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锐捷:新中国农村经营体制七十五年历史变迁与理性思考
导言
2024年,对中国农业、农村、农民而言,注定是划时代的、将载入历史长河浓重一笔的年份。
6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自2025年5月1日起施行。从上世纪50年代初农业合作化运动至今风风雨雨走过了70多年发展历程,毫不夸张地说,新中国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全球涉及人数最多、辐射地域最广、影响范围最大、立法实践最长的社会主义公有制组织体系,是亿万农民安身立命之本、维护权益之基、善治乡村之要、国泰民安之源。因而,其巨大作用、深远意义不言而喻。
7月18日,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彰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改革进行到底的坚强决心和强烈使命担当,是对新时代新征程举什么旗、走什么路的再宣示,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历史主动,必将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强大动力和制度保障。
本文结合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分为三个部分概要阐述了新中国农村经营体制七十五年历史变迁与理性思考,即:历程坎坷,成就辉煌;守正创新,乡村全面振兴;不忘初心,正本清源。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土地是人类赖以生存之本,更是农民安身立命之本。回首中国革命、建设、改革、创新、发展的实践,动员民众、引领民众、武装民众、解放民众,无一不是围绕土地制度变革这条主线而展开。
纵观新中国75年发展历程,大体可分为三个阶段:1949年至1978年30年间,白手起家、艰难探索、着力构建高度统一的计划经济管理体系;1979年至2012年34年间,改革开放、勇于实践,逐步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2013年至2024年11年间,与时俱进、守正创新,农村经营体制也随着国家经济体制变化发生了重大变革,呈现了鲜明的时代特点。回顾发展历程,总结经验教训,展望广阔前景,对于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意义重大。
一、历程坎坷,成就辉煌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推动“三农”工作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切实把农业农村优先发展落到实处,农村改革取得新突破,农村土地制度、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稳步推进,重要农产品收储制度改革取得实质性成效,农村创新创业和投资兴业蔚然成风,农村发展新动能加快成长,城乡发展一体化迈出新步伐,胜利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全面整体实现小康目标。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改革,在实现“三权分置”的基础上,坚持所有权、稳定承包权、放活经营权。截至2020年,我国已完成15亿亩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为两亿农户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探索落实第二轮土地承包期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确保绝大多数农户原有承包地继续保持稳定,继续提倡“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建立健全土地承包权依法自愿有偿转让机制。围绕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的“三项试点”取得明显进展。农村土地征收制度改革在保障被征地农民权益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规则体系基本形成,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也进行了多方面的有益探索。
新时代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既注重培育主体,又强调创新服务。一方面,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重点之一是发展壮大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队伍,使其成为支持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力量。一方面,立足分散、小规模、兼业化农户的基本国情,注重发挥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带动作用,促进其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
新时代健全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的重点是在坚持财政优先投向农业农村的基础上,充分挖掘金融支持农业农村发展的潜力,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加快建设农业强国。2016年,“三项补贴”改革在全国推开,良种补贴、种粮直接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目标调整为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截至2023年底,全国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超过10亿亩。全国粮食总产量连续9年稳定在1.3万亿斤以上。实现由种植业为主的传统农业向农林牧渔业全面发展的现代农业转变。第一、二、三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分别为7.1%、38.3%、54.6%。
农业保险持续扩面、增品、提标,在保障粮食安全和服务乡村全面振兴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2020年,我国成为全球农业保险保费规模最大的国家,农业保险为农户提供风险保障从2012年的0.9万亿元增长至2021年的4.7万亿元,近十年年均增长率为20.2%。2022年中央财政下达保费补贴309亿元,其中包括特色奖补金额达到59亿元。我国农业保险承保主要农作物面积达到21亿亩,约占全国播种面积的84%,承保农作物品种超过210种,基本覆盖我国主要粮食作物和糖料、油料、生猪等主要大宗农产品,为服务国家粮食安全和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了重要保障。
2023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691元、农民工月均收入水平4780元;贫困地区农民收入增速持续快于全国平均水平,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内生发展动力明显增强。全国农民工总量29753万人,比2012年增加3492万人;我国城镇常住人口达9.3亿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66.2%。全国1.5亿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8.3%。乡村全面振兴稳步推进,城乡收入差距持续缩小,农村交通通信设施不断完善,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提升。
二十世纪七十年代末全面启动农村改革以来,中国农业迅速崛起、持续长足发展,在经历了吃饱穿暖、吃好穿靓的历史性转变之后,已经全面实现小康目标,正向吃得健康、穿得时尚进军。经过8年接续奋斗,到2020年底现行标准下9899万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832个贫困县全部摘帽,12.8万个贫困村全部出列,区域性整体贫困得到解决,完成消除绝对贫困的艰巨任务,创造了人类减贫史上的奇迹,提前10年实现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的减贫目标。中国特色减贫道路为全球减贫贡献了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辉煌成就彰显出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社会主义制度优势。与此同时,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在改革创新、大胆实践中全面布开局面。
