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海龙:坚持中国特色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发展道路
一百多年来,中国共产党以一往无前的探索精神,持之以恒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事业创新发展,积累了极为宝贵的历史经验。从道路看,形成了中国特色统筹教育科技人才发展道路。从方法论看,正确处理了涉及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发展的一系列重大关系。从规律看,深化和拓展了教育发展、科技创新、人才培养的规律性认识。这些经验启示,凝聚着党探索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发展的思想结晶和实践成果,深刻回答了为什么要统筹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发展、怎样统筹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发展等重大问题。在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发展的实践中,我们党把马克思主义教育观、科技观、人才观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总结我们党团结带领人民奋斗探索的成功经验,走出了一条富有中国特色的统筹教育科技人才发展道路。这条道路是党艰辛探索的结果,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符合中国国情,彰显了我国国家制度和治理体系的巨大优势。这条道路,实际上包含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发展道路、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中国特色人才自主培养道路。总体上看,这条道路的主要特征表现为“八个坚持”。
第一,坚持党的领导。这是中国特色统筹教育科技人才发展道路的最本质特征。事在四方,要在中央。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党的领导是党和国家事业不断发展的“定海神针”。党对教育科技人才事业的全面领导,是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发展的首要原则,在这个根本问题上犯错误,将会导致灾难性、颠覆性后果。一百多年来,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党对教育科技人才事业的集中统一领导,不断深化对教育发展规律、科技创新规律、人才培养规律的认识,形成协同高效的组织动员体系和资源配置模式,为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发展提供了根本政治保证。总结百余年来的探索实践,我们深刻认识到,坚持党对教育科技人才事业的全面领导,必须牢牢把握三个方面的要求。一是必须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我国教育科技人才事业发展的路线方针政策、各项战略部署,都是在党中央统一领导下制定的,最高决策权在中央,顶层设计由中央研究决定。新征程上,必须一以贯之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科技人才事业的领导,完善党对教育科技人才工作统一领导的体制机制,确保我国教育科技人才事业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二是必须把党的主张贯彻到教育科技人才事业各方面全过程。党对教育科技人才事业的领导是全面的、系统的、整体的,要把党的领导落实到教育科技人才事业的各个领域、各个环节之中,决不能出现盲点、堵点,决不能弱化、虚化。三是必须发挥好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加强党对教育科技人才事业的全面领导,并不意味着事无巨细都要党委包办,而是具体事务由具体部门、创新主体去办,各方之间的事由党委牵头协调。党对教育科技人才事业的领导重在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就教育科技人才发展的方向性原则性重大问题进行前瞻研究、加强战略部署、制定有效措施。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教育科技人才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发挥好宏观指导、统筹协调、服务保障作用,充分凝聚各方面力量。
第二,坚持“四个面向”。这是中国特色统筹教育科技人才发展道路最鲜明的出发点、落脚点。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宗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党的政治主张和执政理念,也是党永葆生机活力、永远赢得人民群众信赖和支持的力量源泉。带领人民创造美好幸福生活,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一百多年来,党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秉持创新为民、创新惠民、创新利民的宗旨,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基础上,党明确提出了“四个面向”,即“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四个面向”集中体现了党的理想信念、性质宗旨、初心使命,是贯穿中国共产党百余年来发展教育科技人才事业的一根红线。一百多年来的探索实践昭示我们,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发展,必须坚持“四个面向”的战略导向,全面提升创新能力。一是始终站在世界科技前沿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事业创新发展。要立足全球教育科技人才发展最新态势超前谋划,实施一批掌握先机、抢占制高点的教育科技人才攻关项目,推出一批叫得响、立得住、人民认可的改革实招硬招,赢得发展主动权。二是始终立足经济主战场,服务国家重大需求。要聚焦国家战略需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制定相应的教育科技人才发展战略,使教育科技人才事业发展始终与国家发展同频共振,与经济社会一道前进。三是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谋划教育科技人才事业发展。人民至上,集中体现了我们党对人民的根本立场、情感和态度。要把创新为民惠民、利民富民作为教育科技人才工作的重要方向。四是大力发展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生命健康密切关联的民生福祉。努力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第三,坚持发展导向。