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锋、宋雄伟:以党的群众路线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发展
新时代以来,中国共产党不断深化对民主政治建设的认识,提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创新概念。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全过程人民民主首次写入党代会报告的标题中,并指出“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之一”,这体现出党对民主理论创新与制度创新的最新认识。许多学者指出全过程人民民主相对于西方民主的独特性,以及党如何领导全过程人民民主,然而相对缺乏从党的群众路线的角度分析全过程人民民主,可能导致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创新理念缺乏历史根基。
群众路线是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在实践探索中形成的优良传统。许多学者从群众路线理论的提出、概念特征等多个层面展开研究,还有学者从群众路线的历史沿革、实践路径、现实困境等展开大量研究。然而,整体来说,关于群众路线的研究主要从应然的角度研究其必要性和重大意义,主要从政治要求和优良作风的角度分析,而很少将群众路线放在全过程人民民主建设的框架下审视。
新时代以来,世情、国情和党情发生深刻复杂变化,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党群关系面临诸多新变化,必须推动民主政治和群众路线深入发展。在新时代要将全过程人民民主放在群众路线的发展历程下分析,不断丰富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推动新时代群众路线的创新性发展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逐步深化。
一、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离不开党的群众路线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坚持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创新理念离不开党的群众路线,党的群众路线推动社会主义民主国家建设,实现党的领导和人民民主的统一,丰富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民主价值。
(一)党的群众路线推动社会主义民主国家建设
鸦片战争造成传统政治结构的瓦解和整体秩序的危机。辛亥革命推翻了帝制,在形式上建立了共和制,尝试了西方的多党制与总统选举等形式,但是却无法完成现代国家建设。孙中山感叹:“自辛亥革命以后,以迄于今,中国之情况不但无进步可言,且有江河日下之势。军阀之专横,列强之侵蚀,日益加厉,令中国深入半殖民地之泥犁地狱。”孙中山曾至少25次提到“一片散沙”,2次提到“一盘散沙”,8次提到“散沙”,来描述辛亥革命后缺乏组织化的政治形态。孙中山认为原因在于“尚未能获一有组织、有纪律、能了解本身之职任与目的之政党故也”。
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以来,就将实现中国人民当家作主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为己任,始终高擎人民民主这一鲜明旗帜,不断丰富民主形式和参与机制,利用党的群众路线动员一切可以团结的社会力量。1928年在中共六大上,会议指出在革命处于低潮时“党的总路线是争取群众”,做艰苦的群众工作,以积蓄力量。1929年,毛泽东在《中国共产党红军第四军第九次代表大会决议案》中强调,一切工作要“在党的讨论和决议之后,再经过群众路线去执行”。中国共产党通过群众路线将传统的农民革命与现代工人运动结合,“使其转变为能够承载民族革命与民主革命使命的无产阶级革命”。在这个过程中,土地革命、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的历史进程中揭示了中国共产党动员人民的生动法宝即群众路线。通过群众路线,亿万人民群众得以实现组织化动员,汇聚成了革命性力量,最终实现了“民族——国家”和“民主——国家”的现代国家建构,建立了人民民主专政的人民共和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毛泽东认为相比于无产阶级专政,人民民主专政更加符合我国的阶级现状,具有更广泛的包容性,并强调人民民主专政必须依靠群众路线,依靠群众。毛泽东指出,“实行党委领导下的群众路线,特别是对于整个反动阶级的专政,必须依靠群众,依靠党”,“没有民主,没有把群众发动起来,没有群众的监督,就不可能对反动分子和坏分子实行有效的专政”。在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下,中国实行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尽管群众路线是中国共产党在革命过程中形成和发展的,但是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高度契合,集中体现了党的“人民主权”和“以民为本”。党的群众路线建构了社会主义民主国家的国体和政体,为民主政治建设奠定了基础。
(二)党的群众路线实现了党的领导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统一