二、守正创新,乡村全面振兴
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是解决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实现新的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必然要求,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不仅将发展目标确立为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全面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更为重要的是,农业、农村、农民将改变以往以服务于工业和城市居民、服从于城市建设为前提的从属地位,从根本上确立了城乡改革发展和分享成果的主体地位。
党建引领、改革破题、凝聚人才、建设和美乡村的生动实践,深刻地向人们揭示:产业振兴是基础,文化振兴是灵魂,生态振兴是支撑,组织振兴是保障,人才振兴是关键。
强国必先强农,农强方能国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依然在农村,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依然在农村,最和美最绚丽的前景依然在农村。如何按照“加快产业集聚,改善生态环境,提升生活质量,确保收入增长,促进社会和谐”的建设和治理目标,因地制宜,加快步伐,重在实施,贵在实效,确实抓好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扎实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全面振兴有效衔接,以脚踏实地的乡村全面振兴成果,确保发挥稳定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压舱石”作用,任重而道远。
任务可以归纳为三大重点:以粮为本,确保国家食物安全,包括农林牧渔业等多元化产品数量和质量安全;以人为本,确保农民基本权益,包括农工、农民工的基本权益和经济利益;以农为本,确保健康持续发展,包括以生态环境为重点的经济社会生态健康持续发展。
贯彻落实中央要求,必须准确把握发展规律、特点和趋势,充分挖掘自然资源、现代农业、乡村旅游、闲置农宅、乡村文化五大潜力,着眼生产能力提升、生态环境改善、生活方便舒适、生命美丽精彩、生产关系变革,因地制宜提出战略定位、建设目标、路径选择、工作重点、具体举措、保障措施、动力机制、项目支撑等,既突出地域特色,又善于博采众长,具有前瞻性、先进性和可操作性,整合资源、抓住关键、破解难题、务实推进:注重“五生”实现“五美”。注重生产能力提升,实现产业兴旺;注重生态环境改善,实现生态宜居;注重生活方便舒适,实现生活富裕;注重生命美丽光彩,实现乡风文明;注重生产关系变革,实现治理有效。
三、不忘初心,正本清源
党的二十大报告,系统阐述了中国式现代化的五大特征,即中国式现代化是人口规模巨大的现代化、中国式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中国式现代化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的现代化、中国式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中国式现代化是走和平发展道路的现代化。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决定》强调,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农村集体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不断完善创新农村经营体制机制,是新时期深化农村改革、促进经济发展的重中之重。
初心易得,始终难守。建党百年变革实践和经验教训告诉我们,忘记过去就意味着背叛。打江山、守江山、建江山,绝不能弱化农业、农民、农村根基,强化“六个必须”:必须将维护农民权益放在首要位置,必须坚持尊重广大农民的首创精神,必须坚持农村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必须着力于建立健全法律法规制度,必须构建适应农村经管的组织保障,必须牢牢把握至关重要的底线思维:一是不以减少基本农田为代价,二是不以破坏生态环境为代价,三是不以损害农民权益为代价,四是不以颠覆集体所有制为代价。
安身立命之本。农村农民、耕地、养殖水面、林地草原,既是农民安身立命之本、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也是农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最大的潜力资源。农民赖以生产、生活的农村集体财产,归乡镇、村组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共同所有,包括集体所有的土地和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等自然资源,农村的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的产权,通过公共积累、投资投劳所兴办的集体企业资产和兴建的建筑物、构筑物以及购置的交通运输工具、机械、机电设备等资产,集体及其企业所拥有的现金、银行存款 、有价证券等资金。
经济收入之源。集体经济所赋予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用益物权和集体经济收益分配权是农民收入最重要的来源。
维护权益之基。我国已进入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农村社会矛盾凸显。
到2021年,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已经基本完成阶段性任务。截至2020年底,全国共有集体土地65.5亿亩,确认集体成员9亿人,基本实现了“底清账明”。
深化农村集体经济体制改革的主要举措:一是抓紧法律法规宣传贯彻,为善治乡村夯实根基。二是健全村级民主自治机制,为各司其职理顺关系。三是完善社区集体经济组织,为安身维权保障运营。四是界定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为明晰权属奠定基础。五是优化集体组织发展环境,为持续发展增添动力。六是推进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为机制创新激发活力。七是强化集体资产制度建设,为保值增值创造条件。八是充实农经监管服务机构,为指导调控提供支撑。
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新时代乡村治理体系。上世纪,“村看村户看户,社员看干部”;现如今,“村看村户看户,群众看支部”。应全面提倡推广党组织、村委会、集体经济组织三驾马车“一担挑”做法,注意防止打着壮大集体经济的幌子,搞所谓农村土地生态资源变现,以保护“农民所有资产”“农民小额资产”为名,为农村土地私有化推波助澜。以农业产业化、要素合作化、经营职业化、服务社会化、农民股权化为导向,坚持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引导加快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探索创新农村集体所有制的有效实现形式。
以善治乡村为开新局、应变局、稳大局提供基础支撑。乡村建设既要见物也要见人,既要塑形也要铸魂,既要抓物质文明也要抓精神文明,实现乡村由表及里、形神兼备的全面提升。“乡村文明是中华民族文明史的主体,村庄是这种文明的载体,耕读文明是我们的软实力。”农村是我国传统文明的发源地,乡土文化的根不能断,农村不能成为荒芜的农村、留守的农村、记忆中的故园。 建设和美乡村,是要给乡亲们造福,不要把钱花在不必要的事情上,不能大拆大建,特别是要保护好古村落。“搞新农村建设要注意生态环境保护,注意乡土味道,体现农村特点,保留乡村风貌,坚持传承文化,发展有历史记忆、地域特色、民族特点的美丽乡镇。”
乡村全面振兴的目标应当是:
注重生产能力提升,实现产业美;
注重生态环境改善,实现生态美;
注重生活方便舒适,实现生活美;
注重生命美丽精彩,实现人文美;
注重生产关系变革,实现和谐美。
(关锐捷,原农业部巡视员 研究员)
来源:人民论坛网
网络编辑:慧慧