这是中国特色统筹教育科技人才发展道路的根本要求。发展是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范畴之一,主要表现为事物在矛盾运动中前进式变化、变革性进化的状态和趋势。在长期的探索实践中,我们党先后提出发展才是硬道理、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等重大论断,彰显了党推动发展的高度自觉。教育科技人才事业中存在的短板和薄弱环节,属于发展中出现的问题,也需要在发展中解决。一百多年来,党始终大力发展教育科技人才事业,坚持用发展的办法解决前进中的问题。从一定的意义上来说,中国共产党的历史,就是一部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事业发展的奋进史,就是一部实现三者一体发展的奋斗史。实践昭示我们,必须坚持发展导向,着力推动教育科技人才事业高质量发展。一是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要坚持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着力推动教育科技人才事业发展的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切实解决好教育科技人才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二是必须坚持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要统筹谋划教育科技人才事业发展,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不断壮大我国经济实力、科技实力、综合国力。三是因地制宜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按照发展新质生产力要求,畅通教育、科技、人才的良性循环,完善人才培养、引进、使用、合理流动的工作机制。”[1]面对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我们必须抢抓机遇,加大创新力度,以科技创新推动产业创新。要深化经济体制、科技体制等改革,着力打通束缚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堵点卡点,让各类先进优质生产要素向新质生产力顺畅流动。
第四,坚持目标引领。这是中国特色统筹教育科技人才发展道路的目标导向,凝聚着中国共产党强烈的时代感、责任感、使命感。一百多年来,我们党一以贯之根据人民意愿和事业发展需要,立足面临的形势和任务,适时提出既富有感召力又切实可行的奋斗目标。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事业发展,必须有明确的奋斗目标、前进动力和方向,形成顶层设计以及一系列战略部署、政策举措。教育科技人才领域的一切创新活动,都要围绕着奋斗目标开展,对标奋斗目标聚力。在长期探索的基础上,我们党提出了建成教育强国、科技强国、人才强国的战略目标。教育强国、科技强国、人才强国的战略目标具有三个特点:一是着眼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而提出的战略目标。世界上的现代化强国无一不是教育强国、科技强国、人才强国,教育科技人才强则国家屹立、民族强盛、人民幸福安康。只有坚持不懈地推进教育强国、科技强国、人才强国建设,才能把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建立在更加坚实、更加可靠的基础之上。二是接续推进、层层深化的战略目标。根据分阶段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战略安排,我们党不断推进并适时调整发展目标的时间步骤,提出了到2035年基本建成教育强国、科技强国、人才强国的战略目标。三是有着确定要求、内涵不断提升的总体目标。我们要建成的教育强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强国,应当具有强大的思政引领力、人才竞争力、科技支撑力、民生保障力、社会协同力、国际影响力。我们要建成的科技强国,应当具有居于世界前列的科技实力和创新能力,拥有关键领域核心技术和标志性科技成果,是世界主要科学中心和创新策源地。我们要建成的人才强国,是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
第五,坚持改革创新。这是中国特色统筹教育科技人才发展道路的动力源泉。改革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的必由之路。早在改革开放之初,以邓小平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在启动经济体制改革之后,就迅速启动了科技体制改革。邓小平同志指出:“经济体制,科技体制,这两方面的改革都是为了解放生产力。”[1]从那时候起,党就以前所未有的决心和力度,开始了气势如虹、波澜壮阔的科技体制改革历程。在推进改革开放的历史进程中,我们党还大力推进教育体制改革、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教育科技人才改革继续深化,呈现出大开大合、大破大立、蹄疾步稳、纵深推进的良好态势,国家创新体系效能整体性跃升。实践昭示我们,统筹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发展,必须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一是坚持改革的方向和原则。方向决定前途,道路决定命运。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的改革开放是有方向、有立场、有原则的。”[2]我们始终高举改革旗帜,但我们的改革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不断前进的改革,既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也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二是坚持守正创新。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守正才能不迷失方向、不犯颠覆性错误,创新才能把握时代、引领时代。”守正与创新犹如一体之两翼、驱动之双轮,相互作用、相得益彰。守正是创新的前提,创新是最好的继承、最有力的守正,是更高层次、更加深厚、更具有前瞻性的守正。三是增强改革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随着改革不断深入,各个领域各个环节改革的关联性互动性明显增强,对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要求更高。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是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各方面的复杂系统工程,不能畸轻畸重、顾此失彼。必须善于运用系统思维,加强统筹谋划,全面协调推进各方面改革,更加注重各项改革配套衔接、相互促进,形成整体合力。