群众路线不仅是党的根本工作路线,也是一种领导方法,是世界观、认识论和方法论内在有机统一的领导方法。中国共产党正是依靠群众路线,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并充分发挥人民主体地位,来实现党的领导和人民民主的统一。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关键就是实现党的领导与人民民主的高度统一,群众路线本身的形成就是中国共产党践行人民民主的结果,群众路线在全过程人民民主形成和完善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党的群众路线包含着双重维度,即从政党作为能动主体的角度和作为行动主体的群众的角度。从政党的角度来说,群众路线强调中国共产党的先锋队政党属性,强调党必须帮助人民群众识别和确立根本利益,并进而帮助人民群众实现根本利益。在这个过程中必须通过群众路线一方面防止“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另一方面又必须防止“尾巴主义”没有原则的讨好民众。因此,党的群众路线形成后深刻形塑了党在治国理政中对待人民群众的立场,从现实上建构出有别于西方民粹主义和精英主义的人民群众观。西方民粹主义看似将普通民众放到政治生活的中心,但是对群众的能力、德性具有浪漫化的想象,又怀疑任何制度体系能够反映并处理民众利益诉求。精英主义强调要克制人民群众的情感冲动和对短期利益的追求,对人民群众的能力和德性持有悲观的认识,认为必须依赖精英来摆脱民众的偏见。党的群众路线很好地将普通民众和执政精英统一起来,能够更好地实现党的全面领导,保障人民群众民主权利。
从人民群众的主体视角,群众路线强调党的领导,但并不是替人民群众包办。群众路线内在包含着人民民主的民主价值,群众路线的贯彻要求领导干部具有民主作风,实现党内民主与人民民主的统一,要求中国共产党的干部必须发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在我们前进的道路上有许多困难和问题……从不同的角度可以谈出不同的思路和方法来。但根本的一条,就是要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党通过群众路线可以做到“一切依靠群众”,坚持从人民群众中汲取智慧和力量,进一步密切干群关系,并从群众的经验中提升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更好地成为各项事业的领导核心。
(三)党的群众路线丰富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民主价值
西方学者认为,民主主要指的是政治领域的竞争性选举。实际上这种看法严重削弱了民主的丰富性。毛泽东指出:“民主必须是各方面的,是政治上的、军事上的、经济上的、文化上的、党务上的以及国际关系上的,一切这些,都需要民主。”民主形式的丰富性来自于人民群众利益的丰富性,也来自于群众路线保障内容的丰富性。毛泽东指出,“要深刻地注意群众生活的问题,从土地、劳动问题,到柴米油盐问题;要关心群众的痛痒,真心实意地为群众谋利益,解决群众的生产和生活的问题。”全过程人民民主和党的群众路线都指向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实现,群众路线在本质上就是人民民主路线,群众路线是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根本路线。
党的群众路线强调民主价值,但群众路线体现的“民主”价值并非西方自由主义意义上个体的“民主”,而是与“集中”辩证统一的“民主”,是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之下的“民主”。《中国共产党章程》明确规定“民主集中制是党的群众路线在党的生活的运用”;同时,民主集中制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这种双重逻辑和双轨链接决定了群众路线的民主价值。群众路线和民主集中制在理论基础和实践形式上具有内在一致性。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组织原则和制度形式就是民主集中制,这也是群众路线在党内政治生活的运用。民主集中制离不开群众路线,否则就会使得民主集中制流于形式。群众路线是保障“民主”和“集中”双轨链接的关键中介。通过群众路线的“全过程”特征,可以吸引民众参与到“五位一体”诸多领域的“五大民主”环节,由此真正体现民主价值的丰富内涵。通过实行群众路线,民众的利益诉求得到回应,还密切了党群之间的情感关联,这为政治信任提供了理性和情感基础,群众路线通过鼓励民众参与还提高了民众的政治效能感,由此全面提升了政治信任。此外,群众路线通过“从群众中来”也有助于强化执政的社会基础,“到群众中去”有助于提升公众的政治认知、政治情感,培养有序的政治参与结构,真正实现民主价值,促使实质性民主落到具体的政治实践中。
二、党的十八大以来群众路线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践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群众路线的重要性。2013年4月1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决定从2013年下半年开始,用一年左右时间,在全党自上而下分批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优良作风凝聚人民群众。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把群众路线贯彻到治国理政全部活动之中”,强调通过群众路线制度化推动民主政治发展和国家治理。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总结了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百年历程。群众路线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历史与实践起源,包含着“五大民主环节”。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坚持用群众路线的优良传统来丰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创新理念,将党的群众路线嵌入到社会主义民主“五大民主”全过程中。
(一)群众路线推动民主选举与民主协商协调发展
群众路线制度化要求党的群众路线不仅应该是作风上的要求,还要求党的群众路线必须贯彻到治国理政全部活动。民主选举强调公共权力来源的正当性,民主协商强调公共权力运行过程的贯通性和协调性,群众路线制度化推动民主选举与民主协商协调发展。
