导更加巩固。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强调:做好城市工作,必须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各级党委要充分认识城市工作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的城市工作格局。
(二)坚持人民至上
以人民为中心,依靠人民群众建设“人民城市”,是自党成立起便从未改变的主线,也是党领导城市工作的最主要经验。团结和依靠群众,是党领导革命胜利的法宝。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党更加重视团结群众,依靠群众进行社会主义城市建设。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我们党团结群众的一个主要特征就是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如党中央1951年《关于清理交通等企业中的反革命分子和在这些企业中开展民主改革的指示》,要求各地发动和依靠工人群众,进行或进一步完成必要的民主改革。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时期,第三次全国城市工作会议后,我们党通过社区党建重新整合和激活分散在社会内部的党员等政治资源,在社会结构发生变化等情况下,保持了对城市基层社会的领导,并在此过程中实现了“依靠人民、为了人民”的政策目标。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我们党更加重视城市工作的政策精准性,更加重视团结和依靠群众,2015年和2019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先后印发《关于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的意见》和《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基层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直接联系群众的具体制度,把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加强基层党组织同人民群众的联系作为当下城市基层党建的工作重心。
(三)坚持实事求是
城市的多元性和复杂性决定了党的城市工作要更加精准精细,在工作中厘清城市工作依靠谁、解决什么主要矛盾的问题,是党的城市工作经验的首要遵循。虽然在75年奋斗历程中,我们党城市工作战略重点和政策发生了多次变化,但每次都基于实事求是,立足实际工作需要准确及时做出的政策调整。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1951年,毛泽东对中共中央西南局《关于城市工作会议报告》的复示就强调:你们的第一次城市工作会议开得有成绩,甚好;假如可能的话,在今年五月一日以前,请你再召开一次城市工作会议,对城市工作,主要是对工会工作,对工商业的领导方向,和对城市政权问题,加以深入研究,并做出某些决定,为四中全会讨论工会工作准备材料。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时期,1978年《关于加强城市建设工作的意见》强调要改革城市建设体制增强活力,提高效益;强调搞好城市规划管理,建立合理的城镇体系,走有计划发展的道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筹布局,通过中心城市建设,雄安新区开发,粤港澳、京津冀、长三角、成渝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大战略部署,围绕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的战略目标,持续推动城市治理现代化。
(四)坚持凝心聚力
中国共产党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政党,在百余年奋斗历程中,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凝聚城市革命和建设的合力是党的城市工作经验的首要抓手。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1949年10月,毛泽东在批转《关于华北各城市召开各界代表会议的情形和经验的报告》中指出:现将华北局书记薄一波同志一九四九年十月二十九日给我的一个报告转发给你们;这个报告总结了华北各城市所开各界代表会议的主要经验,写得清楚明确,可为一切各界代表会议或人民代表会议所取法;因此,请你们认真研究一下,并且印发给全党干部研究。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时期,随着改革开放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持续发展,我国社会生活发生了广泛而深刻的变化,且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利益分配和就业方式多样化将进一步发展,我们党适时提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系统解决了建设什么样的党和怎么建设党的问题。党的十四大确立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目标后,多种所有制共存的制度设计使得城市经济更加活跃,城市各主体基于共建共治共享理念建设人民城市的法治保障更加坚实。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习近平多次强调,城市发展要善于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集聚促进城市发展正能量。要坚持协调协同,尽最大可能推动政府、社会、市民同心同向行动,使政府有形之手、市场无形之手、市民勤劳之手同向发力。构建人人参与、人人负责、人人奉献、人人共享的城市治理共同体。
四、面向中国式现代化的人民城市建设路径选择
党的二十大擘画了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蓝图,城市是我国各类要素资源和经济社会活动最集中的地方,新时代新征程必须抓好城市这个“火车头”。结合新中国成立以来党的城市工作基本经验,以及人民城市重要理念三维分析框架,笔者认为,面向中国式现代化的人民城市建设路径选择可从以下三方面着手。
(一)政策制定上把握人民城市建设的时代使命