第六,坚持建章立制。这是中国特色统筹教育科技人才发展道路的制度保障。制度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中国共产党一贯重视制度建设。以毛泽东同志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在探索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进程中,深入思考并制定了一系列制度,推动我国教育、科学、文化等事业的发展。邓小平同志明确提出,“改革并完善党和国家各方面的制度,是一项艰巨的长期的任务”[3]。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制度优势是一个政党、一个国家的最大优势。”[4]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制度建设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科学指引。实践昭示我们,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发展,必须坚持建章立制,夯实制度根基。一是突出制度建设主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完善是一个动态的历史过程,必然随着实践发展而不断发展,已有制度需要不断健全,新领域新实践需要推进制度创新、填补制度空白。我们必须继续加强制度建设,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切实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二是坚持破立并举、先立后破。有破有立,制度建设才能形成最佳效能。要立治有体、施治有序,有力有效解决教育科技人才各领域各方面体制性障碍、机制性梗阻、政策性创新问题,不断健全制度框架,筑牢根本制度、完善基本制度、创新重要制度。三是促进制度联动集成、协同高效。要聚焦基础性和具有重大牵引作用的制度,科学谋划制度建设的时机、方式、节奏,打通淤点堵点卡点,加强制度创新充分联动和衔接配套,激发制度建设的整体效应。
第七,坚持法治思维。这是中国特色统筹教育科技人才发展道路的重大原则。法治兴则国家兴,法治衰则国家乱。中国共产党成立之初,就十分重视以法治精神号召和鼓舞人民。在创建革命根据地、开始局部执政的实践中,党注重运用法律手段巩固红色政权。新中国成立后,我国陆续制定了教育科技人才事业发展的一批法律制度。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邓小平同志反复强调:必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还是要靠法制,搞法制靠得住些;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我们党立足改革开放的实践进程,大力加强教育科技人才领域的法治建设。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把全面依法治国放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把握,大力推进教育科技人才领域的法治实践创新和理论创新。实践昭示我们,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发展,必须着力加强法治建设,推动教育科技人才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一是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要从我国实际出发,遵循法治规律,坚持顶层设计和法治实践相结合,把良法善治的要求贯穿于教育改革、科技发展、人才培养的全过程。必须把法治作为根本途径,在法治轨道上调节社会关系,依法处理各种矛盾和问题,确保教育科技人才事业改革发展在深刻的社会变革中既生机蓬勃又秩序井然。二是坚持标本兼治。既要注重治标,抓紧解决面上的问题,更要注重治本,查找深层次的体制机制原因,大刀阔斧地推动教育科技人才领域法治改革。要聚焦党和国家的战略规划,针对实践中存在的现实问题,人民群众关切的重点问题,以及法律制度的空白点和短板,统筹谋划、整体推进教育科技人才领域的法治建设。三是坚持精准施策。要针对立法领域面临的立法质量、立法效率有待提升等突出问题,着力提高立法的时代性、针对性、实效性、可操作性,使立法更科学、更有效、更及时、更精准地引领和推动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发展。
第八,坚持开放合作。这是中国特色统筹教育科技人才发展道路的开放特征,是我们学习世界文明成果、在对外合作中发展壮大自己的必然要求。教育发展、科技创新、人才培养都是世界性的、时代性的,任何一个国家要发展教育科技人才事业,必须具有全球视野,必须以开放的眼光、谦逊的态度借鉴吸收世界各国先进文明成果。一百多年来,中国共产党始终以世界眼光关注人类前途命运,从人类发展大潮流、世界变化大格局、中国发展大历史正确认识和处理同外部世界的关系,坚持依靠开放合作发展教育科技人才事业,实现互利共赢。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牢固树立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主动融入全球创新网络,积极参与全球治理,着力解决人类面临的重大挑战,努力提高中国教育科技人才事业的全球化水平和国际影响力,形成了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的开放合作格局。历史昭示我们,统筹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发展,必须始终高举和平、发展、合作、共赢的旗帜,不断提升开放合作的质量和水平。一是坚持以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为引领。当今世界,创新要素相互依存、相互促进,创新全球化已经成为不可阻挡的大趋势。虽然当前创新全球化在曲折中发展,但其总趋势是不可避免的,我们要拓展思路,打造遍布全球的“朋友圈”,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二是以全球视野谋划和推动教育科技人才事业创新发展。要以更加开放包容的心态参与国际合作,以更加积极的行动融入全球教育链创新链人才链,致力营造互利共赢、互惠共享的开放创新生态。三是积极参与全球治理。我们倡导的全球治理观,是各国平等参与、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观。我们倡导的全球治理体系,是彰显国际公平正义、能够充分反映大多数国家意愿和利益的治理体系。在参与全球治理过程中,我们要把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的全人类共同价值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国际教育科技人才合作中,与国际社会一道共同构建全球治理新格局。
【作者简介:郭海龙,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中央编译局)四级调研员。】
来源:中国理论网
网络编辑:慧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