群众路线推动实现高质量民主选举。民主选举能够为公共权力提供正当性基础和群众基础,通过多数决定原则反映多数人的意愿,能够为公共权力运行提供正当性支持。中央组织部负责人就党的二十大代表选举工作指出,“要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坚持走群众路线,广泛听取基层党组织、党代会代表、党员和群众的意见。”通过群众路线能够不断提升民主选举的公正性和制度化,推动人民群众参与国家管理,将民主选举作为培养具有民主理念的现代公民的重要渠道,群众路线是做好代表产生和实践民主权利的有力保障。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密切联系群众的制度保证,是群众路线的制度形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群众路线的最好实现形式和最高实现形式。通过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能够在推荐提名、组织考察、确定人选、会议选举等各个环节发挥党的领导、做好群众工作,有助于推动高质量做好民主选举工作。
群众路线推动实现深层次的民主协商。民主协商是群众路线制度化的重要渠道,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中国共产党的群众路线在政治领域的重要体现”。党的群众路线有助于动员多元主体参与民主协商,有助于实现利益的充分协商,进而改变利益主体偏好,更好解决复杂的利益冲突。尤其是在利益冲突多发、利益多元共存的情况下,正是通过党的群众路线“从群众中来”和“从群众中去”的上下沟通,才能真正实现广泛的、真实的、全面的、深入的协商,推动民主协商在技术创新领域和场域创新领域发挥重要作用。协商民主为群众路线提供制度化载体和依托,而群众路线为协商民主提供群众资源,两者在领导核心、现实实践需求和最终实现目标等多方面相互契合并互相推动。例如,浙江省民政厅通过的《浙江省村级议事协商规范指引》指出,相关利益主体基于平等、公正、公开和理性原则,积极主动进行议事协商和沟通交流。
群众路线有助于推动民主选举和民主协商相辅相成、互为补充。在新时代社会主义公共政治的背景下,人民群众的利益冲突大量存在,同时又具备利益的一致性,具有协商的现实可能性。通过党的群众路线协调民主协商和民主选举,可以扩展民主的适用范围和场景,实现民众和党组织的深度关联,确保全过程人民民主能够同时处理简单的快速的信息处理和复杂的多元的信息处理。
不可否认,在民主选举领域还存在着群众参与热情不高等现实问题,在民主协商环节也存在着协商民主氛围不浓厚,协商随意化等问题,如有的地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被排除在“协商”之外,或者忽视了人民群众的协商参与热情。
(二)群众路线提升民主决策水平
坚持将党的群众路线贯彻到公共决策的全过程,可以实现对公共权力运行关键环节的深度嵌入。从理论来说,更多主体参与民主决策可能增加决策时间、降低决策效率,但是提前考虑相关利益主体的不同偏好,可以减少政策扯皮、反复决策的现象,避免决策失误和决策无法落地,从而降低公共政策的整体成本,并最终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通过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吸引利益相关者、专家学者的广泛参与,并通过反复的“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进行政策选择,有助于提升民主决策水平。
公共决策过程包含着信息收集、问题识别、议程设置、政策选择、政策实施和政策评估等环节,坚持将党的群众路线嵌入公共决策全过程,能够让公共政策的政策执行和政策评估符合公共政策的价值定位和制度安排,同时使得大多数重大决策能够以极高的通过率顺利表决通过,反映出中国高度的政策共识。群众路线嵌入公共政策过程,使得决策过程超越了传统科层结构,在政党与社会、政党和市场之间构成了一整套政策执行和评估的自组织网络,确保了公共政策全过程是首尾连接的闭环,下一个阶段的政策选择和政策评估不会由于领导的变更而出现剧烈变动,更不会彻底改弦易辙、互相否定,保证了政策的连续性和可执行性。
在互联网时代,伴随着网络问政平台和政务微博等的出现,人民群众对于政策的反馈更加容易,能够通过网络群众路线深度嵌入政策反馈渠道,对政策的评估从政策制定环节变为了“全政策生命周期的辩论”,群众路线的民主价值进一步凸显。国务院颁布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在总则部分就开宗明义,指出重大行政决策要遵循民主决策原则,使得群众路线制度化水平不断提升,并推动决策科学化。
然而,当前仍然存在着重大事项民主决策程度不足,存在“一把手”拍脑袋的现象,存在“大事不开会,小事开大会”现象,民众参与渠道不通畅,部分事项专家参与形式化,以及在决策中专家参与和民众参与如何平衡的问题。另外,部分地方政府对互联网的政策反馈重视程度不够,影响了民主决策的效果。
(三)群众路线推动基层治理中的民主管理与民主监督
全过程人民民主不仅强调民主理念的科学性,还强调民主能够贯彻到治理全过程。民主管理与民主监督最突出体现出全过程人民民主具有极高的治理效能,是“以问题为导向”的民主,是能够解决问题的“管用”的民主。坚持将党的群众路线更全面地嵌入到基层治理的诸多环节,能够推动民主管理与民主监督落到实处,提升治理效能。
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有助于将民主管理中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切实落到实处。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完善基层直接民主制度体系和工作体系,增强城乡社区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实效。通过将党的群众路线的号召性要求贯彻到具体治理过程,可以更好地调动人民群众的参与积极性,通过政党的动员作用来重塑政党、政府和群众的关系,助推良性政民关系的形成。