人民城市重要理念的时代价值是构建与当时当下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一整套工作体系。马克思主义认为,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并产生与此相对应的政治上层建筑。在人类政治文明重大转型过程中,科技革命推动生产力质的飞跃,带动城市治理模式的变革。第一次工业革命时期,大机器工业催生了标准化作业的实际需求,为适应机器带来的规模化生产需要,大量人口集聚到城市并由此导致严重的“城市病”,但囿于古典自由主义思想束缚,以英国为代表的城市推崇“守夜人”政府理念,城市治理并未形成体系。第二次工业革命加剧了机器对于人的剥削和绑定,以汽车为代表的交通革命增强了政府征税和控制能力,并放大了城市对于周边地区的带动效应,复杂性提升使建立稳定秩序成为城市首要任务,建立科层制政府成了当时城市治理目标。第三次工业革命时期,计算机和信息通信技术的发明促进服务型经济的产生以及更加精细的专业细分,由此带来管理和服务的碎片化问题,建立整体型政府成了城市治理的主要追求。从历史维度来看,前三次工业革命我国一直处于治理的学习和追赶阶段,而作为数字化转型的全球引领者之一,迎面而来的第四次工业革命为我国带来难得的机遇,激发人民之智共享数字未来,探索城市工作的中国道路正当其时,人民城市重要理念正是对这一时代需要的准确回应。
贯彻人民城市重要理念,探索城市治理现代化的中国道路,是时代赋予中国共产党的新使命。从历史趋势看,我们亟须在认清当下形势的基础之上,总结梳理新中国成立以来党领导城市工作的奋斗历程和智慧结晶,以此明确未来发展机遇。从当下挑战看,我国正经历历史上从未有过的最大规模的城市化、最快速度的老龄化、最强力度的数字化进程,城市工作实践在事实上进入人类历史的“无人区”,做好路径规划,从历史中汲取经验成为当下必不可少的功课。从未来实践来看,在新时代新征程上,贯彻落实人民城市重要理念,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需要基于“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人民至上、坚持实事求是、坚持凝心聚力”等基本经验,从党的城市工作历史变迁中汲取新时代城市工作的智慧,抓住“人民建、为人民”这个关键,争取开创城市文明新境地。
(二)政策执行上确定人民城市建设的思路方法
人民城市重要理念的实践指向,为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时代的城市工作提供了行动指南。马克思主义认为,理论问题要通过实践去解决,没有革命的理论就没有革命的实践,理论一经掌握群众,也会变成物质力量。进入新时代,我国进入城市引领发展新阶段,但城市发展面临外部不确定性增加、全球经济陷入疲软衰退的风险,这也要求我国城市工作需以人民城市重要理念为指引,把握人民城市的根本属性,抓住共建、共治、共享这个关键,探索和开拓社会主义条件下城市文明的新境界;聚焦人民群众所需所想,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把握人民城市的生命体征,紧扣更用心、更精细、更科学这些要略,走出一条符合城市特点和规律的治理现代化新路子;把握人民城市的战略使命,明确城市自身优势、定位、使命,将城市功能发挥同国家和区域发展战略融合在一起,不断提升城市能级;把握人民城市的精神品格,大力弘扬源于本城高于本城的城市品质,着力提升城市软实力和竞争力;把握人民城市的主体力量,最大限度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让人民群众成为城市发展的积极参与者、最大受益者和最终评判者,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共同体。
贯彻人民城市重要理念,政策执行目标是为我国开创新时代的城市工作新局面提供行动指南。一是在宏观战略层面,明确城市功能定位,把握城市作为经济生活共同体的根本属性,深刻认识人民城市的人本价值、生命体征、战略使命、精神品格、主体力量;要结合国内外发展局势、区域经济社会特点以及城市自身资源禀赋,精准确定自身功能定位,着力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城市。二是在中观策略层面,深化对城市工作规律性、系统性认识和把握,通过实施系统治理,尽早构建起经济治理、社会治理、城市治理统筹推进和有机衔接的治理体系;同时要更好强化制度供给,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进一步提高及时性、针对性、集成性。三是在微观政策层面,聚焦事关人民群众幸福感、满意度的载体和抓手,以实施民心工程为突破口,将政策的关注点始终紧扣人民群众民生问题,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要发扬“钉钉子”精神,办好每一项民心工程,不断研究回应群众新需求,将党的二十大报告“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落到实处。
(三)政策评估上明确人民城市建设的价值导向
人民城市重要理念的主体立场是坚持人民在城市建设和发展中的中心地位,探索城市工作评估的全新理论框架。马克思主义认为,国家具有鲜明的阶级属性,国家权力始终是为统治阶级的利益服务的。人民城市重要理念就是要在城市工作中确立人民的主体地位,始终做到依靠人民、为了人民。从城市工作为了谁来看,自古希腊邦政治兴起以来,城市发展经历了官僚的城市、独裁的城市、资本的城市等阶段,这些城市发展模式大多忽略身处其中人民的感受,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要突破历史局限,在城市发展中明确人民城市属性,这是人民城市重要理念的历史逻辑。从城市工作由谁领导来看,自相关理论兴起以来,多元治理一直面临在缺乏组织领导下治理秩序难以实现的问题,而党的领导作为城市治理的核心要义,在城市治理中发挥了统领作用,推动了良好城市治理秩序的实现,这是人民城市重要理念的现实关怀。从城市工作怎么开展来看,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发生重大转变,强调发展中的公平、正义,破除发展中的种种壁垒,解决边缘人群的发展问题成了当下发展的重要任务。城市作为现代文明的集中体现,要在发展中探索出公平正义的新模式,探索城市文明新境地,这是评判人民城市重要理念贯彻情况的重要标尺。
贯彻人民城市重要理念,要在城市工作中时刻牢记人民群众的中心主体地位,不断强化以人民为中心的政策评估价值导向。在城市发展依靠谁方面,要确立鲜明的主体立场,在党的领导下依靠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开展城市工作,在城市工作中发挥社会各主体的积极作用,激发全社会的活力,坚持群众的事情同群众多商量,大家的事情人人参与;坚持市民是城市建设、城市发展的主体,尊重市民对城市发展决策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鼓励企业和市民通过各种方式参与城市建设、管理。在城市发展为了谁方面,要紧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发生转化的时代背景,坚持人民利益至上的根本价值取向,牢记党的根本宗旨,坚持民有所呼、我有所应,让人民群众在生活中有更多的获得感,为人民创造更加美好的生活;坚持治理和服务重心下移,把更多优质的资源、服务、管理放到社区,更好为社区居民提供精准化、精细化服务,切实把群众大大小小的事情办好,让群众享受更多发展改革成果。
(作者简介:薛泽林,上海社会科学院政治与公共管理研究所副研究员、上海社会科学院创新工程团队“数字化转型与超大城市治理创新”首席专家,上海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员)
网络编辑:同心
来源:《毛泽东邓小平理论研究》2024年第1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