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可以实现更高效的民主监督。通过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推动群众实施民主监督权利,可以推动群众参与基层的自治实践,发挥群众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此外,通过群众路线强调民主的监督权利,能够确保公共权力的运行科学高效,确保公共权力的行使不伤害公民权利的实践。在实践中,民主监督可以依靠人大监督、直接反应等形态规范权力运行,也可以利用互联网等平台曝光权力运行不规范和失序的现象,由此在运动反腐、制度反腐、权力反腐之外探索出网络反腐的新形态。
然而,当前仍然存在着“政府干群众看”“政府很努力、群众不认同”的问题,群众参与热情不高,参与渠道不畅,政治参与的成效不足的现象仍然存在。在党的十八大以来有效实行“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的同时,“社会协同”不到位,共建共治程度不高。另外,民主监督的制度化、规范化不完善,部分领导对民主监督不重视、认识不足,民主监督的实效性不足等问题也困扰了民主监督的深入发展。
三、进一步发扬群众路线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
群众路线与人民民主高度契合,正是由于群众路线深入人心,中国的民主形态呈现出人民民主的民主形态。杨光斌教授认为,群众路线是一种特殊形态的民主形式。群众路线作为党的优良传统,从多个维度践行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理念,丰富了民主价值。在新时代,必须进一步发扬群众路线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
(一)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更好发挥党对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全面领导
全过程人民民主代表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最新理论成果,也超越了西方民主,其中最本质的特征就是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党的群众路线是中国共产党在领导人民群众的过程中形成的,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有助于更好地发挥党的领导作用,并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发展。
《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在概括和总结新时代的伟大成就时指出,“党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显著增强”。正是在党的全面领导下,党保证了民主权利的发挥和群众路线的贯彻能够具有正确的发展方向、科学的理论指引,能够真正提高群众的参与热情,号召群众为中国式现代化而不断奋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可以引导将群众的意见转化为“正确的系统的”意见,从而避免“议而不决”的乱象和西方的“否决性政体”。只有在党的群众路线下,通过引领群众、组织群众、号召群众更好地发挥党的领导作用,党才能领导人民群众作出更符合长远利益和根本利益的决策,选择正确的民主形态和民主工具。
中国共产党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领导力量,发挥着协调国家与社会,整合各种政治力量的作用,形成了一元主体主导、多种主体参与的公共治理结构,统合了行动性治理与科层治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实质正义。中国共产党通过党的群众路线,能够更好发挥党的领导作用,能够不断整合人民群众,提升党组织的纪律性和凝聚力,不断提升党的领导能力和执政水平,更好推动坚持全过程人民民主。在新时代,必须更好地坚持党的领导,丰富组织领导、吸纳整合与监督保障机制与制度,确保民众的权利落到实处。正是在党的领导下,全过程人民民主区别于西方的民粹主义,一方面在保证国家整体利益基础上发扬民主,避免忽视民主的弊端,另一方面避免了部分西方国家过分讨好民众短期诉求而忽视“集中”损害国家长期利益的问题,最终实现人民群众根本利益、长远利益与具体利益、眼前利益的一致。
(二)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更好实现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后,社会主要矛盾发生转化,在进一步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过程中必须全面把握社会主要矛盾转化带来的全局性变化。人民群众对于美好生活的需要产生后,需通过制度化手段面向公共权力主体进行表达,必须通过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深入群众科学把握人民群众的多样化需求。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及的“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就是“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方面”需要的制度化表达。有学者利用相关数据,发现自从改革开放以来,居民对休闲时间、民主体制、收入公平和环境保护方面的需求日益增长。同时,互联网已经深度影响了人民群众的经济和社会活动,人民群众的多样化需求也会在互联网社交平台、网络问政平台表现出来。人民群众需要的制度化表达体现着“从群众中来”,公民需求从个体生成到进入政治互动机制,构成了全过程人民民主建设的逻辑起点。
由于“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的限制,人民群众的部分需求在现实制度中无法满足,形成种种人民内部矛盾,这就要求党通过群众路线“到群众中去”加以把握,设立更加全面、具有兼容性的制度目标保证公民需求实现,并促使政府提升回应公民的意愿与能力。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成为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内在动力。《国务院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数字政府建设过程中需要将满足人民群众需求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解决人民群众的现实难题。
因此,在新时代不断推动党的群众路线,科学把握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不能仅仅停留在口头宣传,而是要将人民群众的需求作为党治国理政的逻辑起点,从“需要产生—需求制度化表达—矛盾形态—治理回应”的动态过程中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必须坚持党的群众路线,从人民群众的具体需求中去识别治理问题,并为了推动人民群众的需求满足,为了提升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去回应民众诉求,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实现民主治理与治理民主的统一。
(三)坚持网上群众路线,丰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形式
随着互联网领域的不断发展,网民数量不断增多,截至2023年底,我国网民规模达10.92亿,网民成为人民群众中的重要力量。党中央提出创新互联网时代群众工作机制,要求将群众路线扩展到互联网空间。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全过程”也体现在不能忽视互联网的巨大空间。在新的技术环境下推动群众路线和践行民主权利必须利用好互联网技术,走好新时代的网上群众路线。
通过走好网上群众路线,公民的参与和表达权利得到更好的落实,体现出“技术赋权”的新特点。通过在网络生活中践行群众路线,群众路线能够将建立统一战线这样的“办大事”和解决人民群众具体问题的“办小事”相结合,将基层群众自治和科层体系有机结合,实现与政治制度的良性嵌入。此外,党中央在制定十四五规划、起草党的二十大报告过程中都设立有专门的网络意见征集渠道,显示出网络群众路线与现实政治的深度嵌入,充分尊重群众声音。
不仅如此,互联网的强互动性、超时空性降低了政府和民众互动的难度,民众可以直接向更高层级政府表达自身利益诉求,民众成为治理信息的分享者。党和政府不仅利用“两微一端”进行政务公开和政民互动,还直接设置官方化的网络问政平台、市长信箱,将互联网渠道的政民互动纳入正式制度。例如,各省份为了更好回应网络上诉求出台正式规章,为践行网络群众路线奠定了制度基础,现实的政治制度也影响了政府对网络民意的回应。相较于西方国家,中国能够更快速把握网络上的诉求,并将公民的网络诉求转化为公共政策。学者利用列举实验等方法证明中国地方政府公务员在制定民生福利政策时候会充分考虑本地网民意见。[46]因此,网络群众路线绝不仅仅是政府利用网络进行政务公开,而是产生了实质性的政治后果,将互联网技术与政治制度进行了深度嵌入,保障了公民的参与权利和民生福利,保障落实真正的民主价值。
互联网的产生从两个方面拓展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应用范围和运行方式,一方面网络群众路线拓展了传统群众路线的工作范围,给民主权利的发挥提供更广阔的场域,互联网产生后群众可以全时空、跨地域地随时随地与党委政府进行互动,这就必然要求政府改变相应的组织形态和工作方式;另一方面,党委和政府也可以利用互联网技术赋能政府,更好把握人民群众的需求,更好做好群众工作,提高治理能力。例如,通过建立健全大数据辅助决策机制,将现代的大数据分析应用与传统的调研研究方法结合起来,政府可以从掌握的数据富矿中挖掘民众需求现状与规律,更快速利用专家资源与智库成果,切实提升政府决策的质量。互联网的产生大大降低了群众路线制度化的技术难度,降低了实现民主权利的成本,通过网络平台可以避免科层制的层层信息筛选,更加容易进行群众意见的调查收集、群众意见辩论整合、公共政策的民众反馈。
四、总结
伴随着新时代的到来,群众工作面临的社会环境和技术环境发生了根本性变化,群众诉求和需要也有着更加广泛、多元的特点。这就要求我们不仅要注重践行群众路线的工作作风,还要将群众路线视为民主政治建设和推动治理创新的动力,不断丰富全过程人民民主。
党的群众路线与民主政治建设具有逻辑的内在一致性。群众路线是党领导人民群众参与民主政治和治国理政的重要方式,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群众路线的优良传统在民主领域的创新型体现。党的群众路线能够从海量的群众诉求中收集群众声音、凝聚群众智慧,从分散的群众意见中识别公共政策议题,推动民主价值转向治国理政的具体实践。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在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方面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当然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在新时代新征程,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将群众路线的优良传统与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创新实践相结合,推动作为优良传统的群众路线在新时代的创新性发展,不断提升新时代群众路线的制度化水平,推动群众路线的价值、立场制度化,贯穿于治国理政全过程,从而推动人民群众民主权利的实现,不断提高党的领导能力和执政水平。
文章来源:《中国井冈山干部学院学报》2024年第2期
网络编辑:静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